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卡鲁站在我跟前,抱着饮料,高昂的嗓音里透出几分震惊般的微妙感动:“老板!”
一旁的小绅士却不赞同地压低嗓音。
“你太惯着他了。”
“是你太严厉了。我可没时间陪你们玩。”
作为还要回去打盹眯一会儿的社畜,我坚定地不接茬。而没等我收拾塑料便当盒拿去扔,里包恩倒是眼疾手快,马上把装好的垃圾袋递给了史卡鲁。
头盔小孩下意识接过袋子。
“你什么意思?!”他随即才慢半拍暴走,“我、我也是很忙的,买饮料已经浪费很多时间了!”
里包恩:“那你是打算让老板自己扔垃圾?连这种事都做不好,难怪一直给别人当小弟。”
史卡鲁:“我、不、我――我知道了!我扔就是了!”
我:“……”
简直是教科书级的职场PUA啊。
最为令闻者伤心,见者落泪的是,今天一整天史卡鲁都落在了里包恩的手上。
因为他无处可去,可能因为威尔帝对他说了什么的缘故,心底又对异世界有警惕的抵触(从他第一次见我也就能看出来);史卡鲁可以说是不得不跟着这个可怕的前辈。
傍晚,我加了二十分钟班,迟迟地赶下楼。
保镖仍然老神在在地等着我。
他西装笔挺,半倚着停车场外围的墙,瞥到我从办公楼出来,便不紧不慢地站直,自然而然地向我伸出手。
而角落的史卡鲁仿佛变成了一坨生无可恋的章鱼,褪色的灵魂在他小小的躯壳上漂浮、挣扎,然后放弃,呈现出极致难言的疲惫感。
我默了默,把手里的包交给里包恩。接着蹲下来检查这具半死不活的小孩。
“你对他做了什么?”我头也不抬地问。
“带他熟悉了一下周边而已。”
“看这副模样环太平洋一圈还差不多吧!”
“是喔,下次试试。”
“别试啊!”
“不过史卡鲁的手气倒是不错。”里包恩提道,“路过商场活动的时候,我让他去抽了个奖。”
天色黯然,我借着越发深沉的天光与微微闪烁的路灯,打量了一下瘫在墙角、不省人事的史卡鲁。还好后者对外界还有反应。
听到里包恩的话,那又厚又沉的头盔帽子晃了晃,一丝身残志坚的声音从里头闷闷地漏出:
“那是……当然……”
“抽到了头等。”里包恩说。
头什么?什么等?
我还蹲在地上,循声抬起头。小绅士一手提包,一手从从西服外套内衬里拿出已兑换的奖品――两张票券样式的纸,递给我时,乌黑的袖口露出一小截冷白色内衬,以及纤细的手腕。
接过其中一张,我定睛一看。
……双人豪华游轮三日游?
第42章
史卡鲁最后还是顺利地跟我们回了家, 只不过一路上都和里包恩保持着安全的距离。我去便利店买了点东西,他便始终谨慎地贴在我脚边,里包恩要是不经意地投来视线, 就会一惊一乍地做出防御的姿态。
结完账, 我一回头,身边赫然是一副气氛凝重的僵持场面:
里包恩负责气氛, 只是什么也没干地好端端站在一旁;史卡鲁负责凝重和僵持,一会儿东张西望, 看看异世界便利店的贩卖品, 一会儿猝然转头,警惕地注意棘手前辈的一举一动。
我已然见怪不怪。
左手拎着塑料袋, 我伸出右手, 握住小保镖的手臂, 率先把他拉走。
里包恩原本揣在口袋里的手顺势抽出, 被我轻轻拉着转身。他看向我。
“再逗人家玩他就快碎了。”我说着,回头喊上呆在原地的史卡鲁。便利店的感应门缓缓敞开,“走吧,买完啦。”
圆溜溜的头盔猛回过神,叫着“等等等等我”, 一边小跑跟上。
晚上吃完饭,我给新来的小伙伴介绍了屋子里的布局和设备。
“无聊的话电视可以随便看, 这是游戏机, 我买的游戏不算多,你要是感兴趣就玩。卡带在那。电视柜下面的抽屉还有我收藏的杂志和漫画。”
我把Switch递给他,说道, “只要不弄脏、不弄坏就好,有问题直接问我。我先处理一下工作。”
史卡鲁手小, 一时没接稳,顿时慌里慌张地抱住机子:“遵命!老板!”
我点点头。窝在茶几前抬起电脑显示屏,想了想,又问道。
“还有,你确定不和里包恩去玩吗?难得抽到头奖。”这个手气都要让我眼红了。
史卡鲁毫不犹豫:“不,我这辈子都不会和里包恩前辈出去、出去玩的。而且本大爷对游轮也没兴趣,我们卡鲁卡沙的船可比这些气派多了!”
他虽然很怕里包恩,但是有时候说话又一点也不客气啊。
“卡鲁卡沙?”
“是我的家族!”
“哦。”应该就是和彭格列一个概念吧。
“总而言之,我是不会去的!”史卡鲁态度坚决。
我挑了挑眉,耳边是簌簌的翻报声。里包恩跷着二郎腿,从容地浏览着报纸,那宽大的黑白版面几乎挡住了他整个上半身。男孩的声音只从刊物后面不咸不淡地响起。
“真遗憾,我还以为能有个跑腿,不,有个同伴给我使唤呢。”
这家伙非常漫不经心地改口了结果动词却没有改!
史卡鲁:“什么?!我史卡鲁大人才不是跑腿!”
里包恩:“下去给我买瓶朗姆酒过来。”
史卡鲁:“是!――不对、可恶啊!”
我连上鼠标,点开嘀嘀作响的邮箱。
“小孩不许买酒,买了默认是给我的。”我随口发话,一边阅览来件,一边端起杯子喝了口倒好的纯净水,“好好待着……嗯?”
我从电脑前抬起头。只见大门悠悠地敞开一条缝,有人已经跑下楼了。
“……”
好快。
里包恩读着报纸,目不斜视道:“不用担心,他能买到的。”
“我倒不是在意这个啊!”我吐槽。
刚想再说点什么,放在沙发上的手机便嗡嗡振响。是后辈同事的电话。我接起来,得知对方还在公司加班,并且对领导派发的新任务有不懂的地方,便收了心,专心替人答疑解惑。
客厅一时只有我低声讲话,偶尔敲键盘的声音。片刻后,里包恩也叠起报纸,抱着睡衣去浴室洗澡。
跑腿的可怜小孩这才吭哧地爬上楼,真抱着一瓶朗姆酒。
究竟是哪个无良商家卖给他的。
我正好挂了电话,见状沉默了一会儿,在史卡鲁趁他前辈去泡澡而不断跳脚抱怨之间拿过酒,暂时塞到储物柜里去。
“你们俩现在都最好别喝。”我说,起身活动活动久坐后有点僵硬的腿,从冰箱里拿出前几天买来屯粮的布丁,朝向他递了递示意,“这个吃吗?”
史卡鲁岔着短萝卜似的腿坐在地毯上,一副又是气前辈又是气自己的倒霉样。他闻言抬起头,瞧见我手里的透明包装小盒,里面装着覆一层焦糖的明黄色布丁,头盔上代表双眼的部分忽地焕发光彩。
“我吃!”
“拿好了。”
抬腿绕回茶几,我顺手拿起放在一叠资料上的遥控器,替小朋友开了电视。开屏正好是里包恩之前不知道怎么调出来的黑手党频道。
新闻记者用标准的英语播报着最新资讯,画面先是一个航拍的远景来拍摄某个黑手党家族的总部,接着转到相关人员的采访。
眼见史卡鲁的注意力被电视吸引,似乎还挺有兴趣,我便不多换台,重新坐回去处理剩下的邮件。
公司前一阵招了一批刚毕业的实习生,作为前辈之一,除了自己的工作外还要处理后辈的相关问题。忙是忙了点,但幸运的是我没碰到太刺头的年轻人,几个初入职场的小毛头总体还是很乖。
再分神时,电视前的小孩已经把头盔摘到了一边。
一丛深紫色的凌乱短发居然没有被安全帽压变形,反而仍然像刚打完发蜡一样时髦。他现在也不过比二头身多一点大,小小坨地盘坐在地上,捧着布丁一口一口吃。
他侧身背对着我看电视,从我的视角看过去,还能看见贴着创口贴的、圆嘟嘟的腮帮子间歇一动。
我不由托着脸颊,百无聊赖中多看了他两眼。没想后者对视线颇为敏感(或是我太不掩饰了),肩膀僵了僵,扭过头向我望来。
他的打扮实在很潮,化着浓烟熏的大眼睛看上去一点也不近人情,但那如同大学生般返璞归真的神色又诚恳地彰显出其本人颇为虚张声势的本质。
“干……干什么。”史卡鲁问,嘴角还沾着一点布丁焦糖。
我一顿,只好放下托腮的手,略带安抚地认真答复:“没什么,电脑盯累了就看看别的地方,你不用紧张。”
不知是出于不习惯我正经的语气,还是羞恼于自己对异世界人草木皆兵,还要反被安慰,小孩白嫩的脸隐约泛着红,干巴巴地喔了一下。
“本大爷知道!不用你多说。”他挽尊地小声嚷道。
旋即,史卡鲁磨磨蹭蹭地伸手,然后一把抓来遥控器,哔哔叭叭地飞快对着电视换了几个节目。
即使大屏幕内容迅速变幻,画质也无比高清,接受反应快,色彩饱满不发灰。虽然我是门外汉,当时充足的预算再怎么样也买不到差的,但依旧感叹我简直是挑电视的天才。
然而没等我收回目光,紫发小孩又倏地回过头。电视停留在一台知名晚间综艺上。
他半张脸都红透了,像是急得:“你你你,难道想对我史卡鲁大人说什么吗?”
看起来比刚来公司面试的应届生还要紧张。
我倒不是不能理解:不仅在一天内发现自己与家乡失联,还被里包恩虐了半天,甚至不得不寄居人下,尤其老板兼屋主人似乎还和恐怖前辈关系不错,搞不好是一类人――换作是我,我也多少会心情沉重,以至于更多地注意房主的反应。
只是我可不是故意施压的啊。
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脸颊,我想起好像还没和他正式地聊过天,不禁干脆将错就错,接过话茬。
“你的脸是擦伤了吗?”我先问,“要换药的话家里也有备用的。”
史卡鲁一愣,接着立刻满脸通红,一串语速很快的话噼里啪啦从嘴里掉出来。
“我知道了!别以为这样我就会感谢你,狡猾的异世界人!”
工作没完成的时候摸鱼干什么都会觉得很有意思。
我盯着如同跳跳糖一般总在哇哇叫的小鬼,也忍不住弯了弯唇角,舒舒服服地靠在沙发前,一边捧起水杯道:“嗯,狡猾的异世界人也知道了。你和里包恩认识很久了么?”
就算知道他也是所谓的最强七人之一,其它细节我也并不清楚。
“啊?算是吧,”史卡鲁顺着我的话头,陷入短暂回忆的刹那露出几分心有余悸又不愿承认的窘态,“反正里包恩前辈从一开始就很不好说话!”
我:“咦?”
史卡鲁:“呃?”
我难掩凝重地微微睁大眼,“他那时很难沟通?”
史卡鲁仿佛被我的讶异惊呆了。他当场放下布丁,跳蚤似的猛蹦起来。
“很难啊,很难啊!现在也一样吧!”朋克小孩拔高了嗓子,大声嚷道,“那时候铁帽子不是忽悠我们几个一起做委托吗?那家伙从第一个任务开始就很麻烦!根本不肯听本大爷的计划,一意孤行就算了,过度谨慎、不信任别人也算了,骂人就更不用多说了,有时候还嫌我拖后腿直接不让我参与委托!”
话音刚落,浴室门骤然发出“砰”的一声可怕闷响,紧跟着小黄鸭啪叽落地的泄气的嘎叫。
史卡鲁当即悚然又喊前辈对不起,光速滑跪埋头当鸵鸟。
……要是怕被听到就不要这么大声啊!
心里吐槽归吐槽,他的描述我还是听了进去:想也不用想,在史卡鲁眼里可能很多人都不太好说话,但我莫名对他口中的以前的里包恩产生一种新鲜的、探究般的好奇心。
沉思半晌,我捧起水杯抿了两口,再发问:“那他一直都没什么变化吗?”
史卡鲁正支起身,狠狠吃了口布丁压压惊。他听完后含糊回道: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在我看来是……”咕咚地咽下甜品,小朋友偷偷摸摸瞥了眼浴室,压得小声些,“就是没变啊,和可乐尼洛前辈、拉尔大姐一样又凶又狠!我史卡鲁大人迟早有一天会让他后悔把我当跑腿小弟。”
可乐尼洛和拉尔应该也是在那时差不多处境的人吧。
这回我听了深有同感,庄重地点了点头,“没错,他有时候是凶巴巴的。越长大越凶。”
“对吧!本大爷从来不说假话!”
史卡鲁似是没料到我也能心生共鸣,顿时激动起来。我眼看他又要好了伤疤忘了疼,连忙在唇边竖起食指,示意他小点声。
小鬼于是浑身一滞,满头大汗地急刹车,用几乎听不清的气音补充说道。
“我觉得其它人都或多或少有变化,连拉尔大姐结婚后都明显变了,但里包恩前辈一直都这样。”他毫无保留地跟我抱怨,“该死!他要过生日了,明明又要老一岁,竟然还那么爱使唤别人!”
我闻言怔了怔,放下手里的水杯,半趴到茶几上,同样小声地凑近一些问:“他生日快到了?”
“是啊,”史卡鲁忿忿道,“下午里包恩前辈就是用这个理由命令我去抽奖,然后把奖品送给他。”
“具体是哪天?”
“说是十三号。”
“你呢?”
“诶?啊?我、我八月八。”
这小鬼的已经过了啊。
我摁开手机一看。今天已经十月七号了,十三号那天甚至还是工作日。
因为之前一直没聊到相关的话题,我也不知道里包恩居然这么快就要到生日。我不免严肃地考量片刻。
首先,我知道里包恩是个挺乐意讲究仪式感的人,那么在这个理解下,别人给他置办生日惊喜他应该都会欢迎。
但问题在于,他会喜欢怎么过生日呢?
我想起小时候爱过生日,形式就是等着妈妈下班买个蛋糕回来一起吃。后来长大几岁,家里关系愈发严峻,无论是我妈还是我爸都没空在意这种事情,在两次三次忘记我的生日后,即使在我要求之下陪我过了,在蛋糕面前也无非是继续复盘上一次的考试情况:
教训我哪里粗心,分析这个成绩能考上什么学校,告诉我长大一岁要更聪明懂事,强调这个蛋糕是谁谁谁百忙之中抽空买来的。
我后来没再提醒,也慢慢不喜欢过生日了。朋友问起来,也只以“我不在意这种小事”这样耍帅的话搪塞过去。
等度过青春期最执拗的一段日子,我逐渐看开,但对于生日的重视感不知不觉已经远远落后于别人。到最后,没人提醒的话就会直接忘掉,比起不喜欢,更大一部分是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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