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晒了好几日,腊肉和腊鱼的肉质渐渐变硬,原先粉嫩新鲜的瘦肉部分已经变成了酱油色,白花花的肥肉也略微变色,几天下来被晒得油汪汪的。
院子里头的腊肉和腊鱼的味道,可馋坏了不少附近的小野猫,个个闻着味道竖着尾巴悄咪咪地踩着围墙就靠过来。
这时候就显着家里头有只小狗是多么正确的决定。小乖这几日被委派了看守腊肉和腊鱼的重要责任,也不到处跑着玩了,静静蹲坐在院墙旁边,看着有野猫过来就猛地扑过去,汪汪汪地一阵狂吠吓跑它们。
为着小乖这么负责,每天它的饭盆里都是满满当当的各种肉骨头,吃得它一天比一天圆滚滚,那毛色在太阳底下都发亮起来。
如此晾晒了五六日,再拿手去摸腊肉,已是有弹性的硬硬的手感,而肥肉一捏就捏出来一手的肥油。这个样子约莫就是晾晒好了,收回屋子里头,这个冬日有的慢慢吃。
这几十条腊肉和腊鱼被分一分,分成了三等分,胡玉家一份,张妙青又拿回去一份,剩下的才留在食肆里头。
刚刚晾晒好的腊肉,乔薇最馋的还是那一碗腊肉炒饭,除了腊肉还在炒饭里头放些胡萝卜、豌豆、酱菜什么的,拿着秋油调味,做成满满一大碗什锦腊肉炒饭,想想就已经忍不住咽口水了。
于是在这一日清晨,天刚刚放亮,乔薇烧好热水洗漱之后,就从竹竿上取下一条腊肉,准备今日的朝食就吃腊肉炒饭。
腊肉不用太多,毕竟主角还是米饭,只用得着半条腊肉就成。这块腊肉肥肉也多,切成细细的腊肉丁,胡萝卜洗干净之后也同样是切成丁。
正忙到这时,院门吱呀一声推开了,接着胡玉一边将头发挽起一边朝厨房里头走过来。
虽然一开始乔薇说了,只让胡玉午间和晚饭的时候过来食肆里头帮忙,可是胡玉却不干,说自己在家也没事,还不如早早过来这边,看看有什么可做的,也有个人说话。
乔薇拗不过胡玉,于是两家人除了晚上不在一个院子里头睡觉,白日里都是待在一块,一日三餐干脆也一起吃了,不然就她们母女两人也省得再烧灶。
胡玉舀起热水洗了洗手,就来帮乔薇的忙。豌豆米在井水里头淘洗干净,先用热水简单焯一下,断生即可。
锅里头油微微冒烟之后,乔薇就将搅好的鸡蛋液全部倒进去,拿着锅铲来回将鸡蛋液细细铲碎,看着都凝固成一小块了就盛起来放在碗里头。
不用再倒油,直接将腊肉丁倒入锅里头,小火慢慢烧着,腊肉里头的肥肉就滋出油来,一小会就闻见了腊肉的香味。炒到腊肉丁看起来微微发焦,锅底也熬出了一小汪的热油。
趁这个时候将打散的米饭迅速倒进去炒开,原先腊肉熬出来的油也很快被大半锅的剩米饭给吸收,粒粒分明的白米粒很快都被油脂包裹住,染成了好看的酱油色。
一旁的胡萝卜丁和豌豆也都放进去一块翻炒,锅里头红的绿的翻炒在一块,看起来倒也十分热闹。最后放入刚刚盛起来的鸡蛋,再来一些秋油和葱花,就可以出锅了。
毛毛刚被华大娘从暖和的被窝里头揪出来,洗过热水脸之后仿佛灵魂还是没从被窝里头出来,一脸茫然。
他顶着一头乱七八糟的头发,懵懵地走到乔薇的身边,眼睛迷离地看着灶台边一碗碗冒尖的腊肉炒饭,使劲吸了吸鼻子。
胡玉将碗筷都拿到厨房门边的那张小圆桌上,自从天冷了之后,她们大多时候就在这里吃饭,不为别的就是厨房里头总是烧着火,暖和和的。
瞧着入了冬之后,毛毛每日起床都是这么痛苦,胡玉总觉得他这么小的孩子很可怜,于是今早给他盛饭的时候狠狠使劲往碗里头塞了又塞。
待到大家人都差不多洗漱完了,都坐在小圆桌边准备吃朝食。胡玉掂了掂手边的几碗腊肉炒饭,试出了最沉的那一碗,放到了毛毛的面前。
桌子中间还摆着前几日腌的酸萝卜和豆腐乳,这些酸酸的咸菜拿来吃正下饭。
炒饭混合着腊肉丁、胡萝卜丁和豌豆,吃起来比平日那种简单的蛋炒饭要好吃多了,一会一个腊肉丁,一会一个豌豆。今年新晾晒好的腊肉,切成丁口感略有些硬,咬起来油脂四溢,咸咸的味道已经被米饭中和,只余下腊肉的香味。
至于炒饭里头的胡萝卜丁和豌豆,吃起来清甜面面的,比起来油油的腊肉,多了这一种风味,也不至于太腻。
就着酸萝卜和豆腐乳,几人很快就把一碗腊肉炒饭吃完了,虽然看起来不多,但是炒饭真的很顶饿,胃口不大的人一碗就够了。
大家都吃完了,就只剩下毛毛一个人碗里头还剩下一半的炒饭没吃完。
华大娘看着毛毛一双筷子在碗里头拨弄来拨弄去,就是不把饭往嘴里送,还以为他是拖延时间不愿意去书院。就插着手站在他的身边,“就这么一碗饭,你平日不是几口就下肚了吗?今日是咋回事?”
毛毛机械地又塞了一口饭,含含糊糊地说道:“对啊,我觉得今日我的这碗饭有鬼,怎么也吃不完。”
“我看你才是有鬼,别给我想什么把戏不去上学啊!”华大娘一副看穿一切的神情,“前几日我看你总和老丁凑一块说话,别是憋什么坏水呢?”
“我哪有!”毛毛好不容易又咽下去一口炒饭,拳头哐哐砸着自己胸口,才把这一口饭顺利吞下去,“我不吃了,真的吃不下去了。”
华大娘扫了他手中的碗一眼,“就剩这么两口饭怎么吃不下了?赶紧吃了,从前没饭吃的时候要是敢剩饭,那不得把你腿打断。”
毛毛感觉胃里头的饭已经堵到嗓子眼处了,要是再来两口,真的怕自己一张嘴就会吐出来。可是碍于自己亲娘,只好狠狠心,筷子扒拉扒拉将碗底的那些炒饭全都塞进自己嘴里。
饭还没全都咽下去呢,毛毛已经迫不及待地拎起自己的书袋出了门,刚出院门就对着墙角处把嘴里头包着的炒饭全吐了出来。毛毛摸着自己撑的难受的肚子,慢慢朝书院走去,但愿能早点消食吧。
刚走到风安巷口,就看见老丁猫着腰,脖子间还缠着一大片围巾迎面走来,毛毛看过去的时候,老丁也正好朝他望过来。
两人简单打个招呼,毛毛才注意到他的手上还拿着一长条黑乎乎的腊肉。老丁见他朝自己手上的腊肉望,嘿嘿笑着说:“昨个掌柜的给了我腊肉,回家后我娘子说自己家的腊肉也有,让我也给你们拿来尝尝味。”他边说还边将手中的腊肉往毛毛的面前凑,想是让毛毛看看这块腊肉有多好。
清晨一阵冷风吹过来,毛毛顺着那风又闻见了熟悉的腊肉味,刚刚缓过去的腊肉炒饭,又在胃里头翻滚起来,他捂着嘴不敢在这多待一会,撒开脚丫子就跑远了。
老丁还拎着那条腊肉,就只莫名其妙地看着毛毛有些落荒而逃的背影,这孩子总是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
随他去了,老丁搓了搓被冷风吹的手,接着往乔家食肆的方向走去。
而真正的始作俑者,刚吃完了腊肉炒饭就回到自家院子里去了,今日看起来太阳不错,正适合把家里头的棉被铺垫都拿出来好好晒一晒,拍一拍。
除了毛毛之外,其余的人都觉得这腊肉炒饭的滋味好,油腻腻的包着剩米饭一起。
只是这几日,乔薇总发现,华大娘在前头大堂里头干活时,总是往外头张望,有时候人不多时,更是抓着一把*七*七*整*理瓜子就站在门口那瞅着来来回回的人。
看起来就像是在等着什么人似的,食肆里头有谁赊着账么?
乔薇好奇,跑过去问了几次,可华大娘总是啥也不说,依旧是那副在等人的样子。
这日下午,华大娘又是趁着没什么人的空挡,就顶着风站在食肆门口。来来往往走过几个人之后,她眼前一亮,盼星星盼月亮,可算是把整个人盼来了。
第44章 冬至
那迎面正走过来的不就是华大娘盼了好几日的赵暮么?
眼见着赵暮挎着刀在这条街来回走了两遍之后, 华大娘琢磨着这下拉住他应当不耽误他的正事吧?
于是赶紧迈出食肆的门槛,将正准备走开的赵暮一把扯住,笑眯眯道:“暮哥儿, 多久日子不见你了?快到里头坐坐吧!”
赵暮被突然出现的华大娘吓了一跳,等到看清来人之后,也笑了一笑打个招呼。“华大娘, 我正在巡街呢, 就不进去坐了。”
这可是等了好几日的人,哪能因为他说这些就让他白白走掉了。华大娘扯住他的衣袖, “这都什么时辰了?难道你不用吃饭歇息?”
赵暮抬起头看了看日头,本来自己巡完这条街, 确实是该回县衙里头简单吃点,然后等到下午再巡街。
华大娘瞧他这副抬头看日头的样子, 就知道自己刚才说的准没错,那还管什么, 直接手上用力,趁他不防备,将他扯进食肆里头。
赵暮险些被扯得有些踉跄,一路走到食肆里头坐在对着门口的那张桌子边坐下。华大娘顺手端起桌子上的茶, 一边从善如流地给赵暮倒了一杯茶,一边往后院里头喊道:“阿薇, 阿薇,快些出来。”
乔薇正在后厨里头和胡玉一起洗洗刷刷, 听见华大娘在前头喊自己,还以为有什么事呢, 快走几步出来了,腰间还系着围裙, 两只手也还湿漉漉的。
前头这会正经的食客早走完了,只剩下赵暮被华大娘按着肩膀坐在那。乔薇不明所以地走出来了,一眼看见了赵暮,还以为他是过来吃饭的,对上他的眼神,一贯地点头微笑示意。
华大娘看见乔薇这副模样就大剌剌地走出来了,简直两眼一黑,这哪像什么正值花季的小娘子,简直就是一个灰头土脸的厨娘。
乔薇看见华大娘对自己瞪着眼睛,也不知道她今是怎么了,尬笑着将手上的水随意在围裙上擦一擦。“赵大哥,你是过来吃饭的么?”可惜就是来的太晚了,锅里的碗都刷干净,还哪有什么东西整出来给他吃啊。
赵暮还没开口,华大娘按着他的肩膀的手又是暗暗用了点力,抢在他的前头说道:“是啊,巡了一上午的街了,这会可饿坏了。阿薇你去后头看看,煮个什么来给暮哥儿吃。”
既然华大娘这么说了,乔薇也搞不懂华大娘什么时候跟赵暮这么熟了,都可以暮哥儿暮哥儿这样的叫人家了,于是也不再说什么,转身往后院里走去。
来到后厨里头,就刚刚出去的这么一会子功夫,胡玉已经把锅碗瓢盆什么的全部都清洗干净,整个灶台都干干净净的。
而且都这个点了,再要是想做什么,那也太费时间了。这种时候,就适合吃碗热汤面吧,既管饱又香。
乔薇熟练地揉起面团,双手一阵揉搓拉扯,手中的细软面团就逐渐变成了细细长长的面条。
往灶里头添了两根柴,等到油微微冒烟,乔薇磕开一个鸡蛋,将鸡蛋液倒入锅里头,煎到两面金黄,就先盛出来。
锅也不用再洗,直接一瓢水下去,混合着刚才的油,煮开之后再下入面条和几把小青菜,这碗面就差不多成了。
乔薇在后头忙着做面,前头华大娘好不容易逮住赵暮,可得坐下来和他好好聊一聊。
其实自打那次饭桌上,因为张妙青有了身孕的事,华大娘多喝了几杯,觉得这赵暮看起来真的能和自己家的阿薇能成一对。事后等到酒醒,这件事却越想越觉得可行。
但是这找郎君不能光看外表这些,家里头的事还是得先打听清楚好。于是华大娘有事没事和街里街坊聊天,总是拐着弯地把话题绕到赵暮的身上。
这里住的大多都是水安镇的老住户了,说起这个来,多多少少也是能知道一点。
于是华大娘就知道,这赵暮家里头确实只有一个老娘,不过她也不大出门,街里街坊的都说她的身子想来真的不好。身子不好倒也不是什么大毛病,只要不用每日围着她伺候她就成。
等等,华大娘的思绪想到这,却突然想起了一个似曾相识的故人。那曹春华原来不也是这样么!
原先那黄志忠到自己家提亲,他老娘也是看不起自己一家乡下人,可是小年轻两个又确实有情谊。华大娘也是四处打听了许久,听别人嘴里说,那曹春华也是不大爱出门,估摸着身体不太行。
听到好几个人都是这么说,华大娘也是觉得应当就是这样,不然好好的人,怎么就不爱出门了?一定就是因为她的身子或者是腿脚什么的不太好,嗐,那要是一个病歪歪的老婆子,忍她个四五年也不是不行。
可是回想起后来的事,那真是与一开始打听的大相径庭。这世上就还真有这么一心装着的人。
有了这个前车之鉴,华大娘可不敢再轻易下结论了。况且这种孤儿寡母的组合,婆母的性子如何是顶顶重要的,不然遇上一个难缠的,那嫁进去不知道要受多少罪。
这打听多少回,都不如自己亲眼见一见才能放心。华大娘笑呵呵地拉着赵暮的手,东拉西扯地说了不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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