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做父母的并未因此放弃他,反而发觉他具有发明的才能,当然,这也是在他破坏不少东西之后,不过他们不仅没有责备他,或强迫他接受那些经营商场之大道理,相反的却提供他一间设备精良且宽敞的实验室,并聘请许多科技精英贤才来引导他、教育他。
所以他才能在十来岁时,就有多项申请专利的发明,并登上“天才”的宝座,还上了“时代”杂志的封面而全球知名。
所以外人也很难相信,有一兄一弟都是跆拳道、柔道、剑道黑带的他,却是个连这些“道”的基本架式也摆不大出来的非武学者,甚至连他的体育成绩向来也不怎么漂亮,但是他一点也不以为意,因为他完全接受自己是那种“头脑发达,四肢简单”的非常人。
方世杰看看张经理给他的地图,上面画着并指出,经过刚才那个因为突然看到牛群出现,而害他差点出车祸的该死牧场后,再过不久就可到达王大同的小木屋了。
“又整我!”方世杰火大的把地图丢到一旁,车速不觉又增加,“什么嘛!牧场就牧场!”准是怕他因此而拒来,竟然在地图上标示的是“大草地”?
但见前面半山腰有栋小木屋,想来目的地已快到达,方世杰将跑车杀进左边的羊肠小道。
然而,这小木屋看似就在眼前,可是崎岖的山路、弯弯曲曲的小道,加上满是石头、坑洞,要不是他开车技术高超外带跑车性能优良,可能这会儿不是在山谷下长眠便是在医院休养。
翻开衣袖,看看手腕上的电子表——
妈呀!足足花了他快一小时的时间,这也叫“过不久就可到达”?莫非张经理请的人是坐飞机来完成这张地图吗?回去非找当初昼地图的混家伙算帐不可!
前面路已太窄,车子无法再前进,方世杰只好将它停放路边,拿起随身的旅行袋,继续向前行。
沿途,一边是山,一边是谷,山与谷之间是前人辛苦铺出来的石板阶梯,只十分钟的路程,他终于“真正”的到达了小木屋。
此屋看得出来是主人一钉一木仔细敲出来的,形状虽然普通,却可感受到创造者的粗犷风格,当然这也反应出其刚硬的个性;而四周的树木,虽多为野生,但仍看出受到相当好的照顾,屋左是片花圃,屋右的空地种的是些蔬菜。
周遭的环境,让方世杰对如何搞定王大同这件事,心中有了谱。
“有没有人在家?”方世杰对着敞开的大门向内喊。
没有回答。
倒是他自己的声音,穿递小木屋,在山腰中回荡着,有没有人在家……在家……在家……
一时童心大起,方世杰忍不住兴奋的再次狂吼且中气十足,“喂——”
喂……喂……喂……
自己的声音经过山壁树林,转了一圈又反弹回到自己的耳里。
“好玩!好玩。”方世杰觉得有趣极了,身为都市人,平常要有这种吶喊的机会并不多呀!正想再来一次,突然感受到一股凉意从身后袭来,他惊觉的猛然转身。
“嘎!”方世杰被眼前那道寒气逼人的目光,注视得本能的往后倒跳一大步。
只见来者是个身材矮小、一脸皱纹、满是沧桑、四肢粗短的老人家,正双手反剪毫不友善的站在那观察他。
想来刚才那些蠢样,老人家全看在眼里,不过,毕竟是大场面见多了,方世杰虽然被他看得头皮发麻,却仍立刻露出他那堪称职业化的笑容,温文有礼却不是很谄媚的招呼着,“你想必就是王先生吧!”
黄昏时分,一朵朵的彩霞,彷佛就在身际。
西下的夕阳,仍依依不舍的留恋着大地,洒下的余晖,让满山片谷闪烁着如钻石般耀眼的光芒。
方世杰啜了一口茶,嗑着王大同拿出来现宝的自制香甜瓜子,完全将自己融入在这大自然中,享受难得的清悠,继续和王大同谈花、谈草、谈植物。
这是他厉害的地方!
打从他第一眼瞧见这周遭的环境便知道,此屋主必定和他一样,是个喜欢拈花惹草的同好者,只是“对象”稍有不同,他的呢?大多是人类罢了!
所以自他看到王大同本人始,非但未曾提起任何涉及土地买卖的事情,反而拉着老先生猛讨教有关植物花草栽培时的经验种种。
一开始,王大同依旧摆着面腔爱理不理,未曾赏他好脸色看。但方世杰这人最大的长处便是,脸皮比城墙还厚,而且一想到大批的工人早已待命,各配合的部门亦已就位,连整个山区改建成观光休闲区的设计完成篮图看板,也都高高挂钉在未来将成为大门口的预定地上,所以整个计画是否可以成功,就完全看他这“东风”要怎么吹。
于是乎,更不得不拿出年轻人的满腔热血,直用自己的热脸去贴王老人家的冷屁股。
所幸,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而且,奉承阿谀却不至于让人觉得肉麻、巧言令色却又不会令人感到油腔滑调,本就是他向来说话的艺术和惯用的哄人伎俩,再加上他长得眉清目秀且具正人君子的风范,一般成天忙于勾心斗角的都会男女,都也难抗拒他这等魅力,更何况一个长年足不出山的寂寞老人。
只一会儿的工夫,王大同的老脸上果然渐露和悦,沙哑的声音也不再冷冽。
方世杰估计现下心防已破,却仍不动声色,一切只待他老人家自己开口。
“小兄弟。”王大同将重新泡好的上等高山茶,皆两人另倒了一杯,凝重的口气让方世杰知道目标快达到了,“要怎么说呢?”王大同放下茶壶,双手交叠,面有为难的似在考虑如何用辞。
方世杰不露声色的鼓励他说,内心却直叨着,随便你爱怎么说嘛!反正就是开口提呀!
好似终于下定决心,王大同仰身靠近方世杰,压低声音一副隔墙有耳的慎重样,“我不是在开玩笑,这儿真的有山神!”
这故事方世杰已听过张经理提起,但他仍是装出一脸好奇,毕竟他从事的是科学工作,对灵异鬼怪的东西向来不信,而且在来此之前,他普探访过其它已搬离的居民证实——那只是老一辈的传说。
“如果你们随意破坏这片净土,祂会生气的!”王大同声中略带恐惧的挥着双手,“以前,就有人想要破坏它,结果就被山神吃掉了。”
“王老先生。”方世杰收起一直挂在脸上的笑容,轩昂的器宇竟让人突然觉得他有着王者的气息,及令人不得不诚服的威严,“这次土地改建的计画,我们并非存有任何破坏的心态,而是觉得如此漂亮清净的山水,应该可以洗新城市人逐渐脏污的心。”
不待分说,他露出难得的正经,“请你相信我,更请你相信我们方氏企业一贯的品质与保证。”
“这……”王大同有点动摇了,“方氏企业”的名声就连他这种山中乡下人也有耳闻,所以当然知道他们不是那种随便的阿猫、阿狗公司,更何况人家堂堂的二公子都已如此登门拜访……
“我有一个建议,”方世杰乘胜追击,看王大同的表情,他知道胜利有望,“这次的开工,我会亲自监督。”其实,他根本想躲在家里睡觉,但为顾全大局,他也只有牺牲小我了。
“另外,”他有力的执起王大同的手,以加强效果,“我希望你也能参与监督之职,以确保这片山谷原来之美。”
这个出乎意料之外的提议,别说是王大同了,就连方世杰自己也觉得冒险,搞不好回去又会惹老哥K一顿,但此乃权宜之计,既然要王大同点头,就得利用他一直以这片山的守护人自居下手——与其攻打敌人,不如让敌人变成自己的朋友!
终于,在满天星空及明月的见证下,王大同总算首肯了。
好不容易熬到剪彩完毕,一行人又浩浩荡荡的拥着方世杰走向另一据点准备破土大典。
方世杰是今天开工大日的主角。
之所以成为主角,自然要拜他当初为达目的,不惜乱给王大同保证且正合方人杰心意的结果。
所谓“赶鸭子上架”,就是他现今最好的写照。
执起绑有红色大缎带蝴蝶结的大铲,方世杰面对人山人海的新闻媒体镜头及各行各业来参加观礼的代表,很自然的露出代表胜利的迷人笑容,并象征性的在地上的土堆上挖了一挖,如雷贯耳的掌声随即响起,照相机、摄影机猎取镜头的声音也不断地卡嚓、卡嚓,一大堆祝贺的声浪此起彼落。
正高兴一切典礼即将结束,马上就可以奔去莺莺燕燕们的小窝中,方世杰笑得更开心的同时,突然,天摇地动,他所站位置的地表,剎那间出现了裂痕并且逐渐扩大,一阵震耳欲聋的低鸣声从内传出。
和大家一样,还不知发生什么事情的状况下,他只觉得自己的身体不断的往下陷入黑暗中,周遭的人群渐渐的从头顶消失然后不见。
所有的一切,从开始到结束,不过短短的几分钟,在方世杰还来不及作任何反应时,他的身心似乎已失去了知觉,而最后一直萦绕在他耳边的是王大同如哭喊般受惊的叫着,“山神生气了……山神生气了……”
第2章
清丽的天空,艳艳的红场,照得满山遍野更加郁郁苍苍。微凉的和风,潺潺的流水,使得湖畔野柳随风轻荡飘扬。
一片幽静的大地,只见两条小人影在里面忙来忙去,唏嗦的响声,破坏了原有的宁静。
此时天气虽然舒爽,两人却因手中拖负的重物而在眉间流下汗珠。
“小姐,不是我要说你,而是……”小丫鬟春香边出力边喘息,还不自空出时间唠叨着。
“那就不要说嘛!”牛婵不耐烦的嘟着嘴,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春香要念的是啥?不外乎对不起庄主、对不起夫人、庄主会骂、夫人会生气……等些掉牙的老辞儿。
“可是,小姐,上回你捡只牛回来养,已经够离谱了,这会儿你又……”春香放掉手中原来分担的重量,附着胸口害怕的念着,“庄主知道会骂的!”
看,是不是就这句!牛婵翻翻白眼,重心因春香放手而不稳,整个身体连手臂夹拖的人一起摔坐在地上,她拍拍吃痛的屁股,狠狠的瞪着个头比自己还矮小的春香,“只要你不说,谁会知道呀!还不快点帮我把他搬起来。”
“没人知道?”春香念归念,却还是帮忙牛婵将地上的人搬了起来,“这一次你捡的可是个人ㄝ!而不是像平常那些猫呀、狗呀、小鸟之类的地!”
“有什么不一样?还不都是动物。”牛婵迈着沉重的步伐,“喂!你抱好他的脚行不行呀?!”
春香立刻将自己“负责”的后半部再往上托高一些,一段路下来她已累得喘息连连,“当然……不一样!小姐,这是人……ㄝ,而且……还是个男人,再说……他的穿著……打扮都……好奇怪,会不会……
“不会、不会!”牛婵虽然好动,却也很少如此劳动,喘气的声音比春香更大,‘动作快一点,一会儿大伙……午睡起来了,不想被发现……也难!’
想到如果真被庄主、夫人发现,小命就会休矣的春香,不由分说的立刻拿出火灾现场的力气,只希望赶快帮小姐把‘捡’来的人搬回去。
于是乎,又见这两条小人影,东倒西歪的拖扛着身材高脁却因她们个儿低力小,而使四肢不得不乱垂,造成体如败笔写出来之大字型的昏迷男子,笨手笨脚的消失在树林的尽头。
这片大地又恢复了原来的宁静……
此刻已是近晚膳的时辰,也是市集最热闹的时候,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各种三教九流的人群穿梭不停。
沿途小贩的叫卖声,愿客买卖时的杀价声,客栈店小二的吆喝声,花柳青楼老鸨的拉客声……声声不息。
相形之下,市集尽头那座双朱门的大宅院,除了门旁左右那代表富贵与守护的白石狮,和随夕阳余晖而发出反光的黑度金字[牛家庄]的门额外,就显得冷清多了。
原来这当儿,除了少数仍在忙碌的家丁外,其它人都已聚集在‘饱食堂’用膳了。
“大当家的!”牛二开口说话,虽然穿得是锦衣玉缎,但是一看便知是个大老粗,“怎么小姐这两天都没来这吃饭,是不是又和你赌气啦?”
被唤作大当家的牛大,正吃相粗鲁的用双手抓着一块大鸡腿,闻言之后,满脸横肉因思考而皱成一团,沾在落腮胡的鸡油顺势流了下来。
他的衣着比刚才那位更光鲜,但由于本身缺乏气质再加上天生的长相,看起来实在是也好不到哪里去。
想了半天,他粗声粗气的放弃,‘没有哩!’接着,便疑惑且带询问的用眼角扫过在座的十几位兄弟。
众兄弟在随他眼神一到的同时,便立刻放下狼吞虎咽,拚命摇头、摇手否认。
“我没有喔!”
“不是我、不是我!”
另一桌坐的是女眷,也纷纷表示自己的意见。
“我也没有呀!”
“昨天我还看到小姐从厨房端一些吃的呢!”
“前天午睡起来就没看到小姐了。”
“前晚,我还撞见春香拿刀伤药哩!”
“哟——该不会是小姐受伤喽?”
说着,大伙儿也都放下碗筷进行讨论,[饱食堂]便立刻跟外面的市集一样乱烘烘的,好不热闹。
“一会儿问问小姐,不就知道了吗?”一直未出声的张克,挥了挥手中的纸扇,慢条斯理的替众人解决了问题。
原来牛大本是土匪窝的头子,现在在桌的兄弟即是当初和他一起出生入死的伙伴,各人依入寨的先后秩序排名。
牛大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那宝贝女儿有啥不悦。想当年,也是为了她的将来,适逢官府追得紧,于是在干下几桩大买卖之后,便领了这伙弟兄们,在此成家立业,因而下属们还是习惯称他“大当家”的。
至于立什么业呢?毕竟霸王生意做惯了,自然,他现在经营的不是赌场就是妓院,外加客栈与酒馆。
然而,强盗换了衣裳还是强盗,除了抢和盗,其它事情一律没概念。
张克便是请来帮忙治理财事、管理家务的师爷兼管家,他是牛大最宠爱的姨太——媚娘的远房表亲,年仅三十一,机警能干,白净的长相在这堆土匪中,倒显得斯文且堂堂。
正在伤脑筋的众人,一听到张克的建议,皆释然大笑、一脸崇拜不已。
“对呀!一会儿问小姐就知道了嘛!”
“还是张总管聪明,不愧是大当家的师爷。”
大家你一句,我一句的夸赞。
但是,问题又来了,谁去问呢?
小姐的脾气大伙儿是知道的,她平常就够古灵精怪了,更何况是心情不好时,这帮直肠子的家伙更个个不是对手,一个不小心,倒大楣的便是自己,因此,推了半天,没人愿意。
于是,又一个众人需要思考的难题出现了……
最后,商量半小时仍不得终,结果还是张克自告奋勇,而在大家祝福的眼神中,此次的[家庭会议]圆满成功的告一段落。
凉竹轩大清晨,牛婵坐在庭院中荡秋千,晃呀晃的用着早膳。一旁的园圃,繁花似锦,煞是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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