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不起。”陆峥野搂紧了她。
曾经所有的恨,都因为觉得亏欠对方而烟消云散。
等林妤笙哭完了,她又问:“那江言柒,是因为你要替张远鹤老师讨回公道吗?”
“这只是其一,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当年你去找温年的事情,是江言柒看到了传回陆家的。”
林妤笙眸色一冷,“原来如此。”
陆峥野还想说什么,门就被敲响了。
“爸爸妈妈,起床吃饭了,我要饿死啦。”
林妤笙看了眼陆峥野,然后轻笑,“好,来了。”
陆峥野先起床去把门打开了,然后把陆时帆抱了进来。
*
谢导的电影开始筹备。
陆峥野也在计划着送陆时帆去幼儿园的事。
近日,鹿城举办了一场服装秀,鸣旧也在受邀行列。
鸣旧四年前也从鹿城移到了江南。
它在江南的名气不亚于倾城在鹿城,只不过出了江南,它的名声就没那么响亮了。
林妤笙四年来一直低调行事,以至于很多人都忘了她是鸣旧的最大股东。
齐筱竹特意打电话来问林妤笙。
“笙姐,这次你出席吗?”
林妤笙,“我看下情况,到时候告诉你。“
“好。”
林妤笙原本还在纠结,但她没想到陆峥野也会因为这个事找她。
“怎么了?我还在考虑。”林妤笙说。
陆峥野开门见山,“我想找你帮个忙,不管你出不出席,我想推荐一个人当你鸣旧的音乐代言人。”
这次各大品牌都找了一个音乐代言人,模特走T台的音乐现场演奏,林妤笙当初看了一眼,好像就有江言柒,只不过她忘记是什么品牌了。
她微微勾唇,说:“推荐木礼?”
电话那头传来一声轻笑,他们俩总是能想到一起去,“嗯。”
陆峥野解释,“木礼缺少知名度,我需要他大热,把张老师重新带到大众的视野里。”
“好。”林妤笙毫不犹豫的答应。
第213章 没有硝烟的战争
陆峥野挑眉,“不再考虑一下?“
“你的人,我就不需要考虑了吧?”
陆峥野的轻笑声从手机中传来,酥了林妤笙的心。
“那你帮了我这个忙,想要什么奖励?”陆峥野问。
“呃……那就等我新电影出了,陪我去电影院看吧。”
“好。“
论起来,好像情侣间约会会做的事情,他们都没做过。
*
服装秀那天,林妤笙还是出席了。
继微博宣布结婚以来,她的名字就一直挂在热搜上。
所以此次出席活动引起了很大的关注。
林妤笙一身耀眼红裙出现在镜头前,闪光灯不断,她却依旧保持着微笑,那张脸美的无可挑剔。
“陆夫人,新婚快乐!”
不知道是谁起头喊了一句,然后很多人都跟着喊了。
林妤笙真诚的和大家说谢谢,然后提着裙摆入场了。
她不说,很多人都以为她是作为倾城的代言人过来的,却不想她最后坐在了鸣旧的区域。
齐筱竹年纪和林妤笙相仿,情绪全都写在了脸上。
“妤笙姐,你真的和陆总结婚了吗?”
林妤笙看着她不可置信又激动的样子,忍不住笑了,“难道结婚证还能有假?”
“呜呜呜呜,我就知道我不会看错的,我可是第一批与世无争的CP粉呢,你都不知道,最近我们可扬眉吐气了。”
林妤笙看着她咋咋呼呼的样子,笑道:“你看你,都是鸣旧的总经理了,怎么还是这么不稳重。”
“稳重不了一点,我们有今天的成就全靠走了狗屎运,得到了妤笙姐的支持。”
若非当初林妤笙入股,还免费代言,她们都不知道能不能熬出头。
林妤笙却是有些不好意思,她不过得了重生的福气。
“你们有能力有毅力,成功是迟早的事,我只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况且,我们只是互相成就,你们出力出想法,我出钱,再公平不过了。”
齐筱竹一脸感动,把爱都写在了脸上。
“笙姐,你简直就是人间小天使。”
林妤笙调笑,“我有老公了,你这辈子没机会了。”
“我哪敢啊,谁能比的上陆总的身份地位和颜值。”齐筱竹眨眨眼。
林妤笙问:“对了,木礼到了吗?”
“他很早就到了,在后台做准备呢,他眼睛是不是……?”
“嗯,但他能力很强。”
齐筱竹有些担忧,“但他没什么知名度。”
“没关系筱竹,我原本是不打算参加这次服装秀的,只是为了帮我先生一个忙,所以你也不必有负担。”
齐筱竹点点头,“好。”
她对林妤笙的决定向来不做质疑。
林妤笙一开始也只是抱着这个心态的,直到她看见了千怡君。
与此同时,陆峥野发来信息。
[刚刚得到消息,千怡君是麋鹿的CEO。]
麋鹿就是请了江言柒当代言人的那个品牌,他们的CEO向来神秘,但林妤笙没想到居然会是千怡君。
千怡君加上江言柒,这可把她的胜负欲激起来了。
林妤笙问乔筱竹,“我们这一次,准备可充分?”
“当然,不是笙姐你说的吗?面对任何事,都要尽一百分力,这次的展示中还有两件是出自你之手。”
“那我之前设计的那个海棠旗袍,可有带来?”
“带来了,但你既然说这次服装秀不重要,那我们就不必拿出这件了吧?让它继续当做我们的镇店之宝,以后再一鸣惊人。”
林妤笙,“我后悔了,这次服装秀,我势要拿下。”
齐筱竹还没来得及问为什么,千怡君已经走到林妤笙旁边坐下了。
鸣旧旁边的区域就是麋鹿的,所以这并不奇怪。
不知道是不是齐筱竹的错觉,她觉得笙姐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
千怡君说:“林妤笙,你很得意吧?”
“你在问什么废话,你嫁给自己喜欢的人,不得意难道哭天喊地?”林妤笙说完后嘴角那抹讽刺的笑恰到好处。
千怡君极力压制自己心里的怒火,“陆峥野他现在还没有吃到苦头,等以后,他就会明白娶一位有权有势的妻子有多重要了。”
“从有权有势到一无所有,只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而已,我劝千小姐莫要太自傲了。”
“我记得以前鹿城林家还在的时候,林大小姐也是名声大噪的,怎么现在自己落魄了,反而教训起我来了?”千怡君满脸嘲讽。
林妤笙即便心里生气,面上也保持着平静,这是演员的自我修养。
“我家只是搬离了鹿城,不是死了,凭什么你们都说,我不是林家的大小姐了?”
千怡君一噎。
林妤笙,“之前我被你激到,只是因为我太爱阿野,所以自觉亏欠和自卑,但现在我们已经互表心意。千怡君,你连我情敌都算不上,因为阿野从未喜欢过你。”
“再纠缠挑事,就自降身价了,总统千金。”
后面那句话林妤笙是一字一句的说的。
她不否认千怡君的能力,但她也确实很讨厌这个人。
这也是为什么她前世那副德行不讨人喜欢的原因吧。
林妤笙在千怡君身上找到了点自己前世的影子,瞬间嫌弃的不行。
她突然觉得陆峥野简直就是个天大的好人,那样被她羞辱过,还愿意对她伸出援手。
林妤笙更爱陆峥野。
“林妤笙,还轮不到你来教训我。”千怡君气道。
她高傲的昂了昂头,“如果不是我提议邀请你们,你们甚至连参加这个服装秀的资格都没有。”
齐筱竹听到这句话,瞬间气的不行,“谁稀罕啊?你是不是煞笔啊?邀请我们来你安的是好心吗?还指望我们感谢你呢?呸!”
千怡君没想到一个看起来一点不起眼的人都敢骂她。
“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竟然敢这么跟我说话。”
“我管你是谁……”
林妤笙拦下齐筱竹,说:“别和这种人生气,媒体拍着呢,别到时候被黑成泼妇。”
齐筱竹撇撇嘴,“就算被骂泼妇我也要拉着她一起,你看她刚刚那个表情,都崩了。”
两人捂嘴轻笑。
她们的话也提醒了千怡君,她不甘心的收起情绪,坐好。
第214章 “见野”
林妤笙微笑着低声说:“如果这场服装秀,我赢了你,你会不会气死?”
“你在搞笑吗?”千怡君不屑。
她的麋鹿是K国最知名的高奢名牌,而鸣旧,也早就和林妤笙一起淡出大众的视野了。
据她所调查,鸣旧也只在江南地带比较有名气和受人欢迎而已。
千怡君嗤笑一声,“你不会是觉得你粉丝数量庞大,所以受欢迎程度能高于我麋鹿吧?”
“如果真是这样,我也没有脸说自己赢了你啊。”林妤笙道。
现场有很多富人,她们看到喜欢的服装会直接和品牌方沟通买下。
现场还会对外进行实时直播,以及设有投票赛道。
每个品牌展示完后,哪一个销量、热度最高,其实是显而易见的。森*晚*整*理.
千怡君,“那你是哪里来的自信?”
鸣旧最火的时候也不过那一年,早就过去了。
林妤笙,“既然你虚心求教,那我就好心给你解答吧,如果是在K国,我是绝对不会和你比的,因为我输定了,论知名度我鸣旧确实不如你麋鹿,但你好像忘了,这里是A国,A国五千多年的历史刻在我们每一个A国人的血液中,传统服装对于我们国人来说,有特殊的情感和意义。”
“呵!”千怡君不以为意,“那都是旧的东西了,谁还会审美退步?”
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鸣旧的所有人都不悦的看着她。
林妤笙,“你这种人是永远不会懂的,因为你们国家也没有那么多历史得以沉淀,自然也谈不上什么国家情怀。”
“没错,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只是旧了,不是没有价值了。”齐筱竹气呼呼的回。
千怡君确实不懂这些,她气呼呼的留下一句,“走着瞧。”
就不再多言。
齐筱竹恼火的说:“我终于知道笙姐为什么说这次一定要赢了,气死我了,必须让她好看。”
她是古装爱好者,最受不了别人诋毁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了。
林妤笙,“别跟这种人生气,我们只需要把我们的作品展示出来就好。”
其实林妤笙心里也没有底,毕竟这几年她顺从江南的风俗,把鸣旧的风格主要定在了旗袍上。
这确实让旗袍和古装都在江南得以推广,并且大受欢迎。
但江南本就保留着古韵,所以接受起来更容易,至于全国人民,林妤笙不敢保证。
林妤笙毫不避讳旁边的千怡君,直接给陆峥野发信息。
[交过锋了,你的桃花都聚堆在我身边了。]
陆峥野:[我没喜欢过她们。]
林妤笙勾唇,毫不掩饰自己的开心,她甚至为了引起千怡君的注意,手指敲屏幕敲到起飞。
林妤笙:[我当然知道,江言柒就算了,过去式,不提也罢,但你后来都遇见我了,还能看得上其他女人?]
陆峥野一看林妤笙说这种话,就知道她在使坏了。
他忍不住勾唇,思索了一番然后配合她。
[嗯,确实,世界上谁能有林大小姐漂亮呢?!深得我心。]
林妤笙本来想故意气千怡君的,没想到给自己弄脸红了。
而挡不住好奇之心偷偷用余光扫林妤笙屏幕的千怡君,看到陆峥野的消息后,气的把名贵包包上的真皮都抠下来了。
这样独特、唯一的温柔,一直是她最想要的,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陆峥野更好了。
秀台开始。
第一个上场的是倾城。
倾城和麋鹿都是现代高奢品牌,这次服装秀他们显然也没有很上心,底牌都没亮出来。
林妤笙作为代言人这些还是清楚的。
倾城和鸣旧近几年一直有联名,这次服装秀他们一件都没有放出来,想来是有更大的计划。
千怡君应该和这次的主办方有关系,所以麋鹿被安排在倒数第二出场,而鸣旧被安排在最后。
因为林妤笙临时加了那套海棠旗袍,所以齐筱竹一直在抓紧时间联系适合它的模特。
但她神色越来越急切。
林妤笙问:“怎么了?”
“那件海棠旗袍一般人的气质真驾驭不了,我试着联系了几位气质适合的模特,但他们现在都来不及过来了。”
林妤笙,“别急,再想想看有没有其他人适合,不一定需要模特。。”
模特身材修长,反而会把旗袍的韵味压住了。
齐筱竹想了一下,然后眼睛一亮,“有了。”
林妤笙无声询问。
“笙姐你啊。“齐筱竹激动的说。
“这个本来就是你设计的作品,况且你的气质完全符合,特别是你在江南生活过,骨子里已经有了韵味,你穿上旗袍走在江南街道上,都能引来无数回眸的。”
林妤笙看她越说越激动,忍不住给她手动闭麦。
现场音乐声大,千怡君不知道两人在嘀嘀咕咕些什么。
林妤笙也不是没想过自己上,但她觉得……太张扬了。
说来也奇怪,以前不张扬的事情她不想干,在江南待了几年,心境都变了。
她一锤定音,“那就这样吧。”
林妤笙没学过服装设计,她学的只是绘画,更偏向于画风景。
但后来在江南,她偶尔去鸣旧,看到鸣旧的设计师在绘制稿图,她也总是手痒,最后也忍不住下手了。
没想到她的作品得到了鸣旧设计师的一致认可,甚至评价逐渐变高,最后她的名字也被加入了鸣旧设计师行列。
只不过为了低调,她用的是“见野”这个艺名。
快要轮到鸣旧的时候,林妤笙和齐筱竹都去了后台。
林妤笙先去见了木礼。
木礼就坐在等候室的沙发上,眼睛蒙着一层白纱,两个保镖站在他身后。
林妤笙来了后,其中一个保镖俯身告诉了木礼。
木礼原本平静的脸上闪过一丝惊慌和无措,他站了起来,对着林妤笙的方向,乖乖的喊了声,“师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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