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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偷听我心声后,奸臣都落马了——倾城不二【完结】

时间:2024-06-04 23:07:09  作者:倾城不二【完结】
他如今瘦了一圈,身上的衣服穿着宽松不少,不过沈朝颜让他暂时别浪费钱做新衣服,而是帮他翻出一堆他前几年的旧衣服,让他先凑合穿。
说是等他彻底瘦下来,再将衣橱来一次大换血。
“二哥,我做了一支笔,你来试试我的笔!”
沈朝颜说着,把他拉到湖心亭,从怀里拿出纸和笔。
这支铅笔做工有点粗糙,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一截品相不错的树枝。
“这是什么笔?”沈临风抓过笔,低头仔细端详。
“这是我发明的便携式炭笔!”
沈朝颜滔滔不绝地跟他说了这支笔的优点,等他把一张纸都涂满,又问,“如何?好用吗?”
沈临风平常不爱读书也不爱写字,但是画技不错,试用完她自制的笔,立刻露出发现新大陆的表情,“不错,这笔跟我平时用的炭笔很不一样,既小巧轻便,又不会把手弄脏,无论是画画还是写字,都特别顺手。”
“等晚上爹爹回来,我再让爹爹试试,如果你们都觉得好用,我打算开一家铺子卖它!”
沈临风闻言,立刻点头支持道,“没问题,我手里正好有些铺子,妹妹若想卖笔,我给几间铺子随你折腾。”
“我月底进宫,就算现在立马把铺子开起来,也没时间打理。哥哥不如咱俩合作,我提供图纸和详细的制作方法,你咱俩五五分成。”
沈朝颜决定开铺子并不是一时冲动,如果铅笔能在大夏普及推广,不仅他们能赚到钱,而且整个大夏子民都将受益。
除此以外,她二哥有事可做,也能渐渐远离那群将来会害他背祸惨死的狐朋狗友。
一举数得。
“等你进宫,铺子我可以替你打理,银子我不需要,哥哥又不缺这点银子。”沈临风自然不可能要妹妹的钱,况且他不认为卖这种丑笔能赚多少银子。
“那不行,不给你分红,你哪能用心给我做?卖笔前期还有好多准备工作要做,没那么轻松,你别想当甩手掌柜。”
“行,哥哥都听你的!”
自从沈朝颜出手教训过沈临风那帮二世祖的朋友后,沈临风当场被她的实力所折服,对自家妹妹是愈发信任了。
沈庆元夫妻俩很开明,在得知沈朝颜想做开炭笔铺子后,非但没有反对,反而给她提了不少有用意见。
他们为沈朝颜挑了一批手艺精湛的工匠,还让想办法让商品多元化,毕竟只卖便携炭笔很难吸引大量客人。
于是,沈朝颜翻阅天书后,找了十多种在古代也能做出来的花茶和奶茶方子,打算开一间大的书斋。
客人不仅能在这里买文房用品,还能坐下点杯茶水,边喝边看书。
铅笔也分很多种,有专门写字用的,专门画画用的,甚至还打算尝试增加了矿物颜料,做一批彩铅。
这天沈朝颜带着沈临风去盯铺子的装修,回家前又去了一趟作坊。
这些工匠们的手艺太灵巧了,做出来的铅笔除了普通款,还有在笔头上雕兔子,小狗,小羊,老虎等式样的。
木头也被染出五花八门的颜色,看得人眼花缭乱。
沈朝颜特别满意,“二哥,等第一批铅笔做出来,你分别让人送去国子监和立则书院,给每位学子都发三支款式颜色不一样的笔。”
“啊?国子监和立则书院都有好几百号人,每人送三支,至少得送两三千支。咱们一分钱还没挣,就贴钱送这么多笔出去,岂不亏大发了?”
“放心,亏不了。以国子监和立则书院在京城名气响,他们用什么,其他书院的学子也会争相效仿。一旦他们觉得好用,将会成为我们的活广告。普通款一定要多生产,薄利多销。至于花里胡哨款我们可以再出些私人定制模式,可以帮忙在笔上刻名字以及客人喜欢的式样,不过价格得翻个几十倍。”
普通款原料就用普通木材,工序简单,造价低,受众定位是寒门子弟和普通老百姓,只要不亏本,定价一定要低。
至于私人定制款就卖给富家子弟和达官贵人。
这群人不差钱,秉持着能宰一个是一个的原则,用包裹笔芯的木头就要划分各种等级,紫檀木,黄花梨,青龙木,大红酸枝通通整上!
等铅笔稳定生产之后,她还打算研究一下造纸术,把纸的价格也打下来。
沈临风一开始只是以玩票的心态陪妹妹创业,但是最近听了许多沈朝颜开铺子的理念和方案,他对自家妹妹愈发佩服,自己也像打了鸡血一般,干劲十足。
他有预感,等他们家做的笔正式销售,定能让很多穷困的孩子也有机会读书写字,迈进书院的大门。
说不准,他们沈家还能在历史上留下辉煌的一笔!
他越想越激动,握紧拳头道,“妹妹,咱们好好干,把书斋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第11章 打秋风的来了!
关于如何打响铺子知名度,他们兄妹俩讨论了一路。
半个时辰后,马车缓缓在沈府门口停稳。
沈临风跳下马车,正要伸手扶自家妹妹,眼角余光不经意瞥到不远处石狮子后头躲着两个人。
一个老妪和一个年轻姑娘。
两人皮肤黝黑,穿着暗色的粗布麻衣,头上裹着布巾,一副乡野村妇的打扮。
老妪个子不高,有点驼背,脸上满是皱纹。
年轻姑娘是个吊眼角,五官长得还可以,却有几分狐媚相。
两人看着都不是好相处的模样。
她们探头探脸地四下张望,看起来很可疑。
“你们鬼鬼祟祟的,干什么呢?”
沈临风扯开嗓子,冲她们冷喝一声。
老妪吓得一个趔趄,差点儿摔个狗吃屎。
她扒在石狮子边,一双精明的眼睛在他身上打了个转,抄着外地口音惊喜地开口,“哎哟!你是风哥儿吧?都长这么大了呀!十多年前,我见着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喜欢流鼻涕的奶娃着呢!现在长得真是越来越俊了,瞧这胳膊大腿壮的,有你爹年轻时候的风采!”
她套近乎的话让人听着很不舒服。
不过,没等沈临风回话,沈朝颜也从马车里出来了。
她视线落在老妪二人头顶直白的简介上,漂亮的眸子不由眯了起来。
【打秋风二人组,胡氏五十八,翠丫二十一。】
上辈子看漫画书的时候,这两个不要脸的家伙可是让她印象深刻呢!
胡氏是沈庆元母亲的妹妹,翠丫是胡氏的孙女。
在翠丫父母病死后,胡氏一个人将翠丫拉扯大。
她们住在离京城三四百里远的小村子里,而翠丫已经勾搭上村长的儿子铁柱,并且顺利跟他订亲。
但是一个多月前,铁柱为了修猪圈,上山搬石头的时候不小心摔倒,被石头砸烂了整个脚掌。
胡氏和翠丫嫌弃铁柱变成了残废,在吃完他家送的二十个鸡蛋,五斤猪肉后,带着二两银子的彩礼钱跑了。
铁柱家气不过,在翠丫逃婚后,发动整个村子一起找人。
这对祖孙躲躲藏藏了大半个月,胡氏想起自己已故的大姐有个在京城当大官的儿子,便立刻来京城投奔沈家。
沈庆元夫妇见她们祖孙孤苦伶仃,就收留了她们。
谁知胡氏在沈府蹭吃蹭住,还不知足,竟然妄想把孙女嫁给沈临风,名正言顺地赖在沈府享受荣华富贵。
然而,沈临风虽然长得胖,却也是沈家富养出来的公子哥。
他压根看不上翠丫,在翠丫勾引未遂后,他气得当场将二人赶出沈府。
胡氏怎么甘心就这么走了?
赖在沈府门口泼沈临风脏水,说他糟践了自己孙女不肯认账,还把她们扫地出门。
她们祖孙一唱一和地卖惨,百姓同情他们,纷纷唾骂沈临风。
二人闹了几天,把沈临风的名声彻底搞臭。
沈庆元夫妇实在拿这种刁民泼妇没办法,只能委屈儿子纳翠丫为妾。
沈临风厌恶这对祖孙,成亲后整日整夜地跟那群狐朋狗友宿在风月场所。
后来他们当中有个纨绔喝醉后,失手打死一个人,闹到官府,这群家伙就把责任全部推到沈临风身上。
沈临风名声臭,再加上那帮人都诬赖他杀了人。
于是他就成了替罪羊,最后流放惨死。
他被流放后,胡氏和翠丫跟没事人一样,继续住在沈府,该吃吃,该喝喝。
直到沈府获罪被抄家之时,她们偷了沈家房契地契和值钱的东西,从狗洞逃走了。
这一次,沈朝颜绝对不会给她们伤害自己家人的机会。
于是,她抢在沈临风开口前,“不是,你们认错人了!”
“不可能!我们一路问了人过来的!”胡氏扭头往身后朱红色的大门看过去,大嗓门一开,“沈府就是我大外甥家!错不了!快把我大外甥叫出来,告诉他,他嫡嫡亲的姨母来了!”
沈朝颜瞧她这副颐指气使的模样,眉头不由拧了拧,“我说了,这里没有你外甥,你再不走,我就让人把你赶走!”
胡氏顿时梗着脖子叫嚷起来,“哎哟喂!哪儿来的小丫头片子,牙尖嘴利的!想吓唬我是吧?告诉你,我老婆子可不是被吓大的!你喊人过来啊,我倒要看看谁敢动我!叫我大外甥把人通通抓去蹲大狱!”
看她这副嘴脸,好像天皇老子都是她亲戚呢!
得亏她儿子生前就是个泥腿子,要不然整个京城的路都不够她走的!
沈朝颜故意往后退几步,“你离我远一点,我小时候被疯狗咬过,现在看到你就害怕!”
胡氏一愣,还是旁边的翠丫小声在她耳边提醒了一句,她才反应过来沈朝颜在骂她,“好啊,你个小蹄子敢骂我是狗?反了你了!”
说着,她扬手就想扇沈朝颜的脸。
反正她都打听过了,她外甥现在是大官,风哥儿还没有成婚。
这个小贱人长得跟狐狸精一样,又死皮赖脸地缠着风哥儿,自己非要给她个下马威不可!
就凭她,怎么可能伤得了沈朝颜。
不过,没等沈朝颜出手,沈临风就快她一步狠狠扣住胡氏那只比树皮还粗焅的手,“你又是个什么下等货色?敢辱骂我妹妹?”
对!她差点儿忘了,她大外甥还有个闺女!
“哎哟!是误会!大孙儿,我的手快断了,你快撒手!”
门口闹出的动静不小,家仆看情况不太对,立刻去禀告陆绮云。
陆绮云刚走到门口,便看到沈临风在教训胡氏。
胡氏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若是路人看见这副场景,定要以为沈临风在欺凌毫无还手之力的老妇人。
想到自家儿子本就不好的名声,陆绮云连忙喝止,“风儿!快住手!”
“娘。”
沈临风对上陆绮云的眼神,犹豫片刻,到底松了手。
胡氏看到眼前端庄秀美的女子,眼神一亮,“你就是我的侄媳妇吧?我是你姨母!这是我孙女翠丫,翠丫,快叫人!”
说话,她用力将翠丫往陆绮云面前推。
翠丫从沈朝颜下马车起,看着她身上华美的穿戴,眼神都直了,恨不得把她发间那根蝴蝶流苏簪拔下来,仔细数数上面到底镶了多少颗珍珠。
此时,再看到雍容华贵的陆绮云,翠丫局促地将露了脚趾头的布鞋往后缩了缩,自惭形秽地叫了一声,“舅母。”
沈朝颜连忙抬手挡在陆绮云身前,“诶——别乱攀亲!自从我爹当官以来,每个月都有人自称是我家亲戚,想跑我家白吃白喝!哥哥,上个月来认亲的两个人后来怎么样了?”
沈临风现在跟沈朝颜很有默契,立刻跟她打配合,“可惨了,被打断两条腿到现在还蹲大牢呢!”
胡氏见两个小的不好对付,打了一把脸冲陆绮云哭述道,“侄媳妇儿,我真的是你姨母!我叫胡秀霞!你婆母胡秀英是我亲姐!你看看我这张脸,认识我们的人都说我们姐妹俩长得一模一样。”
其实,陆绮云在看清楚她长相的时候,心里就有数了。
她婆母胡秀英几年前病逝了,胡秀霞的五官跟她婆母很像,只是她婆母慈祥温和,而胡秀霞面相多了几分尖酸刻薄。
沈临风挡在他娘和妹妹面前,不允许胡氏靠近,“你们走不走?再不走,我就让人把你们也扔大牢里!”
“哎哟!”
胡氏见沈临风眼神凶狠不好对付,眼珠转了转,故意往地上一倒,装晕。
“祖母!祖母!”
翠丫趴在胡氏面前,一边晃她胳膊,一边控诉沈临风,“你怎么能把我祖母推倒?她身子骨本就弱,你们凭什么这么欺负人?来人啊!大家快看看,当官的打人啦!”
经她这么一吆喝,路过的行人纷纷驻足,伸长了脖子看热闹。
陆绮云见状,担心有人会乱嚼舌根诋毁沈家,当机立断,对守在门口的下人道,“愣着做什么?还不快点把人抬进去!”
第12章 请神容易送神难
沈朝颜连忙出声阻止,“娘,不能放她们进去!”
沈临风也帮腔道,“她们看着就不像什么好东西,咱们听妹妹的,千万别引狼入室!”
翠丫见他们兄妹二人强烈反对,哭嚎的声音更大了,“祖母!你的命怎么这么苦?大老远跑来京城认亲,结果呢,人家瞧不起我们穷,把你打晕不说,还不让咱们进门!今日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孙女就撞死在沈府门口!让老百姓看看他们沈家有多么为富不仁!”
路人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却本能地偏向他们以为的弱者,开始对沈家母子三人指指点点。
“不是说沈大人是个爱民如子的好官吗?怎么还仗势欺人呢?”
“可不是嘛!你看看那对祖孙多可怜,沈家人欺压小老百姓,也不怕遭天谴!”
“沈家二公子就是个扶不上墙的二世祖,我看八成是他惹的祸事!”
陆绮云不想把事情闹大,压低声音道,“风儿,去请大夫!今日无论如何也不能赶她们走,你们不喜欢她们的话,等老太太养好身体,我们把她们打发走便是。”
沈朝颜望着被下人抬进沈府大门的胡氏,无奈地摇摇头。
我天真的娘亲喂!
请神容易送神难。
你好心收留她们一时,她们接下来却盘算着如何赖在沈府一世。
【天书,胡氏祖孙身上有没有我不知道的瓜?】
天书:【有的,翠丫逃婚的路上,胡氏教唆她打掉了肚子里铁柱的孩子。铁柱一家这么久没抓到人,已经报官!铁柱他爹还放了话,翠丫如果不进他家的门,他们就敢刨翠丫家的祖坟!】
【另外,大夏婚律规定:诸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辄悔者,杖六十。虽无许婚之书,但受聘财亦是。】
所以,翠丫收了银子吃了猪肉鸡蛋后,还逃婚,已经属于违法行为。
很好!
胡氏不是很会胡搅蛮缠吗?
铁柱一家人如此彪悍,她可以把铁柱一家人请来京城一日游。
用魔法打败魔法!
沈朝颜知道胡氏品性,直接命下人把柴房旁边杂物床收拾出来,把胡氏抬到里头的木板床上。
沈朝颜又命下人盯着这对祖孙,才跟陆绮云一道离开。
“娘,这两个人没脸没皮,专爱打秋风,到处白吃白喝,等过两天便打发她们走。”
陆绮云刚才只是怕闹得不好看,传出不好的流言连累沈家名声。
她并没有要久留胡氏二人的意思。
但胡氏毕竟是她婆母的亲妹妹,总不能看着她真的晕死在沈府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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