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什么。”不知道第几次用余光瞥见鬼鬼祟祟的管家,我搁置了手里的研钵,看向了垂首的迪亚波罗。
“虽说这句话由在下来询问是渎职逾矩,但是事关利姆鲁大人的名誉,在下不得不询问,王妃殿下不考虑您与利姆鲁大人的子嗣问题吗?”
迪亚波罗问得小心翼翼,我想起还在禁欲,道阻且长的利姆鲁,摸了摸肚子,淡淡地回答:“魔物与人类,实力越是强劲,子嗣孕育越是艰难。我们二人都还年轻,孩子早晚会有,顺其自然就是了。”
我这不是推脱之词,实力越强,越难有子嗣,就像龙种,因为不死不灭,连繁衍都甚至没有必要。再说了,子嗣也不是我想要有就能有的。
“是在下过于着急,想要尽快见到少主了。”迪亚波罗俯身向我致歉。
“身为家臣,有这个担忧并不是你的过失,不必自责。”
之前埃托雷也询问过我这个问题,我自然也明白家臣担忧主君子嗣的心情,只是至少十年,才有可能会诞生拥有我和利姆鲁血脉的孩子。
孩子?是孩子吗?或许会是一只史莱姆?
我沉默了。
*
大约在迪亚波罗询问我子嗣问题后又过了半年。
奇伊和维鲁莎多举办了婚礼,在永冻大陆的白晶宫。由于利古鲁德和缪尔迈尔在之前那场婚礼设计的表现太过出色,所以这次也被征用去设计了奇伊的婚礼。
缪尔迈尔用起别人家的钱来真是毫不手软,但是奇伊这几十万年的财富累积下来完全已经是一个天文数字,随他造作。
极北之地温度极低,所以能够作为宾客到场的人并不多,不过奇伊也不甚在意。
于是我见到了冰雪中的奇迹,寒冬里的春光。
天空中是蓝绿色的极地光辉,维鲁莎多一袭冰色婚服,奇伊也少有的正形,坦然接受来宾的祝福。这对共同经历了万年历程的搭档,自今日起,将作为夫妻,走过未来的人生。
“维鲁莎多和奇伊,他们会有子嗣吗?”两人交换凯金打造的婚戒时,我询问身边的利姆鲁。
“龙种没有繁衍的必要。”利姆鲁思索片刻后补充:“不过如果他们真的想有子嗣,通过血脉结合,其实也是可以孕育的。”
哦。
我看了眼自己的肚子。
沉默了。
*
时间又往未来走去。
次年秋季,拉米莉丝的农业实验基地传来了好消息。
“大丰收啊王妃殿下!”伽维鲁泪流满面:“经历了两年时间,我伽维鲁终于不负众望,结合矮人王国的技术和帝国的科技,培育出了能够在迷宫种植的植物!这下就算我国的田地不够,也能够通过拉米莉丝大人的迷宫进行大面积的种植了!”
他口中的基地是我两年前拜托拉米莉丝在曾经的迷宫之家里通过「迷宫创造」建立的农业种植基地,魔国联邦的农业因为森林可耕种面积的限制而不得不依赖别国进口,过去是因为战争而不得不搁置,但是后来战争结束了,我向利古鲁德了解了这个问题后,就在当天带走了三大军团去开荒了。
“干得不错,伽维鲁,不负你科研副部长的能力。”我鼓了鼓掌,引得龙人族的头领深紫色的面庞上隐隐有些红色。
伽维鲁将一些细节又做了汇报,并且承诺会在三天之内写一份书面报告交给我,之后便离开了办公室,好像是要去看看怀有身孕的苍华。
苍华成婚了,不出意料,新郎是苍影。
这对办公室恋情谈得神不知鬼不觉,年前得知两人准备结婚的时候,不知道惊掉了多少人的下巴。
红丸先生当时一边把自己的下巴捡起来安好,一边又忍不住祝福他。
反正我的下巴没有被惊掉。
而后在今年的四月,苍华被诊断出有孕。
新的生命正在孕育。
“我能,摸摸你的肚子吗?”我询问苍华。
“当然可以,王妃殿下。”苍华温柔地笑道,面上带着初为人母的喜悦与羞赧。
隔着平坦的小腹,有生命的律动传来。
微弱却坚定。
那是真正的奇迹。
第101章 来到异世界的第一百零一天
蜥蜴族的孕期比人类的时间要短,只有三个月,但是进化为龙人族的女性的孕期却延长到了九个月。
过完新年后又过去一周的时间,苍华产下一个女孩。
是妖鬼族,有着苍影苍蓝色的头发和苍华温暖的棕色眼眸。
也是魔国联邦最先出生的下一代,被赐名为“霖泉”。
霖泉从出生起就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在众人的期盼中长大。
朱菜教导她魔法,苍影教导身法,已经成为冒险者的克萝耶四人也时不时会带着新奇的小玩意儿回到魔国联邦逗她玩闹。
在霖泉满月那天,对爱丽丝穷追猛打了整整两年的哥布塔抱得美人归,不过爱丽丝居然会答应哥布塔这件事情倒是引得众人疑惑,爱丽丝听得这份疑惑时,轻轻地笑了出来,说道:“大概是因为,他虽然看起来很轻浮,但是却可以为了我拼上性命吧。”
事情要追溯到半年前。
爱丽丝在回英格拉西亚王国的路上,遇见了一伙意图打家劫舍的歹人。
看起来是老手,不仅杀了护卫,而且还想对爱丽丝欲行不轨。
爱丽丝虽然是埃托雷的下属,但是终究还是文官,对于魔法的运用终究不擅长。
但是好在哥布塔及时赶到,不过虽然讲敌人斩首,但自己也在围攻中受了重伤。
能够把哥布塔伤到这个地步,即使是群攻,也已经能够说明他们的实力了。
爱丽丝带着哥布塔回到魔国联邦,照顾他的伤势。
“或许对他感情的转变,是在那个时候开始的吧……”出现在我家里的爱丽丝目露感慨,随后对我深深地弯下了腰。
“你这是做什么。”我皱眉道。
“王妃殿下。”爱丽丝抬起头,明明是甜蜜的时候,我却在她眼中品出了哀愁:“人类与魔物,终究寿命是不同的。”
“我终有一天会老去,也会离开哥布塔。”爱丽丝垂下眼帘,我分明看到了她眼中的水光:“哥布塔是长情的人,我知道王妃殿下您是有通天神力的人,所以我只想请求您,某一天如果我离开了,能不能,让哥布塔忘了我?”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但是看到她脸上恳求的模样,最后我还是点了点头。
“好,如你所愿。”
爱丽丝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向我行礼告退。
等她离开了,书房的门毫无征兆地打开,好不容易休假一天的利姆鲁走到沙发边,俯身抱住我。
毛茸茸的脑袋埋进了我的颈窝,环绕在我身上的双手微微收紧。
我抬手摸了摸他的头发,问道:“怎么了?”
他摇了摇头闷闷的声音传入我的耳中:“我只是很庆幸,我和你还有漫长的余生,我们能够一直在一起。”
“漫长的岁月确实值得庆幸,但并不代表仅仅几十年的爱情就不珍贵。”
“利姆鲁,哥布塔与爱丽丝之间,拥有着你我所不能体会到的刻骨铭心。”我叹了口气,身后的利姆鲁身形一顿,拿脑袋蹭了蹭我。
“我不管,你如果离开我,我就自杀再回溯时间。”利姆鲁耍赖一般说道:“路德维希,没有你的未来,我无法想象,更加无法承受。”
“魔物多长情,很多魔物会在伴侣死后崩溃,我也一样。”他的声音虽然与平时一样温和,但是隐隐约约却带着令人胆寒的气息:“路德维希会一直跟我在一起,对吧。”
我叹了口气,使劲揉了揉他的脑袋。
“结婚那天不是结了魂契?有艾利诺拉的祝福在,我又能到哪里去?”
“利姆鲁,我们会一直在一起。”
*
时光流转,又是五年过去。
魔国联邦的政治经济地位依旧不变,科技突飞猛进,在帝国得到的飞空船科技并没有用在军队上,而是经由魔王和评议会的讨论,作为民用交通工具,活跃在天空之中。
哥布塔和爱丽丝也已经在三年前成婚,如今生活过得很是甜蜜。
魔国联邦的开国祭典延续了下来,武斗会成为了令无数人向往的战场,只是近三年的冠军却通通落在了一位名为“安”的女性魔法师夺得。
今年的武斗会开始前。
魔国联邦,国都「利姆鲁」,行政楼,议事厅。
“我说你们,让我赢一次也就算了,整整三年,三届武斗会,都让我赢,不觉得太过分了吗?四大天王!”
我的手掌拍在实木的圆桌上,对面四人排排站,脑袋顺服地垂下。
“王妃殿下,请您息怒。”迪亚波罗90°鞠躬:“伤到肚子里的小主人就不好了!”
至今仍未成家的红丸先生抓了抓头发,同样鞠躬:“万分抱歉王妃殿下!我向您保证,这次您一定能够看到我等四人的实力!”
利姆鲁倒了杯水递给我,随后抓住我的手揉了揉,扶着我的腰坐下。
原本在十年内不要孩子的计划在第五年遭遇了滑铁卢。
计划夭折的原因是措施不到位。
都是利姆鲁的错。
但是我没有想到,他们四大天王想要跟我展示的不是自己的实力,而是作为演员的实力。
看着他们矫揉造作地演技,听着苍华努力用解说圆回来,用尽心思让我赢的时候,我只有一个念头。
毁灭吧,这个世界。
第102章 来到异世界的第一百零二天
人类怀孕,孕期十月,一朝分娩。
婚后第六年的初春,我和利姆鲁的孩子出生了。
是能够自由变换成人类形态与史莱姆的男孩。
据说埃托雷和迪亚波罗在孩子出生的那天晚上都激动得抱头痛哭,不过我没能亲眼看见,孩子一生下来我就直接睡着了。
生小孩真不是容易经历的,孕早期还好,我没有害喜的症状,还能上武斗会去打架,等到孕晚期就遭了殃,睡不好不说,半夜时不时的抽筋和水肿才是真的要命。利姆鲁在那两个月的时间干脆让夏尔把睡眠拟态都关闭了,一天二十四小时待机不说,还要想法子满足我的胡思乱想。
我跟他说过夏天想看雪,冬天想吃西瓜,甚至还一口气干了一瓶醋进肚子。
把身边的人都惊呆了,包括我的老师。
然后忍了一天一夜分娩的痛苦,疼厉害了就拿利姆露当初送的魔杖打他,一边打一边骂。我路德维希活到现在,产厄之苦还是头一回碰上,肚子里的小孩吸收我的力量却死活不出来,伴身的妖力把孩子团团裹住,顺产行不通,最后是利姆鲁操刀做了剖腹才生下来的。
我生了一个金色的史莱姆。
刚刚看了一眼我就因为冲击太大,昏过去了。
等到醒过来的时候,身边放着一个银蓝发色的婴儿,小脸儿肉嘟嘟的,嗦着指头睡得正香。
更奇怪的是,我从这个孩子身上感受到了我和利姆鲁的血脉的气息。
难道刚刚昏迷之前看到的只是一场梦?
然后面前的孩子就在我跟前变成了之前的史莱姆,还是金色的。
我一定还是在做梦。
就这样反复三次,再怎么不能接受,我也只能承认,我当初在怀孕的时候的担忧还是有道理的。
我觉得自己可能会生一个史莱姆,它成真了;我觉得自己可能会生一个人类,它也成真了。
“因为有着我和路德维希的血脉,所以具有两种形态呢。”利姆鲁抱着睡着的孩子对我解释:“种族是跟我一样的龙魔粘性星神体,不过现在因为本身的力量不稳定,所以会时不时地在人类和史莱姆之间变换,等长大一些就稳定了。”
他把孩子放进摇篮里,随后走回我身边,凑近了在我脸上亲了亲。
“辛苦了,路德维希。”
我躺在床上看他:“我没洗脸。”
生完孩子到现在了,你也亲的下去。
利姆鲁笑眯眯的,捧着我的脸又亲了好几下,好像怎么也不嫌弃一样。
按照老师的要求,我生孩子亏损了太多,所以接下来半年都要好好修养。
于是我提前过上了养老的生活。
某天晚上,看着睡着的孩子,我突然想起来他从出生到现在,居然还没有名字。
“你想过叫他什么名字吗?”我问在那边琢磨小孩子玩具的利姆鲁。
不说还好,一说利姆鲁就沉默了。
很好,看起来没有想过。
“他出生一个月了,你没有想过他的名字是吗?”我笑得吓人:“利姆鲁,明天早上我要知道他叫什么,明白了吗?”
魔国联邦议事厅的灯光在半夜亮了起来。
被主人大晚上从被窝里叫起来的众人一听是给小主人商量名字,顿时头不昏了,眼睛不困了,夜跑十公里都不大喘气了。
不知道经历了怎样一番激烈的讨论,据说议事厅隔天就翻修了一遍,第二天早上利姆鲁站在我面前,把讨论的结果告诉了我。
“安,他的名字是安。”
“这是我之前的名字吧,给孩子用,可以吗?”我皱眉道。
“我们讨论了很久,有很多名字被挑选了出来。”利姆鲁张开手抱住我:“但是只有这个名字,我觉得是最适合他的。”
“安是路德维希的母亲给路德维希起的名字,饱含着母亲对路德维希的期待与祝福,虽然路德维希由老师重新赐予了名字,但是这个名字仍旧是路德维希最宝贵的。”
“所以我想让路德维希把这个名字赠给孩子,让母亲的祝福也能够传递到这孩子的身上。”
母亲……希望我能够平安幸福。
我伸出手,指尖搭在孩子柔软的掌心,被孩子合手握住。
小小的、脆弱的、坚韧的存在。
是我血脉的延续,生命的传承。
我把我与母亲的祝福,连同这个名字,一起交给你。
“安。”我对孩子轻声道:“你的名字是安·特恩佩斯特,我的孩子。”
恍惚间,我仿佛看到了时光反转,阳光透过窗户,洒在美丽的妇人和小小的孩子身上。
“安,你的名字是安,我最爱的孩子。”
这一刻,我与母亲当时的心情,应当是一样的吧。
“路德维希……”
一道身影从我身后覆盖了上来,是我的丈夫。
“我有些想念我的母亲了。”
“我想回到那个世界,去看看她。”
利姆鲁似乎把脸贴在我的背上,闻言搂住我的腰的手紧了紧。
“那就一起吧,我们一家人,去那个世界看望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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