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这天下着毛毛细雨,杨梓苏从茅厕里蹲了半个时辰出来,硬着头皮说了实话:“美人姐姐,其实我只是个卖狗皮膏药的,我不会治那么重的伤。”
“我不姓梅,我姓祝,叫祝静思。”对方将腰间一直别着的那把刀缓缓抽出来,这下,杨梓苏终于看清了——那是把杀猪刀。
拿着杀猪刀的女子的衣衫都被雨水湿透,但她笑容明亮,自然而然就成了一角灿烂明朗的晴天,让昏暗雨幕淡成了远远的背景。
“你……你……”杨梓苏在这个时候想到了很多台词,比如我不想死在杀猪刀下面,比如我还有排骨汤没煮好,比如我上有老下有小,不不,我有个哥哥离不开我你不能杀我……但最后他只是闭上嘴。
祝静思凝视着那把刀,手指轻柔而依恋地抚过刀背,仿佛那刀背是情人的肩膀。她一抬头,笑盈盈地看着杨梓苏:“杨大夫,我听说你这里除了狗皮膏药,还卖鱼鳞粉。”
杨梓苏“啊”了一声,惊诧地张大嘴——
原来,这才是对方来找他看病的真正原因。
他有点犯难地躲开目光,吞吞吐吐地说:“那鱼鳞粉……不是我的,是我哥哥的一个朋友的。”
杨东旭认识一个土豪,对方是半年前刚到曲江来的,出手阔绰地雇了杨东旭干活,具体做什么不知道。有一次,杨东旭从土豪那里带回来几片鱼鳞,仔细地磨成粉。那段时间杨梓苏的医馆生意冷清的快关门了,杨东旭神秘兮兮地说,不管什么客人来,只管给开半钱鱼鳞粉,绝对药到病除。
杨梓苏以为自己哥哥开玩笑呢,没想到第二天来了一个砍柴时摔下山的樵夫,身上的伤没有三十处也有二十几处,换作平时,杨梓苏自然是束手无策的,于是他死马当活马医,真的弄了半钱鱼鳞粉,给灌了下去。
三天之后,樵夫奇迹般的又能砍柴了。
岭南民风淳朴,有那么几个被鱼鳞粉治好的人,成了杨梓苏的脑残粉,不仅当面千恩万谢,背后也把杨梓苏捧得跟神医一样。他们说出去别人未必就相信,但多少有些将信将疑的人。
这也是杨梓苏的医术如此不靠谱,却始终没有关门的原因。
“那鱼鳞粉,早就用完了。”杨梓苏实话实说。当初杨东旭带回来的那几钱鱼鳞粉,很快就用光了。要不然,医馆也不至于生意如此冷清,常为一日三餐发愁了。
“那,”祝静思倒也不见得失望,她嫣然一笑,“你能不能带我去见一见你哥哥的那个朋友?”
三
杨东旭的朋友,或者说雇主,其实是个长得挺好看的男人。虽然他终日冷冰冰的没有表情,但随便一件青衫在他身上就穿成了水墨画。
这位土豪有用不完的金叶子,而他一天到晚似乎只关心一件事——
孵蛋。
他有一颗比鸡蛋稍大一点儿的蛋,看不出品种,蛋壳上还有个浅红色的印记,像是什么伤痕似的。半年前杨东旭下雨天出门时,不小心滑到一条水沟里爬不起来,被打着伞路过的土豪救了,从那之后,土豪就打着救命之恩的幌子让他做一件事——
“我又不是母鸡,怎么替你孵蛋?”杨东旭第一百零一次恼怒地翻了个白眼。
土豪倒是不介意对方的态度:“不是只有母鸡才会孵蛋。”
“……”杨东旭一甩膀子,“不干。”
不知道为什么,杨东旭的体温总是比别人高一点,如果碰到他的胳膊,会以为他在发烧。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土豪才会认定他适合孵蛋的。
把一颗来历不明的蛋揣在怀里,怎么着怎么变态。杨东旭别扭地发飙:“总有一天我要把你的蛋做成蛋炒饭!”
“……”土豪放低声音说了句什么,他的声音也很好听,磁性如漠北大风漫卷黄沙,清冷似孤月映水高悬。
可是他话一出口,刚才还在炸毛的杨东旭却像被人用匕首抵住了脖子似的,噎了片刻,欲哭无泪地卖萌地蹭过来:“啊哈,我随便说说,开玩笑的,不就是孵蛋吗?来吧来吧!”
土豪谈笑间把一切搞定,不不,他从始至终连表情都没有变化,更不用说笑了。
长了这么好看的脸,却这么面瘫,简直是暴殄天物!
祝静思敲门进来时,看到的就是杨东旭小心翼翼抱着一颗蛋,状如母鸡的奇怪场景。
屋子里还有个气质极好的青衣年轻人,冷淡地看了她一眼。
“听说你有能救人性命的鱼鳞粉,”祝静思开门见山地说,“什么样的价钱都可以开。”
杨东旭在心里叹息一声,为这个美女惋惜——你没有看见,这个家伙自己就有用不完的金子吗?无论你开什么样的价钱,他都不会放在心上。
果然,土豪径自去做自己的事,连看也不再看她:“没有了。”
被无情地拒绝了,祝静思也不尴尬,她的目光从土豪身上移到杨东旭怀里的蛋上,狡黠地眨了眨眼,突然说:“我是祝家村来的,我们祝家世代打铁,擅长打出各种精妙的铁器——如果是孵蛋的话,光靠的人的体温是不够的,需要有个好的蛋匣子,能保住温度不流失。”
土豪的动作突然一顿,微微皱起了眉头。
就在杨东旭以为他会拒绝的时候,只听他冷漠地开口:“什么病?带我去看看。”
四
杨梓苏没想到,祝静思竟然真的将土豪请了过来。
这个眉目冷峻的土豪他总共也没机会见过几次,上一次见面还是去叫杨东旭回家吃饭时匆匆碰面,那时就觉得,这人真冷淡啊。
秋天的空气有淡淡的桂花香,清凉而悠远,像是某种宿命的相逢。
杨东旭带着土豪进去看病人,结果进屋之后就是一个多时辰,里面半点响动也没有。
他们在屋子里干什么呢?杨梓苏莫名地有点紧张,一抬头,只见屋顶上空仿佛有火光照耀似的微微发红,云海变成了血色的熔炉,像是谁正在经历剐骨之痛、生死之劫。最近天色也很奇怪啊……
百无聊赖等了许久,还不见他们出来,黄昏渐渐被墨色的夜渲染。
终于,门打开了,杨东旭示意他进来。
杨梓苏赶紧进去,只见屋子里满地水渍,还散落着一些残留的砂子,房间里不知何时多了一个陌生人,姿态慵懒地正在穿衣服,笑容潇洒如灼灼桃花。而土豪则虚弱地躺倒在床上,苍白的脸色像是刚刚生了一场大病。
“你……你怎么了?”杨梓苏惊诧地问——土豪怎么躺下了?
“他体力透支,需要休息。”在旁边照顾的杨东旭严肃地说,“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问。”
杨梓苏想说哥哥你够了,我不是小孩子了,你也比我大不了两岁。
……
土豪的气色虽然不好,但眼神里的寒冰微微消融,表情就像变了一个人。
你能想像一块石头开出花来的情形么?杨梓苏不能想像,但他亲眼看见了。
像是有一缕久别重逢的星光,把对方沉默的眼底微微湿润地点亮。
直到这个时候,杨梓苏才想到另一个问题,左右四顾——病人呢?
目光愕然地与床边那刚穿好衣服的年轻人相撞,杨梓苏嘴角抽搐了一下,“你是谁啊”的问题就在嘴边,不请自来什么的很失礼呢,但因为对方长得好看,笑容潇洒更让人一见而生好感,杨梓苏也生不起气来,只是瞪着眼。
“杨郎中,这些天承蒙照顾,狗皮膏药的味道太厉害了,熏得我现在还想打喷嚏。”对方笑着一开口,杨梓苏顿时石化在原地!
什么?这张看上去俊美健康如桃花的脸,就是之前浑身焦黑血糊糊的被抬过来的病人?
几个时辰前还半死不活的病人,竟然好端端地站在他面前,像是刚睡了个午觉起来,精神十足兴致盎然地问他:“厨房在哪里?”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窗外只余一缕清风与远山并肩。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生龙活虎的病人一身下厨的衣服,两手都是面粉,端着一锅汤进来,说要给土豪补身体。
蹭吃蹭喝惯了的杨东旭也凑上去求品尝,喝了一口之后,眼睛立刻瞪得大大的,紧紧抱着锅底的汤渣不肯放:“不……不是吧?汤煮得这么好喝!求大厨包养!”
其实杨梓苏的厨艺已经算是很不错了,没想到山外有青山,这个病人竟然是烹饪的高手。可对方举手投足都自有一段风流,杨梓苏看他的模样和气质,实在想象不出他下厨有板有眼的模样。他……到底是什么人?
医馆是越来越神奇热闹了。
病人很快成了医馆的红人。世上很少有人会拒绝美食,也很少有人会拒绝美人。
受欢迎的病人说自己叫裴探花,之前走路时不小心被雷劈了,还遇到仇家落井下石戳了他一剑,其实他就是个卖胭脂的,以前在平康坊给姑娘们画眉,很受姑娘们喜爱。
第二天清早裴探花就出门了,说是到一家钱庄去,赎回什么抵押品。
这个风流潇洒的裴探花,不会是赌钱赌输了,把儿子给抵押了吧?杨梓苏在心里吐槽。不过也算他运气好,竟然和土豪是旧识,这下子,不管他是欠了多少钱,想必也能还清了。
五
“东西已经赎回来了。”
“那就好。”
秋夜清凉,投落在窗上的树影有些热闹的意思,穿袖拂襟的夜风,也不令人觉得冷。
裴探花和叶铿然坐在庭院中喝酒。
“这些年,我一直以为你死了。”叶铿然的嘴唇还有些苍白,低声咳嗽,眸子里光影闪动。
裴探花笑眯眯地说:“你还记得北雁吗?当时就是她一箭‘射死’了我。”
吐蕃将领乞力北雁,配合当年的裴将军演了一出戏,骗过了所有人。从此世上再没有战神裴将军,只有做得一手好菜卖得一手好胭脂卖得一手好萌的裴探花。
世间谁有覆雨翻云手?白驹过隙,转眼已是十五载;故人一别,指尖流年滴水成千秋。
“别喝酒了,我给你煮了汤。”裴探花顺便一把将叶铿然手中的酒壶拿走,把汤碗推过去。
“喔,”叶铿然倒也不难商量,点点头,“汤煮得不错。”
“哈,花间煮酒,月下吃肉,”裴探花惬意地说,“这些年我红袖添香知情识趣,才知道人生有另一种活法。”
这些年他过得懒散,却并不糊涂;过得贫寒,却并不局促。
“但你骨子里的东西还是没变。”叶铿然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爱管闲事。”
“什么闲事?”
“你怎么会惹上道士被雷劈的,我都听说了。”
“我儿子的事怎么能算闲事?”裴探花抗议。
“不是宠物吗?”
“……”啊喂你一定是嫉妒了!我有儿子你没有!
月华温暖,叶铿然难得地勾了勾唇角,只见裴探花好奇地探过头来:“你呢?说说你自己,还在等她?”
叶铿然端着汤碗的手顿了一下,十五年了,他一直在找寻,找寻重逢的方法,从黄沙漫天的漠北到烟雨朦胧的江南,从莺飞草长的中原到四季如春的岭南……那枚凤凰蛋一直没有任何动静。
“嗯,我在等她。”叶铿然只是淡淡的语气,却说尽了一世不改的温暖怅望。
时间在他身上流逝得缓慢,如同雨水缓缓飘向大地,一切都从容不迫,哪怕是再过千年,他也不觉得久,不觉得厌倦。
“你这样执着,倒像看透了三世红尘。”裴探花笑眯眯地说,“难得。”
“今生还没有与她共度,我又怎有兴趣去管来世?”叶铿然冷淡地回答,“我要的,只是这一生一世一个她而已。”
几瓣金色的桂花被风摇落在石桌上,怡然幽香。这些年,叶铿然的样子没有太大变化,心境却变了许多……走过许多地方,他习惯了品尝孤独,也渐渐懂得,这是一段旅途——哪怕星星永远填不满夜空,风也永远填不满道路,他只要行走,就有机会重逢。
云层中透出几缕柔和的光,空中悬挂着一枚波光粼粼的丰腴的月亮。
原来,又是十五了。
“怎么了?”裴探花见叶铿然的眉毛微微一动。
“你儿子来了。”叶铿然指指后面。
“啊,”树后面的裴大少红着脸走出来,他和裴探花五官很像,但神态全不相同:“土豪哥哥,我不是偷听,只是路过。”
“……大少!”裴探花笑眯眯地一个栗子敲在他头上,“有没有搞错?叫叔叔!”
裴大少摸着脑袋,不服气地嘟哝了一声:“叔叔。”
“这就对了。”裴探花满意地转头向叶铿然,认真地说,“我们曲江的风俗你知道的吧?长辈第一次见到晚辈,要给钱的。”
“……”原来这才是你一定要纠正清楚辈分的原因!
“大少,爹告诉你,”裴探花高兴地压低声音,“你也知道土豪叔叔有很多金叶子,赶紧趁机让他给你一个大红包,这样我们家漏雨的屋顶就可以马上修补了……”
他正眉飞色舞地说着,突然感觉眼前一暗。浓重的阴影迅速将几人周身笼罩。裴探花诧异抬头望去,只见皎洁如水的满月瞬间残缺……黑暗还在扩散,仿佛有什么强大的东西在慢慢蚕食着光明,将银月嚼碎,揉进无底的深暗中。
外面传来一阵喧哗,只听墙外的村民们愤怒大喊:“天狗吃月亮了!”
伴随着铜盆敲打的声音,和嘈杂的犬吠声,世界从清静变得沸腾。
“快打!”
“打死那些狗!”
……
六
每到月食,家家户户都会打狗。
如今杨梓苏的医馆已经不养狗了,原本打狗和他没什么关系,但门外却传来一阵急促粗暴的捶门声。
杨梓苏睡眼惺忪地来开门,有点忐忑地问:“怎么了……?”
“你这里有妖物,”邻居的大叔满脸煞气地吼,“快交出来!”
“啊?”杨梓苏满脸茫然。
以前他养狗时,每到月食都很麻烦。其实他家大狗很通人性,听到打狗的叫嚷声就夹着尾巴躲进屋子,从不给主人惹事儿。但还是有一次例外,那次,大狗抱着一根骨头正在啃,跑进来的慢了点儿,被邻居大叔看见了,大叔一棍子打在狗腿上,大狗痛得“嗷”一声惨叫。
后来杨梓苏才发现,狗的后腿被打瘸了。他很心疼,也有一点儿后悔——那时他也站在门口,如果他能鼓起勇气拦一拦,狗就有机会逃走。可当时场面声势太大,人人的面孔都带着正义的激奋,在一片喊打声中,杨梓苏懦弱地迟疑了一下。就是这一下,让他的狗失去了一条腿。
瘸了腿的狗还是很乐观,三条腿殷勤地跑前跑后,忠诚地给杨梓苏看门。可,也正是因为腿瘸了跑不快,后来狗才没躲过雷电,一不小心被劈死的。
每次想到这里,杨梓苏的心就有点隐隐作痛。
“三天前快天黑时,你家屋顶上方有狰狞的妖火!好多人都看到了!”大叔大声说。
“大叔你看错了吧……我天天在医馆里,哪有什么妖火?”杨梓苏满脸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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