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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同人)[综英美]哥谭新王——铅川【完结】

时间:2024-08-20 14:33:14  作者:铅川【完结】
  她独自站在墓园路灯照不到的阴影中,陌生的世界在她面前。她好奇地蹲下,抓起一把泥土,能感觉到可以孕育植物、昆虫和更小生命的力量,地狱的泥土里什么都长不出来。
  这是个真正活着的世界,不是恶魔、灵魂、妖鬼以及其他不死生物,活生生,会呼吸的人在这里生活!
  布兰达从未这么兴奋过,这比地狱有趣多了。对,还有哥谭,她看了路标,这里就是哥谭!小丑、稻草人、急冻人、毒藤女……那么多恶棍等着她的驯服,她可以和罗宾一起!
  她丝毫不在乎泥土把衣服弄脏,盘腿坐在杰森墓碑旁,笑着听墓土之下传来人类听觉无法捕捉的敲击声。杰森也来了,活着的杰森,罗宾。还有她自己,恶魔是非物质生物,理论上和灵魂一样。而她是恶魔和人的混血,她是物质的,也不完全是物质的,在地狱里她会更像个恶魔。在人间的话……
  布兰达拍了拍手,感觉好像是有什么不同了,她更“物质”了。准确讲是依然和地狱一样被刺穿会流血,但不会在扎眼间恢复了。她依然强壮有力,但那可以移平山丘的力量不见了。
  很正常,人间会平等地给偷渡的天使和恶魔带上枷锁。
  雨越下越大,盖住了六尺墓土之下杰森的嘶吼和咒骂。半个小时过去了,布兰达还在等着,她给自己找了点事做——剪头发。
  早就看自己长到腰部的头发不顺眼了,每天打理头发都要让四个女妖忙上三小时,塞进铠甲里还会卡在铠甲缝隙处。现在没有爸爸看着,她终于能想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了。
  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照着头发割下去。就算她穿的是睡衣,口袋里也有刀。在地狱时她正在吃晚饭,一天中最喜欢的时刻之一,穿舒服的睡衣是对晚饭的尊重。
  足以让安度西亚斯心碎的一幕正在杰森墓旁上演,布兰达比黑夜更优雅的长发一缕缕掉到地上,混进肮脏的泥土里。万幸此时他还在地狱里专心想老婆,没想到布兰达会剪头发这事。
  杰森终于挖穿墓土,用那双被棺木和砂石折磨得鲜血淋漓的手扒到地面时,一个陌生的女人坐在他墓旁。女人
  说实话,他看到现在这一幕都会叫一嗓子。但女人只是微笑着看向他,像是早就预料到了一样。
  这不会是女鬼吧?莫非他死而复生之后能见鬼了?
  “走吧。”
  “去哪?你是谁?”
  然后杰森就眼前一黑,草,这家伙把他一脚踹回坟里了!
  暂且不提杰森要再愤怒地挖上半小时才能重回人间,布兰达动作飞快把他挖出来的墓土填回去了。
  先说布兰达,她觉得自己是全地狱最委屈的恶魔,没错,就是委屈。
  当年!杰森!信誓旦旦!说过他会记得自己!
  在关于为什么不告诉杰森他可以回人间的争吵后,在管家维托的建议下,布兰达和杰森坐在一起,认真讨论了这个问题。
  “这不是小孩吵架,拿出谈判的态度来。”
  管家维托站在长桌两端,作为裁判主持百分百是小孩吵架的争执。
  “因为你回不去,回去就会被抓到天堂,同时忘了地狱里的一切。”
  布兰达没说“忘记我”,不知为何,她觉得这么说像是示弱。
  “我不会,你没试过怎么知道?”
  “因为那他妈的是世界法则!”
  这次布兰达没再说一遍“你能违抗世界法则为什么还会被撬棍打死”。
  “我发誓我不会!”
  情急之下,杰森许下了自己都不相信的誓言。他只是想结束冷战,布兰达幼稚地躲着他,又不让他离开。而他……
  他也不想把布兰达一个人留在地狱,在他眼里布兰达从不是个恶魔,布兰达只是想保护自己和父亲,还有他。不安的孩子总能准确识别出同类的气味,布兰达想要秩序很大程度是因为无序地狱带来的威胁。
  维托没想到两个孩子就这么和好了,杰森撒谎,布兰达选择相信,他们又手拉手去杀恶魔了。
  直到杰森重返人间的雨夜,他和其他灵魂一样忘掉了地狱,忘掉了布兰达。再次见到那双妖异的蓝眼睛,杰森只觉得美丽,而不是熟悉。
  布兰达随手打碎了杰森的墓碑,头也不回离开墓园。她不该相信杰森的,这家伙活该被撬棍打死。她应该马上去把小丑的头拧下来,因为小丑给她送了个谎话精!
  这可能是布兰达最天真的一面,她因为希望杰森永远不要忘了自己,就相信一个孩子的话。
  结果就是现实狠狠给了她一巴掌,她追着杰森来到人间,看杰森……
  杰森现在就是个傻大个!一点都没小时候可爱,杰森就应该是十六岁!
  她穿着拖鞋,湿透的睡衣和头发搭在她身上,加上她从未见过太阳的苍白肤色,往墓地旁的路边一站,看见她的所有车都猛踩油门尖叫有鬼。
  “我要切碎小丑、杰森和所有疯子——”
  布兰达愤怒地咒骂着,她已经字面意义上气得冒火了,万幸有雨没烧糊头发。
  让她冷静下来的是一群机车党,几个不入流的小混混,哥谭当地土特产。看样子二十出头,有几个可能还未成年,三五成群互相壮胆,幻想可以通过虚假的暴力拥有控制权。
  他们把布兰达团团围住,为首的那个在路灯下看清布兰达的美貌后更兴奋了。
  “这么晚了,你不该独自出现在郊区。”
  就算布兰达不是很确定他们刚才为什么会朝她吹口哨,这是调戏还是哥谭特色礼貌打招呼,现在也明白了。
  她看着面前写满了不怀好意的面孔,饶有兴味地想着,杰森当罗宾时是不是也要和这玩意打交道?还是说这种小角色都交给蝙蝠侠解决?
  作为来人间的第一次流血事件,布兰达对小混子们十分不满,至少给她贝恩吧!据说贝恩是人类力量天花板,她很好奇和自己这个半魔人比到底谁更强。
  看布兰达没有害怕,男人作死地伸出手来。
  这是布兰达第一次仔细观察人类的手,男性的骨骼比女性更粗一些,表现在手指上更加明显。下雨的原因,被雨水打湿的皮肤会出现褶皱,增加摩擦力,她学过这一点。为了了解人类,自己的二分之一,安度西亚斯为她找过专门老师。一个有食人癖的澳大利亚女人,没人比她更懂人类的触感了。
  她不喜欢这双手,指甲缝里有些泥土,看上去脏兮兮的,她很确定这不是能长出植物的泥土。还有长到打结的手毛,这种明显意味着成年男性的特征,在布兰达眼里脏乎乎的。
  好男人有三种,像安度西亚斯一样美丽,像永远十六岁的杰森一样可爱,像管家维托一样慈祥。
  这双手唯一值得称赞的就是断口处还在流血了,可能是下着雨掩盖气味的原因,人血没有她想象中那种腥味。流到她身上热乎乎的,反而让她觉得有些温暖。
  现在杰森也会流血了吗,布兰达想看杰森流血。活着的杰森和她一起加入一场战争,在刀剑和爆炸中流血,敌人的和自己的,最终取得胜利,让更多人臣服于她的规则……这是布兰达能想到最快乐的事。
  不,她不该想杰森的,她一个人能做得更好。
  维托有句话说得很对,“恐惧是手段不是目的。”
  听着耳边传来惨叫,布兰达觉得恐吓环节可以提前结束了,随手把断手扔到地上。
  “拦住下一辆路过的车,拦不住就骑着你们的摩托撞上去,我是不会坐顶棚都没有的玩意进城的。”布兰达低头给了被砍下手的地痞一眼,凑到他耳边轻声说,“再让我听见你嗓子里传出比此时低语更响的噪音,就把你喉咙扯出来。”
  她直起腰拍拍手,轻快地吩咐已经被吓傻的可怜人们。
  “快点,行动起来。我没什么耐心,别逼我开始新一轮的丑陋人体部件收藏。”
  很快她就坐到了车上,不管车的原主人是谁,现在是布兰达的了。她把断手的混混丢在路边,个剩下的人里挑了个会开车的给她开车,又挑了个稍微顺眼一点的留在车后排陪她说话。
  车厢里传来牙齿打颤的声音,布兰达觉得这群人都太胆小了,和杰森说的哥谭可不一样。
  “来和我讲讲哥谭吧,现在都有那些人自以为拥有这个城市?先说说你吧,你的主人是谁?还是说你还没混进任何一个群体?”
  已经丝毫不敢反抗的混混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生怕这魔头突然把他脑袋砍下来。
  “我们是奥斯瓦德的人,但……”
  “很底层?罪恶触手随时可以斩断的末梢?”
  “是的……”
  布兰达回忆着这个名字,杰森好像说过。
  “企鹅人?我以为十年足够换天了,没想到哥谭这地方还挺传统的。像他这个级别的人还有谁?”
  “还有黑面具,罗曼·西恩尼斯。之前还有法尔科内家族,但他们被奥斯瓦德老大和黑面具一起吃滴掉了。还有蝙蝠侠,他不太一样,更像都市传说。不过他是真实存在的,我见过一次,离得很远,但他是真的。”
  “蝙蝠侠……”这是杰森最常提起的名字之一,“怎么找到他”
  “谁也找不到他,只能等他来找你。”
  “那哥谭……”布兰达琢磨着要怎么形容“国王、统治者”这个词,人类城市没有被统治这个概念,“哥谭最有权力的人是市长吗?”
  “当然不是,也许是市长加黑面具加企鹅人再加蝙蝠侠,还要加上毒藤女、猪脸教授……”
  布兰达睁开眼,窗外已经是城市风景了,和地狱不同,这到处都是仍怀有希望的灵魂。
  “就是说,哥谭是一片混乱,所有人都还在抢王冠。”
  前面开车的街头混混不知道自己把怎样的恶魔带到了哥谭,用颤抖的嗓音试探性问出一句,“请……请问您是……”
  “秩序的化身,为迷途的羔羊带来福音者。皈依吧,臣服吧,我是唯一的牧人。”
第007章 薯片、抢劫和见面礼(上)
  “最好的威胁是不采取行动,一旦采取行动没有效果,人们就不再怕威胁了。”
  这是管家维托和布兰达说过的,间接导致了布兰达在地狱里收编军团长都是重伤起步,还失手打死过一个。
  哥谭显然不能幸免于难,暂时处于布兰达寻找目标的风平浪静之中。
  进城之后她打发掉小混子们,随便找了间宾馆住下。他们很识相,临走时不用布兰达多说就把身上钱都掏干净了。
  看来哥谭的经济还不错,几个小混子身上的零钱够布兰达去超市买薯片、巧克力、速食爆米花等等杰森说过的零食,还能剩下钱买身衣服了。零食是第一位的,杰森在地狱和她说了十年了。衣服的话,穿睡衣出门也不是不行,她在地狱还穿睡衣去拷问过其他恶魔公爵的手下。
  巧克力和爆米花不是布兰达喜欢的口味,黑巧太苦,牛奶巧克力太腻,爆米花吃多了嘴巴干。薯片不错,又脆又香,杰森说原味是最好吃的,布兰达觉得烤肉味更香,下次见面……
  想到杰森不会回来了,布兰达烦躁地把薯片包装袋揉成一团扔在宾馆地上。准确讲是和她一起长大,却永远十六岁的杰森。
  二十七岁,突然比自己还大几岁的杰森不是她的杰森。她希望杰森爬出坟就被车撞死,又希望杰森能像在地狱里说的那样——“如果我能再回人间的话,我想告诉布鲁斯、蝙蝠侠和阿福我没事,别难过了,然后去砸了小丑的墓碑。”
  当然,杰森做完这一切后,布兰达要亲自把他送回地狱。
  布兰达盘算着自己在人间被削弱后的战斗力和有了年龄加强的杰森谁更强,怎么想都是自己。就算她恢复得比在地狱慢,自愈能力也比人类强多了。
  她靠零食解决了一餐,边吃饭边看哥谭新闻。电视上布鲁斯·韦恩是老熟人了,她知道这是杰森的养父,还怀疑布鲁斯是杰森的朋友蝙蝠侠本人。只是怀疑,因为他们曾经为“杰森在蝙蝠侠身份上有没有说谎”投过票,她觉得布鲁斯就是蝙蝠侠,杰森和管家维托都投否定票。
  维托原话是,“通过当不杀人义警的方式改变一个城市远不如从政快,有钱人不是傻子。”
  等到夜幕再次降临,布兰达终于出门了。她有两个目标,黑面具和企鹅人,两家产业规模够大,多年来在哥谭地下平分秋色难分胜负。
  根据“哥谭罗宾传”的描述,这俩都不是勇气的代表,但他们比小丑更能理解什么是秩序,也在尽力维持秩序。
  布兰达说的秩序不是法律,更像是控制,从这个角度看她就是个控制狂。
  她想控制哥谭,统一所有势力。最快方式是先占有一小片现成的羊群进行管理,比如黑面具或者企鹅人的势力。把让羊群变大,再收编有能力的牧羊犬,最好是蝙蝠侠(如果他真不是杰森他爸的话)。黑面具和企鹅人做牧羊犬是不合格的,他们介于狼和狗之间。
  至于小丑、急冻人、猪脸教授那种只会惊扰羊群的野兽,把他们送到地狱再就业是个不错的选择。
  就在布兰达满大街闲逛,犹豫先找企鹅人还是黑面具时,路过的暗巷中传来一声尖叫。除了布兰达外的路人加快脚步,不想惹事。她倒不觉得哥谭人情冷漠,羊管好自己,好好活着,多生小羊就够了。
  哥谭半夜发生持刀抢劫再正常不过了,不幸被用刀指着的女人叫一嗓子都只是因为被人从背后拽了一把惊到了,而不是那把刀。
  她是个餐厅服务生,餐厅关门后收拾完卫生刚出来。胭红角西南侧街区是黑面具的地盘,她的老板不是哥谭本地人,开业没多久还没交保护费,所以员工还没有不被骚扰的权利。
  老板不是本地人,但她是,识相地掏出备用钱包,里面放着□□和保命用的50美金。领工资和小费的钱包藏在挎包夹层里,一些哥谭生活常识。
  “希望你的老板能和你一样懂事。”
  从给钱就放人,绝不随便伤人看,黑面具把手下管得不错。两个底层打手还礼貌地说了声“谢谢”,其中一个前两天伤了膝盖,能不动手最好。
  就在抢劫者和受害者双方马上要达成一致时,突然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晚上好,先生们。”
  其中一人回过头,和声音相符,一个年轻姑娘站在巷子口。逆光的原因看不清脸,但她的眼睛野兽一样闪着幽幽蓝光,绝对不是人类。
  哥谭就是哥谭,别说眼睛能亮了,多长几个眼睛都只是“少数群体”而已,万圣节游行都站不到前三排。巷子里三个人谁都没把这点异常状况当回事,受害者还翻了个白眼,她给完钱了,只想早点回家。任谁一天踩着高跟鞋站六个小时,脚都会肿到卡在鞋里。
  “来管闲事?我家猫半夜眼睛都比你亮……”
  话音未落,非常有希望晋升街区干部的打手一号被布兰达一刀钉在墙上。腹部捅穿,魔法幻化出的单手剑把他一部分肠子都带进砖缝里了。
  还没等打手一号咒骂或发出尖叫,布兰达就卡住了他的脖子,没必要的噪音能避则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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