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瞧见那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一幕,苏锦倒是没有多少嫉妒,但她着实是心疼自己的儿子。
对于这罪魁祸首,自然也是恨得不行,只是那人却是她的婆婆,而且现在,她还得靠着对方才能在侯府中好好的生存。
这些都让她没有办法去做些什么,就连那点恨意,都只能是埋藏在心底,不敢说出来,尤其是对着自己的儿子。
是以,当察觉到自己母亲神色有些不对的时候,顾明泽下意识的就以为是柳若兰,又给自己娘委屈受了。
有些心疼的握着自己母亲的手,他抿了抿唇,没有说什么,但心中的紧迫感却是越发的强了。
原本对于那位异母弟弟,因为他而被柳若兰逼着,却逼得灵气失了好多,整个人都不如以往聪慧的愧疚,也慢慢的消散了很多。
他们之间,就算有着血缘关系,因为各自的母亲,也是天生的敌人,他想要他娘不被欺负,过得好好的,就注定是不能发任何的善心。
他不会主动的去做什么,但他们之间,却注定不可能像是他那个弟弟以为的样子。
在路上该说的话就已经说得差不多了,等回到凝霜阁的时候,反倒是只剩下日常的温馨了。
永宁侯府的规矩,一家人是必须坐在一起用膳的,这据说是为了培养一家人的感情,让父子兄弟之间能够和谐相处。
虽然顾明泽觉得,这就是一个让人胃疼的规矩,但这么长时间下来,他也就慢慢的习惯了。
反正他们这里讲究着食不言寝不语,除了宴会之外,一般用膳的时候,都是不能说话的,而这样总比去请安的时候,看着要顺眼的多了。
不过朝廷中的大事多,顾云书这个昔日的伴读,又格外的受皇帝信任,这也导致他一个月内,总是有那么半个月是不在家的。
至于说在哪,咳咳,若不是他那位祖父,确实是对祖母情深义重的,顾明泽都要以为,他是不是和那位皇帝陛下,有什么不得不说的关系了。
当然,这个想法也就只有他一个人会有了,其他人都不会这么去想的。
在这个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的时代,男人之间的感情,那真是让人看了,都忍不住去误会,但其实压根什么都没有。
不过这说起来倒是也不奇怪,毕竟古代嘛,男女大防比较重,别说是其他的陌生女子了,就算是自己的妻子,那也就只有晚上才能够亲热一会。
白天的时候,若是太过亲密了,被发现的话,那都会被人用异样的眼光去看待,像是陪着逛个街出去玩一玩什么的,那就更加不可能了。
尤其是孩童时代的时候,那身边接触到的,大多数就都是同龄同性的小伙伴,根本就不可能与什么小姑娘一起玩。
古代那些所谓的青梅竹马,其实都只不过是在请安的时候,表哥表妹的见上那么一面而已,男女七岁不同席,这真不是说说而已的。
而与之相反的是,男子与男子之间,那就真的是百无禁忌,一点顾虑都没有了,这样一来,相处的时间长了,感情自然会深一些。
所以说,皇上把永宁侯留在宫内,没事的时候就来个什么促膝长谈,那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今天晚上,眼见着日头都落下去了,那位一家之主还没有回来,顾明泽他们也就全都清楚了。
与往常的时候一样,沈芳舒与顾明泽他们一道用的膳,至于顾长安则是在请完安后,就回了清风苑去陪自己的老婆孩子了。
这倒不是顾长安不孝顺,连自己母亲都不陪着,只是他在这里,大家都觉得别扭,慢慢的,就被沈芳舒给赶回去了。
对于她来说,虽然对这个儿子也是有些愧疚的,但是显然不及自己的儿媳妇和大孙子。
因为皇子进入上书房,需要的东西特别多,十三皇子那头还没有忙完,所以顾明泽也就不用去皇宫伴读。
晚上早早的睡下,第二天醒来后,他便让下人准备好马车,打算再去看看昨日那小少年。
别说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沈芳舒那反应很大,便是他祖母没有任何的反应,顾明泽也会找人去查一查那小少年身份的。
而虽然只有一天,啊不准确的说,是只有半天的时间,但以顾云书给他那些使唤下人的效率,也足够查清楚那小少年的事情了。
当然,这个所谓的查清楚,就只是表面上的查清楚,至于深层次的东西,那就得需要时间了。
第91章
当然, 凡事都不是绝对的,如果说是皇家的暗卫,又或者是永宁侯府那暗中最强大的力量插手, 说不定用不上一天,就能把王安生查个底调。
毕竟贺仲就算是再怎么厉害,他也不过就只是一个败落家族的属下而已, 平日里尚且需要躲藏自己, 他给安排的身份又哪里禁得起彻查。
不过这不是贺仲不上心, 他也有自己的想法,毕竟一个小小的少年,还是沦落在市井街头的。
一般来说, 也招惹不来这种在整个皇朝,都最上层的暗卫去调查, 而等到日后,时间久了,那就算是想查,也查不出些什么来了。
事实上,他的想法也没算多错,毕竟顾明泽的兴趣虽然被勾了起来, 但他派去调查的人手,还真是没有那么大的能量,可以挖出那么多的事情来。
只要他不引起永宁侯顾云书的注意, 等到日后南下,到时候再妥善的换一个身份,王安生很顺利的就能与那些江南的士子们一样, 去进京考科举。
至于说这个姓氏,那不用说, 自然是要改一改的,甚至就连这个名字也要一并的改了。
真正要筹划的时候,那是一点的破绽都不能够留下,至于说姓氏的问题,等到顺利的平反了,那自然还是能够改回来的。
若是到了现在这个时候,他们还要墨守成规,这也不行,那也不可以,也就不用再想什么平反的事了,直接可以洗洗睡了。
暗卫没有查出来些什么东西,而顾明泽也就没有强求,他打算暗中想办法,安排自己的祖母,与那个少年见上一面,好弄清楚他们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然,这个想法对谁都是不能说得,说了就得知不了那些真相了,所以他打算安排一个偶遇。
是以,今日一大早去请完安后,顾明泽便打算去找那个小少年,先把那边搞定之后,他再拖着自己祖母出去转两圈。
不过他刚刚请安回来,还没等换身衣裳出去呢,就被祖父身边的下人给找了过去。
虽然有些疑惑,一贯上了早朝之后,便会被皇上叫入书房中议事,要不然也是去衙门办公的祖父,为何会一大早的便在家。
但他还是收拾收拾,就快速的往祖父的书房走去,当然,走得时候他也没有忘记,让身旁的几个护卫去盯着那小少年,一有消息就告诉他。
虚岁已经有十岁的顾明泽,身量已经长开了些,原本还不够长的头发也已经可以扎成发髻了,不过还未束冠的他,就只有用一些玉带。
一向喜爱素色的他,一袭淡青色的小长袍,上面还绣着些竹叶,面容温润如玉,长长的墨发用一条镶嵌着红色宝石的玉带束起。
腰间就只简单的挂着一枚翠玉色的玉佩,行走之间透着股淡然从容的风度,即便年纪尚小,也颇有古时的君子之风。
当然,作为一手教养大自己孙子的顾云书,在瞅着小孙子这一幅翩翩公子的模样时,却并没有被其给迷惑住。
他深知自己孙子到底是个什么样子,虽然肯定不是什么坏人,但也不是那种古书中描写的,古之君子般的人物。
不过他当初培养的时候,就是想这么培养来着,所以看着小孙子的样子,不但不觉得哪里不好,反而还有些得意。
虽然说儿子那里,他因为那时候抽不开手来,一下子就给养坏了,但小孙子,啊不大孙子这里,绝对绝对是没得话说了。
“祖父,您找孙儿来,可是有什么事?”
躬身行了一礼,见自家祖父一直盯着看,被弄得有些浑身发毛的顾明泽,有些不自在的干咳了一声问道。
同时心中也有些好奇,这大早晨的,祖父好不容易没有被皇上拉着议事,不在书房里补补觉,把他拉过来是要说些什么呢。
“也没什么大事,就是皇上给十三皇子找的师傅,已经定了下来,就是前两年的新科状元方大同……”
虽然听皇上提的时候,顾云书就已经是惊讶过一阵子了,只是这会再与大孙子说得时候,他心里仍旧是不知道什么滋味。
虽然早在皇上把一个皇子,关在锦文阁里面整整两年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了皇上对于这个被迫认下的私生子,那发自内心的厌恶之情。
但他怎么都没有想到,这份厌恶竟然能够深到这种程度,甚至就连自己的面子都不顾了。
之前把人关起来,还可以说是做了错事,这会,就这么指了一个农家子出身的寒门状元,给自己的儿子做师傅,这叫个什么事啊。
当然,人家好歹也是状元,虽然是农家子,但正因为如此,才显出了这人才学确实是不俗。
若不然,也不可能压过那么多世家子弟,以他的文采学识,要教一个还不到十岁的孩子,那自然是绰绰有余的,甚至可以说是杀鸡用牛刀。
但话不是这么说的啊,那孩子虽然年纪不大,还是个私生子,可既然已经上了玉蝶,那就是名正言顺的皇子。
自大周开朝以后,历代的皇子们,就算是再不受宠的,那其的师傅,也会是一代鸿儒大家。
最差的也得是在翰林院待了半辈子,学富五车的侍讲学士,正三品的大员,一个区区的五品小官,还是副的,那哪里有这个资格去做皇子的师傅。
即便对方是状元,但这个状元,既没有什么功绩,也没有任何的家世背景,就连妻子都是当初娶的农家女,还不是少年天才。
这说得好听,是皇上抬举这位状元郎,说得难听一点,那就是皇上实在是看不上这个儿子,所以就连选师傅这么重要的事情,也随意的很。
甚至再说得难听点,这已经不是不上心了,就是明摆着想要打压这个儿子。
对此,虽然顾云书早就有所预料,甚至说他也是乐见其成,不愿意十三皇子冒出头来,觉得他被打压的越厉害,皇上越不喜欢越好。
毕竟只有这样,旁的几位皇子,才不会将他视为对手,反而还会想办法拉拢,他们顾家自然也就越发的安全,能够安心的做个保皇党。
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皇帝,对待自己的儿子这般凉薄,到底是让他这个小伙伴,觉得浑身都有些不自在。
“方大同,师傅说起过两句,这人性子最是迂腐,学问虽好,却不通人情世故,在翰林院一向都不受欢迎……”
听到这个名字,顾明泽的脸色也不是很好看,他和十三皇子原来的那位先生,曾经跟他们说起过这人。
不过那会是当做笑话讲得,没想到现在对方竟然要被派来做他们的先生了。
第92章
其实真要说起来, 顾明泽和十三皇子之前的那位先生,在翰林院的时候人缘也不是很好,他出生世家, 又极有才华,自然是恃才傲物,看不起旁人。
而翰林院中呢, 最低能够进去的都是每年进士中的佼佼者, 从科举这条独木桥中一点点的趟过去的, 费劲了千辛万苦,打败了无数敌人。
这样的人,就算是表面上没有什么傲气, 骨子里也是会有一些的,他们怎么可能会喜欢看不起自己的人。
哪怕对方出身再高, 这些翰林院的人也都是清高的很,除了极少数的人外,根本就没有会因为对方家世而上去巴结的。
不过有才华恃才傲物,有家世可以不惧同僚,看不起别人也就罢了,那位方大同却又是另外一种情况了。
对方当年其实也是状元出身, 也是御前喝过酒,跨马游过街的风流人物,他那时虽然年纪已经不小了, 但真要说起来,也不过就三十多岁。
也就是在古代这个十几岁就娶妻生娃的时代,才觉得这是个年纪很大的了, 若是放到现代,那就是一个活脱脱的钻石王老五了。
可这样一个人, 进了翰林院之后,那就跟淹没在了大海里的贝壳似得。
大家都知道,翰林院这个地方,每三年都会进了一批状元榜眼探花,在别的地方,状元郎或许会觉得很稀奇,很了不起。
在这里,指不定哪个抱着书本在那研究,还只是低品小官的老头子,就是曾经的状元郎。
从被人捧着,到无人问津,这样巨大的落差,显然对于这位农家出身的状元郎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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