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姆虚假地
干笑,他冲卡珊德拉使眼色。
他们的小动作被玛莎尽收眼底,她宽容道:“做你们想做的事吧,不用顾忌我。布鲁斯问起来,我来替你们打掩护。”
提姆鼓起勇气:“您之前追踪的那个法庭成员,和您是什么关系?”
玛莎思绪渐远,她回神:“我暂时不能给你们准确的答复。”
她想了想,道:“但我会建议你们再好好调查那处隧道,我猜,那里不止一具尸体。”
卡珊德拉先带玛莎到安全的地方换一身衣服,提姆转道去了最近的安全屋,换上制服。
他以红罗宾的身份二次进入案发现场。警察们习惯了调查中途掺进来各种颜色的义警,文森特还有闲心和提姆打招呼:“消息收到得真快,红罗宾。”
红罗宾扫描一遍案发现场:“什么情况,一场意外事故不至于请动重案组出马。”
文森特碾了碾手,他很快意识到这不是抽烟的地方,双手抄进口袋:“被害者口袋里有半根烟头,烟头里有可/卡/因和迷/奸/药的混合物。”
这两者与烟草混合,受害者只需吸入一口就能昏迷不醒。
淤泥上的痕迹证明曾有一具尸体狼狈地卧在泥水中,除了拼命往人鼻腔里钻的腐臭看不出其他线索。抛尸者来过的痕迹都被涨水淹没。
女尸停放在另一边,红罗宾简单地检查一番:“她的美甲是蓝色的,眼皮上残留了蓝色的亮片和眼影。她是前几天参加地铁派对的客人。”
地铁派对不限制客人的身份、数量,哪怕是派对的发起人亨特也搞不清楚一晚上究竟能吸引多少享乐男女。
准确的死亡时间暂时无法确认。尸体身上没有任何表明其身份的物件。鉴证科人员一时间无从下手。
红罗宾亮起一盏紫外线手电筒,熟门熟路地往女尸手背上一照。“亨特酒吧”的标记还没消去。
他了然地收起手电:“看来酒吧的熟客才是派对的第一批客人。”
文森特问一旁的警探:“亨特在哪儿?”
警探道:“他和现场证人一起被带回警局做笔录了。”
文森特吩咐道:“联系警局,别给他接触其他人的机会,直接把他送到重案组审讯室,我亲自会会他。”
红罗宾绕过鉴证科
圈出的现场范围,向深处探索。淤泥留下制服靴的脚印,侦探视觉开始扫描,几个泥下的凸起格外显眼。
他留了神,小心挖开那几块泥团。
坚硬的触感,红罗宾使了把力,从淤泥下抬起一颗光秃秃的颅骨。
警员照来的灯柱恍若一场盛大的揭幕仪式,红罗宾抓着颅骨,借光观察它的每一处细节:“他的死亡时间在一年前。”
他垂眸看向更深处更黑处:“你们恐怕要把所有鉴证科的警探调过来加班了。”
玛莎说得没错,这里绝不止沉眠着一具尸体。
艾玛丽丝一个人在审讯室里坐了十多分钟。她从进警局起就和史蒂芬妮、杰森分开,被单独关押在最里面的隔间里。
再迟钝的人也该意识到问题,她摸了摸手臂,隔着一层外套,手臂包颇有硬度。
不多时,一个警员走进隔间。他将一部手机摆在桌上,利落地往耳朵里塞进两只隔音耳机。
电话铃响,艾玛丽丝朝警员望了一眼。她注意到隔间监控的红点不再闪烁。她接起电话。
“欢迎回家,艾玛丽丝。”
“你的触须已经渗透进哥谭警察局了么,哈维·丹特。”艾玛丽丝低声道,“我以为你会用更低调的方式联系我。”
“我会用适当的方式向你展示我的能力。”哈维轻笑,“下次你将在更惊喜的场合见到我。”
“我可不觉得期待。”艾玛丽丝扯了扯嘴角,“你只是来看笑话的。”
看一个前律师的笑话。
看她好不容易爬到报纸头条,又被众人抛弃。看她被人捧上云端,也狠狠摔到地面。
她们的人生意外契合。
“我不否认自己有这样的想法,但这不足够打倒你。”哈维道,“日升月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命运是固定的,它选择了什么,你便是什么。”
艾玛丽丝不耐烦道:“你特意在警局里给我打一通电话,只是为了和我讨论哲学?”
“当然不,”艾玛丽丝听到对面传来指甲拨弄硬币的剐蹭声,银币在空中翻转,下落,“我来送给你一个惊喜。”
“亨特·鲍尔斯在你右手第二间审讯室里,试着在他变成一具尸体前让他留下一点有价值的东西吧。”
哈维
在电话另一边微笑:“我期待你的反击,月之子。
电话挂断的瞬间,警局的灯光全熄,黑暗降临,惊慌失措的尖叫回荡在墙与墙之间。
警探们努力指挥和协调。
“看好证人,守住出口,来人,去打开备用电源!
目击者们不知所措地高喊。
“发生了什么,见鬼,是不是又有人要袭击警局了?
杂乱的呼声四起,艾玛丽丝心头一凛。她冲出座位,顺手拔起警探别在腰后的枪。
右手第二间审讯室。
她一脚踹开大门,血腥味扑鼻而来。
作者有话要说
警局黑灯
不是嫌疑人要出事,就是警察出事
再就是一起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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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义警亲至抛尸现场
血腥味。压迫感。呼吸声。
不知情的警探们正大声指挥着:“所有人原地待命,等待备用电源打开!乱跑的一律当做嫌犯处理!”
一门之隔,艾玛丽丝与潜伏在黑暗中的杀手无声对峙。
她意识到这实际上是哈维的一个陷阱,凭艾玛丽丝的身手,她几乎没可能在狭窄的空间里躲过利爪的飞刀。
但她不可能眼睁睁看着掌握线索的亨特死在利爪手里,哈维用了一出阳谋,艾玛丽丝不得不接。
覆在眼中的晶片集控器自动调节为夜视模式。利爪古怪的装束在昏暗中清晰可见,巨大的目镜仿佛两个黑洞,他真是一只猛禽,在狩猎前估量着猎物的挣扎。
负责审问亨特的警探倒在门边,那就是血腥味的来源之一。亨特哆哆嗦嗦地蜷在墙角,死死抓着翻倒的椅子当做盾牌。
三人的对视只发生在电光火石间。艾玛丽丝抬枪射击,利爪掷出飞刀,亨特抬手挡脸。
子弹擦过浮夸的头罩,嵌进墙里。枪声让审讯室外的人俱是一惊,无数匆忙的脚步声重叠。
飞刀钉穿亨特的手腕,激出一声惨叫。他的惨叫在喉咙里爬到一半,卡住了。
一柄匕首割开他的喉咙,鲜血涌入,淹没求救的呼声。
同时寒光一闪,三柄飞刀直冲艾玛丽丝射来,三把刀老练地封死她的退路,让她躲无可躲。
她思维飞转,牺牲左肩和左臂,躲掉咽喉的致命伤——一只手从后向前箍住她,猛地往后一拉。
两柄飞刀落空,一柄飞刀扎在那只结实的手臂上。他的另一只手捞住艾玛丽丝手中的枪,食指覆上扳机。
枪声不断,三枪连开!
利爪的动作有瞬间的迟缓,片刻的拖延,警探已赶到门外。他像一根轻盈的羽毛,将身一扭,冲到艾玛丽丝面前。
杰森握着艾玛丽丝的手,枪口偏转,子弹精准地迎上飞来的刀片。金属碰撞,叮当一声,弹壳与飞刀相撞,双双落在地面。
这一瞬空隙,利爪已经闯过两人身侧的空隙,逃出隔间。
他迎上了狠辣稳准的一脚。
史蒂芬妮的隔间在二楼,正常下楼梯的速度赶不上到达现场。她踩着栏杆起跳,在墙壁与承重柱上借力,杀来一脚,正中利爪心窝
。
她与利爪仅仅缠斗了几招,对方决心要走,故意向她卖了个破绽。被史蒂芬妮击中一拳的同时后退闪身,混进赶来的警察中。
手机的光亮如同橡皮擦擦过涂满铅笔印的纸,在黑暗中抹出一道道白。
几个警察制住史蒂芬妮:“不许乱跑!”
史蒂芬妮乖顺地举起双手,大喊:“有人从审讯室跑了,我没拦住他!”
利爪撞开一两个赶来的警察,他身手矫健,但架不住警局里最不缺的就是警察,总有人能发现他的踪迹。
第一个赶来的警察脸色铁青,他拦住了准备上前的同僚,声音发寒:“封锁现场,死人了。”
隔间内,艾玛丽丝跪坐在亨特身旁,试图按住他脖子上的伤口。
鲍尔斯家族的族亲走到了生命尽头,他用力扯下藏在外套里的吊坠,却没力气把它塞进艾玛丽丝手里,只能浅浅藏进她的口袋。
他瞪大的眼睛渐渐涣散,他死了。
警探们举起手机和手电筒,举起枪,在隔间门口筑成一道铁壁铜墙:“把枪丢掉,手放到头顶,原地下蹲!”
杰森哂笑,他慢悠悠地甩掉枪,举起双手蹲下:“你们来得可真够慢的,警局里出警速度也需要准备?”
艾玛丽丝满身是血,小声道:“少说两句吧。”
证人在警局出事,当天轮值和丢枪的警探通通要受罚。艾玛丽丝三人更是由重案组的成员亲自负责审讯。
史蒂芬妮仅仅拖延了利爪的脚步一瞬,但那多出的几秒戳破了他神出鬼没的伪装,有其他警探与这位不速之客擦肩而过。
加上几位死者的伤口并非枪伤,很大程度上洗清了三人的嫌疑。最大的问题反而是艾玛丽丝顺走的那把枪。
因为那把枪,提姆保释他们的时候颇费一番口舌,交了一大笔保释金。杰森还要在警局的审讯室留一夜,和重案组的警探东拉西扯。
离开警局,艾玛丽丝从鞋底的暗格中摸出亨特临死前交给她的挂坠。
暗格里原本藏着刀片,被她扔在亨特身边,混在利爪的飞刀中。空出的位置塞进挂坠,躲避警方的搜身。
卡珊德拉和玛莎先回庄园,杰森在警局里。提姆和她们交代了隧道里的发现,他匆忙换上制服:“我通知了B,
他这会儿已经赶过去了。我和他一起再回隧道里看看。”
史蒂芬妮向艾玛丽丝看了一眼,艾玛丽丝与她对了眼神。
“我们去查亨特留下的线索,”史蒂芬妮说,“保持联络。”
亨特·鲍尔斯虽然姓鲍尔斯,但他不是鲍尔斯们中拥有地位的那批人。
史蒂芬妮黑进了他的档案,他的生活一览无余,酗酒、酒驾、泡吧、性//骚/扰。他是典型仗着家里有点小钱横行霸道的人渣。
但她们看穿了他的另一面,亨特失去的不仅仅是集团的股票与分红。他不配享受鲍尔斯家族真正的权力,不配参与家族的秘密。
他不是一只猫头鹰。
这位外表风光的公子哥除了自己的信托基金和一些公寓,名下的产业只有一间酒吧。他的衣食住行一应由家族供应,脱离鲍尔斯家族,他什么都没有。
酒吧以他的名字命名,亨特酒吧。根据提姆的情报,那间酒吧也是第一位被发现的死者生前去过的地方。
艾玛丽丝和史蒂芬妮赶到亨特酒吧时,酒吧没有营业。老板在警局惨死,员工不会有心情开门做生意。
两人熟练地开锁潜进酒吧,摸黑行动。
过量的香氛掩不住淡淡的酒味,一只鸟儿立在护栏上,羽毛在史蒂芬妮的手电筒光下显出翠绿。
史蒂芬妮吓了一跳,回神发现那只鸟在强光扫射下一点动静都没有。她戳了戳:“只是一座雕像。”
艾玛丽丝用手电筒在酒吧里环扫一圈:“他似乎很喜欢这种鸟。”
酒吧里处处是这种古怪鸟儿的装饰,摆件、浮雕、挂画,还有刚才吓到史蒂芬妮的护栏装饰。
它翠绿的羽毛遍布黄绿色的细小斑点,大而灰的喙可怖地弯着,粗壮有力的爪子擒着栏杆。比起鸟,它更像一只披着羽毛的恐龙。
最奇特的是它的头部,面如圆盘,形似一只猫——更准确说,形似一只猫头鹰。
鸮鹦鹉,外号猫头鹰鹦鹉,拥有一对短翅膀,却没有控制飞行肌肉的龙骨。它不会飞。
史蒂芬妮吹了一声轻浮的口哨:“可怜的倒霉蛋,看着自己的同族戴上猫头鹰面具当黑暗传说,羡慕坏了吧。”
艾玛丽丝拉出亨特的吊坠,项链的另一端是一片又短又粗的羽毛
,全无羽翼的灵动柔和。
艾玛丽丝比着鸮鹦鹉看了半天,终于确定,吊坠的形状是鸮鹦鹉的一只翅膀。
她叉腰叹气:“现在我们要花心思找找,究竟谁是缺了翅膀的那只鸟。
四周黑沉沉,几十上百只鸮鹦鹉躲藏在酒吧各处,沉默地审视她们两位不速之客。
夜色已深,蝙蝠们的工作才刚开始。红罗宾深一脚浅一脚踩着淤泥,抵达隧道尽头。
路到这里就走不通了,一堵红砖墙封住了出路,把它和可用的隧道分割开。
黑影在墙边静立。
红罗宾快步走到他身畔:“有什么发现?
“它的使用痕迹有几十年,但这种红砖使用的新型复合材料是近五年研究出来的,有人改造了隧道的整体结构。
他的手在墙上按了按,到某处停住,从装备带中取出爆/炸凝胶涂在墙上。
两人后退两步,凝胶炸开,红砖墙塌陷出一条仅容一人通过的通道。
开头的那句解释已经是蝙蝠侠对红罗宾的额外宽容。他一言不发,率先钻进通道。
红罗宾无奈地耸肩,紧跟他的脚步。
通道狭窄多弯,红罗宾走了几步,一头撞在蝙蝠的后背上。
他暗暗龇牙咧嘴,从蝙蝠肩后探头。
他看见了让蝙蝠都为之驻足的凄惨景象。
皑皑白骨堆积成山,骨头与骨头散落混杂,分不清谁是谁。新近的腐尸卧在地上,靠在墙边,倒在骨堆上。陈旧的布料织就哥谭近百年的时尚史。
他们是近五年、近十年、近二十年、近五十年——近百年间的哥谭人。
哥谭是由移民建立发展起来的城市,这里本不该有本土贵族存在,每一个在哥谭生活的居民都是哥谭人。
自哥谭建立,每一年都有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死于猫头鹰的刺杀,利爪将他们的尸体抛弃在下水道、在哥谭湾、在废料厂、在新铺上水泥的建筑工地。
这只是他们常用的弃尸点之一,一个方便处理垃圾的隐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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