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认出沈归砚就是昔日隔壁的宋哥哥后,就一直想要和他见上一面,但她又蠢笨得不知道该用什么理由邀他出来,所以这一次在街上遇到后,她忍不住让丫鬟上前邀请她们到茶楼。
宝珠瞧她的眼睛都快要黏在沈归砚身上了,那泫泪欲泣得像是在看负心汉的小眼神,凶狠地抬脚在桌底下踩了他一脚。
好啊,她就说她那天肯定是被陷害的,指定是这姓沈的和这位福乐郡主早就暗度陈仓了,然后自己倒霉撞破了他们的好事,成了里面的倒霉蛋。
突然被踩了一脚的沈归砚对上她泛起愠怒的鹿眼儿,以为是自己剥杏仁的速度太慢了,立马加快了剥杏仁的速度,并把剥好的一碟杏仁放到她面前,“杏仁沾上蜂蜜吃,会更甜。”
再也看不下去的萧苒醋溜溜道:“沈公子对永安郡主真好。”
沈归砚头也未抬,“我对自己未婚妻好,不应该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吗。”
正往嘴里塞杏仁的宝珠手一松,杏仁“吧嗒”落在桌面,涨红了一张芙蓉面,“姓沈的,你乱说什么,谁是你未婚妻!”
沈归砚目光灼灼低地望着她,眸光温柔得仿佛再也装不下去其他人,“宝珠不是吗。”
又抬腿踹了他一脚的宝珠气得磨了磨牙齿,“不要脸。”
八字虽然还差一撇,但是那一撇还没写上,谁知道事情最后会变成什么样。
萧苒看着完全把自己视若无睹的宋哥哥,心口酸涩,“这里的核桃酥挺好吃的,你们尝一下。”
沈归砚无视她眼里的欲言又止,“多谢郡主好意,只是宝珠她吃不得核桃。”
又见外面天色已晚,拉着宝珠起身道:“今日多谢郡主款待我和宝珠,只是天色已晚,我得带她回家吃饭了。”
讨厌别人为自己做决定的宝珠一把甩开他的手,大小姐脾气上来,“你要回去你先回去,我不想和你坐一辆马车。”
才刚坐下来没多久就说着要走,肯定是有猫腻怕被自己发现。
等等,要是他们两个有猫腻,自己还挡在这里碍眼,他们怎么会露出马脚。
肚子里的坏水转了又转的宝珠咳了咳嗓子,略显生硬地站起来,“我去解个手,等下回来。”
宝珠离开雅间后,萧苒眼眶泛红,渴望又小心翼翼的喊了一声,“宋哥哥。”
她起身过急不小心撞到桌子,也撞翻了面前的荔枝膏水,糟污了崭新的马面裙,可她毫不在意,她在意的只有眼前少年。
若是换成别的男人,在少女落泪的那一刻,早就心疼得抱在怀里安慰了,而不是冷冰冰的纠正她的话,“抱歉,我姓沈,并不姓宋,郡主是否把我错认成另一个人了。”
萧苒没有想到他会否认,身形一晃,仍是倔强地说,“我没有认错,你就是宋哥哥。”
“宋哥哥,我是苒苒,你,不记得我了吗,那个小时候住在你隔壁的苒苒,你还说过,我的名字很美,是取自诗经里‘照影弄姿香苒苒,临水一枝风月①’。”萧苒嗓音颤巍巍得像悬挂在枝丫上的露珠,岌岌可危。
沈归砚却冷漠又疏离的说,“抱歉,我对郡主并没有什么印象。”
如果对见过的每一个人都留有印象,未免太累了。
一句“不熟”彻底让寒风卷走枯枝上的最后一片叶子,也让萧苒的一张脸惨白如纸,她设想过很多次和宋哥哥相逢的画面,唯独没有想过,他会说不认识自己,和她不熟。
即便如此,萧苒仍是不死心的向他靠近,美人落泪,楚楚可怜,“宋哥哥,我是苒苒啊,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停下剥杏仁动作的沈归砚眼若寒芒,周围涌现冷意,“我希望郡主不要总是说一些似是而非,从而引人误会的话,我不希望我的妻子误会,因为我的妻子很小气。”
她是个小气的人,可是在对待他的事情上又总是格外的大方,他也讨厌她的大方。
因为所谓的大方不过是不爱,不在意罢了。
“可是………”萧苒轻咬下唇,一双水雾缭绕的眼儿满是祈求,“你们不是还没有成亲吗,宋哥哥。”
只要还没成亲,一切都还不成立,宋哥哥小时候对她那么好,不可能不喜欢她。
“我们再过不久就会喜结良缘,我提前喊她一声妻子无可厚非。”沈归砚尾调下扬,泛起愠色,“相反,我不知道我以前做了什么让郡主误会的事,如果是我不小心做了让郡主误会的事,我在这里向郡主道歉。”
眼眶里溢满泪花的萧苒唇瓣翕动,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他话都说得那么明白了,她要是在纠缠下去,倒是显得她死缠烂打的不要脸,但她还是不甘心,明明是她先和宋哥哥认识的。
正当萧苒开口时,躲在门外的宝珠正贴着门想要听八卦,然后趁机推门进来,好来一个人赃俱获。
结果她听了好半天,怎么一点儿猫腻都没有,反倒是福乐郡主哭得她在外面都听见了。
等等,哭了?
四舍五入,肯定是两个人见面太激动,福乐郡主又得知情郎要娶亲,结果新娘不是自己在闹起来,都这样了,也该她进去了。
高兴得直挂在脸上的宝珠推门走了进来,瞧着一个哭得楚楚可人,一个一脸冷漠,顿觉有戏,佯装生气道:“好啊,我就知道你们两个关系不简单!”
走过来的沈归牵过她的手就往外走,“我见你喜欢吃那道蟹粉烧麦,让小二打包了一份。”
又揉了揉她扎好的头发,“其实我和那位福乐郡主认识,也仅限于认识。”
见她不说话,沈归砚解释起来,“没有回沈家以前我和师父在董家村住过几年,那时的福乐郡主和我是邻居,有时候我见她没有饭吃,就会好心的给她几个馒头,除此之外,我和她在没有任何交集,我也没有想到,她会因此误会。”
宝珠听完,狐疑的问,“你为什么和我说这些,我又不想听。”
“因为我不想宝珠误会我。”
宝珠看他,像在看得了失心疯的人,“我又不………”
“我在意,我也不想对你做到隐瞒。”沈归砚伸出一根手指横在她双唇间,“我也希望宝珠在我的事情上能多在意一点。”
沈归砚从来不知道自己会变得那么黏人,整日里什么都不做,就想要挂在她身上,能抱着她就很满足。
“哦。”宝珠听完,依旧无所谓,因为没有到最后一刻,她还是坚信自己不一定会嫁给沈归砚。
只是她还没等来婚礼取消,倒是先等来了一箱又一箱扎着红绸花的聘礼往府里抬。
“姓沈的,你哪来的那么多钱啊。”站在院里的宝珠看着正一车一车往自己院里拉的聘礼,以及那长得快要排大门外的队伍。
他没被沈家认回来之前,不就是一贫如洗,一个馒头吃一天的穷光蛋吗?哪来的那么多钱?
一时之间,宝珠的视线奇怪的移到了他腰部下方。
注意到她眼睛正看向他腰部的沈归砚脸颊滚烫,白嫩的耳尖不合时宜的冒出点点红意,又故作稳重的弯下腰,伸手捏了捏她的小脸蛋,“因为这是我攒的娶妻钱,你放心好了,我绝对不会像二哥说的那样,让你嫁过来和我过苦日子。”
突然被捏住脸蛋的宝珠气得张牙舞爪,“姓沈的,你不许捏我脸。”
“好,不捏。”捏着脸颊的手刚拿开,一个吻随着轻飘飘的落下。
那个吻很轻,像鹅毛掠过水面。
第31章
在宝珠生气时, 已经摸准了猫咪要顺着毛撸的沈归砚解释道:“你只是说了不许捏你的脸,可没有说过不能亲你,宝珠要是觉得自己吃亏了。”
沈归砚把脸凑过去, 冷白的手指点着自己的脸,笑得狡黠, “宝珠可以亲回来, 随便你怎么亲, 我都绝对不反抗, 就算你想要捏我的脸, 我也任卿为之。”
没有想到还有这种歪理的宝珠气得脸蛋涨红,直接一拳揍过去, “你!臭流氓!”
“谁要亲你那张破脸啊, 你能不能不要那么自恋又不要脸。”
早有准备的沈归砚握住她的拳头,大手将其包裹在里面,眼里全是认真,“成亲后,我们搬出沈府住好不好。”
不明白他突然转了话题的宝珠眨了眨眼, 抽回自己的手,“为什么要搬出去,不对,我们都还没成亲,你怎么就想到了成亲后, 不要脸。”
她在府里住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想不开搬去外面住啊。
沈归砚循循善诱,“难道宝珠不希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能在里面当家做主,作威作福的家吗。”
宝珠想了想, 确实很心动,但是,话又说回来,“我现在就能在自己的院子里做主啊,我在这里住得好好的,为什么一定要搬走。”
京城里除了沈家,还有哪里的房子能有沈家那么气派。
“可是这里毕竟不是属于我们两个的家。”沈归砚低下头,视线同她平行,“宝珠就没有想过,如果大哥和二哥成亲了,他们的夫人,你的大嫂二嫂她们会不会对你一直住在府里有意见,以后盛国公府肯定是由二哥继承,就算二哥不愿意分家,可是等爹娘百年之后,二哥的孩子们也都长大了呢?”
“就算二哥在疼你?一旦等他娶亲后,还会像现在一样疼你吗?就算你说是,那你二嫂会怎么想,会不会认为是你抢走了她的丈夫,你二哥的孩子认为是你抢走了他们的父亲而特意针对你,你又真的愿意一直寄人篱下吗。”
“天底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而我,会永远陪在宝珠的身边。”
午后的风暖熹又热烈,晒得连站在树底下的人的脸颊都红扑扑得像是刷了一层胭脂。
很快,眨眼就到了宝珠出嫁前日,整个盛国公府不说各处张灯结彩挂红绸,就连路过的野猫都要被抓起来洗了一个清水澡,脖间扎着条喜庆的红绸带。
因为宝珠第二天就要出嫁,沈母担心她会紧张,便留下来陪她一起睡。
不知道是因为明天就要嫁人的原因还是因何,宝珠的心总没由来的浮现一丝不安,就连右眼皮也在一直跳,她揉了揉眼皮,结果越揉,跳得越强。
沈母以为她是在紧张明天的流程,害怕婚后的生活,抚摸着她的头发,安抚道:“结婚是每个女人都要经历过的事,并没有你想的那么可怕,难不成宝珠忘了,你就算出嫁也依旧住在沈家,是母亲的宝贝女儿,这是谁都改变不了的事。”
躺在母亲腿上的宝珠把玩着散下的一缕头发,胸口闷闷地问,“大哥什么时候回来啊。”
她都要出嫁了,大哥为什么还没有回来,是没有收到自己送的信吗?
还是她在信里表达不想要嫁给沈归砚的态度不够强硬,要不然大哥怎么还不回来。
沈母想起收到的来信,微微叹气,“你大哥那么疼你,在你人生那么重要的时刻,又怎会缺席。”
知谨那么疼爱宝珠的,结果却连宝珠结婚那么重要的日子都有可能会赶不回来,也怪那件事怎么那么棘手。
猜测大哥明天会回来后,宝珠问起了另一个人,“那二哥呢?二哥什么时候回来。”
要是二哥也不回来,她明天该不会真的要嫁给沈归砚了吧,虽然,今天就是最后一天了,可她还是盼求着能出现一个奇迹。
“别担心,你二哥明早上就会回来。”沈母点了点她的鼻子,“你二哥要是不回来,到时候谁背你上花轿啊,总不能让你其他的哥哥背。”
宝珠搂过沈母的手臂撒娇,“要是没有人背,我就不嫁了,继续留在府上陪娘亲和爹爹不好吗。”
“你这傻孩子,天底下哪里有女人不结婚的道理啊,要是你不嫁,宥齐指定得要和我急了。”
“哦。”宝珠听完后不以为然的卷玩着头发,随后又伸手揉了揉胸口,为何心里老是有些不安啊。
按照习俗,若是新娘在本地无依无靠,且暂住男方家,一般都会让新娘从客栈出嫁。
沈归砚却认为,宝珠住惯了自己的院子,要是睡客栈肯定会睡不好,不如让他去睡客栈,等天亮了他过来迎亲,然后带着喜轿绕城走一圈,重新回到沈家。
他买的宅子还没装修好,爹娘也不一定会答应让他们一成婚就搬出去,所以只能先回到沈家。
正睡得迷迷糊糊中的宝珠听到有人在外面喊她的名字,本来不想理会的,可两条腿像是不听自己使唤一样往外走去。
赤足走到门边的宝珠揉了揉眼睛,然后远远地看见院中站着一个人,那人依稀有大哥的几分影子。
是大哥回来了是不是。
宝珠迈着脚正要靠近,忽然肩膀一疼,整个人身体一软的往下倒去。
从暗中走出来的黑衣人搂住她的腰,把人往背上一扔,翻墙就往外跑。
还没等他扛着人走远,手持长剑的沈归砚冷着脸拦住他的去路,“带走她之前,可有问过我的意见。”
“找死!”黑衣人像是早有准备,以手为笛吹了两声口哨后,周边立马跳出五个黑衣人拦住他的去路。
眼神像是在挑衅的说,你和我斗,还是嫩了点。
沈归砚随意地瞥了一眼,那一眼透着凌厉的杀意,“把她给我放下。”
前几天一直风平浪静,不代表他们真的会按兵不动,在没有把宝珠娶回家之前,他更是不敢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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