明微深深吁一口气。
他给她上完药,回房间拿毛巾,接着去浴室洗漱。
洗完澡出来,穿着长裤,擦擦头发,见明微歪在椅子上,胳膊搭着椅背,一条长腿垂下来,荡啊荡,白得晃眼。
“怎么了?”神色不太对。
她枕着胳膊,似笑非笑地睨他,然后扬起手中一盒东西:“你是去买药还是买这个呀?”
杜蕾斯,装药的袋子里发现的。
邵臣走近,拦腰将她抱起:“刚好看见,顺便买了。”
“才不信。”明微咬唇:“为什么不多买几盒?”
“收银员是位老阿姨,一直盯着我,没好意思。”
闻言明微乐得咯咯直笑。
邵臣把她安放在床上。
“小心你的手。”
她可喜欢到处乱摸乱挠了,像只野性难驯的猫科动物。
可明微压根儿不管,这种时候最嗲最娇,不断地喊他:“邵臣、邵臣,你快点儿呀……快把我扒光……”
邵臣惦记她的烫伤,牢牢扣住那只手的手腕,悬在半空。做的时候也悬着,一直没有松开。
他就是这样的人,即便在最迷乱的时刻也保持几分理智和清醒。
而这份克制对明微来说简直比□□还烈。
“好想看你发疯失控。”在床上。
“刚才不算吗?”
明微摇头,垂眸看看自己手腕的红印子,心尖痒得厉害。
邵臣见她呆呆失神,额头挂着点点汗珠,脚掌踩着床单无意识地缓缓轻蹭,于是哑声问:“再来一次?”
明微赶忙合拢双膝:“待会儿……我现在还没缓过来……”
他哑然失笑。
明微脸红,眨巴眨巴眼睛,咬牙嘟囔:“不许这样。”
“哪样?”
她趴到他身上,皮肉紧贴,感觉两个人的呼吸渐渐一致,缓慢地沉浮。
“你不知道自己很会勾引人。”明微嘀咕:“常常无意间让我乱七八糟。”
邵臣的手掌抚摸着她汗湿的背,没有说话。
“其实那天晚上第一次见到你,我就觉得自己完蛋了,因为我竟然不太敢看你。”
邵臣低声揶揄:“我记得你明明很大胆,直接问我借打火机。”
明微想起这个“哼”了声:“可是你都不理我,态度好冷漠。”
“我有冷漠吗?”他以为只是正常的陌生人的距离。
“嗯,有。”明微点头:“这么漂亮的姑娘主动搭讪,你竟然正眼都不瞧一瞧,到底怎么想的?”
邵臣的手往上,若有似无缠绕她的头发:“我习惯独来独往,对很多事情置身事外,当时应该没什么想法。”
可恶,居然真的没有想法。
明微的脚尖蹭着他的小腿:“那些讨厌鬼说得没错,本来你的生活安安稳稳,要没有我,你也不用遇到讨厌的事情,不用和人起冲突,还跟亲戚闹得不愉快。”
邵臣缄默许久,胸膛深深起伏:“明微,要没有你,我只是个麻木等死的行尸走肉。”
她动作僵住,呼吸海潮般跌宕,心下一阵酸涩。
你不是行尸走肉,是活生生、热滚滚的人。
明微不让他伤感,开启自己的无赖技能,慢悠悠笑道:“刚才明明就很生龙活虎,哪里麻木了?”她口无遮拦不顾人死活:“把人家顶得直哆嗦,新换的床单弄得这么脏,你是榨汁机么?眼看人家受不了了还一个劲儿地戳,不害臊。”
“……”邵臣倒吸一口气,又想捂她嘴了。
小小的卧房只有他们两个,说些私密话也无可厚非,但他仍然被她的辛辣言辞惊到,这个小魔女不按常理出牌,打得人措手不及。
“你先前说的话还算数吗?”
“哪句?”
“再来一次。”明微缠着他:“邵臣,我要你,立刻就要……”
撒娇求欢,浑然天成的欲,谁能抵挡得了呢?邵臣是个正常男人,他对她的欲望可能更浓更烈,只是不会表达得这么裸露直接。
而明微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脾气,不懂节制,只知尽情尽兴。邵臣时常觉得她像一只野生动物。
偶然闯入了他的荒原。
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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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微心血来潮的烹饪热情被热油炸没了之后, 原本从此打消进厨房的念头,奈何只要邵臣做饭,她就忍不住黏过去, 跟他一起摘菜,洗菜,切肉。等到点火热锅准备下油的时候她就溜得远远的了。
邵臣的作息对明微来说堪称魔鬼。
他每天早上六点半起床, 出门慢跑半小时再回来冲澡。
有几次夜里,明微下决心要和他一起锻炼, 并竖起三根手指信誓旦旦, 可到了第二天清晨却死活离不开床。
邵臣就笑话她:“你说你有出息吗?”
出息是个什么东西,不懂。
明微懒散惯了,起床气不小, 清早或者午睡醒来第一件事就要找邵臣,别的什么都不管,要他抱一会儿, 安抚几分钟才会舒坦。
如果睡醒找不到人,她就坐在床边自个儿生闷气,气个两分钟也就没事了。
某天邵臣跑完步回家, 意外发现明微已经做好早餐,笑盈盈地催促他赶紧去洗手。
原来她煮了一锅紫米粥,还蒸了豆沙包。
邵臣平时不怎么吃这些甜甜腻腻的东西, 但抵不住她殷切的目光,只能乖乖做小白鼠。
不偏袒地讲,并不算难吃。
邵臣捧场,想起她以前吃东西乱七八糟, 什么时候醒了什么时候开饭,毫无规律, 胡乱折腾,于是忍不住督促了一两句。
“紫米补血益气,对脾胃有调养作用,你胃虚,早上喝这个比牛奶要好。”
他说着自然而然记起让她做胃镜的事,正欲开口,明微仿佛知道他的意图,立马舀了一小勺粥喂到他嘴边:“乖,先吃饭,不说话了啊。”
邵臣目光淡淡地看着她。
明微吐吐舌头。
接连煮了三天紫米粥,邵臣帮她改良做法和步骤,卖相与口感都可以拿出去见人了。
他们同居住在一起,每天无非就是柴米油盐,相互作伴。
明微喜欢玩拼图,邵臣陪她坐在地毯上摸索拼凑,不用开电视也不用听音乐,两人安安静静地,专注着,一个下午恍然过去了。
某天邵臣出门办事,明微想着中午随便应付一顿,于是烧开水泡方便面,从电视柜下面找到一本书,拿来盖泡面。
很厚很厚的小说,分上中下三册,估计超过百万字。
明微不是阅读的料,很久没有翻过实体书,更别提这种能当凶器的大部头。
她随意打开上册,瞥两眼,没想到被开篇吸引,竟然看了进去。
开头讲祖父埋怨初生的孙子长得丑,母亲忙把孩子抱过去,说,我的小乖乖,你多难看,你多难看,我多疼你。接着祖父又说,丑也没关系,只希望他将来做个好人。
明微不知道为什么被这个吸引,慢慢钻进故事。邵臣回来见她躺在沙发里抱着书,乌黑长发衬得巴掌脸白皙,薄被搭在腰下,文文静静地,神情投入,认真的样子很美。
邵臣没有打扰她,自顾回卧室换衣裳。
那天明微兴致浓烈,立下豪言壮语,要用一周时间把三册全部啃完,邵臣觉得佩服,话虽如此,事实上她放下书以后就再也没拿起来了。
邵臣哭笑不得,三分钟热度,这才是她。
——
明崇晖的息肉手术很成功,人虽然在医院,但由于许芳仪的告状,他什么事情都没落下,出院之后找时间给明微打了通电话
“前几天是不是和你妈吵架了?”
明微以为他又要教训自己,眉头一拧,沉闷地不吭声。
但明崇晖这次倒没有责备她,又问:“你和傅哲云相处得怎么样?”
“我对他没什么感觉。”
“哲云是个好孩子,感情可以慢慢培养,别这么早下结论。”
明微默了会儿,问:“这么好的青年,你怎么不介绍给嘉宝呢?”
明崇晖倒笑起来:“很明显他喜欢你。”
“那你觉得他喜欢我什么?”明微冷静地开口,语气是真的好奇:“在你们眼里我就是个不学无术到处闯祸的惹事精,浑身上下找不出一个可称赞的地方。傅哲云只和我见过两三面,他喜欢什么?”
明崇晖说:“不可否认,外貌是一个因素,但更重要的是性格上的吸引和互补,哲云是可以包容你的。”
明微屏息数秒:“爸,其实我有男朋友了。”
听完这话那边静了许久:“什么时候的事?”
“最近。”
“怎么没听你提过?”
她不语。
明崇晖说:“明微,你要真不喜欢傅哲云,我和你妈也不会勉强,但不要为了叛逆而叛逆,这样很不负责。你不是小孩子了。”
“不是这样的……”明微想告诉父亲,她对邵臣很认真,不是为了跟父母作对,也不是一时激情,她想和他长长久久地在一起,做什么都好,只要跟他在一起。
如果他们认识邵臣就会知道他有多好,也一定会喜欢他的。
明微心潮翻涌,想郑重地跟父亲谈一谈她和邵臣的事,耳边却只听见明崇晖疲惫的叹息。于是她沉默下来,将珍爱的东西放在心底收着,不再轻易示人。
明崇晖也沉默了很久,方才开口:“月底我要办酒席,你把他带过来吧,如果真有这个人的话。”
明微愣了愣,没想到他会忽然松口,一时不知怎么接话,茫然询问:“办什么酒席?”
明崇晖似笑非笑:“你爸五十岁生日你都不记得了?”
明微吐吐舌:“总觉得你才四十出头。”
“拍马屁没用。”
她笑:“往年也没办过呀。”
“你薛阿姨说整寿热闹一下。”
明微淡淡应了声。
明崇晖又说:“过两天嘉宝回来,你们要不要约着吃个饭?”
明微没有犹豫:“不用了,不熟。”
明崇晖说:“嘉宝特意问我,你喜欢什么,她想给你带一份礼物。”
明微对礼物和嘉宝没有兴趣,却问:“所以你怎么回答的?”
“嗯?”
“我喜欢什么,你知道吗?”她轻笑。
明崇晖略微叹气:“你小时候喜欢五颜六色的拼图,花花绿绿的指甲油,还有蓬起来的那种裙子,现在长大了,总不会还跟小时候一样。”
明微嘀咕:“你还记得呀。”
明崇晖没有继续多聊,他并不是喜欢沉浸在过去里感叹岁月的人,现在和未来更值得经营,于是跟明微嘱托两句就挂了。
她第一时间把这件事情告诉邵臣,蹦蹦跳跳,兴奋不已。
“我爸让我带你一起参加他的生日宴。”
邵臣有点诧异:“我也要去吗?”
“不然呢,你不想见我父母?”
他低眉思索,轻轻笑说:“见你父母做什么呢?他们知道你和我在一起,不会高兴的。”
明微认真看着他,表情变得非常严肃:“邵臣,你不是我的地下情人,我们光明正大在一起,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他们高不高兴有什么要紧,就算全世界不高兴,我都不在乎,我就要带着你招摇过市。”
邵臣见她宣誓一般的坚定,仿佛要上战场,忍不住笑了。心里再多顾虑都踢开,远远的,没什么比得上让她开心重要。
他绝不让她扫兴。
“行,你爸生日,我们得送点儿什么?”
明微想啊想:“去年我送了一支钢笔,前年送领带,不晓得他平时有没有用。”
邵臣问:“他有兴趣爱好么?”
“嗯……他喜欢养盆景,平时也泡泡茶。”
邵臣说:“那就送一套茶具怎么样?”
明微拍手:“好呀,你送茶具,我送茶饼,刚好配对。上次在竹青山的民宿,老板请我喝过一种茶,叫老什么峨……”
“老曼峨。”
“对,没错。”明微眼睛发亮:“好苦好苦的茶,让我爸也尝尝。”
邵臣摸摸眉骨:“因为太苦所以送给爸爸尝?明微你真是孝顺。”
她乐了。
想到要带邵臣出席父亲的寿宴,兴奋了好几天,又想到时得上台致辞,必须认真准备一番,于是在网上找了许多范文。
“尊敬的来宾,各位亲朋好友,感谢大家光临家父五十岁生辰宴……”
明微念得牙酸:“怎么这么别扭啊?”她说不出口,这完全不是她的风格。
邵臣也很难想象她站在台上一本正经发言的模样,一定非常滑稽。
“好久没买新衣服了。”她对咬文嚼字失去耐心,转而投入本能与兴趣:“我们逛街去吧。”
邵臣第一次陪女人逛服装店,他自认往日还算沉着淡定,但在店里百无聊赖等待明微试衣服,被店员频频打量的时候,他还是感到了一丝尴尬。
而明微却如鱼得水乐在其中。她对自己美貌的自信从不掩饰或谦虚,这种高调的姿态常常会惹到旁人。这会儿换了漂亮的新裙子,更是无所顾忌地展示美丽,从更衣室出来,张开手臂转圈儿给他看:“邵臣,我快被自己迷倒了!”
偌大的商店,顾客与店员穿梭在货架之间,男男女女都被她吸引,纷纷转头望来,眼神各异,有的定睛观赏,表情仿佛在说:好漂亮的姑娘。有的则充满厌烦,好像在说:虚荣肤浅,这社会没救了。
明微知道邵臣性格内敛,于是抿嘴询问:“我是不是太浮夸了?”
邵臣反问:“你开心吗?”
“嗯!”
“那就行了。”
他不在乎她是否浮夸、肤浅、虚荣、做作,只要她开心,是又如何?
“像不像大家闺秀?”明微挑中一件平时不会穿的修长连衣裙,圆弧方领,雾蓝色的绸缎,优雅简洁。
“我爸理想中的女儿肯定就是这个样子,大家闺秀。”明微照着镜子打量,撇撇嘴:“看在他生日的份上,让他高兴一下吧。”
说着又暗暗嘀咕:“我可不要被嘉宝比下去。”
邵臣说:“你现在像一颗掌上明珠。”
明微挑眉:“当然,本小姐才是明教授的亲生女儿。”
他笑:“选这件?”
“嗯。”
但邵臣觉得她先前试穿的那三条裙子都很好看,于是一并拿去买单。
明微瞅他,问:“你为什么总爱穿这种冲锋衣?”
“方便,实用。”
她凝神琢磨:“不行,我要送你一套西服。”
邵臣还没反应过来,被她拉去逛男装店。
女孩子打扮洋娃娃的基因苏醒。明微认真给他挑衣服的样子仿佛在批阅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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