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的架子上,终于不再空寥寥。
《万人迷》和《倒霉》憋着气,一起完结,销售当日也并排在货架上,对外出售。
为了让书籍销售更好,叶蝉衣还找画师给弄了个水墨动漫形象立牌,放在对应的书架背后、门口等显眼的地方。
两书不出半个月,就各自卖出十万册。
门口立牌……一个被亲得面目全非,一个已经不翼而飞。
叶蝉衣看到账册数据的时候,都觉得自己是不是眼睛出错了。
二人的销售,就差个位数?
连载期间,她也收到过读者来信,说《万人迷》和《倒霉》两本书,好像隐约有些联系,像是一对吵架的冤家,互相赌气所写。
不少人还从两本书里面扣糖,自己脑补小甜文。
没料到,现在的读者还真是说到做到,说要收藏两本就是两本,少一本都不行。
对此。
叶蝉衣也只能默默竖起大拇指。
干得好。
请继续给她送小钱钱。
钱,她不嫌弃多。
成册的书籍,还运了五万本到姬冰雁手上。
姬冰雁看完故事,冰块脸没绷住,乐不可支,转手就大力推销,势必要让“万人迷盗帅”原地出道,风靡十八到八十岁阶层女子的梦想,变成现实。
只不过这个风靡,得打个引号。
《万人迷》一书毁誉参半,得到的反馈和《男子引趣》差不多。
喜欢的人跪求,不喜欢的辱骂。
四侠客初入江湖那么久,不至于连区区意见都听不得,甚至连载期间,还经常拿着八卦报互损对方。
万人迷叫林禾。
没错,陆小凤这个懒鬼,直接在楚留香名字上截取两个字,就算主角名。
楚留香也不甘示弱,取陆小凤单字反义,将本来的主角名“凤在天”改了,倒霉大侦探干脆唤作海大龙。
叶蝉衣看到的时候,只觉得这俩人幼稚。
出场,林禾帅得惨绝人寰,才华惊人,性格完美无缺;海大龙便也英俊潇洒,幽默风趣,讨人喜欢。
第一章回。
林禾出场智斗四大才子,琴棋书画同时应战,游刃有余,淡定从容;海大龙便也被四大富商捧到上座,请他帮忙探查庄园侍女死亡真相。
林禾在万众瞩目中赢得比赛,得到一片赞赏,万千少女为他欢呼丢荷包;海大龙也在将事情了解过后,一针见血提出关键问题,出了一把风头,获得无数赞许目光。
事情写到这里,画风开始突变。
万人迷林禾的富家公子身份,受到质疑,他被怀疑是一个假公子,原本应该是家中已经不干了的老管家的儿子。对方甚至摆出证据,要当着全城老百姓的面,揭穿林禾。
林禾不慌不忙,半点不心虚,根据对方提供的线索,一步步了解对方的底牌。
期间,因着证据过于充足的份上,连爹娘都开始怀疑儿子是不是假的,围观看热闹的人就更是唏嘘,更有甚者,幸灾乐祸,等着看贵人从高处摔下。
可林禾最终却以极其缜密的逻辑,逮住对方漏洞,一举推翻前面种种推断,而对方提供出来的线索,也变成了他翻身的有力证据!
林禾的名声,经此一“役”,更是全城响亮。
不过,他还不知道,当日围观的人里面,还有这座城的城主,沈芮。
“阿达,这样有才有貌,临危不惧,于困境之中镇定自若的男人……”沈芮眯了眯自己狭长的丹凤眼,眼里满是势在必得,“注定是我沈芮的男人。”
沈芮的人设,陆小凤借鉴的是石观音。
咳咳,美得惊天动地,与帅得惨绝人寰甚是般配;武学奇才,与才华惊人亦甚是般配;心狠手辣不择手段,呃……也勉强与性格完美无缺相得益彰②。
这女主简直完美,堪称良配。
林禾的万人迷光芒,无时无刻不在沈芮眼前闪耀。
他见到老婆婆摔跤会搀扶,看见小猫小狗受伤会帮忙包扎,瞧见小乞丐没饭吃,会怜悯带着小乞丐去吃一顿能把正常人撑死的饱饭。
他是如此善良、温柔、美好。
以至于沈芮脑子抽掉,给了自己一刀,装成一朵被仇家追杀的柔弱小白花,倒在林禾面前。
林禾不知道真相,将黑莲花当成风雨中坚韧长大的小白花照顾着。
她不经意间摸到他的手背,脸会潮红,会不好意思挪开眼睛;她刚好起来,就帮他收拾别庄,将事情打理得整整齐齐;她会在风雨中,点上一盏灯,站到门口殷切盼望他回来。
沈芮以为,她在攻略林禾。
殊不知,其实林禾大出风头,做这么多事情,都是为了攻略她,再……杀了她。
沈芮这些年,为了登上城主的高位,做过的坏事实在罄竹难书,无数人都想杀她,却又不敌。
万般无奈之下,只好请拥有过无数红颜知己,阅遍万紫千红,不会被沈芮美貌蛊惑,素有“盗中元帅”之称的林禾出手,偷走林禾的心。
对此,楚留香表示过强烈抗议。
他只盗宝,不盗心。
他与人□□愉,也都是你情我愿,一年拢共也没几次,两巴掌都能数得过来,哪来无数红颜知己。
陆小凤不听,继续编造。
“林禾是林禾,又不是你楚留香,你代入作甚?”
沈芮最后一次试探,便是请了十八个不同州府的花魁,送到一条船上,并且将林禾一道关了进去,考验他对爱情的忠贞。
此等手段……一般的正常人,都想不到。
由此可见,沈芮精神状态堪忧。
“这得是个太监,才能不为所动吧?”当初,叶蝉衣是这么吐槽来着。
别说是个男人,就算是将她和一群漂亮小姐姐关一起,谁忍得住不动手动脚啊。
除非小姐姐很抗拒。
当真面对一船花魁没动心,还曾将人关在同一间屋子,自己脱身的楚留香:“……”
十八个花魁姐姐,各有特色,有活泼可爱、善解人意、高贵冷艳……她们早已经听说过林禾的名声,全都是自愿前来,打着春宵一度也是情的目的。
“就算是给林公子生下孩子来,一年不能接客又何妨?”
“是呀……”
“林公子,来嘛……”
美人热情如火,朝他生扑去。
林禾第二天下船,腿都在打颤。
不过他并没有做点什么,只是为了脱身,答应了带十八位美人在郊外飞一圈,给累着了。
至此,沈芮才算是信了林禾对她有真情。
由此可见,沈芮逻辑也堪忧。
她将人带回城主府,却不敢露出自己的真实性格,也令其他人三缄其口,不得透露。
在他面前,她依旧是那个温柔体贴的小白花。
林禾也假装不知道,夜里被赶鸭子上架,与她缠缠绵绵,纱衣乱丢,春帐乱晃。
好不快活。
小白花这种时候,稍稍表露了一些自己的病态,床底之间,总爱用牙齿咬人,再将鲜血渡他嘴里,让他和她一起品尝。
每每描写到这种场面,有着丰富经验的陆小凤,就写得特别得心应手。
楚留香看了心梗,于是给倒霉侦探安排了更倒霉的事情。
小凤凰一看。
这不行,林禾必须比海大龙更难熬才行!
于是,他大手一挥。
一个叫沈鳐的双胞胎妹妹,出现了。
沈鳐和沈芮身材长相一模一样,甚至连身上的气味都一样。林禾一开始被蒙住眼睛,和对方在卧房快乐追逐的时候,并没有发现。
直到脸上黑纱掉落,他瞥见对方肩膀上有一颗红痣,鲜艳欲滴,犹如浸泡在水中的芙蕖一样,才意识到,正和自己欢愉的人,不是沈芮。
他赶紧撤出,扯过衣裳将自己裹好,厉声问她:“你是谁!”
沈鳐抬起自己被林禾握得发红的手腕,将泛着水润光泽的红唇贴在上面,眼尾挑起,冲林禾情深意浅,邪气一笑。
她的眼里,满是对人的戏弄,以及瞒天过海的得意。
此时,外面狂风起,露出纱帐背后,不知道站了多久的沈芮。
她那双眼里的温柔尽皆消去,露出偏执阴鸷的眼神,紧盯着沈鳐。
“他的味道很甜……”沈鳐炫耀一样,亲着自己被林禾亲过的手背,朝沈芮示警一样送去,“姐姐眼光还不错。”
沈芮再装不下去,着人将沈鳐拉走以后,将林禾推倒,动作生猛。
林禾不甘示弱,反过去责问沈芮,为何不展示自己真实的性格,以及说清楚自己有个一模一样的妹妹!
这一段对战,势均力敌,看得人脸红心跳。
是晋江所不能描述的激烈。
我们要懂事点儿。
姑且跳过。
过了这晚以后,沈芮不再隐藏自己的真实性格,开始各种道具齐上。
林禾实在憋不住了,眼看时机成熟,开始实施刺杀沈芮的计划。只是沈芮武功高强,他反被按倒捆绑,给对方折腾得更厉害。
后续林禾多次刺杀沈芮不成,被榨干休憩在榻上时,反倒陆续结识了好几个城主府其他想杀沈芮的人。
比如,她们并非双胞胎,而是三胞胎的三妹妹。
三妹妹属于斯文败类的人设,毛笔墨砚常在手边,还有一盒盒不知名的碎金涂料。
只不过那画卷,是林禾本人罢了。
眼看直接刺杀沈芮不成,林禾看中了她们姐妹、亲戚之间的不合,干脆利用自己的美色和才华,将沈鳐和三妹妹等人,拉到自己的阵营,将沈芮杀死。
杀死沈芮的法子,由三妹妹提出来,让林禾当着沈芮的面,和沈鳐以及她恩恩爱爱,缠缠绵绵,扰乱对方心神,再一举将她心脏刺破。
临死之前,沈芮拉了自己的两个妹妹陪葬。
可她的手捏在林禾脖子上,却是凄然一笑后,对他说:
“你不爱我,我不怪你。”
这句话说完,她后退跳入深渊,自爆而亡。
叶蝉衣看到结尾的be时,人都麻了。
陆小凤这厮,干的人事儿?
在这里,我们也姑且掐两段连载期间的读者评论品一品。
林禾描述得这么厉害,为什么还非要靠美色来杀掉沈芮,男主难道除了美色之外,就不能自己奋斗了吗?――阿强
呜呜呜,看到最后,我甚至有点喜欢沈芮了,她虽然坏事做尽,但是她爱林禾是真的啊!――某个脑子不行的少年郎
女孩子何必自相残杀,其实……写了不能发,诸位都懂吧?――在官府审核底线上蹦Q的热心市民
斯哈,这碗红烧肉肥美而香气四溢,不错,再来一碗。――我只是个食客
男孩子们,以后碰上这种女孩子,记得离远点!女孩子们,以后碰上这种男孩子,记得不要交出自己的心!都放着让我来!我胸怀宽广,不介意你们爱不爱我。――空想家
……
哦,语助词侠客们和老百姓都不会用,是叶蝉衣添上去的。
陆小凤下手狠,楚留香看到以后,也不逞多让。
海大龙出完风头以后,被庄主留在山庄里,随他探查线索。
只是当晚,通往外界的唯一通道――悬在深渊之上的铁索桥,被人断掉。
一般侦探模式,切换为暴风雪山庄模式。
凶手,一定就在这些人里面。
只不过当时城中富商基本都到来了,他们的家丁护卫、随从小厮、侍女厨娘加起来,浩浩荡荡几千人呢。
除了他们以外,还有一窝奉命前来主持皇商竞选的太监。
陆小凤本是悄咪咪偷看,看到这却忍不住吐槽楚留香:“几千人?这地窖里的粮食,还够用吗?”
楚留香推走他:“你还带好几年没吃过饱饭的小乞丐,去吃了一桌子油腻饭菜,甚至连毛血旺和宫保鸡丁都点上了,小乞丐还能龙精虎猛朝你磕头。区区几千人十天八天的粮食,偌大的山庄怎么就装不下?”
一切设定为大纲服务的陆小凤,心虚摸光溜溜的嘴巴。
叶蝉衣和花满楼沏茶,各自提笔,笑看他们不说话。
楚留香逻辑也严谨,写案件并不比陆小凤的推理差哪里去,只不过除去缜密的逻辑,紧密的剧情节奏,以及各种意想不到的反转以外……
他给陆……啊,不,海大龙安排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设定。
就算是叶蝉衣这种饱览小说十九年的人,也忍不住直呼有意思,并且常常催更。
一开始,叶蝉衣给大侦探冠上个“倒霉”的前缀,只是觉得朋友里面出反派概率过高的陆小凤,实在很适合这个头衔。
没料到,楚留香将这个头衔发挥到了极致。
海大龙侦探最出名的地方,不仅在于他成名侦破的各种大案件,还有伴随他每次找到线索,都必定会发生倒霉事情的定律。
横竖在第一章回的案件里,陆小凤给林禾安排得多倒霉,海大龙就多倒霉。
倒霉的海大龙不仅被改了名字,还在深夜探查某些线索时,脚下瓦片和木料腐朽,一松,“哐啷”一声,掉入正在搞对食的太监窝里。
他屁股着地,尾椎巨疼。
疼痛还没缓和过来,就见一个手握瓷质长柱形工具的老太监,笑眯眯打量着他。
海大龙:“……”
老太监在光溜溜的小太监伺候下,将裤子穿好,下榻拉起海大龙的手,关切问候他大小。
――年龄大小。
海大龙表面笑嘻嘻,心里苦水倒腾,想要抽手。
对方的手没洗!!
没洗!
别人都说“性盛致灾,割以永治③”,怎么不见这老太监被治好!
这样的事情,还算普通倒霉。
毕竟听到动静来了不少人,老太监也不能将他怎么着,他就是得想想深更半夜踩爆别人屋顶的借口罢了。
更倒霉一些的,是有一次他发现黑影潜入商户房间,他跑去追,跳过荷花池的时候,把脚怼进了泥土里,将自己栽种起来,无法自拔。
――该说不说,种得比旁边的柳树要笔直。
十来个人,就这样站在他身后愣神看着,沉默无声。
而他,收获了黑影遗留的一条深蓝色络子须须。
关键证据,成功到手。
最最倒霉的,是陆小凤写完沈芮大姨夫也迷恋林禾,夫妻两人双双为他哐哐撞大墙那一期。
楚留香一发力,手下没留情,给海大龙安排了一连串倒霉事儿。
先是送到房间的饭菜,被老鼠和狗子趁他洗手的时候舔过,而海大龙不知道。
糟糕的是,狗子和老鼠刚抢完一只死猫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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