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易仿佛有些明白了:“我会派探子渗入炽翎军,想办法接近元帅,策反他甚至杀了他。”
林岑微微颔首,欣慰地拍了拍秦易的肩膀:“秦老弟这些年没白在军营呆,不过你放心,炽翎军是元帅的地盘,那些人想要动老元帅怕是没那么容易。动不了元帅,就只能想办法剪了元帅的左膀右臂,换成自己的人上。”
林岑就是那个倒霉的不知被哪个皇子剪掉的臂膀,对方手段高明,他只是出了一趟军营就遭受了伏击,随他一起出行的三十多名兄弟全部遭难,只活了他一人。
“老子被捅了三个大窟窿,血都快流干了,要不是遇到了崔巍的货队正巧路过,这条命也就交代了。”林岑眼底通红,想到那时的遭遇,后槽牙都快咬碎了,“好不容易活下来,我拼命想要回军中报信,结果你猜怎么着,我成了叛军。”
“我们老林家世代忠良,他们为了抹黑我,给我安了个叛军的名头,说我投靠了敌国,发下了追杀令!见我者杀无赦……”
秦易终于明白林岑为什么会模样大变了遮遮掩掩了,他能活下来实属侥幸:“难怪你会成为崔巍的护院。”
林岑擦了一把脸,抽了一下鼻涕,“不然还能怎样?这半年我无数次派人去西北打听,可是听到的消息都不尽人意。有时候我甚至想着,要是那天和兄弟们一起死了或许是好事,就不用独自一人面对这个烂摊子了。可有时候我又想,或许老天爷让最不擅长勾心斗角的我活下来,就是为了有一天能为兄弟们洗清冤屈。为了兄弟们,为了洗刷我身上的冤屈,别说做护院,就算做乞丐,我也无悔。”
秦易连忙在林岑的碗中添上了米酒:“三哥别难过,人活着就有希望。那你现在知道是谁对你下的黑手吗?”
林岑眼神黯淡:“实不相瞒秦老弟,我不知。事发突然,我毫无防备。那人能对我们下如此狠手,必定做了万全准备。我独身一人,连回营都做不到,更别说探明是谁下的手了。”独身一人太难了……
想到这里,林岑无比羡慕地拍拍秦易的肩膀:“幸亏那时你坚持要回家照顾幼弟,若是当时你听我的话留在军中,只怕现在也成了刀下亡魂。”
“你对我提出要走的时候,我气恼了好一阵,觉得你胸无大志,白瞎了这么好的身手,这么聪明的脑子。你不知道,我当时真心想着拉你一把,升你做我的前锋大将。你这一走,所有的功勋换成了几两银钱,我那时恨哪,恨铁不成钢。”
“可今天再遇到你,看到你的家人,看到你的家里,说实话,我羡慕了。秦易,还是你聪明啊,早早的离开了纷扰之地,一家子和和美美,不像我,不像我……”
说道伤心处,林岑再也绷不住泪了:“我十岁随着元帅进了炽翎军,十五年没有回家门,我老娘想我想得眼睛都哭瞎了。你说,我现在这样到底为什么,为什么啊……一将功成万骨枯,成的只是那一将,谁能保证我不会成为枯骨中的一员呢?”
听着林岑压抑的哭声,秦易眼眶也红了,他没说话,只是举起了手中的酒盏同林岑重重碰了一杯:“喝。”
林岑一口将碗中的米酒喝完,隐忍又压抑的哭着:“天道不公啊,秦兄弟,我心里苦啊……苦啊……”
林岑本是性格豪爽之人,如果不是糟了难,此时还在炽翎军中领着手下的将帅们打仗。突如其来的灾难磨了他的性子,拔了他的爪牙,让豪放的他变得沉默。做崔家护院半年,林岑说的话加起来不超过百句,今日看到了旧部,压抑了半年的情绪终于爆发。
林岑抱起米酒坛子仰头往口中直灌酒:“去他妈的争斗,去他妈的打仗,去他妈的建功立业封王拜相,去他妈的……”
满满一大坛米酒几乎都进了林岑一人的肚子里,就算他酒量惊人,此刻也开始醉了。林岑身形摇晃了两下,身体不受控制地往桌上扑去。秦易眼疾手快的接住了他手中快要落下的酒坛子,这是嘉儿特意买来的酒坛子,可不能摔碎了。
简嘉手一顿,针尖扎入指头,疼得她“嘶”了一声。听着厨房那边隐约传来的醉话,她嘬去了指尖的血花,摇头轻叹了一声:“众生皆苦,唯有自渡啊……”
缓了缓后,简嘉给自己竖起了拇指:“不愧是我,竟然能说出这么禅意的话来了。”笑了几声后,她低下头来继续缝制纱布,如果可以的话,她想在今晚就做出大景第一道纱门出来。
就在简嘉将最后一片磁石裹在纱布中时,窗外传来了脚步声,抬眼从窗户看去,只见秦易正背着林岑从窗前经过。林岑面色潮红,呼声震天,而秦易的面色也微微发红,不过看他的脚步倒还稳当。简嘉关切的问道:“需要我帮忙吗?”
秦易轻声应道:“不用。”
事实证明,秦易此刻神智还算清醒,将林岑放到自己床上之后,他还折回到西厢房中收拾了碗筷桌椅,一切都收拾妥当了,他才灭了蜡烛。
原以为自己收拾的时间已经很久了,抬眼看去,却见简嘉的房间中还亮着光。从蒙了轻纱的窗户中看去,能看见披散着头发的嘉儿正在缝制东西。
秦易走到了窗前,鬼使神差的伸出手,轻轻敲了敲木窗。
“笃笃笃”。
敲了三下不过瘾,秦易又连续敲了好几个三下。秦猎户像是发现了新玩具,曲着手指隔着纱窗轻轻敲着简嘉的窗户。
简嘉无奈的看去,就见秦易素来锐利的眼神有些涣散,隔着纱窗也能看见他泛红的俊脸。她了然地睁大了眼,秦猎户这是……喝醉了?
简嘉轻笑着,声音柔软的问道:“秦猎户,你喝醉了吗?”
秦易认真地点点头,闷闷地应了一声:“嗯,我喝醉了。”
简嘉差点笑出声来,她微微歪着头,继续用柔软的声音哄着秦易:“那秦猎户,你现在要去睡觉吗?”
秦易愣愣的隔着纱窗同简嘉对望,隔着轻纱,简嘉的面容看得不是很清楚,可是他却觉得这样的嘉儿看起来好看极了。可能是因为喝了酒的原因,秦易感觉自己的胸口像是有一团火焰在跳动,他睡不着,只想看简嘉两眼,听她说几句话。
简嘉说了什么,他其实听得不是很分明,但是他喜欢那软软的语调,会下意识的跟着重复:“嗯,要去睡觉。”
简嘉笑吟吟的对秦易挥挥手:“那行,晚安哦~”
轻纱后的窗户关上了,窗上的人影侧头轻轻吹灭了蜡烛。秦易的世界突然变成了一片黑,台风卷着雨水拍打在秦易的后背上,凉意让他的理智回魂。
秦易抬手揉了一把脸,后退几步后,秦猎户用只剩气流的声音缓声道:“晚安。”
虽是深夜,世界却格外嘈杂,院中雨水滴答,屋后俊俊打着响鼻,东边的卧室中,林岑的呼噜声震天。秦易背靠着西边的墙盘膝坐在地上,一墙之隔的身后,简嘉已经陷入了熟睡中。
许是喝了酒的原因,又或许是今天和林岑回忆了很多过去的事情,秦易此刻无比清醒。他无法入睡,只要一闭眼,耳边就会回响起隆隆的战鼓声和兄弟们冲锋时的喊杀声,脑海中就会回忆起兄弟们死不瞑目的双眼和他们身下同泥土混在一起的血。
方才吃饭时,林岑说羡慕他,觉得他是最聪明的那个,早早离开了是非之地,回家过自己的小日子……
其实不是的,他并不聪明,幼时读书没有天分,考不上秀才做不了状元。去了军中,一开始时看不懂舆图记不清各种符号和手势。他不会审时度势,也不能能言善辩,在军中时若不是林岑赏识,凭他的性子,也不知道得罪多少人,死过多少次了。
初入军营时,他也曾有过雄图大志,想要多杀几个敌人,赚一份军功回家让爹娘高兴高兴。若是有运气,能杀了敌方的几个将领,说不定也能捞个将军当一当。可后来,他的雄心早已在一次次冲锋陷阵中被磨平,壮志已经消失在兄弟们的尸山血海中。
他所在的斥候小队,最初时有二十三人,入营后第三年,这二十三人中除了他之外,其他人都死了。不断有新人进来填补死去的人的空缺,直到他离开炽翎军,他见证了八十多位斥候的惨烈死法。
当然,战场上死的人更多,一场战役后,大地上堆积着数不清的尸身。战场的灰烬熏得天空灰蒙蒙,放眼看去,世界只剩下了黑白色。
没有人知道在军中后面的那一年,每天晚上他是怎么熬过来的。他在无数个夜晚审问自己的内心,眼前的一切,真的是他期望的吗?是他想要的吗?
最终他不得不认清一个现实:他是个没有雄图大志的普通人,比起建功立业,只想好好的活着。
秦易弯下了腰,如之前在炽翎军中那样,将头埋在了双臂间。
作者有话说:
前段时间,我家猫为了捉楼下鸽子跳到了楼下的平台上,为了把它捉回来,我从楼下邻居的窗户翻到了平台上。在我想象中,我应该像电影上那样身轻如燕飞檐走壁,区区窗台而已,翻上去轻轻松松。
事实上,我像个狗熊似的,笨手笨脚。
在很多人的想象中,自己如果穿越,能上阵杀敌冲锋陷阵,其实真到了那个时候,可能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坚强。
第44章 第四十四章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狂风暴雨持续了三日, 风雨过后秦家本就脆弱的屋顶瓦片遭受了不可逆转的伤害。雨过天晴后,简嘉和秦易决定找人来翻修屋顶。
趁着这次翻修屋顶,简嘉想着顺便将家中的布局变一变。秦家虽然大, 可是在她看来有很多空间都浪费了,而且每一间屋子的采光都不太好。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她想好好规划一下家里布局, 再在能力范围之内装修一下屋子。合理利用每一间屋子的同时, 也能让家变得更舒适。
可这样一来, 普通的木瓦匠就做不了这活了。好在范夫子认识技艺高超的钻瓦匠, 在他的引荐下,简嘉用三十两银子请了城里专门给大户人家建房子的施工队。同领队沟通了改建方案之后, 十人的施工队浩浩荡荡进了秦家所在的山坳。
改建屋子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即便事先已经沟通过, 真正动工时还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段时间简嘉和秦易同施工队一起忙碌着,一点点重建着自己的家园。
这是个大工程, 需要先将屋中的家具搬出去, 再掀了房顶铲了墙皮,换了腐朽的椽子柱子……即便每日加班加点,也需要一个多月才能完工。家中忙碌又凌乱,没有多余的精力接送秦朗罢了,还会影响他学习休息。幸好范夫子伸出援手,让秦朗暂住在了自己家里。
住在夫子家其实挺好的,夫子很照顾他给了他一间干净舒适的小房间, 每日他都能和两位师兄同进同出,看书练字的时间也变长了。只是几日看不到家里人, 秦朗还是控制不住的开始想家了。
不知道花毛它们好不好?它们最喜欢柔软的草叶, 兄长和姐姐这么忙, 还有空出去割草喂它们吗?不知道家里的两只兔子是不是还在挑食?还有将军和刺客,它们有没有想念自己啊?最重要的是兄长姐姐和二叔他们,这段时间有好好吃饭吗?他们休息好了吗?
惦记着这些问题,秦朗难得的失眠了,等他听到成章师兄敲门的声音时,已经比平时晚了半个时辰。
范成章伸手摸了摸秦朗的额头,担忧地问道:“怎么了秦师弟?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要不要我向爷爷说一声,今日你好好休息,早课就不用去上了。”
秦朗手忙脚乱的穿着衣裳,“我没问题,要去上早课的。多谢范师兄叫醒我。”要不然这会儿他还在和周公相会。
等秦朗收拾好自己到学堂时,范夫子已经手握着书卷慢悠悠领着师兄们读书了。秦朗面色猛地涨红,讷讷地唤了一声:“对不起夫子,我睡过头了。”
范夫子微微颔首,抬手指了指座位,和颜悦色道:“坐下吧,下不为例。”
秦朗低着头快步走向了自己的座位,屁股刚沾到凳子,就听身边传来了一声讥笑声。不用回头,发出这么不和谐声音的人一定是杜文昌,虽说那一天在书铺中杜文昌同两位师兄翻了脸,可是台风过后,他还是来学堂了。
秦朗打开书桌,想将自己的课本从桌肚子中抽出。他的手刚伸进桌肚子就触碰到了一团柔软,低头看时,一只半死不活的大老鼠横在他的小书包上。那老鼠足有一尺长,口鼻中流出的血污了小书包。秦朗身体一怔,面色瞬间变了。
“嘻嘻嘻。”杜文昌对着秦朗挤眉弄眼,看到秦朗变了脸色,他心情无比舒畅。不过是山中猎户家的孩子罢了,有什么资格同自己平起平坐?
然而下一刻,杜文昌脸上的笑就消失了。只见范夫子关切地问道:“怎么了?书本不见了吗?”
杜文昌根本不想看秦朗是什么反应了,这一刻他无比气愤,凭什么!同样是迟到,夫子就要罚他去课堂外头站着,秦朗就能无事坐下。同样是动作慢了,夫子就说他做事磨叽,却关心秦朗是不是书没了。
凭什么?都是夫子的学生,秦朗凭什么能得到夫子的善待?他杜文昌不服!
秦朗没说什么,只是将提着老鼠尾巴往书桌下一丢,而后若无其事地取出了书本跟上了师兄们朗读的进度。他全神贯注地看着书本,完全没注意到身边人的表情。
看到桌脚的大老鼠,范成章和萧子初交换了一个眼神,萧子初眉头皱起,眼中的厌恶一闪而过。范夫子若有所思的扫了老鼠一眼,又快速瞟了满脸戾气的杜文昌一眼,面色有些凝重。
休息时分,范夫子慢悠悠走到了学堂外喝茶去了。范成章不满地对杜文昌说道:“都是一同读书的同窗,你能不能把心思放在书本上?”
杜文昌做了个鬼脸,毫不在意道:“你说什么?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范成章弯腰提起了老鼠尾巴,冷笑道:“你心知肚明。”说罢他提着老鼠出了课堂,找家中猫儿解决大老鼠去了。
萧子初手中握着一枚还温热的鸡蛋走到了秦朗书桌旁,他轻轻将鸡蛋放在了桌脚,缓声道:“为何不告诉夫子?我若是你,今日非得让他把这老鼠吞下去。你不是很有骨气吗?怎么任由他欺负?”
犹记得秦朗拜师那一日,面对范夫子的刻意刁难,他都能坚定的说不。怎么现在面对一个张牙舞爪的孩童,却硬生生的忍了自己的脾气?
秦朗正用沾了水的帕子擦拭着书包上的老鼠血,语气淡淡道:“兄长和姐姐送我来读书,是为了让我学到更多的做人的道理,而不是和人逞凶斗勇。姐姐说过,他狂任他狂,清风过山岗。”
萧子初动作一僵,哭笑不得:“你还怪会安慰自己来着。”
老鼠血沾了水后非但没有消失,反而浸染面积更大了。秦朗苦恼的挠了挠头发,有了,他可以像兄长那样洗书包。夫子还有一会儿才回来,他可以先将书包泡在盆里,一会儿下课后就容易清洗了。
说干就干,秦朗提着书包留下一句:“我很快回来。”就没影了。
杜文昌眼珠子一转,对着萧子初呲牙道:“我,我去尿尿。”
出了范家后门就有一个码头,夏季正是涨水的季节,水位几乎都要没过了最上面的两阶码头。秦朗端着自己的洗脸盆快步跑到了码头边,脸盆中放着染了血的小书包,他还特意问范家的仆役要了一点皂角膏放了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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