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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花娘子——绿色毛衣【完结】

时间:2024-05-13 14:53:53  作者:绿色毛衣【完结】
  沈凌看着地上的灯,好笑地跟在后面,这傻姑娘连灯都忘记拿了。
  今日的风不大,灯蜡一点就着了,烧了会,红色的天灯自己慢慢升起。
  盼盼一抬头,被所看到的场景震惊地说不出话来。
  天上已经升许许多多的天灯,亮红亮红的一片,多的像天上的星星,远得已经融入夜空,近的还在缓缓的升起,把天空也映红了。
  天灯在遥远夜空照在每一个放灯的人的脸上,周围也越来越安静,好像是心放在了灯一起飘走了。
  盼盼仰着头,满身欢喜的看着这一生她都不会忘记的场景。
  “沈凌,谢谢你今天拉我出来。”转头正好对上沈凌温柔的可以溢出水的眼睛。
  “我也谢谢你能陪我出来,看到这么美的画面。”沈凌好似是在说天灯,但眼睛却没有离开过盼盼的身上,也不知是说灯美还是在说她……美。
  盼盼向来大大咧咧,但这次她有些不敢直视声临的眼睛,低下了头,脸红着不知是羞涩呢还是被天灯照红的。
  又看了一会儿,凑完热闹的人高高兴兴的散了,还留下一对对有情人不舍得分离。
  盼盼和沈凌也准备回去,盼盼走在前面,一想到刚才的场景,她的心就砰砰砰的跳,。沈林跟在后面看着前面落荒而逃的姑娘,觉得她真是太可爱了。
  盼盼走得快,天色也暗了,一个不留神就撞到了一个人,那人好像被吓了一跳,被石头绊倒在地上。
  盼盼见自己把人撞倒了,连忙上去扶,“对不起,对不起,我刚没有看到你,你有没有摔伤?”
  扶起来一看,愣住了,撞到的人竟然就是早上在街上喝酒的上官夫子。
  “怎么了,盼盼你没事吧?”见前面情况不对,沈凌几步当一步赶过来。
  盼盼羞愧的说道:“我刚撞到人了。”
  “不怪你,天色黑我也没看到你。”上官夫子吃痛的站了起来。
  “你是,上官夫子?”沈凌也看到他的模样,确认道。
  “你们认识在下?”上官夫子捡起刚才被撞飞的天灯,疑惑的问道。打量着眼前的两人,的确没见过呀。
  “今天早上我们在街上看见你和钱小姐了。”盼盼解释道,四周看了看,“怎么没看见钱小姐,她已经回去了吗?”
  上官夫子轻轻拂去天灯上的灰尘,“今天她可能不能出来。”
  “啊!是钱老爷不同意你们在一起吗?”盼盼一听,忧心的问道。
  上官夫子点了点头,又见盼盼和沈凌不是八卦之人,继续说道:“以我现在的身份,老爷是不可能把婉婉嫁给我的,我也舍不得婉婉跟我过苦日子。我和婉婉说好了,再过几个月就要秋闱了,待我榜上有名,我就回来向她提亲。”
  眼神中闪烁着坚定的目光,盼盼看了为之一震,一手拍在上官的肩上,笃定的说道:“夫子加油,你和钱小姐一定会幸福的。”
  上官被猝不及防的一掌拍得身子一歪,哭笑不得的感谢她的祝福。
  “那现在你是要回家了吗?”盼盼随口问道。
  “嗯,今年没能和婉婉一起放着天灯,我想留到明年。”
  “明年你们放两个,把今年的也补上。”
  “……”
  沈凌老不乐意地跟在后面,踹掉了沈海,没想到回去时还是变成了三人行。虽然心知上官有心仪的人,但看着他们谈笑风生的样子,就是觉得刺眼睛。
  沈凌撇着头不看他们,耳朵却忍不住竖起来听他们在讲什么,笑得那么开心。
  盼盼虽然和上官夫子聊着天,眼神却时不时的往后瞟落在沈凌身上。
  上官是过来人,看得出她的眼神里有什么,轻轻地说道:“盼盼姑娘是喜欢上了沈公子吧。”
  盼盼收回眼神,有些不知所措,想了想道:“……我也不知道。”
  上官夫子微笑不语,感情这种事情旁人说不得,感觉到了缘分就到了。
  沈凌听声音越来越小,抬头一看立刻火冒三丈,那男人把头靠盼盼那么近干嘛!还以为他是什么正人君子呢!
  沈凌冲了上去,拉起盼盼的手就走,“沈海还在等我们,我们再不走他肯定急了!”
  被拉了走了好几步盼盼才回过神来,虽然不是很懂他的话,但见他的神色不愉快,便没说什么。又走了几步,盼盼好似想起什么,回头挥手喊道:“上官夫子,我们走了,有缘我们京都见!”
  上官笑着也朝着她的方向挥了挥手,表示他听见她说的话了。
  听到盼盼还有心思和那男人告别,沈凌不禁又加快了脚步。哼,那个伪夫子就知道勾引小姑娘,京都再见?有他在,想都不要想!
第16章
  “沈凌你走得太快了。”一米八的高个子走快起来,一米五八的小短腿表示有些忧伤,微微喘气地说道。
  沈凌走了一会气消了一点下去,听她这么说便放慢了脚步,回头看到盼盼的手腕被他抓的留下的痕迹,与旁边白皙的皮肤相比有些触目惊心,连忙松手放开。懊悔地说道:“盼盼对不起,我有没有弄疼你呀?”
  “看着这样,其实不是很痛的。……你为什么不高兴呀?”盼盼揉着被松开的手腕,刚才还好好的,怎么突然生气了?沈凌平时都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他板着脸面无表情的样子挺吓人的。
  沈凌轻咳了声,眼神落到地上道:“我没有不高兴,只是天色晚了,怕沈海担心,所以急着回去的。”总不能说他看不惯她和其他男人走在一起,不喜欢她和其他他人说话吧。
  盼盼眨巴着眼睛,心里一个字也不相信。先开始她是以为沈凌深海主仆情深,当时还感动的不行。但和他们俩呆的时间久了,才知道他们一直是一个挨打一个愿挨的相处模式。
  不过她没有戳穿沈凌蹩脚的借口,顺着他的话接下去,“那我们快走吧。”
  沈凌:还以为被看出来了,这好骗的傻姑娘。
  (盼盼勾唇:傻?我这是装傻,但你是真傻啊!)
  沈海坐在客栈的前堂喝茶,眼睛却密切关注着门口,少爷他们回来他就可以一眼看到了。
  沈海掐着时间,估摸着他们快回来了,一抬头果然看见了他们,忙迎上去,“少爷,盼盼姑娘你们终于回来啦。”看到他们之间没有什么异样,放下心来。
  “嗯,你家少爷担心你寂寞,我们才着急的赶回来呢。”盼盼偷笑地看着后面的沈凌。
  沈海:……他是一个字也不相信,怕他寂寞?那是谁一吃完晚饭就把他支开拿酒,然后拉着盼盼姑娘出去玩的?把他一人甩在客栈的?!少爷你说的瞎话越来越溜了。
  沈凌直面沈海目光的审视,坦荡地好像不是他甩开沈海的,好像他的确是怕伤害他担心才急着赶回来的。
  “我累了,我上去休息了。”
  见沈凌走了,沈海还是追了上去,鄙视归鄙视的,工资还是要领的,“少爷我给你打水!”
  盼盼跟在后面,好笑的摇了摇头,这对活宝主仆。
  汤慕节已经过完了,明早还要继续赶路。盼盼躺在床,合着眼,脑海中浮现出灯火下的那抹白影,手上仿佛还残留着他的温度。
  盼盼抬起手,仔细看了这双手。很普通的一双手,不长不短,不胖不瘦,指头嵌着粉粉的指甲,手指伸直时有一点点弯,因为多年的劳作,手掌上还有几个薄茧,不软不嫩,除了皮肤比较白,这双手实在是没什么看头啊。
  收回手,盼盼翻了个身,突然又想起沈凌的手,他的手骨节分明、白皙修长,指甲饱满干净,牵起来……很舒服。
  天呐,她在想什么!满脸羞红地捂着被子在床上翻滚。
  从唐县到京都,有两天的水路要走,沈海早早的起床,找好船只,把马先牵上去,又要苦命地赶回客栈,伺候他家少爷起床。
  云起间不仅做客栈酒店的生意,还做水上的生意。水上的船和客栈一样,分天号、地号、人号。
  沈海找的船很大,足有三层楼这么高,两百多米长,里面装修的豪华舒适,除了小了一点,其他的一点也不比客栈里的天字号房差。
  他们仨住的房间在客栈住的格局差不多,沈凌还是在最中间,盼盼和深海在他两边。
  盼盼昨晚没睡好,又加上第一次坐船,上船一会就感到头晕脑胀。还好船上样样具备,沈海端了碗晕船药给她,她喝完了就回房休息了。
  还未出汤县,还有很多有意思的景致可以观赏,但盼盼不在,沈凌看了一会觉得没什么意思,正想要回房时,一道惊讶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沈凌?”
  沈凌转头寻声,发现是京都的好友唐越,应道:“唐越!”
  唐越惊喜地拍拍沈凌的肩膀,他走的时候这肩膀才到他的胸前,现在蹿到他肩膀上面了,“多年没见,你个见长呀。”
  沈凌不置可否地笑笑,“你这是要回京都了?”唐越和他从小玩到大的,三年前唐越去南边着名的洪鹿书院求学,之后俩人就再也没碰过面了。
  “可不是嘛,过几个月快要秋考了,也正赶上我母亲生日,所以我就提前回来了。”
  “沈凌哥你是出来玩的吗?”站在唐越后面的姑娘红着脸问道。
  “是呀,我也要回去呢。”沈凌这才发现唐越后面跟着的姑娘是他妹妹唐菲菲,从小她就爱跟在唐越屁股后面,现在还是呀。
  到底是多年的朋友,唐越一眼看沈凌在想什么,解释道:“她在家无事就吵着来接我,我爹娘被她闹得没办法,只能让她出来了。趁着机会出来看看,这小丫头在路上闹腾死了,还非要来看看汤县的汤慕节。”
  话是这么说,唐越心里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他这个妹妹一个月前听说沈家二公子南下游历去了,所以这次父亲派人来接他时,她哭着闹着也要跟过来,说着是想他了,实则是想碰运气能不能碰到沈凌。他们会京都其实不路过汤县,前几日这丫头知道汤县有盛大的汤慕节,想着沈凌爱凑热闹,磨了他半天要他改道。结果昨天到汤县时,天灯都放完了,没想到沈凌还真在这碰到了。
  “哈哈哈,菲菲也是想早点见到你这个哥哥嘛,你这当哥的满足妹妹愿望无可厚非。”沈凌打着扇子,看着唐越一脸头疼样,打趣道。
  “还是沈凌哥最懂我,哥哥你听到了没有!”唐菲菲抱着唐越的手臂撒娇地摇了摇。眼睛却亮晶晶地看着沈凌,一个月不见,更加好看了呢。昨日她到汤县都快要哭了,还不死心地拉着唐越在街上走了半天,也没能遇上,哭丧地以为碰不上沈凌哥呢,还好他们有缘,他们竟搭乘同条船回去。
  她喜欢沈凌哥,喜欢他英俊潇洒,温柔体贴还有神思妙想。从小她就爱跟着哥哥唐越屁股后面,怎么甩都甩不掉,人家都说她和哥哥关系很好,其实她跟在唐越后面就是为了能沈凌哥一起玩。后来哥哥要去洪鹿书院读书,除了喜欢他哥的小姐们,哭得最伤心的就数她了。不止她喜欢,京都喜欢他的姑娘多了去了,不过她觉得沈凌哥最喜欢她了。虽然哥哥读书去后,她见到沈凌哥次数两只手都可以掰过来,但是她总觉得沈凌哥待她是与待旁人不同的。这也不是没根据的乱说,知道她喜欢小动物,前两年沈凌哥专门送了只卡丹犬给她。她觉得沈凌哥心里也是有她的,不然怎么会送狗给她。
  后来沈凌知道了这件事,才从记忆旮旯里想到这回事。那条狗的确是他的,但不是送给唐菲菲的,是让沈海送给唐越的。
  那时,他在书上看到卡丹犬训练得好就可以算算数,便要他哥给他抱来了一只,但是沈凌天生不喜欢这种毛绒绒的生物,训练了一天就让沈海送给爱狗人士唐越了。
  他不知道的是,沈海把狗送到唐府时,碰到了唐菲菲的侍女小秋,小秋听沈海说要把狗给少爷,便提议说少爷读书不在家,这狗精贵,要不给小姐养,等少爷回来了在抱给他养。沈海想7兄妹两个天天在一起玩的,应该没什么事,便把狗给小秋了。小秋回去和唐菲菲一说,唐菲菲听见了这么可爱的狗狗是沈凌送来的时,心潮澎湃,后面的字一个也没有听进去。
  沈海回去也和沈凌说了这事,不过沈凌当时正专心刻印章,听完了就嗯了声。他们兄妹俩谁养不是养,反正在唐家。
  唐越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唐菲菲这个蠢丫头现在还喜欢沈凌呐。他一看沈凌就知道他对她没意思了,只有她还傻乎乎地追着人家跑。他也和唐菲菲说过,但是她根本听不进去。
  唐越看着眼前的笑得足以让姑娘家尖叫的的男人,只想掐死他,蓝颜祸水啊!
第17章
  沈凌和唐越时隔三年再次会面,有许多话要说,便来到沈凌的房间,沈海很有眼色地出去沏了壶茶。
  三人坐定,唐越先问道:“你这次出来游历,可以何收获?”
  “天下之大,万物之全,我这一路所看到的听到的,可比读百本书还要有用。”沈凌感慨道。
  唐越赞同地点了点头,“的确如此,这三年我呆在洪鹿书院才知道人外有人,山外有山。我之前在京都学习自以为满了,要不是此行,我还是井底之蛙一个。”
  见沈凌不搭话,又笑道:“你爹娘能同意你这次远行,看了你对这次秋闱十拿九稳啊。”
  沈凌这次私自离家,沈府并未透露出去,对外只道沈家二公子是去游历了,所以京都的人并不知情。
  沈凌听了,心中有些不喜。
  沈凌素来不爱那些正经读物,每次读背也是为了应付他爹娘用的,学习上虽不上心,但每次考试都擦线而过,每次夫子看到沈凌的试卷双颊鼓得像个河豚,试卷写下的大都正确,但是每张卷子就是不做完。
  沈凌为人风趣,气度不凡再加上出手阔绰,想与他交好的人都可以排成长龙了。不过与沈凌真正交好的只有那么几个,唐越就是其中一个。
  唐越不似沈凌,他读书是很好的,他很佩服沈凌脑子聪明,就是不爱读书。虽如此他和沈凌却也玩得开,对沈凌奇奇怪怪地研究也很有兴趣,两人经常凑到一起研究。
  沈凌之所以和唐越交好,一是因为兴趣相投,二是唐越不会因为沈父沈母而劝他读书。
  沈凌原以为三年未见,唐越还是之前的唐越,现在看来还是有些不同了。
  见沈凌把玩着手里的茶杯不语,唐越便知晓自己触了沈凌的逆鳞,没想到三年过去了,沈凌还是一如既往地不喜读书啊。
  唐菲菲也知沈凌秉性,见她哥和沈凌哥之间气氛有些尴尬,打圆场说道:“哥哥,你读了三年还没读够啊,刚见面就拉着沈凌哥说这说那,烦不烦啊。我还想让沈凌哥给我讲讲他路上的奇闻异事呢。”撅着嘴,看着唐越。
  “知道了,你这鬼丫头。”看到自个妹妹使的眼神,唐越无奈地摇了摇头,“那就劳烦沈公子说说,给我们长长见识。”
  沈凌这才自在些,提起兴致说道:“我这次出来,先是往北走了几日,哈尔的烤全羊最好吃,外酥里嫩,羊膻味还不重。他们那的奶都是现挤出的,不过那个味我不是很喜欢,味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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