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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队长的最后一案——哈喜乐【完结】

时间:2023-11-29 14:35:29  作者:哈喜乐【完结】
  他按照李建的要求,到了天南就去找人喝酒了,也许是太过害怕和紧张,很快就灌多了,酒醒后已经是第二天,王麻子从新闻里得知了那场交通事故。
  那一整天他心惊胆战食不下咽,最后果然等来了警察,但由于自己家人被李建威胁着,因此他什么都不敢说,就按李建教他的,一口咬定车上没别人,自己就是去喝酒了。
  交代完所有的经过,王麻子还不放心地问小石:“警察同志,你确定真的把李建抓到了?我老妈都 70 多了腿脚不好,李建要是真去害她,她跑都跑不了。”
  在小石一再保证会保护好他的家人后,王麻子这才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
  真看不出,李建这个人竟然这么狠?
  “保护的人去了吗?”周时不想无辜的人受到伤害。
  “已经安排了,您放心。”
  周时点点头,心想,看来李建这个人身上的秘密,要比自己想象的多的多。
  ***
  城郊,一处人迹罕至的山林中。
  王青泽一拳一拳打在李建的头上,李建的嘴角很快就渗出了血,他趴在地上抱着头,不停地喘息着,等王青泽打累了停了手,他翻过身来吐掉嘴里的血唾沫,冷笑着说:“你就是打死我,你也好过不了,我做这些都是为了咱俩好,不然指望你,咱俩都得吃枪子。”
  王青泽再次暴怒:“放你妈的屁!我之前经常想办法去刑警队打探消息,我还看见过他们的调查报告,他们所有都是推测,根本就没有证据!我是什么身份?我景华也是受害一方!如果没有你做这么多屁事,警察也得顾及景华三分,只要他们没证据,就不会轻易动我们,就算我岳父想把姓周的那警察给拽下来被发现了,但只要他不说,就扯不出那桩案子,现在可好了,你把警察弄死了,一百张嘴也洗不清了。”
  李建哼了一声,坐起身来:“你长点脑子吧,辛畅都给抓回来了,当时谁找的他去顶替家属,还不是你?他一进局子,把你一抖搂,你还想跑?”
  王青泽突然就愣了:“谁?你说死的人除了那个警察,还有辛畅?”
  王青泽知道自己引起了警方的怀疑,所以这段时间一直在躲避警方调查,本以为只要不见面他们没证据就拿自己没办法,却不知道警方已经知道当年会见人有问题,而且顺利找到了辛畅并带了回来。
  之后出了交通事故,警方大张旗鼓地为刘猛办了遗体告别仪式,王青泽躲在外面,并不知道这辆车其实是拉了辛畅回来的。
  直到昨晚在街边看到了李建的通缉令,这才知道李建竟然搞了这么大一件事,王青泽与李建有秘密联系方式,他一看到通缉令,就马上联系了李建。
  李建把王青泽约在了山里,当然,这些天李建一直都躲在这儿,打算等风头过去再往外跑,不然现在走到哪里都会被发现。
  王青泽听到这个消息,一下子泄了气。刚才的斗志全部消散,辛畅的事怎么会走漏的呢,警方重启谭满案时,谭家人都死绝了啊,谁还会知道会见人不是谭家人呢?
  他眯起眼睛想了又想,终于想到了一个人,是他!对啊,是他。
  王青泽总算想到了,孟开良在整件事中似乎发挥着某些作用。
  谭家那个闺女谭元元疑似是被孟开良杀的,但后来孟开良不知为何被放了出来,随后在景华饭店受了袭击。
  那个时候,王青泽觉得这两件事透着古怪,再加上景华确实大受影响,心里忐忑,于是去医院找孟开良打听消息,如果交流顺利,还想让孟开良帮他们对外界澄清一下。
  却在孟开良口中意外得知死了 15 年的谭满竟然被扯了出来,还被孟开良暗讽景华闹鬼,再加上恐吓纸条的事情,王青泽就有点慌。
  后来警方果然重启了谭满一案,没多久,就在公司看到姓周的警察找上门来,他怕自己心慌露馅,那天他其实是临时从后门跑了,让岳父顶上去的。
  一定是孟开良,他到底和谭元元是什么关系。
  “想明白了?”李建冷笑:“他们找我调查那天起,我就知道这事麻烦了,我怕他们返回省城再找我,就迅速出了国,顺便把我家里人都弄出去了,我烂命一条,别害了他们。但我刚到那边,就发现有人打听我,我就知道他们已经跟着查过来了,国外也不安全,我躲无可躲,心想还不如再回来,随时知道他们查到哪一步了,事情过去这么多年,只要抓不到我们的实质证据,我就不怕,可直到我看到姓刘的那个警察一路去了春市我就知道要出事了,瞒不住了。”
  “但你把他弄死了,也没能撇清自己啊,一旦你被抓了,不还是一样玩完?”想到这,王青泽火气又起来了。
  李建叹口气,幽幽答道:“我自认为已经很完美了,就像当年,我们不是做过一场完美的脱逃吗?我以为这次也可以的……”
第四十章 李建
  “李建,放月假也不回家啊?”
  “哦,我妈说他们这周要出去旅游,我就不回了。”
  “那你自己在宿舍吧,我们走了啊。”
  “好。”
  等室友提着大包小包都走光了,李建这才站起身,从兜里掏出电话卡插到宿舍的座机上。
  “喂,妈,我这月月假不回家了,作业有点多,就四天时间,一来一回地怕做不完。”
  挂掉电话,他脱下校服,从柜子里掏出一身破旧的运动装和一顶太阳帽,轻手轻脚地离开了宿舍楼。
  上个月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家看店的工作,店老板见他可怜,同意每个月可以去帮几天忙,给他按天结算,四天的工钱,够他在食堂吃半个月了,当然,他吃的东西也都是最便宜的,如果换成下铺那位,可能一顿就能把这些钱都吃掉,李建可舍不得。
  这家店是一家零售用品店,就开在学校不远的街边,也是偶尔来这里买一些文具,和老板攀谈起来,逐渐熟络,老板才肯帮他。
  不过李建也不是没有犯怵的地方,这家老板的儿子并不太好相与。
  老板老板娘人都不错,就是养了个不成器的儿子,仗着家里买卖做得还行,从小就习惯了从收银台里偷钱去游戏厅打游戏,店里一个月的营收,要被他拿走一大半去游戏厅挥霍,老板打也打过,骂也骂过,反而适得其反,儿子不仅不收心,还在游戏厅结识了不少小混混,高中三年学的什么都不是,干脆就不读书了。
  毕业后,老爹让他在家里帮忙看店,他可好,经常招一些狐朋狗友地来店里吃吃喝喝,本来这个小店经过多年的经营,有着挺好的底子,这几年被儿子造的,已经快被掏空了。
  李建第一次来的那天,他家儿子不在,老板愁眉苦脸地坐在店里发呆,就连李建进门都没听见。
  “您好,您这最便宜的钢笔是哪种?您好?老板?”
  足足喊了好几声,老板才回过神来,见来了客人,忙热情起身:“小伙子,想要什么?”
  “我说您这最便宜的钢笔是哪种?”
  “这根便宜,一块钱,不过提前说好这笔可能不太好用,有学生说没用几次就不下水了,我还准备这批货卖完就不进了。”老板很实在。
  李建点点头:“行,那我买一根。”
  老板有点意外,都告诉他不好用了,怎么还买?他上下打量了李建一下,转而明白过来,这孩子估计家里条件不怎么样。
  随即,他又想到自己那个儿子,两相对比,心里很不是滋味,不由得唠叨起来:“你这孩子,一看就是个好学生,不像我那儿子,你说我就这一个孩子,做买卖攒的钱不都是给他的,现在学也不读了,家里也不管,钱都让他霍霍没了,将来拿什么生活?哎。我儿子要有你的一半,我都要去烧高香了。”
  李建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您别这么说,我家里是没您的本事,才只能靠读书这一条路了。”
  老板见他这样说,心里更有点难过,于是扭头从货架上拿了一盒高档钢笔塞到李建怀里,对他说:“我喜欢你这孩子,今天第一次来,这笔我送你了,以后缺啥少啥就来,我姓王,你叫我王叔就行。”
  李建受宠若惊,连连推辞,王老板态度坚决让他收下,言语之间颇有些动容:“我就喜欢爱读书肯努力地孩子,我守在学校边上开了 20 年的店了,就是喜欢这读书的氛围,学着孟母三迁才来的,结果东施效颦了没学好,像你这样的孩子,我能帮一把就帮一把,一根笔对我来说不算事,举手之劳,拿着吧。”
  李建感动的不行,深深地给老板鞠了一躬,再抬起头时,眼中含着泪。
  一支笔对于其他人不算什么,但没人知道,对于李建来讲,一根笔是他的全部。
  初中的学校守着老家的县城,班里的同学都知道他家境不好,爸爸早逝,妈妈一年就是耕种那一亩三分地,一年到头挣不了几个钱,要是赶上年月不好,旱涝不定,基本上等于没收成,原本初二那年妈妈就想让他辍学去打工了,是班主任为他家里申请了助学金,这才勉强读了下来。
  但没人知道他是怎么坚持下来的,他坚持要逃离县城,到更大的地方更好的学校去,坚持要逃离来自身边人恶意的嘲笑。
  他们会笑他一年到头也不换换衣服,就连路过他身边都要捏着鼻子走路。
  有一年冬天,他的棉袄破了洞,棉絮直往外钻,妈妈随便给他缝了两针就算是补丁过了,第二天上学,他把棉袄脱下来搭在椅背上,后桌的同学趁他不注意,从补丁的地方往外掏棉絮,几乎要将棉絮掏空,下课时从头上往下撒了他一身。
  棉絮飞飞扬扬迷了他的眼,他一边揉着混着眼泪和棉絮的眼睛,一边听着很多人围在他身边哈哈大笑,一边默默把所有的棉絮都捡起来,一点一点再从那洞里塞回去。
  后来,李建考上了本市最好的高中,他以为他终于逃过了所有不堪的过往,却不知,这里却是另一个龙潭虎穴。
  高二那年,同宿舍的同学有一半都谈了恋爱,李建知道自己没有资格想这些,他所有的精力都应该放在学习上,考上好大学,将来找到好工作,才能改善自己的家境。
  但他依然控制不住地想要接近那个女孩,那个并不是班里最漂亮的,却是曾经给过他笑颜的女孩。
  女孩名叫唐宛,学习成绩中等,不是老师眼中最好的那种学生,上课爱讲小话,喜欢把校服的裤脚偷偷改小,弄成修身裤的样子,会在头上绑上新买的头饰,悄悄地拿着镜子臭美,有时有男生总喜欢捉弄不爱说话的李建,她还会大咧咧地锤他们一拳,骂道:“你们几个男生要不要脸,只会欺负人家李建。”
  唐宛长得好看,个头高高瘦瘦的,家境也不错,在男生群里很吃得开,所以她说话有时很管用,她发完彪,男生反而嘻嘻哈哈地跟她道歉:“喳!唐娘娘,我错了,我再也不敢拉!”
  李建噗嗤一声笑出来,马上又捂上嘴,恐怕这笑容落到任何一个人的眼里。
  再后来的某一天,他再也忍耐不住每天的抓肝挠肺,鼓起勇气去跟唐宛告了白。
  李建直到现在依然清晰的记得,唐宛当时充满诧异的眼神,反应过来后,她说:“不好意思李建我想你可能误会了,我这人是有点喜欢打抱不平,我同情你,但我不可能喜欢你。”
  从那天起,李建又回到了与书本为伴的日子,虽然他的成绩在班里一直都是名列前茅,尤其是生物,每次考试都能考满分,虽然他计算机能力突出,还拿过省级的奖项,可他依然改变不了自己是穷人家孩子的事实,他再也不会让自己有任何非分之想。
  那天从王老板的店铺里走出来,李建把握在手里的钢笔小心翼翼地塞进了背包,拉上拉链后抬头刚要走,就撞到了一个人,对面那人立刻嚎叫起来:“你长不长眼睛啊,干嘛那!我的新鞋都让你踩脏了。”
  李建忙连连道歉,他却不依不饶,拽着李建的衣领非要让他赔钱。
  这时,王老板从身后的店铺拿着一根杆子冲出来,大吼道:“王青泽,给我滚进去,再给老子找麻烦我断了你腿!”
  王青泽斜眼瞥了眼自己暴怒的老爹,不再作声,哼了一声进了店。
  王老板走到李建跟前赔了不是,然后转身就回去教训儿子去了,李建站在门口听了一会,王青泽似乎根本不怕他爸,随王老板怎么骂,他都当耳旁风,听烦了,就走进后屋,当的一声把门一关,一切都安静了。
  那是李建第一次见王青泽,一个二溜子样的不良青年。后来几次来这里买东西,有时是王老板在,有时是王青泽在,如果是王青泽在,李建一般也不多话,拿上东西就走。
  他是有点怕王青泽的,特别是有一次正好撞见他和一个年纪不大、身上画着纹身的女孩坐在店里亲热,这可把李建吓够呛,东西都忘了买,转身就跑了。
  所以这次月假来这里打工,李建心里一直祈祷着王青泽最好不要在,最好不要在。
  然而事与愿违,他刚走到街角,就已经看见王青泽拉着一个女孩正在门口玩闹。李建想了又想,还是鼓起勇气硬着头皮走了过去。
  王青泽当然听自己老爸说过李建要来店里帮忙的事,见李建低着头唯唯诺诺走过来的样子,就觉得好笑,他心想,这老王可真是,下辈子当菩萨合适。
  他摇头晃脑地迎上去,往李建肩上一拍:“给我爸看店来了啊,怎么的,我看你好像挺怕我?”
  李建强装笑脸:“没、没有,少东家。”
  “哈哈哈哈哈哈哈……”王青泽发出爆笑,半天都没停住,一边笑一边说:“你是古代穿越来的吗,还少东家,哈哈哈哈哈,你笑死我了,哈哈哈哈哈”他身旁的女孩也跟着笑得花枝乱颤,声音有点刺耳。
  “我,我……”李建一双手互相揉搓着,不知该如何是好。
  王青泽总算笑够了,这才拉着李建进了店里,把他往收银台那一按,说:“我爸我妈进货去了,今天这就交给你,好好卖,我爸说了,卖得好有赏!”说完,他抬起手搂过女孩的脖子,凑上去亲了一口,笑嘻嘻地说:“我俩呢,先找个地儿嗨皮去,你要有兴趣,晚上哥给你也带回来一个。”
  “不不不,不用。”李建羞愤的恨不得一头扎进地里。
  王青泽却不管不顾继续开黄腔:“怎么了,还是处?哎呀,你们学校我可是见过不少漂亮妞,搞一个啊。不行哥帮你,我对追女孩有的是办法。”
  旁边女孩一听不高兴了:“哎呦王哥,你又看上谁了?”
  两人嘻嘻哈哈地走了,留下李建,心里却燃起一团火。
  他从没听过这样的话,学校里的学生再大胆再顽皮,也没有人敢说出这些让人面红耳赤的话来。
  那天晚上回到宿舍,他做了一个长长的春梦,梦里的对象,是唐宛。
第四十一章 错
  从李建第一次在王家的店铺打零工算起,一转眼一个学期已经过去了。高二那年暑假,李建依然没回家,他想着暑假干足两个月,下个学期的伙食费基本上就有着落了。
  放假那天,李建收拾好行李前往王老板的店。这两个月,他要住在王家店铺后的小屋,王家人晚上不在这住,那间小屋就是临时休息用的,学校宿舍假期不开放,王老板心善,就让李建像在自己家里一样住下,他知道李建不好意思,便偷偷对他说需要让他顺便帮忙看着点王青泽,他们不放心他看店,李建这才应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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