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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修罗场里狂飚演技——闫桔【完结+番外】

时间:2024-10-18 14:42:36  作者:闫桔【完结+番外】
  油焖笋酱香浓郁,口感脆嫩,很讨人们喜爱。
  周娘子到底不是一般人,方才还为家事糟心,这会儿就对那道酒酿蒸鸭赞不绝口,胃口好得不像话。
  胡氏调侃道:“我还以为三娘你为着家里事吃不下饭呢。”
  周娘子“啧”了一声,“我可没这般蠢,天大的事压下来了,也不能耽误吃喝。”
  她的这份豁达很得沈映蓉佩服,用公筷替她布菜,而后又给胡氏和徐大娘添了些。
  胡氏笑眯眯道:“惠娘甭管我们,自个儿吃。”
  沈映蓉:“阿娘喜欢酒酿蒸鸭,便多用些。”
  婆媳间说话的语气松弛随意,全然没有狗见羊般的不睦。
  周娘子似有感而发,酸溜溜道:“想当初我进程家时,婆母处处立威,像仇人似的,结果反倒把自个儿折腾疯了。
  “你们俩婆媳倒是相处得好,只怕在整个江玉县都找不出几位来。”
  听到她的夸赞,沈映蓉和胡氏皆笑了起来。
  老的能包容明事理,小的知恩懂退让,方才有家和万事兴。
  鉴于下午沈映蓉还要去春晖园接吴阅,午饭后她并未坐多久就回了房。
  平日里有午睡的习惯,回到自己的院子,沈映蓉小憩了会儿。
  春晖园就在青石坊,离得倒也不远,过去至多两刻钟。
  暮春与初夏交替,到处都暖洋洋的。
  些许微风入室,被屏风阻挡窥探,沈映蓉散了发,换上寝衣舒适地睡了三刻钟。
  日子过得惬意,她胎穿到这里二十年,随着年龄的增长,早已把前生的过往忘得一干二净。
  在娘家得父母疼宠,在婆家得丈夫喜欢,公婆又开明尊重,不愁衣食,能很好适应当下环境。
  魏氏掐着时辰喊醒她。
  心中惦记着事,沈映蓉睡得不算太沉。青禾送来温水供她净面,魏氏伺候她梳洗。
  妇人圆髻是沈映蓉的标配,她不爱繁缛,也不喜欢珠钗满头t。
  饱满的额头大大方方露出,发髻上一把玉梳栉,旁边点缀小巧珠花,配正红发带。
  峨眉粉黛,朱唇皓齿,容貌算不得顶尖,却自带书香气的文士风流。
  清冷隽秀。
  换上月白忍冬纹大袖外衫,魏氏把她收拾妥帖,才伺候着出了门。
  家中有骡马车,早已在门口等候。
  见主仆出来,马夫把杌凳放好,魏氏搀扶沈映蓉上车。
  待魏氏也上去了,马夫才取走杌凳,赶骡子前往青石坊的春晖园。
  此刻吴阅在二楼的“秋”字号包厢里陪同王县令应酬盐商。
  他有功名在身,十六岁就中举,本以为会试也能顺风顺水,不曾想奋战了九年都未高中,迫不得已退而求次,在衙门谋了县丞差事,再继续参加会试。
  吴阅不喜盐商铜臭,一沾酒就上脸,佯装半醉的样子靠在椅子上。
  包厢里有女郎弹唱作陪,盐商相互吹捧抬举,把王县令捧得高高的。
  到底是在他的管辖地,盐商行事若要顺遂着些,大大小小总少不了打点。
  与此同时,三楼的“春”字号包厢里同样热络,当地乡绅特地宴请从京城来的贵人儿。
  那贵人年仅十八,生了一副好样貌,剑眉星目,鼻梁高挺,抿直的薄唇带着些许不耐。
  因着未行冠礼,发髻梳了马尾辫,穿半翻领玄色胡服,腰束革带,显得宽肩窄腰。
  又因家中娇生惯养,贵气中透着几分骄纵的痞,有一股子纨绔匪劲儿。
  话说此人的背景大有来头,原是镇国公府家的嫡系子弟,行四,人称萧四爷。
  一母同胞的长姐乃当朝贵妃,兄长又是吏部四品侍郎,在京中是能横着走的角色。
  江玉县这种小地方来了一蹲大佛,着实难得,故而乡绅们都愿巴结讨好,想跟国公府攀一攀交情。
  萧煜心中不屑,他从小在京中那个繁华窝里长大,什么人没见过?
  如今被祖母赶到萧家祖宅,哪怕他进宜州已经有十日了,仍旧无法适应两地的巨大落差。
  江玉县于他而言是个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无聊透顶。
  遗憾的是,没有祖母的命令他不能回京。
  满腹牢骚的年轻人并无兴致跟包厢里的老头们交际,他紧抿着唇,不耐地靠在窗边观下头的园子,瑞凤眼里写满了嫌弃。
  春晖园是江玉县最大的宴客场所,也是最拿得出手的场地。
  虽然跟京中的没法比,但各处景观算得上雅致。
  前来“救风尘”的沈映蓉在这个时候猝不及防闯入萧煜的视线。
  小厮领着主仆进入后面的园子,沈映蓉从假山那边过来。
  人工池里种满了莲花,这个时节还未绽放,只生长出低矮的翠绿叶片,层层叠叠在微风中摇曳。
  月白倩影悄然无息闯入这幅由初夏构造的画卷中。
  窈窕淑女,纤秀雅重。
  萧煜在京中见过不少美妇,却甚少见过这般清冷隽秀的女郎。
  那妇人梳着圆髻,鹅蛋脸上没甚表情,五官算不得特别出挑,却处处透着腹有诗书气自华的高雅君子气度。
  他竟在这等穷乡僻壤里遇见惊鸿一瞥!
  萧煜一时挪不开眼,也不管她是谁家的娘子,情不自禁屏住呼吸直勾勾地瞧。
第二章 花孔雀想勾引有夫之妇
  底下的沈映蓉主仆跟随小厮去二楼寻夫君,丝毫未察觉楼上打量的目光。
  待佳人进入廊下,再也瞧不见身影,萧煜才后知后觉收回视线。
  方才倚靠的身子不知何时竟已站直。
  十八岁的年纪,正是对什么都好奇的时候,尤其是看到符合自己审美的女人。
  他不知那女郎姓甚名谁,只觉合眼缘。
  底下明明空无一人,萧煜却忍不住往下瞥。见他频频往外探,黄乡绅过来奉承。
  萧煜心不在焉应付。
  没过多时,二楼装醉的吴阅被家奴和魏氏搀扶进走廊。
  几人的身影在楼下出现。
  萧煜的视线再次落到窈窕女郎身上,细细打量她问:“底下吃醉酒的是何人?”
  黄乡绅探头看了一眼,应道:“回四爷,那是吴县丞。”顿了顿,“听说今儿王县令在二楼应酬盐商。”
  萧煜双手抱胸,视线时不时往沈映蓉身上瞟,说道:“倒是一对才子佳人。”
  黄乡绅夸赞道:“那可不,吴县丞原本是军户出身,十六岁就中了举,在当时可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
  萧煜挑眉,“十六岁就中举,为何到至今还是县丞?”
  黄乡绅惋惜道:“会试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要高中谈何容易?
  “听说吴阅曾参加过三次会试,皆名落孙山,可见差点运气。”
  萧煜沉默。
  黄乡绅打开了话匣子,继续八卦道:“吴县丞年少有为,他家的娘子沈家也不差,说不定四爷还曾听过沈家。”
  萧煜愣了愣,困惑道:“哪个沈家?”
  黄乡绅严肃道:“那沈娘子的祖上也曾风光过,说不定现在的朝堂上还有她家曾祖父的门生呢。”
  萧煜颇觉诧异,又忍不住多看了那女郎几眼,愈发觉得好奇,“沈家祖上有何来头?”
  黄乡绅当即同他说起沈家的风光过往。
  沈映蓉的曾祖父沈肃在辉煌的时候曾做到三品户部尚书。
  这可是实缺的职务,在当时算得上新兴的士族之家。
  只不过天意弄人。
  沈家子嗣单薄,沈尚书独子沈文原——即沈映蓉祖父,又不是块读书的料,且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烂泥扶不上墙。
  沈尚书致仕回原籍后,没过多久就病故了,挣下来的家业皆被独子败得精光。
  许是命里的因果,沈映蓉的父亲也是根独苗,他却比败家的老子有出息得多,一心想振兴门楣,寒窗苦读考得秀才功名。
  但遗憾的是沈父的功名路仅仅止步于秀才,便再无建树。
  随着年纪的增长,沈父再无精力应付科举。
  他既要撑门楣,又要教养子女,无奈委下身段做起了教书先生,靠着祖辈遗留下来的薄产和妻子的嫁妆经营度日。
  此刻楼下的几人早已离去,萧煜听着黄乡绅的八卦,心中了然。
  难怪那女郎颇有文人的君子气度,原是出自寒门士族,也得是这样的士族才能熏陶出如此出尘的气质。
  晚些时候王县令上楼来见礼,萧煜无心与他们应酬,见天色不早了,准备打道回府。
  已经离开春晖园的沈映蓉和吴阅坐在骡马车里,吴阅疲惫地靠着妻子,发牢骚道:“那春晖园的雅间里乌烟瘴气,前来作陪的女郎不知抹了多少头油,香煞人也。
  “我听着她们咿咿呀呀的弹唱,熏得浑浑噩噩,差点受不住失了仪态反胃呕吐。”
  沈映蓉忍俊不禁,“瞧郎君这模样,想是遭了不少罪。”
  吴阅嫌弃道:“与他们应酬,无趣之极,还不如我在家中躺着。”
  沈映蓉握住他的手,温颜道:“郎君若实在不喜欢那差事,便请辞了,回来专心应付会试,想来爹娘也不会说什么。”
  吴阅:“倒也不必,就算日后高中,咱们没有门路,多半也得从县令做起。
  “我现在无非是早日接触差事,只是委屈了惠娘,没能替你讨个正正经经的官夫人做。”
  这话令人窝心,沈映蓉道:“郎君知上进,我已经很满足了。
  “俗话说小富即安,知足常乐,做县丞夫人也挺好的,只要郎君平平安安,我便心满意足。”
  吴阅笑了笑,没有应答。
  到底是妇人之见,短浅。
  天底下的读书人,哪个不盼着登天子堂呢?
  想他吴阅十六岁就中举,在当时可是出了名的年少有为。
  只不过这些年的运气着实差了些,接连三次都未高中,很伤自尊。
  沈映蓉也怕伤他颜面,忙转移话题说起周娘子家的糟心事。
  吴阅微微蹙眉道:“有道是上梁不正下梁歪,程家的家风烂到了骨子里,惠娘莫要去沾染,省得惹一身骚,反倒落得不是。”
  沈映蓉点头,“郎君言之有理,程家父子确实烂透了,不过周娘子倒是了不得,还能豁达开怀。”
  吴阅:“说到底,是舍不得那身铜臭罢了。
  “程家若没有钱财,她只怕比谁都跳得高。
  “现在之所以还能笑,无非是手里握了点小财,暂且还能忍着。”
  这话一针见血,沈映蓉并未反驳。
  回到吴家,青禾送来醒酒汤,吴阅饮下。
  他一早就出门,着实疲乏,沈映蓉伺候他更衣躺下歇着。
  之前手绘的走马灯还未完成,她闲着无聊便坐到桌案前继续绘画打发时间。
  沈家寒门士族,沈映蓉哪怕是女儿身,沈父也未曾轻看。
  正因为是女儿,比男儿讨生活更是不易,故而沈父倾囊相授教导。
  饱读诗书是沈映蓉精神内核稳定的根源,常年被书籍滋养的女郎不但讨吴阅喜爱,更得吴家长辈器重。
  她擅长作画,若是有兴致时,会恣意勾勒心中的畅想。
  也精通围棋,能与沈父一较高下,还喜欢做胭脂,各种各样的胭脂。
  窗外的阳光不知何时西下,桌案前的女郎仿佛忘了时光流逝,沉浸在笔t下的仕女图上,潜心勾勒。
  纤秀的颈脖,瓷白的肌肤,专注的眼神,宛若画卷中人,弥漫着静谧的古典美。
  吴家军户,吴安雄上过战场杀过人,身上总有股兵油子的匪气,哪怕需要拄拐,也无人愿去招惹。
  吴阅又有功名在身,在江玉县这种小地方,吴家父子算得上有头有脸,是能庇护住沈映蓉的。
  不过这份安宁很快就会被打破,因为横行京中的小霸王被赶到这儿来了。
  从春晖园回去的路上,萧煜坐在宽敞舒适的马车里,暂且忘记来宜州的不快。
  他总忍不住想起那惊鸿一瞥,女郎纤秀窈窕,通身都是书卷气的清隽疏朗。
  未曾尝过情爱滋味的年轻儿郎思绪翻飞,不由得胡思乱想。
  回到祖宅,一位生得富态的妇人忙迎到门口。
  这次萧煜被萧老夫人打发到宜州,国公夫人马氏不放心,特地让她这个乳母跟着过来照看。
  来宜州的十日萧煜足不出户,好似霜打过的茄子,甄氏瞧得心焦。
  当地乡绅设宴款待,甄氏和随行而来的方安怕他憋坏了,便劝他出去透透气散散心。
  现在小主人回来,甄氏操着一口官话询问:“四郎去春晖园,可玩得开心?”
  萧煜紧抿着唇,背着手从角门而进。身后的方安同她做了个手势,甄氏连忙跟上。
  萧家祖宅极少迎来主人,都是靠家生子奴仆打理,尽管修建得气派,跟京城里的宅子比起来还是差了一大截。
  萧煜走上抄手游廊,他儿时曾回来过两次,却没甚记忆。
  游廊上还残留着新漆的味道,是家奴为了迎接他特地翻修过。
  似想起了什么,他面无表情道:“日后再有乡绅送来请帖,皆替我推掉。”
  甄氏愣了愣,“四郎不喜?”
  萧煜不客气道:“我没兴致陪一群老头儿消遣。”
  甄氏:“……”
  一时被噎着,不知说什么好。
  回到翠玉阁,夕阳西下,已近傍晚时分。
  萧煜对周遭的一切都提不起兴致。
  甄氏问他要用什么晚膳,他也懒得应答,只遣退他们,独自坐到窗边的摇椅上神思。
  甄氏无奈退下。
  她不禁同方安发牢骚,偷偷道:“这一回老夫人着实罚得太重,四郎从小到大,哪曾独自离过家?”
  方安知道其中的原委,解释说:“到底是人命案子,四郎差点就受了牵连入大狱,老夫人着急也在情理之中。
  “这次狠下心肠把四郎放到宜州来,明着是自省,实则是为保他,其中的良苦用心,日后四郎自会明白。”
  甄氏叹了口气,“往日生龙活虎的一个小子,来了这儿,跟霜打过的茄子似的,我瞅着心疼。”
  方安耐心安抚道:“初来乍到,不习惯也在情理之中。
  “以前四郎在京城众星拱月,府里头又得长辈溺爱,狐朋狗友天天围着他转。
  “现下来了江玉县,人生地不熟,一时半会儿失落也属常理。
  “只要待京中的风头避过之后,老夫人自会把四郎唤回去。
  “依我之见,既来之则安之,甄嬷嬷无需担心,想来在这边也呆不了多久的。”
  听了他的宽抚,甄氏这才觉得舒坦了些。
  屋里的萧煜确实受不了这种无趣的生活,京中的繁华与县城的落后,狐朋狗友的欢喜与一群乡绅老头的圆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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