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斥候原来是只母狗啊。”南星惊讶,只有母狗才会有护崽的天性,哪怕那不是自己的孩子。
“等等,这两只好像不是狗崽,这大爪子、蓝眼睛和尖耳朵……”南星蹭蹭蹭往后躲,“这是狼崽子吧!”
廖叔很淡定,“在山林的出没的大部分都不会是狗。”
黑斥候对他们的一惊一乍充耳不闻,专心致志为两个小狼崽舔舐毛,而两个小狼崽也依偎在她的身边,打打闹闹。
罗纨之也注意到黑斥候的头顶、腿侧的毛都有豁口,露出里边的肉色,像是受了伤。
可能是保护小狼崽时受得伤。
但是狼与狗终归不同,也不知道大黑狗保护这两只小狼长大,小狼还会认一只狗做母亲吗?
会不会像皇甫倓一样,恩将仇报?
两只小狼不能理解罗纨之的担忧,它们从大黑狗的腿下伸出脑袋,好奇打量她与南星两个陌生人。
黑斥候当了母亲,自然没空陪南星玩,罗纨之就打发他去喂鸡,自己则坐下来和廖叔谈事情。
谢三郎曾教她,凡事亲力亲为并不高明,所以她这段时间努力在寻找合适的管事帮她打理越来越多的产业,有廖叔这张“凶神恶煞”的脸帮她盯着,她还是比较放心的。
今日来就是为择选出合适的人,以减轻他们两个肩头的压力。
廖叔把放在最上面的人选单独拎了出来,推给罗纨之,“我看过这个人的资料,觉得他很合适,只不过他曾经在严舟手下干过,但是严舟把他踢了出来。”
“为何?”罗纨之好奇,拿起来快速看了遍,就如廖叔所说,这个人的生平简介十分优秀,出生在商贾世家、精通珠算、口才极好、诚实守信……
“因为严舟侵占了他们家族的产业,害得他家破人亡,故而不敢再用。”廖叔哼了声,到底没有多说严舟坏话。
因为知道严舟于罗纨之还有半师之谊,所以廖叔特别纠结这个人选,怕罗纨之难做。
罗纨之又仔细看了几遍,道:“不妨事,就他吧。”
她对严舟的生意了解越多,越觉得此人实在歹毒,不但毫无人性,还强征豪夺,使得商户苟延残喘、农户积劳成怨,而他暴敛的巨大财富全用在自己的奢靡享受上,每食尽万钱,还时常说出无处落筷这样的荒唐话。
再商讨完其他的小细节,廖叔把罗纨之送到门口,她戴好幕篱与南星一起走出巷子,准备到外边去搭乘犊车。
谁知道这个时候走出两个膀大腰圆的混混,轻佻地朝着罗纨之一吹口哨。
“我就说,那刀疤脸有个相好的,瞧瞧,小娘子隔三差五地来私会,怕不是谁家的小妾出来偷人吧?”
“穿得这么好,还钻这样的穷巷子,瞧你也是不挑,不如看看我们哥俩?”
罗纨之往后连退几步,躲开他们想要伸来抓她的手。
南星气冲冲上前,拦住罗纨之,“你们胡说八道什么!”
但是两个混混没有把孩子样的南星放在眼里,抡起胳膊就要揍他。
忽的,一根竹竿猛刺了出来,挑住那混混的小腿一拨,他当即失去平衡,一屁股坐在地上,痛嗷了声。
“好你个丑八怪!”
廖叔冷着脸撂倒一人后,马上把竹竿收回,手腕一转,横扫过去,另一个混混机灵些,弯腰躲过,但是廖叔迅速将横出的竹竿收回,往他肚子上用力一推。
另一个混混也扛不住,和同伴一样摔了个屁股墩。
“哇!——廖叔你还会、还会枪法呐!”南星也是见多识广,看出他这几招明显是会使枪的。
罗纨之也惊叹地望着廖叔。
廖叔抹了把脸,憨厚笑了下,又转头对着两个混混呵道:“这位娘子出身清白,是我的东家,不是你们能诋毁的,再让我听见一句,我就把你们的牙齿打下来,从底下给你们塞进去!”
大黑狗领着两只小狼崽也出来壮声势,对着两个混混狂吠。
小狼崽摇摇晃晃跟着大黑狗旁边,嗷嗷叫。
“她若是好人家的女郎,怎么会跑这地方来?”混混一边嫌恶踢开狗,还不服气,非要说:“一看就不是好的!”
“就是,穿成这样到这种地方算得上什么好女郎?”另一个混混伸腿还要去踢小狼崽,大黑狗冲上去就去叼他的腿,吓得他连忙爬起来就跑。
廖叔“呸”了声,把竹竿在地上扫,骂道:“你们是乌龟王八眼看谁都污糟,休要怪到别人头上!”
“快滚!——”
两个混混打不过廖叔和大黑狗,只能骂骂咧咧跑了。
罗纨之看着站在身前高大的廖叔,两眼亮晶晶的,“廖叔你好厉害啊!”
南星也一个劲拍马屁:“廖叔你太厉害了!”
“让女郎受惊了,都是我的错,贪了便宜才住到这里,没想到让女郎受这等委屈。”
罗纨之摇摇头,“刚刚有廖叔出手保护,我没什么委屈。”
“廖叔你刚刚说的那番话太好了!”南星佩服。
“我女儿以前也遇到过这样的事,嗐,都是因为她母亲去世的早,她只能跟着我生活,多有不便,常常遭人非议。”
“你还有女儿?”罗纨之好奇。
廖叔握着竹竿,低下眼睛,“没有了,她很早也死了。”
罗纨之愧疚道:“抱歉,我不该提。”
廖叔大度一摇头,“十几年前的事了,无妨。”
因为刚刚的事情,廖叔说什么也要送两人到巷子口,就怕刚刚的混混还来闹事。
等到巷子口,却见她的犊车旁边还多了几人,其中苍怀策马得出,对她道:
“罗娘子,我们郎君有份礼物要送你,可有空?”
礼物?
“在哪?”罗纨之看着他身后几个骑手空空如也的手掌,疑惑起来。
“城外。”
第51章 跑马
刚过正午天色还早, 罗纨之乘上犊车跟随苍怀等人往东。
青溪附近权贵云集,时常有出行的车队,大家靠辨别车上的族徽判断对方身份, 从而避让。
谢家的车队向来畅通无阻,即便谁也不知道犊车里面坐得是什么人。
南星坐在车外跟苍怀兴致勃勃搭话:“这次为何这么久才送到?”
苍怀骑着马伴着犊车, 难得耐心回道:“益州秋雨连绵, 发秋汛了,多条河流改道, 船运不便, 故而才耽搁了这么久。”
听两人一问一答, 好像在说有关三郎送她的东西。
罗纨之撩起帘子,实在好奇:“三郎究竟要送我什么?”
竟然还是走了河路船运,远道而来。
南星“唔”了声,神秘道:“郎君不让说。”
一句话轻易打发了罗纨之刚升起的好奇。
苍怀道:“到了便知。”
“哞——”大青牛摇晃着脑袋,被扯住缰绳, 车缓缓停了下来。
罗纨之往外看。
前方的道路塞满正踮起脚朝前推挤的百姓, 因为堵得水泄不通。
“我去瞧瞧!”南星好奇极了,屁股往前一蹭, 轻巧地跳下车,钻进去看热闹。
“苍怀,这前边是齐家的府邸吧?”旁边侍卫问。
苍怀点头,皱眉道:“今日怎么这么多人?”
不多会南星就窜了回来,他擦了两把额头上的热汗,“哎呦差点没把我踩扁, 喏——”
他献宝一样掏出几枚五铢钱, 高兴道:“前面在发钱呢!难怪这么热闹!”
苍怀看不上他那几个小钱,板起脸道:“无缘无故发什么钱, 路都给堵上了。”
南星很珍惜地把钱都塞进自己荷包里,才道:“也不是无缘无故,是那齐家长房娘子认了个女儿,你们猜是谁?”
罗纨之听见齐家,心里微微一动。
果不其然,没人给他搭话,南星也急于分享,夸张地睁大眼,喝道:“是成海王的侧妃!”
齐家虽然不能和建康八大家比肩,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家族基业尚在,不容小觑。
那成海王的侧妃草民出身,因为对成海王有救命之恩遂能一跃枝头,成为皇室贵人。
是以这件事一经传出,就给闹得沸沸扬扬,让成海王的仁名得以口口相传。
譬如成海王知恩图报,不嫌低贱之人,又譬如成海王怜惜百姓,深知民生苦楚,多次提倡减轻赋税劳役,又譬如成海王节俭清廉,广纳良才……
最重要的是,阶级壁垒被他打破,让从来以家世识人的世家都被他比了下去。
“他们都在说,那齐娘子是九世积福,才有这样的好运!”
罗纨之心里一叹。
齐娴愿不愿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成海王愿意施舍她一个皇家妾当,就连外面的看客只会觉得是她捡到了大大的便宜。
若是不愿意,那就是不应当!
反而让皇甫倓成了那个众人称赞的大好人。
“齐家为何要认她做女儿?”罗纨之又问。
南星歪头道:“可能怕正妃不愿意入门?毕竟和庶民同室,并非所有世家女郎能容忍的。”
这个罗纨之也略有耳闻。
建康远比其他地方更讲究门第,甚至到了士庶不同席、不通语的苛刻地步,不同级的大族也大都不通婚,以维系自己的高贵。
所以很多世家郎过不了自家出身高门却善妒的大娘子那关,不能纳得那些低微美妾,就只好把她们收进府做家妓。
家妓既要尽心侍奉郎主,待客人来了还要用心伺候客人,等到宠爱不在,便可以当做礼物送人,或是送去充当营妓,以侍无妻室的军士。
故而哪怕做妾,也需要看出身。
齐家自然不可能自降身份主动去抬一个低微庶民,只有可能是成海王令他们收下。
但是,即便把齐娴的身份抬得再高,对齐娴而言又有何益?
她本就不以自己出身而自卑自贱啊。
罗纨之想到齐娴的处境,不由怅然。
上回匆匆一面,还有许多事情她来不及问,也不知道需不需她向齐赫递消息。
虽然她是可以帮齐娴往外传递,但是万一因此让齐赫铤而走险和皇甫倓对上,伤及性命呢?
这肯定也不会是齐娴愿意发生的事。
还是等再找到机会,当面问问齐娴的想法。
即便她想逃,也需要周密的谋划与准备。
因为人群聚集不散,都在抢齐府散发的五铢钱,苍怀只好带着他们绕路而行。
等出了城,罗纨之才知道他们要去的地方是谢家所辖——扶桑城。
说是城,一点也不为过。
因为扶桑城里有依附谢家的一万佃客,招募培养的一万部曲,除此还有奴婢、工匠等数千人。
城外往东,光田地就占有八千倾,还有山林果园、牧场等等。
闭门成市、自给自足,是一处完全可以独立的城池。
大青牛耐力极佳,如此提速奔跑了两个时辰也不乏力,罗纨之感觉自己都快坐散架了,终于听见南星欢呼一声“快到了”。
罗纨之挂起车帘。
一只红色的蜻蜓悬停在她的窗前,又急转了方向腾空而去,带着她的目光往远方眺望。
远处的水田里垂满金灿灿的稻穗,连绵不绝,犹如一大块金色的绸缎,随着清风晃动。
饱满的穗粒发出悦耳的簌簌声,与孩子清脆的欢笑声交织在一块。
五六个还扎着总角的孩童在田埂之中疯跑,逮抓低飞的蜻蜓。
被踩碎的水面晃出粼粼波光,映着天上飞过的白色鸟群。
“好美的景色。”罗纨之不由感叹。
这么多田地,这么多粮食,得卖多少钱啊?
这里处处充满一种富足的美!
南星得意道:“那是,这里四季都很好看呐!日后郎君带你常来,你便能见到了!”
罗纨之笑而不应。
日后,日后她还不知道在哪里。
更何况谢家的富贵和她也没有多大干系,她还是牢牢抓住属于自己的才是。
犊车沿着夯实的泥地往前,沿途每隔一段距离就有守卫驻守,检查放行。
夹山垒堡,大门耸立,扶桑二字高挂城头,苍怀却没有把他们带进城,而是转而往旁边的石头路。
石头路通往一处扎满帐篷的平地。
那边人很多,且都是年轻精壮的男子,有的穿着短打衣卷起袖子,露出结实的小臂,有些甚至直接光了膀子,虎背熊腰地杵立在人群当中。
南星主动介绍:“每隔三年谢家就会招募新的部曲,刚好现在郎君又有了军职,所以这些人都是来应征的!”
因为谢家的地位,前来投奔的人很多,这样的乱世能依附在谢家的门下,至少可保衣食无忧。
罗纨之放眼望去,惊叹人数之众,也不知道扶桑城能否塞得下。
南星紧接着又得意道:“我们郎君选人可严苛了,不但要身高体壮,耳明目清,还要能衣三属之甲,日中趋百里,手张十石之弓!”1
罗纨之暗暗叹服。
身量、耳力、眼力且不说,全身负甲半日行百里这选得体力、耐力还有速度,能张十石之弓,这就是挑的力气。
倘若以这套标准筛选下来,那谢家的部曲必然是精锐中的精锐,而这样的人,他们居然已有万人之众!
也莫怪谢家能成为顶级门阀,他们的这支私人部曲,比皇帝的禁军还要强悍百倍不止。
犊车穿过闹哄哄的人群,终于来到了一处安静且辽阔的草地,罗纨之一下车就看见了不远处正低头啃草的数匹毛皮油亮的大马。
这里应该就是南星说过的马场。
哒哒哒——
马蹄声渐大,一匹白中泛金的马驮着俊逸的谢三郎自远处跑近,一个急停,大马撩起前踢,嘶鸣一声,悬立在他们面前。
劲风袭来,草屑飞扬。
罗纨之吓得往后倒退一步,怕极了这庞然大物。
奈何那马不怕生人,四蹄落地后,就把粉粉的大鼻头拱到了她的面前,翕张的鼻孔喷出热息直扑她的脸。
“三、三郎。”
如此巨物近在眼前,一个蹄子足以踏扁她,罗纨之闭着眼拧着眉,不敢动弹。
“别怕,这匹马已经调。教好了。”谢昀翻身下马,扯住缰绳走到前面,把持着马笼头,看着她道:“很温顺亲人。”
身后有奴仆提来一大桶水,大马立刻一个猛子把嘴筒扎进桶里,痛饮了起来。
罗纨之捂住胸口松了口气,旁边的南星递给她几块切开的小苹果,她道了声“多谢”,刚想往自己嘴里塞,谢昀眼明手快抓住她的手腕,笑道:“不是给你吃的。”
“?”
谢昀带着她的手把苹果往前伸,另一只手拍了拍马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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