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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漫同人)养成系男友里包恩——鸟窝窝【完结+番外】

时间:2024-10-22 23:02:27  作者:鸟窝窝【完结+番外】
  公司虽然在着装上有正装规定,但没有具体到要求穿什么颜色和款式。而且相对而言管得不严。
  比如有要求女性职员穿高跟鞋和包臀裙,实际上一部分人还是穿着平底鞋和裤子。
  遇到恶心的上司拿着装来说事的情况并不少见,不过以我们这来说,高木自己都喜欢穿得花里胡哨,自然从来没管过下属的装束。平时同事们都是在正装范围内什么舒服穿什么。
  当然,精力欠缺的社畜很多都没心思在上班期间打扮。我还见过衬衫穿反的家伙,顶着一头来不及打理的鸡窝毛就抱着当水喝的咖啡走来走去。
  “啊,还有还有。”另一位同事又提道,“那个领带夹也很漂亮,看起来是有刻字吗?”
  “我有看见!好像是Reborn吧?”这些人压根没给后辈留回答时间,立刻就此聊开。
  “重启?”
  “重生啊,我的妈。你高中英语没挂科吧。”
  “不是差不多嘛……诶,这是有什么特殊含义吗,里伯山君?”
  “是啊。”
  里包恩已经跟回了家一样松弛感十足地吃完了半碗饭,耐心道,“这是有人送给我的。”
  谁问你了。我腹诽着喝两口酒。
  斜对座的酒鬼伙伴说要拍个碰杯照片,我便把酒杯伸过去,等她举着手机调整视角。
  而另一边,收到答复的同事们果然八卦地惊叹了好几声。
  “是礼物?送领带夹?”
  “不会还是女性朋友送的吧。”
  “这么一说,里伯山君有女朋友了么?”
  里包恩:“还没有。”
  听热闹的几人:“哦哦――诶――”
  旁边的男同事适时开玩笑道:“那我有机会了?”
  饭桌上登时哄堂大笑。
  “走开啊!你不是都和女友订婚了吗?”
  “而且退一步说也轮不到别人吧,没看里伯山君都戴起来了吗?”
  “别管他了,这家伙每次开玩笑就跟被触发关键词一样,上次也是。”
  “上次?”
  “上次可搞笑,有个销售部的半天没收到他的答复,问他在干嘛,他说在想你。”
  “噗……好恶俗。”
  “然后被领导抓去骂了,我都说了口嗨不可取吧。”
  被当面说坏话的男同事刚灌没两口酒,不服气地扯起嗓子:“我这叫风趣,你们懂什么啊?没事叫我‘这家伙’,需要热场子的时候就叫我‘大人’。滚滚滚。”
  闹腾腾的气氛炒热、拔高到一定程度,便又像扬起一把沙似的,片刻便轻飘飘地落下。一个事情的讨论价值被嚼烂了,见了底,于是在碗筷碰撞声中静了两秒,才拨出新话题。
  “我说啊,之前那个人事离职……”
  “嗯嗯,对了,上回……”
  总而言之,绕不出生活里的琐事、旁人的八卦与对上司的吐槽。
  我不时接话,偶尔一起笑。然而心里装着些不大不小的事,主要只是听一听,吃一吃。
  吃了大约六七分饱,就着小菜和同事喝酒。
  里包恩还没长大时拿酒就拿得很理直气壮,长大了更是不介意别人来找他喝。
  我一开始没管,回头才发现他已然喝了两大杯生啤,正和找他碰杯的同事喝新开的烧酒。
  想着他应该自己有分寸,我继续听一旁的人声情并茂地讲自己以前暗恋过的同学。结果余光瞥见里包恩一杯接一杯,那个同事也不服输,坚持不懈地主动给他续酒。一看就是想灌醉新人。
  我无语。握着玻璃酒杯伸去,用手背把里包恩的杯子往边上一推。
  “有点前辈的样子行不行,还给人混着酒喝。”我稍微抬了抬下巴,调侃道,“而且你脸都红了,不能喝就别在新来的这里找存在感。还是说之前没喝过我,怕了?”
  捧着酒瓶的同事立刻用那无处安放的胜负欲给我满上。
  “谁怕你?”他本就喝得有点多,嗓门也大起来,“以前是我没准备充足,现在不一样了!都看好,我今天必把友寄喝趴下!”
  我提前免责:“我可没说要跟你比酒量啊,你也少喝点。”继而扭头环视一圈,举杯道,“待会儿所有要继续喝酒的都把紧急联系人报一下,不要没人照顾出事了。都别逞能。这杯我干了。”
  在场的人纷纷起哄应声。
  里包恩则一点没被影响,反而礼貌地用最后半杯酒跟我碰了一下:“谢谢了,友寄前辈。”
  “别放心上。”我说。
  一杯烧酒下肚,脸不红心不跳。气得输不起的同事又给我倒满。
  他四处找理由劝酒,比如:“给新人挡酒就要有挡酒的觉悟,喝两杯!”
  再比如:“你刚才看了帅哥服务员一眼,喝!”
  再再比如:“是不是九大的?是不是?是就干了!”
  十五分钟后,上了个厕所回来。放话要喝倒我的家伙眼皮沉重,目光呆滞,满脸通红地伸手拿酒瓶,拿一下、两下,没拿到。
  “他下线了。给他妈妈或者哥哥姐姐打个电话,问一下谁有空。”
  我向饭局组织者之一示意。后者笑得不行,忙比个OK的手势。
  在此期间,有人临时有事,提前离席;有人菜但爱喝,被气氛带着跑,不出意外地红着脖子趴在桌上。也是联系朋友来接。
  酒精总是能让人暂时把一切抛之脑后。
  但我是越喝上头,越容易沉在心事里的类型。即使和酒量好的同事边喝边聊的氛围轻松惬意,在发觉自己话越来越少之际,我也就知道自己不能再喝了。
  于是多贪了半杯,结束。
  我摸了摸微微发烫的眼睑,爬起来,不小心踩到坐垫边缘晃了一晃。
  “喂,你自己行不行?”没喝酒的人关心道。
  “行。”
  摆摆手,我慢吞吞地摸去再上个厕所。路过镜子时瞥了自己一眼。
  我喝酒不上脸,只热不红。镜子里的人倒是依然清清楚楚,人模狗样。我洗了把脸,回去,饭局也到了尾声。
  包间里倒着最后一名醉鬼。清醒着的,加上后辈和我只剩下三个人。组织者任劳任怨地联系家属,见我揉着眼睛回来,顺口也道:“虽然看你挺清醒的,但估计问问,有人接你不?”
  “有。”我言简意赅,“我会联系,别担心。”
  而且会来接我的人,不管在哪都会很快就到。
  和那个讨人厌的前任不一样。我心想,他不会不分青红皂白地在电话里抱怨我喝酒,也不会和我吵架。
  “那好,我先送这家伙回去,她室友电话打不通。”
  “嗯,路上注意安全。”
  账已经提前AA结了。等待清扫的服务员候在包间门口。后辈提起两个包,凑到我跟前,说了什么走吧之类的话。
  我转头,第一眼只瞄到浅色的条纹西装,皱皱眉。
  “没事。你先走吧。自己路上慢点。”我平静地找手机,兜里没摸到。见公文包在对方手里,便伸手。
  触感不对,居然不小心握到手背。我道了声抱歉。公文包便被好心提了提,递来,我顺利接过,说了声谢谢,回头见。
  条纹西装在原地停了一会儿,走了。
  我翻到手机。与门口鞠躬的服务员打了个招呼,便拨出置顶的联系人电话。
  脑袋顶开帘子,走出居酒屋。夜幕低垂。我被兜头吹来的冷风糊了一脸,眯起眼,意识险些恍惚,不由感慨混酒喝就是容易出问题。
  真是艺高人胆大,下次还是老老实实喝一种酒吧。不过我突然也有点记不清是为什么混着酒喝了。
  耳边的拨号声好像比平时稍微长了一点。
  就当我以为不会被接起来时,蓦地一静。紧接着,一道熟悉又陌生的声音颇为失真地钻入耳廓,低沉得让我觉得有几分性感。
  “喂?”
  我沉默须臾,“不好意思,打错了。”
  挂断。我诧异地看着通话记录里的备注,明明没有打错。再拨出一次:“里包恩?”
  另一边安静了两秒,接着响起我无比熟悉的小婴儿稚嫩嗓音。
  “ciao,新奈。”
  望着眼前繁华而寂冷的街道,不远处张灯结彩的桥梁,我忽然很想哭。忍住了,张了张嘴,说出口的声音却还是委屈得不像样。
  我只好小声说:“我把地址发给你了。来接我。”
第62章
  手机屏幕清晰地映着一串时间。
  21:46。
  我的脑袋里闪过一个转瞬即逝的“好晚”。
  这家居酒屋离市中心有一段距离, 如今这个地段小店多,生意都不错,只是行人稀少。窄小的马路边一团团地排着路灯昏暗的光。我还是坐地铁来的, 和……
  唉, 我不是和里包恩一起来的吗?
  呼出的气在凉飕飕的夜风里更显闷热。我杵在店门口的绿植边,没多久站累了, 蹲下。
  手机和包抱在怀里,两手托住沉重的脑袋。我盯着地上从店里漫出的些许暖光, 心里觉着怪。但后劲有点大, 我没力气想,干脆就不去想。反正保镖应该在路上。
  没醉没醉。
  我默默感受着手指头的存在, 心里嘀咕。忍一忍, 过会儿见到人, 千万不能真丢脸地哭出来。虽然我知道这是酒品不太好导致的夸大情绪, 其实也是正常的,因为我一不注意想得太远,俯瞰到与人终有一别的结局,便会轻易地擅自怀念。但这样并不尊重对方。
  已经犯过一次错了,可不能再重蹈覆辙。
  对于尴尬时刻, 记性的复苏反而相当富有效率。我一时闪回到游轮的某个夜晚,沉心静气, 抱头蹲防, 小声拖着哼哼的长音消化羞耻。
  随后又觉得这样像路边被莫名其妙踹了一脚的狗。于是收声,纯埋头当鸵鸟。
  晚风与耳鬓厮磨。身侧似乎站来一个人,把轻摇摇的迎头凉风挡了些。
  “蹲在这里做什么?”那人自来熟地说, “起来,回家了。”
  我眯着眼抬头。几缕发丝热乎乎地粘在脸颊, 又被风轻轻吹开。眼前首先是一双黑皮鞋,然后是黑裤脚――男人两手插着裤兜,一袭神秘冷峻的黑西装,只有衬衫与领带的颜色鲜艳点。
  他正低头看我,戴着一顶圆帽。
  好亲切的穿搭。我说:“我要等人。等到了就回了。”
  那人又道:“一杯扎啤,六杯生啤,两杯威士忌,四杯半烧酒。平时不运动,没事就爱抱着电视看,没人陪着就吃得很随便。你到现在还没胃穿孔未尝不是一个奇迹。”
  “……”
  我以为遇到了爱数落人的神经病,低下头,没理他。
  半晌后,我再抬头:“你怎么知道我喝了什么酒?”
  “我猜的。”
  “不可能。”
  “原来还有判断力啊。”他的声音里好像裹着笑意,“了不得。”
  我觉得有点烦,面无表情地站起身。轻微的晕眩在眼底飞着雪花。我接连感觉到蹲了会儿后的小腿也隐隐发麻,便扶着墙,晃晃脚。拿出手机。
  怎么还不来呢。
  头开始作痛,像有谁拿着把小锤子轻轻敲我的后脑勺。我盯着手机,点了三四下――它从大学用到现在,实在有点不灵敏了――才成功点进拨号界面,再打了一次电话。
  另一头的来电声却在很近的地方嗡嗡响。
  我边把手机捂在耳边,边倍感疑惑地低下头,在地上找记忆里的小孩。可循着声响,只瞥见那双讲话特别不客气的黑皮鞋。
  举目望去,西装男也握着一个手机。他接通:“还有什么事?”
  同样的嗓音与语句从我手机里迟半拍地传来。
  我看了他两眼,蹙着眉头再确认了备注:是保镖没错。
  冷静地纠结片刻,我挂断电话,手机揣回兜里。接着左右评估了一下坐电车的方向。判断是往西走,便挪起脚步,绕过居酒屋的红灯笼,走上街道。
  这里恰是一条有坡度的路。下坡之际,穿过低矮的栏杆,可以瞧见污浊夜色中一线明明灭灭的灯火。
  才走两步,后领子忽地被揪住。
  步伐被迫停下。身后的人松开手,我一头雾水地摸着领子回过头,“为什么拽我?”
  “我还不至于眼看着你钻垃圾桶里。”人说,“现在又要去哪,不是要等人么?”
  “我喝得有一点多,可能出了幻觉。所以我自己去坐电车回家。”
  靠人不如靠己,我诚实回答。想了想,随便对莫名其妙的人透露行程又不太妥当,即使他给我一种平易近人的感觉。于是沉声道:“骗你的。我去找我朋友。”
  仔细一看,面前确实是垃圾桶。一旁是亮着光的自动贩售机。
  我绕开它们。下坡,拐弯。这次却被直接拉住手腕。
  一位好心人说:“行了。等你一路撞着电线杆回家,明天脑袋可不止里面疼。”
  “哦。”我下意识捂了捂脑门,还没撞上。“谢谢你提醒我。”
  说着,缩了缩手腕,想要挣开。然而分明没有被握得紧实,却不知为什么甩不掉。我倒没有感到不妙与危险,而是觉得自己的想法没有得到顺从,导致情绪不佳。
  我抿抿嘴,用另一只手去推他攥起的手指,“你放开。”
  那人道:“放开然后让你走到半路睡街上吗?”
  我:“我不会这样。我家有人等我的。”
  人哼笑一声:“那走吧。”他越过我,两步便走到前头。
  “走哪?”我发觉他要把我牵走,顿时严肃地努力定在原地,“我不能跟你走。”
  人侧身转头,帽檐挡住了一半眉眼。
  “为什么?”
  “就是不能。”我说,“里包恩会担心我。”
  似乎有谁再笑了一下。腕上收紧的触感一松,我察觉到裸露的指腹皮肤摩挲的温热与细腻,随后手指被轻轻勾着。抽开一寸,又被捉紧过去。
  “傻瓜,看清楚了。”他颇显无奈的口吻里还透着几分耳熟的严厉,“我就是里包恩。”
  “……”
  我思路卡顿,只能顺着他的话尽力地好好观察这个人的脸。
  黑头发,黑眼睛,眉毛狭长。五官深邃,像外国人,没表情的时候看起来有点凶。但是留着一双卷鬓角。我应该一直觉得它们很可爱,很漂亮,也很适合某个人。
  不过里包恩之前不是一直都是小朋友吗?
  嗯。之前?
  我回过神,错乱的记忆盲点终于在越发抽痛、发蒙的脑海里串成线。
  这个人好像真的是里包恩。
  原来他早就来接我了。我一声不吭地,平静地看着他,心里梳理着印象深刻的日子:
  第一天门被敲响,刷着牙开门看见小婴儿的刹那;在地下通道边忍不住奔向他的那几步路;一起逛超市、玩游戏、吃饭散步;上班时低头瞥见趴在腿上的cos蜈蚣版小肥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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