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月咬着嘴唇,说,“好。”
话音一落,她整个人瞬间腾空,下意识抱住陆厌的肩膀,随之,陆厌三两步就把她放在床上。
在为她盖被子的时候,窥见了藏匿许久的秘密。
沈知月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心想,完了。冲动之下摆动那只受伤的腿,结果疼的“啊”一声,声音惊动了在坐班的护士。
“怎么了?”
小护士带着检查血压的仪器就冲进来,见沈知月一脸痛苦的表情,赶紧上前检查,边走边吐槽这位不称职的家属。
“看着一表一才,没想到这么不懂得怜香惜玉,女朋友腿都受伤了还对她动手动脚的。”她亲手为沈知月盖被子,“心火盛也不能这么折磨人啊,小姑娘,遇到这种人就要赶紧分手,拜拜就拜拜,下一个更乖,咱们要找就要找一个对自己温柔的。”
沈知月知道护士姐姐误会陆厌,立马替他解释,“小姐姐放心吧,我男朋友对我很好的,你看他还帮我剪了头发呢,刚刚是我自己不小心动到了伤口,吓到你了,真是不好意思。”
女护士不相信,沈知月就指着一地的头发给她看,她又抬头看了看全程黑着脸的陆厌,知道自己误会人家之后,也是第一时间道歉,“不好意思啊先生,刚刚误会你们了。”
陆厌显然不接受她的道歉,但也没有多加为难,只是冷冷“嗯”了声。
沈知月怕护士被陆厌的态度吓到,又搭了几句话,护士说了一些注意事项就起身离开。
人一走,陆厌就趁沈知月不注意一把掀开被子,视线精准地落在沈知月脚踝处的纹身,想了很久才确定这个图案与之前的不一样。
“我记得你脚上的纹身应该是一朵海棠花。”他问,“怎么变成两个星球了?”
沈知月笑着回答:“你记错了,我纹的一直是这个。”
“是吗?”陆厌对自己的记忆力还是十分信任的,他抬眸,把沈知月心虚的小表情尽收眼底,尔后装模作样的掏手机,“我可是偷偷拍下来了,你确定真的是这个?”
沈知月一怔,想起身抢过手机,却被陆厌粗暴的按在床上,“别乱动。”
“你——”她难以启齿地说,“你干嘛偷拍我的脚啊,也太变态了。”
陆厌气的鼓起腮帮子,脸色由白转阴,灰蒙蒙的,黑沉沉的。
他抬起沈知月的下巴,带着警告的意味,说,“沈知月,你可以啊,骗了我还敢骂我。”
沈知月咬着嘴唇不说话,窗外喜庆颜色透了进来,烟花噼里啪啦的燃烧着,带着屋内的暧昧一起。
“陆厌,我喜欢你。”
沈知月突如其来的告白让陆厌一时不明所以,他歪着头问:“什么?”
“十年前,在离开你的那天,我就在脚上纹了你的名字,LY,还特意纹在地球中心。”十年的分离化作这一刻的委屈,更多的是喜极而泣,她哽咽着说,“想着以你为中心,我多走走总会走到你身边。”
“陆厌,我做到了。”
陆厌似含春水的双眸一直盯着突兀在白嫩的小脚上,在望向沈知月时,他的眼眸如帕格里斯的星空,星光若泪迷离其中,他突然笑了,声音低沉而温柔,“傻瓜,就算你不来找我,我也自会去见你。”
*
梁深被抓之后,一切都水落石出,陆厌工作上的许多事也都得以解决,梦想学校得到光大网友的支持之后扩大受众,让那些没有钱就读的山里孩子也能到学校里念书,并不负众望地及时收学生开学。
沈知月凭借优越的学历和丰富的教书经验,成功当上了高中部的年纪主任,与此同时也教好几个班的物理。
回南荣之前,她遇到了梁何君,在梁深开的花店里。
时隔一个月,她又坐在了弥漫着各种花香的里屋,梁何君为她斟了一杯茶 ,放在桌子上,“身体恢复的怎么样了?”
沈知月一直盯着那杯茶看,梁何君接着补充道:“里面没有粉笔灰,也没有酸掉牙的柠檬水。你要是不放心,我可以喝给你看。”
一听,沈知月看着她,说,“如果你也是来怪罪我毁掉你们兄妹俩人生的话,这个茶我还是不喝的好。”
梁何君一顿,放下手中的玫瑰,“我喊你进来只是想请你喝杯茶而已,再者就是为我哥做的事向你道个歉,至于我的人生吗,这辈子就这样卖卖花,洗洗车也挺好。”
“沈知月,之前我对你做的总总,在这里,我真诚的跟你道个歉,对不起。”
曾经,让高高在上的梁家大小姐道歉,堪比登天,沈知月也曾发誓,就算梁何君当面道歉,她也不会选择原谅,可如今,她却觉得自己做的太过了。
如果当年她没有利用陆侑之的人脉必须让梁家兄妹坐牢,只是让她替冉竹澄清并当面道歉就够了,那么十年后的今天明中的优秀毕业生名单里一定会有梁深和梁何君的名字。
低默了许久,沈知月端起杯子抿了一口茶,“我也得跟你说一声对不起,如果不是我,你也不会——”
“打住。”梁何君打断她,“我跟你道歉不是为了求得你的原谅,你也不要跟我说对不起。”
沈知月哼声一笑,“你还是跟以前一样,目中无人。”
“你倒是有点不一样了。”梁何君眯起眼上下打量沈知月,“你会原谅做错事的人了。”
“以前的沈知月只会对朋友心软。”
言毕,沈知月的思绪渐渐回溯,可不论她怎么想,也想不明白自己是从什么开始学会原谅别人的,大概是在陆厌不计前嫌地靠近她原谅她的那天学会的,又或许是那场大火让她明白生命大于幸福,而幸福大于仇恨。
幸福的人会原谅一切。
……
从花店出来,春天的风徐徐的吹,阳光无私的普照大地,沈知月被千万束旬阳照射着,温暖着。
她望着南荣在的方向,恍惚间见到了沈止益那慈祥的脸。
爸爸为什么会原谅妈妈呢?
因为幸福吗?
爸爸是不幸的,所以他的宽容应该是希望妈妈幸福。
“沈知月,回家了。”
沈知月放远视线。
男人身材欣长优雅,得体的米色风衣和一根黑金闪闪的拐杖显示着非凡的气质,站在阳光下,整个人都带着天生高贵不凡的气息。
陆厌一出现,沈知月身上的光就都暗淡下来,可只要两人并肩而行,她身上的光永远比他身上的要亮。
爱是互相成就,爱是让对方成为更好的自己。
对于沈知月和陆厌……
所有人都觉得陆厌是不染尘埃的巍巍高山上的雪莲花,可他却只想做沈知月的骑士。
做个保护玫瑰的骑士。
第七十五章
一夜春雨, 如丝般轻柔,悄然无声地滋润着大地。
沈知月和陆厌的婚礼举行在万物复苏的四月份,婚礼前夕, 沈知月从宋家出嫁,宋母为她准备了丰厚的嫁妆,宋朝南也为她准备了一辆宝马。
可最让她好奇的是宋泊简从阿根廷寄来的礼物,宋朝南特意要求她在婚后打开。
接亲的队伍在第二天凌晨三点风风火火, 热热闹闹地来到宋家大门。
陆厌朝车队喊了一声,“走吧, 哥几个。”
“抢新娘去, 伴娘也不放过!”身穿贴身西装, 佩戴墨镜的伴郎们异口同声吆喝道。
楼上的伴娘们朝窗外一望,立马打起精神来, 纷纷跑去门后堵门。
最好的朋友里,唯一单身的石琳琳理所当然的成了首席伴娘,她理了理礼裙, 起身走到门后,做好了要为难新郎的准备。
冉竹和夏怡则是在一旁看热闹。
一阵慌乱的脚步声之后, 陆厌敲了敲门,“沈知月, 我来娶你了。”
顷刻之间,惹起一阵欢声笑语。
石琳琳贴门吼道:“娶老婆哪只能靠嘴啊,你得拿出诚意来。”
其他伴娘笑着喊道:“千里寻他千百度, 给个红包不耽误, 心有灵犀一点通, 没有红包行不通。”
“哟~”
“这位妹妹,你就通融一下, 我们新郎已经等不及把心爱的姑娘娶回家了。”宫鸣珂冲到人群前头,蹲下来将红包一个一个从门缝塞进去。
石琳琳用力一拽,把抢来的红包都分给其他姐妹,尔后清了清嗓子门,“想接走新娘没问题,先回答我们几个问题。”
话音一落,所有男生都看向陆厌,只见他仰着下巴,自信地说道:“放马过来。”
石琳琳:“第一个问题,请在三十秒内说出新娘的十个昵称。”
“沈知月同学,小朋友,乖乖,丑宝,老婆,媳妇儿,宝,宝宝,宝宝宝……”陆厌掐着手数。
伴郎们已经猜出他最后一个要说的是什么,声音覆盖住了陆厌的声音,“宝、宝、宝、宝!”
沈知月听得笑不拢嘴。
石琳琳翻了个白眼,也算他们答对了这个问题,“第二个问题,说出新娘的三个爱好。”
陆厌当即答道:“做物理题,打跆拳道,为我做蛋糕。”
话音一落,石琳琳转身看向沈知月,“对吗?”
冉竹和夏怡在一旁笑着推搡她,沈知月脸色渐渐变红,“嗯。”
“对没对啊,新娘子!”宫鸣珂捶打着房门,着急地催促着,其他人也跟着用身体推门。
伴娘们只好用身体抵着门。
“出题的小姐姐,你敢不敢开门对战啊。”软的不行就用硬的,宫鸣珂挑衅道,“你们不会脸没洗妆没化就坐里面,所以才不敢开门的吧!”
他算是对症下药了,石琳琳吃硬不吃软。
门被从里打开。
五六个伴郎一拥而上,一个伴郎堵一个伴娘,陆厌走在最后,散漫悠闲又势在必得,他理好领带走到沈知月面前,俯下身把沈知月抱起来,“沈知月同学,小朋友,乖乖,丑宝,老婆,媳妇儿,宝,宝宝,我来带你回家了。”
沈知月羞到把脸埋在他的胸口,微微点头。
闻言,石琳琳转过头,气凶凶地看着陆厌逐渐离开的背影,跺着脚说道:“游戏还没做呢,你不能把新娘带走!”
陆厌一顿,停下脚步扭过头,双眉一碰,“兄弟们,请伴娘们上车吧。”
“好嘞!”
“热闹起来吧,小仙女们哈哈哈哈哈哈!”
一阵有说有笑之后,背的背,抱的抱,伴娘们就被伴郎们“绅士”的带出门,坐上崭新的豪车去婚礼现场。
……
石琳琳扫了一眼挂满喜字和红粉气球的房间,见证朋友的幸福,真的会落泪,她抖开礼裙上沾有的小彩带,不急不缓地走出房间。
视线一暗,石琳琳的视野里兀然闯入一双黑色的皮鞋,融入雪松清香的气息吝啬地扑入鼻尖,低沉的男声从头顶倾泻。
“石琳琳同学,好久不见。”
石琳琳眼珠一动,抬起眼眸,“……好久不见。”
两人无声地对视着。
过了半响,宫鸣珂抬手看了看时间,歪着头,“民政局还开着,要和我逃去领证吗?”
“啊?”石琳琳的耳根一下子泛红,心脏像是平静的湖面被扔下一颗石子,随即心跳加速,她腹排良久才开口,“宫同学,我的暗恋结束了。”
瞬间,失望涌入他的双眸,他假装镇定自若地转身,刚要抬脚就听到高跟鞋轻踏在地面的声音。
他转过身。
石琳琳拢起手,喊道:“宫鸣珂同学,要明恋吗,要一起私奔吗!”
*
因为首席伴娘和首席伴郎的“临阵脱逃”,让这场婚礼的幸福度直接翻了一倍,在酒店举行的轻松愉悦的婚礼之后,迎亲大队在天黑之前又风尘仆仆的赶到陆宅。
陆老爷子在商业界是个有头有脸的人,最疼爱的外孙结婚,那婚宴必须往盛大里办,庭院的婚礼布置都是请的海归的设计师,婚房里堆满新婚之礼。
沈知月换上宋母为她准备的敬酒服就跟着陆厌四处敬酒,陆厌遇到几个工作上的伙伴,怕沈知月累坏就先带她去房间里休息。
“要是觉得无聊,你就拆拆礼物。”他蹲在地上,亲手为她换上拖鞋,手指在离开之前有意无意地摩擦着脚踝处纹有他名字的纹身,起身,指着满地的精致盒,“这些都是你的。”
“好。”她温声。
陆厌用食指刮了刮她的鼻子,“我应付完那些宾客就回来,等我。”
“好。”
陆厌走后,沈知月起先一直在玩手机,玩到眼皮开始打架就躺在床上眯了一会儿,可窗外的烟花一惊一乍的,实在是睡不安稳。
她微睁疲倦的双眼,盯着白墙上的某个点良久,突然想起宋泊简送的那份神秘的礼物,她猛地从床上跳起来,在那堆礼物里翻出一个以浅蓝为基调,中央印有雪花的礼盒。
这应该就是宋泊简送的。
她如是想着就解开领结,将盒子打开,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水晶球,一个身穿蓝白相间校服,戴着有线耳机的少女站在水晶球里,青春靓丽。
水晶球之下有一封信,拿起来沉甸甸的,沈知月打开信封,里面有一块切开了一面的宝石,是阿根廷的特产之一,红纹石,其外表完整光亮,横切面是一圈圈颜色鲜亮,红白相间的花纹,被人形象地称为“印加玫瑰”。
沈知月拿起印有很多阿根廷特色建筑的信纸,整整一张纸就只有三行字。
[沈知月我承认我是个自私的人,在阿根廷呆了半年,我还时常会想,如果他没有回来,那站在你身边的人会不会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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