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暮望了望魔界暗红色的天空,不以为意地笑了。他并不把一个小野魔的话放在心上。
伤好以后,他开始教我法术。
可我资质平庸,怎么学也不上道。
他很耐心,一教我就教了十年。
十年,对于他漫长的生命来说,只是弹指一挥间。
可也是这十年,仙界最尊贵的帝子,与魔界最卑微的小魔,两心相悦了。
这是天底下最不可思议、最大逆不道的事。
可我们在彼此之间,偷到了最最极致的快乐。
每天清晨,他把睡懒觉的我拉起来,带我练功。下午去山林里打野味,晚上在月下,他穿着白衣弹琴,我穿着红衣练武。
我没读过书,他就给我讲他在仙界读过的书。
我说:「仙界真是个好地方,真想杀上去里去看看。」
他问我:「徒儿想去仙界?」
我摇头:「还是和你待在这山洞里最最好,我哪也不想去。」
「我也是,哪也不想去,累了。」
哈哈,楚暮他堕落了,不想回仙界了,他只想和我这个平凡的小女魔在深山里待个千千万万年,与世无争,不被打扰。
树欲静而风不止,有一天,恶仙黑血找上门来。
他找了楚暮十年,终于在魔界的尸骨山找到了他。而楚暮潜心修炼十年,功力与当年不可同日而语。
尸骨山一战,黑血大败,死于楚暮的一根琴弦之下。
此事震惊仙界。横行仙庭数百年的恶仙黑血,就这么谢了幕。
普天同庆。但这对我与楚暮来说,未必是件好事。
楚暮的行踪暴露了,仙界派了一大拨人,浩浩荡荡来接他回仙庭。
我问楚暮:「那师父可以带我一起回去吗?」
他没有回答我。从他悲伤且无奈的眼神可以看出,我这个问题貌似幼稚了。
楚暮的叔父,慈眉善目的符元仙尊,好心告诉我:「姑娘,魔跑上仙庭,是要遭剃魔刃的。」
「那就不要让楚暮走了,我在魔界陪他。」
「上仙擅离职守,与魔私相往来,是要上诛仙台的。」
「……你们仙庭怎么这么多屁事?」
符元仙尊捋了捋白胡须,「姑娘,我们家楚暮,乃仙帝之子,身负侍奉天地、普渡众生的重任。」
哦,原来他这么厉害的,我以前都没听他说过。
时辰已到,众仙催促,如果再不走,可能令魔界不安,挑起战端。
楚暮吻了一下我的额头,轻轻把我推开。
我攥着他的袖子,他把袖子抽走。
我想跟上他的脚步,他一掌把我推倒。
他周身散发出白色仙气,是一个结界,我无法再靠近。他淡漠地望着我,「徒儿,这是我欠你的。以后我不能陪伴你了,但我的心,永远是你的。」
楚暮带着仙界众人浩浩荡荡飞离魔界,有一个仙女却留了下来。
那时的我还太单纯,并不知道有些人长得很仙女,内心却很魔鬼。
她柔声细语,安抚悲伤痛哭的我。
却趁我不注意时,一记降魔鞭,狠狠抽在我背上。
我被打趴在地。她的鞭子密如雨点,每一下都能打掉我好几年的修为,连同……我肚里的孩子。
尸骨山下,我倒在血泊里。血从我身下汩汩流淌,那是我孩子的血。
是的,我和楚暮有了孩子,仙与魔的孩子,数遍四海八荒大概也就这一个了。这是不是意味着,仙与魔并非天生水火不容?我们也能有爱的结晶。
可楚暮还不知道这事,而且永远不会知道了。
打得累了,那仙女收回降魔鞭,擦掉手上的血,气喘吁吁道:「本想赏你个灰飞烟灭,可惜这次出门忘带剃魔刃了。只好用降魔鞭打掉你的全部修为,以后安分点儿,别再痴心妄想攀附天上的神仙。」
只剩一口气的我问她:「你是谁?」
她懒懒一笑:「我啊,楚暮上仙的未婚妻,幼庄宫大仙女雅宋。」
三、
不过,我还得感谢雅宋。
她的降魔鞭,意外打掉了我身上的封印,把红咒魔心唤醒了。
我这才明白,自己并非天资愚钝,我生来拥有一颗天地间最强大的红咒魔心,只是不知为何一直被封印住了。
封印解除,魔心苏醒。
我躲进深山,修炼了三百年,用楚暮教给我的法术。
这三百年,是孤寂的三百年,怨毒的三百年,等待的三百年。
三百年后,我从深山里走出,已是天下无敌。
魔心跳动起来,魔血流淌起来,魔性复苏过来。我的双眼变成红色,我的双手渴望鲜血。杀戮的本能掌控了我。
我举起砍刀,大杀四方,砍过一条街,砍翻一座城,砍遍魔界的每一个角落,顺我者死,逆我者死。去死,全都去死。
偶尔停下来,闻着空气中的血腥香甜,我空虚的心才稍稍充实。
大荒八千八百五十五年,我杀进魔宫,魔主仓皇出逃。
我占据魔宫,成了魔界有史以来第一个女魔主。
他们都说我是有史以来最残暴的魔主。
呵,大惊小怪。残暴,只不过是我的本能,是一个魔的基本素养。
旧魔主的势力不肯屈从于我,死命反抗。战火又持续了很久,将近二百年的时间。后来仙界都看腻了,懒得再理会。反正战火烧不到天上来就好。
而我闹腾这么久,楚暮始终没有理会过我。他似乎已经把我忘了,我安插在仙庭的细作告诉我,甚至一连好几十年,楚暮上仙都不过问魔界的任何情况。
直到最后那几年,仗打得越来越凶。战争双方为了夺取最后的胜利,都发了疯发了狂,连带着妖界和人间也遭了殃。
旧魔主麾下大将鲨岚被我打败,走投无路逃往人间,我亲自追杀过去,撒了一把噬天瘟虫,把鲨岚啃成了一堆白骨。而同时,恐怖的瘟疫迅速在人间蔓延,生灵涂炭。
我一路追杀,杀到了妖界,又杀到了人间,一路鲜血淋漓,最终在人间与仙界的交汇处,把准备向仙庭求援的旧魔主斩杀。
我一身红裙、满手鲜血,傲然立于云端,看着通往仙界的路。我多么想继续杀上去,去看看仙界的样子,见一见我思念了五百年的师父。
师父,我离你越来越近了。你,感觉到了吗?
四、
这次,我没有贸然进犯仙界,披风一甩,打道回府。
等休养生息几年,再谋大业也不迟。
但是,一年之后,居然传来了楚暮上仙与幼庄宫雅宋仙女订婚的消息。
他们订婚那一日,我的魔心剧烈跳动,身体里的魔血快要沸腾。我的魔爪指向天空,号令千军万马:「仙界这么大,杀上去看看!」
一边是刚刚从战火和鲜血中蹚出来的凶悍魔军,一边是数千年没有经历过战事的柔弱天兵,实力悬殊。
我的军队用了二百年才打下魔界江山,却只用了几个月就颠覆了仙界。
仙界路远,好不容易上来一趟,得把新仇旧账一并算。
一路上,我亲手捏爆了三个上仙的心脏。他们中的一个曾杀了我父亲,另一个杀了我母亲。还有一个,就是仙女雅宋。
雅宋很惨。一个漆黑的夜晚,魔兵突袭了幼庄宫,烧杀劫掠。雅宋被几个魔将按住,凌虐了一整夜。
她口中呼喊着未婚夫楚暮的名字,而楚暮根本听不到,他此时正远在人间,防备过路的魔军伤害凡人。
很显然,在楚暮心里,芸芸众生比他的未婚妻更重要一点。
第二天,赤身裸体的雅宋被拖出幼庄宫,扔到我脚下。我拿出雅宋的那根降魔鞭,不紧不慢、不轻不重地抽了她五十鞭。
「五百年前你抽了我五十鞭,今天我还你五十鞭,咱们两清了。」我扔了鞭子,把右手放在雅宋的天灵盖上。
雅宋懂得这个动作的含义,这是要取她的三魂七魄。
雅宋惊恐地说:「当年我只废了你的修为,而留下你的性命,今日你既说我们已两清,这样做又是何意?」
我笑了笑:「哦,我忘说了,我和你是两清了,可还有我那孩儿呢。可惜你的三魂七魄也抵不上我孩儿一条命。」
雅宋尖叫:「你这个疯魔!楚暮不会放过你的!」
「是吗?」我狂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冰出于水而寒于水。我这个徒弟现在没准比师父更厉害了,他能奈我何?」
我继续碎碎念:「我得把你的三魂七魄捏碎点儿,最好让你轮回也进不得,省得下辈子再来祸害我和楚暮。」
我轻轻一捏,雅宋数千年的仙元在我指尖碎成齑粉,灰飞烟灭。
我拔出佩剑,指着西方,喝令全军:「向无心河,进发!」
无心河,是仙界的
门户。魔军一旦杀过河去,就能直取仙庭,威慑仙帝。
三天后,我带着魔军来到了无心河。
楚暮临危受命,孤身一人,前来会我。
还是他最了解我。我这个女魔头,唯一的弱点就是恋爱脑。一见到心上人,所有的愤怒、仇恨、杀意,瞬间飘散如烟。
我甚至想好了,只要楚暮同意,和谈、道歉、退兵、赔偿仙界损失,我都没问题。
我来到他面前,毫不设防。
五百年的等待,终于熬到了头。
被喜悦冲昏了头,我早忘了雅宋临死前的那句诅咒:「楚暮不会放过你!」
我太自负。我还不知道,在他眼里,我已不再是他的小爱妻,而是万恶的魔界之主。
在尸骨山相处那十年,他曾对我讲:「书上说,仙魔不两立,此乃天地公理。我身体中流淌着最纯粹的仙元,厌魔、杀魔、灭魔,是我与生俱来的本性。」
尔后他又补充道:「可我觉得书上都是骗人的。仙与魔,明明可以相爱啊。」
五百年来,我只记住了他后半段话,而忘记了前半段话。
所以,这次重逢,他送了我三样东西:
一个拥抱,一个吻,一把剜了我的心的剃魔刃。
五、
不过,本女魔,虽是恋爱脑,但不是没脑子,有时候还是会留点心眼。
比如,在攻打仙界之前,我用剥魂术把自己的一缕魄分离出来,留在了魔界。我当时就预感到,此去仙界凶险,万一遇到不测,还能用这最后一魄抢救一下,不至于灰飞烟灭。
我在这缕魄中注入了魔力,并把自己的灵识和记忆备份在里面。将来一旦复活,我还是我,是天地间独一无二的女魔头。
剥魂术还是楚暮当年亲手教给我的,只是没想到,后来我却用这招来防范他。
不出所料,我在仙界还真的栽了,正好栽在楚暮手里。仙界果然凶险,而楚暮就是那最大的凶险。
我本来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但实在是没算到,那位慈悲为怀、缱绻温柔的仙君,会直接把我的心挖掉。
没有了心,我空留那缕魄,复活的机会也相当渺茫了。
日复一日年,我的魄藏在尸骨山的山洞里。一缕魄的灵力太少,加上魔界恶戾之气的侵蚀,灵力已经快要散尽,过不了多久就会灰飞烟灭。
某一天,我听到了奇怪的动静,费力睁开眼,不由得虎躯一震……
唉,其实哪里是虎躯,就是一缕虚弱的魄,差点就给吓散了。
你猜我看到了谁?
我看到了楚暮。
他居然找来了。
不愧是我师父,太了解我这个劣徒,猜到我会留有一手,竟千里迢迢从仙界追到魔界,追到了我们曾经的家,尸骨山的破山洞里。
他想干什么?是要把我最后这一魄也毁掉,好斩草除根吗?
我害怕极了。
现在的我,只是一缕半透明的影子,蜷缩在山洞最深处,可怜弱小无助,只要他动动手指,我就能碎得渣渣都不剩。
他蹲下来,打量我许久。
短暂的害怕过后,我平静了。静等他下手。
剜心之痛都经历过了,还有什么是我不能面对的。
他抬手,捏了一个诀,白色光晕将我的魄笼罩起来。
这是一个结界,暂时将我与外界隔绝,减缓灵力的消散。
他挥一挥广袖,结界带着我的魄飞入袖中。他把袖子拢入怀:「走,跟师父回家。」
嗯?这啥情况?
我在思考一个严肃的问题:我这位师父,是个精分吗?
挖我魔心救他未婚妻时,动作那叫一个潇洒那叫一个利落。现在又对我温柔以待,要带我「回家」?回哪个家?
他带我回了仙界。
不管什么仙庭戒律了,公然把我养在帝子宫。
这时,我才终于明白过来:
杀我,他后悔了。他现在要把我救回来。
有句古话怎么讲来着?虐妻一时爽,追妻火葬场。楚暮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他用太液灵泉滋养我,甚至用自己的鲜血喂养我。
我也不客气,贪婪吸取他带着仙灵之气的鲜美血液。
我不想死,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
可惜,我这缕魄,太单薄脆弱,需要养很久很久,也许几百年,也许几千年。
我这缕魄,也十分无趣,不能说话、不能动弹,对外界的刺激毫无反应。
但陪着我的每一天,他看上去都很
开心。
他那样一个清冷的仙君,以前很少表露心迹。却在这些年里,对着我说遍了世间最麻的情话。
「徒儿,神仙不会动情,但对你,我为何偏偏就动了。」
「徒儿,我真想就这样和你待下去,给你弹琴,跟你聊天,直到地老天荒。」
我也想。确切地说,我曾经也想。被他剜心之前,我死死追求、苦苦等待的,就是和他地老天荒。
可是,现在,我做不到了。
在太液灵泉养了一百年后,我的魄还是无可救药地衰竭了。
唯一的办法,就是重新得到一颗心。一颗鲜活的,热乎的,砰砰跳动的心。
楚暮本可以随便找一个凡人,取了那人的心,安放到我胸腔里。可他慈悲为怀,不忍心这么做。思虑良久,决定把他的仙心给我。
他对我说:「徒儿不要担心,为师修为深,没有心也死不了,大不了损失几千年的修为,以后努力修炼,补上就行。」
我想,也许他是真心爱我的。
但转念又想,他的真心,远比不上我那颗红咒魔心值钱嘞。
六、
最终,仙君把他的心给了我。
我眼睁睁看着他念动咒语,掏出自己的心,放进我的胸膛。
他的心好烫,我冰冷空虚了一百年的魄,忽然被一股暖流贯穿。光芒聚集在我周身,无数灵力灌进空空的皮囊。我近乎透明的身躯,渐回鲜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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