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看她娘这会神情紧张,她还是乖乖地闭上了嘴巴,只要她娘不觉得硌肚子,爱咋咋地。
她可不想刺激她娘那脆弱的神经,要是万一刺激过度变成范进中举那样,她不就成了千古罪人了。
第13章
李红英提心吊胆地把金子给兜回家,把屋子里都翻里一遍还是没决定哪里放更安全。
罗小妹在一旁看了都心累,至于吗就这点金子,随便找个旮旯放着就好,谁能想到这样的屋子里藏有金子。
说起来他们家的房子是土墙房,还是新盖的冬暖夏凉,不过对于住惯了好房子的罗小妹来说,这样的房子实在是不敢恭维。
最让人头疼的是那个厕所,居然是用两块木板搭起来的,下面全是米田共。
上一次厕所不但心惊胆战的,还担心会被熏死,要是一不小心被熏得掉进茅坑里,那真是遗臭万年了。
“娘这都有金子了,咱能不能吃点细粮,还有咱家的茅坑也太吓人了,我每次上都担心自己会掉下去,人家县城的茅坑都是用水泥做的,要不咱家的茅坑也用水泥做做。”
本来有些紧张的李红英被小闺女的话一说,立刻就不紧张了,也不能怪她禁不住事。
这几根金条就好像天上掉下来的一样,谁拿在手里不觉得烫得慌?
“小妹,这金子的事可跟谁都不能说,要是露了出去肯定会也有麻烦,咱家的情况谁还不知道,可不能这么招摇。”
罗小妹目瞪口呆,敢情她忙活半天是白忙活,明明都弄了金子来还要吃粗粮,有比她更悲催的人吗?
“娘,我们偷偷摸摸地吃细粮谁会知道,这粗粮我实在吃不下去,嗓子割得厉害。”
她决定无论如何还是要为自己争取一下,不然继续这样的日子还不如去死一死。
李红英听着闺女说割嗓子,就想起闺女读高中后都是在小姑子家搭伙吃饭。
肯定是小姑子家吃得好,闺女吃惯了细粮再回来吃粗粮当然就不习惯。
说起来也是他们这些做爹娘的没本事,不然谁喜欢吃割嗓子的粗粮。
现在既然有了金子也不能委屈了孩子,换点细粮来给孩子们补补也是可以的。
再说大儿媳妇这肚子眼看也大了,天天吃粗粮要是到时候生下个病歪歪的,受累的还不是自己。
“行,既然我闺女都这么说了,娘一定给你弄点细粮来。”
罗小妹大喜过望,又争取道:“娘那茅坑的事情呢?”
“小妹,细粮偷偷换点自家吃别人不知道,这好好的修茅坑可是要花钱的,咱队里谁还不知道谁,咱家要是突然有这么多钱修茅坑,肯定是太打眼,你大伯是生产队长,到时候要是人家以为你大伯徇私照顾我们,那可就要坏事了。”
也不是李红英不肯花钱修茅坑,实在是这茅坑修不得,大家家的日子都这样一顿顿精打细算的,能不饿肚子已经是万幸了。
一个茅坑修得比住的房子还要好,连水泥都用上,到时候也不知道会有多少长舌妇会乱说嘴。
前几年有些人家可是因为一些小事就被抓起来□□ ,现在这两年好一点,可是万事还是小心点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罗小妹顿时觉得有些生无可望,这上一次厕所就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感觉人要被屎给憋死。
而且貌似这样的情况还很难改善,不是因为没有钱,是得低调藏富。
“娘,那能不能把茅坑的木板再多加几块,我怕不小心掉下去。”
她实在没有办法,在不能改变环境的情况下只能自己想办法适应,不然还能真被一个茅坑逼得生无可恋。
李红英对于小闺女这样的小要求还是答应得很快,虽然觉得小闺女实在是有些胆小。
现在家家户户都是这样的茅坑,就没听说过哪个倒霉鬼会掉进自家茅坑的。
也是小闺女住了几年县城,现在都有些不习惯家里的生活,想到这里又有些心疼小闺女。
她家小闺女天生就是该在县城里生活的,就这运道不要说整个大队,就是整个县城恐怕也就她家闺女一个。
谁还能像她小闺女一样不过就是割个猪草就能挖到金子,她家能有个好运道的闺女,真是祖宗保佑。
她想着一定要抽时间偷偷地拜拜祖宗,让他们家老祖宗好好保佑闺女顺顺利利的,一家人平平安安。
罗小妹不知道自己的本事被她娘以为是天生的好运道,心里还为有她这么个闺女美滋滋。
不过就算是知道她也会让这个美妙的误会就这样成为事实,毕竟她那个本事可不是能公之于众的。
有这么个好的挡箭牌,她连托词都不用想,没有被这更省心省力的了。
“小雅,你闻闻是不是闻到了一股鸡汤的味道?“
路一荷刚回到知青点就闻到了一股香味,她的鼻子一向最灵,马上就闻出是鸡汤的味道。
柯小雅心思不在这里,她还在想着怎么能找机会接近白书翰。
他们都是从京里来的知青,她以前就见过白书翰,知道白书翰的家庭条件很好。
这次能和白书翰分到一个知青点,她心里开心极了,就想着天时地利人和,自己要是能把白书翰给拿下,以后日子就不用愁了。
毕竟他们家和白书翰家比起来还是有些差距的,她爹娘又看中儿子,什么好的都留给儿子。
她不为自己打算那以后日子肯定不好过,她不想要再过那种苦巴巴的日子
而白书翰就是她以后能不能过好日子的关键,无论如何都不能错过。
现在听到路一荷的话,她才回过神来,鸡汤的味道她是闻不出来,不过这香味这么香肯定是有谁在煮肉。
“一荷,你鼻子好灵,我就闻出来一股肉香。”
“小雅,我和你说这鼻子我说第二没有人敢说第一的,以前在家的时候我人都还没走到家门口,就大老远能闻出我家煮的是什么菜,我爸妈总说我是狗鼻子,我猜这鸡汤肯定是谢知青那煮的,你不知道谢知青可有本事了,昨天我才闻到鱼汤的味道,你说要是谁能嫁给谢知青该多好命。”
路一荷一边说一边忍不住咽口水,谢知青在她眼里就像是一块肥肉,她都想把这块肥肉吃进嘴里。
柯小雅其实开始就在白书翰和谢知青之间摇摆,要说长相谢知青的长相比白书翰要好。
可是谢知青家的条件她又不知道,而且白书翰长得也不差,还特别彬彬有礼,后来她就选定了白书翰。
谁让谢知青太难接近,就像那高岭之花,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管你是不是女同志一样不给好脸色,她自认为自己的脸皮没那么厚,早早就打了退堂鼓。
“一荷,说起来谢知青在我们知青点也是数一数二的,你要是喜欢可以主动追求,错过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
她自己在谢知青那里吃了憋,却有些坏心眼地想要路一荷去碰一碰壁。
谁让路一荷的条件比她好,每个月家里还会给她寄吃的过来,要是路一荷主动追求谢知青。
那自己就少了个劲敌,知青点里就她和路一荷的长相不相上下。
路一荷哀伤地叹了口气:“我倒想主动追求谢知青,可是谢知青一点机会都没给我,看我的那个眼神好像我就是一颗大白菜一样,你说我也长得不差,怎么就被人嫌弃成这样,也不知道谢知青想找怎样的天仙做媳妇。”
柯小雅心里莫名地平衡了点,看来不是自己一个人在谢知青那里吃瘪,眼珠子转了转。
“一荷我看你是方法没用对,你看谢知青一个人开伙,经常吃好吃的,我觉得他肯定是个爱吃的,你应该投其所好,另辟蹊径,说不定能成功。”
路一荷被柯小雅这么一说眼睛突然一亮,自己真是笨死了,这么简单的道理怎么就想不到。
不过想到自己手里那些吃的,又心疼得不行,她就靠这些吃的熬日子,要是给了谢知青自己吃什么?
可是心里又实在馋谢知青煮的肉,俗话都说舍不得孩子逮不着狼,为了以后能天天吃上肉,她也豁出去了。
柯小雅见路一荷有些意动的表情,心里着实高兴,自己真是太机智了,这么轻松就解决掉一个情敌。
第14章
吴景文看着桌上没有油水的粗粮和野菜,嘴里发苦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
想着刚才回来闻到的那股香味,不用说也知道是谢惟平又弄到了好东西。
大家都是知青,可是他们的生活和人家谢惟平一比简直就是贫下中农和地主。
要是以前一直过苦日子也就罢了,偏偏他活到二十岁,一直都在蜜罐里。
突然生活这么大反转实在是苦得没天理,特别是有那么个谢惟平在那。
他觉得自己能心平气和地对着谢惟平实在是太有风度了,换做暴脾气的估计非得和谢惟平打上一架。
人家在吃糠咽菜,谢惟平却在吃香的喝辣的,每天还换着花样来。
也不是没人想给谢惟平点教训看看,听说去队长那里举报的人家压根都不理。
他们所在的红旗生产大队和其他大队不一样,一点也不会克扣他们知青。
山里的水里的,只要你自己有本事,尽管去折腾,弄得来吃的就是本事。
偏偏大家都没这个本事,他也试着去河里抓鱼,可是这鱼没抓着,差点把自己给淹死,谁让他是旱鸭子。
而且他又不信邪,也往山里折腾,不但连根毛都没看到,脚还差点给崴了。
最后不得已只好歇了心思,可是每次闻到香味心里就想骂娘,嘴里的粗粮也越发咽不下去。
家里也不是没有寄东西过来,但毕竟杯水车薪根本扛不了几天。
他一个大小伙子成天吃这些没营养的,感觉自己满脸菜色。
难怪知青点的女知青没有一个看上他,曾经的他也是英俊潇洒,玉树临风。
才下乡多久就变成这样,他真担心等自己回京里的时候完全变形,到时候家里人认不出他怎么办?
“景文,你怎么不吃,下午还要上工,不吃哪有力气干活。”
白书翰察觉到吴景文看着碗头发呆,不由出声提醒。
其实吴景文不犯二的时候,自己还是在心里把他当弟弟看的。
毕竟从小一起长大,这情分不一样,平时也尽力照顾他。
可是现在的大环境就这样,想要和从前一样的生活是暂时不可能的。
他虽然也不习惯下乡的生活,但却是知道面对现实。
吴景文回过了神 ,看着书翰哥关心自己,心里很是感动,如今他就只有书翰哥了作伴了。
一定得帮着书翰哥防那些小妖精,不管是知青点的知青也好,村里的村姑也好,在他心里没有一个能配得上书翰哥。
可怜的柯小雅用小算计打败女情敌,却不知道自己面前有个更大更无坚不摧的男情敌,想要拿下白大哥的日子恐怕遥遥无期。
谢惟平一回到知青点就往自己的屋子里走 ,根本就没注意到那些女同志冒着狼光的眼神。
把手洗干净,掀开煤炉上的砂锅,扑面而来的就是香喷喷的鸡汤,他深吸了一口气,觉得自己算是活过来了。
从柜子里把白面馒头拿了出来,配着鸡汤吃着鸡肉,这日子神仙都不换。
就是在家里,恐怕日子也没这么好过,不是没有好吃的,是好吃的不止他一个人吃。
偏偏他就爱冷着一张脸,家里除了爷爷,根本就没人待见他,连亲爸妈都只喜欢比他小了一岁的嘴甜的弟弟。
他就算弄了好东西回去,也是便宜了那个弟弟,对于无法改变的事情他一向不愿意浪费时间。
何况他生来就冷情,除了爷爷,谁都不放在心里,一般男人还会喜欢漂亮的女人。
他连看都不看一眼漂亮女人,觉得女人就是麻烦。
正吃得美美的,突然觉得耳朵特别的痒,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在背后念叨他。
不过就是不用脑袋想也能猜到也许是知青点的知道在眼红他,可是他才不想当圣母白莲花无私奉献,想要从他嘴里夺食简直就是做梦。
这个时候的谢惟平忘记了已经有一个例外存在,那个例外不但从他的嘴里夺食,还让他无话可说,而且有了第一次,还会缺第二次第三次吗?
罗小妹一个下午都没精神,连猪草也割得心不在焉,差点没把自己的手给割了。
说起来也不是她的错,对着中午那依旧割嗓子的粗粮,她连筷子都不想动。
根本就没吃两口就放下了筷子,然后越想越是气闷,努力了半天什么回报也没有。
连最基本的生活需求都不能保障,她没气得扎小人已经算是很大度了。
实在是因为不知道扎谁,才没动那个手的。
经过一个下午的痛定思痛她才发现,自己实在是判断失误。
对于她爹娘这样的人,就是手里拿了金子恐怕也不会大手大脚地用。
一个是穷怕了,另一个是根本就不能太张扬。
她肠子都要悔青了,自己怎么会犯这样的错误,应该像上次一样直接弄了鱼回家,娘不是立马就煮来吃了。
所以现在最关键的是改变策略,等她把鸡鸭鱼肉弄回来,难道娘还会不煮放着臭不成?
缺乏常识的罗小妹根本不知道肉就算不吃还能腌了再风干,等以后她志得意满地弄肉回来,她娘却把新鲜美味的肉做成腊肉的时候,让她风中凌乱到怀疑人生。
李红英下工回来看到有些恹恹的小闺女时,突然良心发现,进了自个屋子发现柜子里有红薯,还有那一袋子特地留下来的大米。
于是咬了咬牙,舀出了一大碗米,今天小闺女可是立了大功,该给小闺女吃点好的。
”小妹,你来给我烧火,我今晚煮红薯饭给你吃。“
她手里拿着东西走到厨房,朝小闺女喊了起来。
正在思考人生的罗小妹差点没有被这一声喊给吓得魂飞魄散,不过等听清楚话的内容后,马上大喜过望屁颠屁颠地跑过来烧火了。
不是罗小妹现在追求低,实在是吃了几天的粗粮饭,突然听到有大米饭吃,虽然是加了红薯的大米饭,可以也不妨碍罗小妹觉得幸福的冒泡泡。
还有些心疼一大碗大米的李红英看到小闺女脸上的笑容,突然就不心疼了,心里盘算着等和在家男人商量好,就偷偷弄点大米来。
小闺女是大功臣,委屈谁也不能委屈了小闺女,不就是吃些白米饭,多简单的要求,她一定会满足小闺女的。
李红英根本不知道她家小闺女哪里何止这点要求,人家的志向可是天天都能吃上肉。
要是知道了小闺女的志向非得被小闺女给吓着,就是城里人都没能天天吃肉,小闺女实在是太痴心妄想了。
如今还不知道对方心理的母女俩亲亲热热地一个烧火一个做晚饭,气氛不要太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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