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父,您别生气,我不躲了。”
年轻人憨直望着老人,真的站在原地不动了。
老人暴跳如雷,他狠抽柳条,甩得只剩残影的柳条看似凶猛,却刚好擦过年轻人的身体,并未真正打在他身上:
“混账东西,你才学了多少皮毛就敢小瞧老夫?”
“我没有……”
“那你可知错?”
“我不知道哇。”
……
这一幕着实有些好笑。
安小六也确实笑了。
她声音极轻,还是惊动了稍远处的师徒,一老一少不约而同扭头。
年轻人惊喜万分:
“姊姊?!”
他一跃而起,几个起落来到安小六身前,脑袋竟是快要抵上窗顶。
“狗哥。”
安小六微笑唤着年轻人,眼神很柔和。
“姊姊,你几时醒了?身体好些了吗?师父传了我一套特别有意思的掌法,我昨天才掌握要领,等姊姊好了我练给你看。”
年轻人一口气说了一长串,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挠了挠头:
“哎呀,姊姊还在生病呢――”
“我身体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安小六声音略显沙哑,“狗哥,你做了什么,谢前辈因何生这么大的气?”
“我也在纳闷呢,”狗哥茫然道,“这段时间师父一直指点我武功,实在辛苦,我让师父休息,师父就生气了――”
随后而来的老人不阴不阳道:“老夫哪里敢生气,石少侠厉害得紧,谢某人已经不配成为他的对手了,哼!”
他又怎么了?
安小六顿感疑惑。
【“嘻,谢老头用七成功力没打过你弟弟,准备全力以赴挽回颜面被你弟弟以‘师父年纪大了该多休息’给拒了,现在正在无能狂怒呢。”】
富贵儿发出幸灾乐祸的笑声。
k的说话明明没什么起伏,却莫名有种活灵活现的机灵劲儿。
安小六看向一无所知的狗哥――
昔日侯监集瘦瘦小小的男孩,如今高出谢烟客一头,身材强壮结实,武功也跻身当世一流高手的行列。
唯有眉宇间的率真憨直,泄露他的真实年纪。
安小六不由想到许久没有消息的王怜花。
二人初见时,对方不过是狗哥现在这般年纪。
王怜花心思缜密、狡黠如狐,狗哥斗大的心眼儿至今凑不够一筐。
“姊姊,”少年困惑望着安小六,一双清澈如水,“姊姊为何看我?”
安小六似有所思,她收回目光,口中道:“吃午饭了吗?”
这几日她卧病在床,担心过病给其他人,尽量减少与旁人见面,也不常见少年。
狗哥随口回道:“还没呢,我和师父都没吃呢,姊姊要和我们一起吗?”
狗哥无意间的“我们”取悦到了谢烟客,后者得意瞥了一眼安小六,待发现少年看过来,又恢复先前的冷脸。
只是他神色变化太快,一时间转换不过来,表情难免有些滑稽。
“好,”安小六看向谢烟客,“前辈,打扰了。”
“哼,这是你家,看我做甚!虚伪!”
“我去厨房烧菜。”
少年施展轻功,欢天喜地离开。
待少年走远后,谢烟客捋了捋胡子,用一种“我看透你了”的得意神情面对安小六:
“臭丫头,你将我那笨徒弟忽悠走可是有话要说?”
安小六点点头:
“是有一件事要与前辈商量――”
待狗哥兴冲冲烧完菜,天已经完全放晴。
空气混合了泥土和青草的气味。
为了练功,狗哥和谢烟客住的很偏,师徒俩有一个独立的院子,并不和其他人住在一起。
眼下安小六大病初愈,狗哥准备的菜肴也以清淡为主。
谢烟客哼哼唧唧,却也没有提出异议。
说来好笑,老爷子成天拿鼻孔对着安小六,张口闭口的“臭丫头”,这两年每回南下金陵,只会住她的富贵庄。
少年烧菜的手艺一流,即使是素菜也别有一番风味。
吃到一半时,安小六忽然说:
“三月初七‘万福万寿园’金太夫人过寿,狗哥,你有空替姊姊送个寿礼。”
“万福万寿园”的金太夫人是金灵芝的祖母。
她有十儿九女,共计十九个孩子,子女们长大成为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后,又为她带来六十七个杰出的孙辈。
可以说没有金太夫人就没有金家现在的繁荣昌盛。
狗哥咽下口中鲜笋,爽快应道:
“好啊,那下午我去和爹爹妈妈说一声,明日一早带着寿礼出发。”
他的用餐礼仪与安小六一脉相承,不徐不缓,很有世家公子风范。
倒是看不出是富贵儿口中“耿直的憨憨”。
一旁的谢烟客默不作声夹菜。
少年也并未意识到,这是他离开侯监集后,第一次在既没有姐姐又没有师父的陪同下单独远行:
“姊姊,万福万寿园在哪儿,我到了那儿人家不认识我怎么办?”
“吃完饭我告诉你地方,你只要把礼帖和东西交给大门收礼的人,再进门祝个寿就好,金家是望族,那几天拜寿的肯定很多,若旁人注意到你,问你什么,你想回答就回,不想回就不用理,”安小六顿了又道,“下午你回家正好请教石庄主和闵庄主,他二位比我更擅长这些。”
安小六处世的原则是“能动手绝不动口”。
这些年她已言传身教,将自己为数不多与活人打交道的经验尽数告知少年。
凭少年的武艺,就算性子单纯,行走江湖也不会吃大亏。
狗哥点点头:“我明白了,我先去爹爹妈妈家,晚上再回家,姊姊还有什么要交代的晚上等我回来再一并告诉我吧,我会记下来的。”
安小六欣慰的笑了。
次日一早。
狗哥骑着玄素庄备下的骏马,带着银钱和寿礼离开富贵山庄。
骏马驰骋,马背上少年越来越小,渐渐与记忆中的瘦小的孩童重合……
安小六吸吸鼻子,忽听一声感慨:
“傻小子有你这么一个姐姐,也算有点儿运道。”
一道青影落到安小六对面,却是谢烟客。
多年前,谢烟客在摩天崖上的闭关,不仅悟出了一套“碧针清掌”,功力也更胜从前。
或许受到狗哥影响,谢老爷子心态竟也平和了许多,不似当年那般疑心重,总担心别人要害他。
安小六摇摇头:“有运道的是我。”
她觉得自己运气最好的瞬间,不是在穷困潦倒的时候遇上了富贵儿,而是举刀要给自己脑袋来那么一下时遇到了淳朴善良的狗哥。
谢烟客嘿嘿怪笑:
“老夫虽看不惯你们这些用毒的,但也承认比起那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你这臭丫头好歹算个英雄。”
安小六平静望着谢烟客。
她也不是很理解,为什么有人可以在真心夸赞别人的同时,还要踩一脚夸赞对象。
谢烟客不屑地扭过身:“啧,与你说这些做什么,你又不是老夫的徒弟!”
倏然间,他左手反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安小六飞掷出一样东西,紧接着纵身一跃,顷刻飞离富贵山庄。
安小六定眼一看,掌心竟躺着一块棱角分明的石头。
与此同时,天空传来谢烟客用内力震出的声音,轰隆隆的,宛如春日惊雷:
“哈哈哈哈,你这狡诈贪财的臭丫头,上当了吧,老夫一个子儿都不给你,哈哈哈,哈哈哈哈――”
“……”
第94章 【补完
谢烟客走了。
以一种在安小六看来极其无语的方式离开了富贵山庄。
他闹出的动静着实不小。
半盏茶的工夫, 所有人都知道家里那位脾气很差的老先生走了。
“谢先生可真是性情中人。”
幽幽的声音响起。
一个身穿素色衣裳,左手提着竹篮、右手握着纸伞的女人出现在安小六视线中。
她肤色很白,宛如常年不见阳光的幽灵,挺直的鼻子精致秀气, 眼部围着一圈白纱, 楚楚动人中平添了一丝神秘。
她叫东三娘, 安小六平日都唤她――
“三娘。”
女人听到安小六破锣般的声音,眉头微皱:“都病了这些时日,怎么还没好?”
“再喝两天药就差不多了, ”安小六看了看女人的装束和不远处停靠的马车,“三娘要出门?”
女人点点头,温柔的脸庞熠熠生辉。
“前几日我下山遇到胭脂铺的老板娘,她喜欢我身上的香,一直追问香从何处买的, 我说香是我自己制的,她问我家里还有多少,能不能匀她一些,她要买我的香。”
东三娘的语气既骄傲又克制, 让她看起来可爱极了。
“恭喜。”
安小六真心为东三娘感到高兴。
“不过是些脂粉钱罢了, ”东三娘摆摆手,用挎竹篮的左手拢了拢鬓间的乌丝, “我先走了,你仔细着别再受凉。”
安小六目送驱赶马车下山的东三娘。
这一刻她忽然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像狗哥一样执着于做个好人。
自己为什么又在年少时立志当名满天下的大侠而不是魔头。
三月初六, 晴。
安小六换上粗布衣裳, 驾着简易的骡车,在晌午前回到了繁华的金陵城。
穿过人声鼎沸的长街, 安小六拐进一条宽敞而熟悉的巷子。
晒太阳的老人、巷口玩耍的孩童、私塾琅琅的读书声、袅袅升起的炊烟。
这是安小六在金陵城的住处,明明也没有住很久,却令她倍感亲切。
认识安小六的街坊主动上前搭话:“安丫头回来了。”
“嗯,回来了。”
“这次待几天啊。”
“明日就回去。”
“你这一来一去还怪折腾的。”
“嗯。”
……
木门上的铜环一如记忆中斑驳,铜环上铁索却已不见刚卖时的光亮。
“哗啦啦。”
安小六打开陈旧的木门,将沉重的铁索丢到板车上。
“哗啦啦――”“哗啦啦――”
铁索碰撞发出响亮的声音。
安小六解开束缚在宝骡身上的缰绳,卸下它身后的板车。
这匹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骡子,极有灵用脑袋拱开大门,迈过高高的门槛,先安小六一步迈入家门。
大约是狗哥时不时回来看看,院子里并没有久不住人的荒凉感。
各种精致的竹编柳编,有的成了“老物件”,有的还很新。
这些充满童趣和生活化的物品,全部出自狗哥之手。
少年察觉到安小六心疼碗碟,空闲时编了很多竹罩、柳套,给家里大大小小易碎物穿上了“衣服”。
突然,富贵儿用毫无感情的声线强行打断安小六的回忆:
【“即将出现一个武功高强野心勃勃的工具人。”】
不等安小六腹诽,很快,有人叩响了木门上的铁环。
“铛铛。”
拴在棚里的骡子听到声音后,打出一个响鼻。
对方似乎料定家里有人所以并不着急,敲门后极有耐心的在原地等候。
安小六有一种预感,对方在等她过去开门。
好巧不巧,一阵风吹过,将虚掩的两扇门拉开一人宽的空间。
正在晒被子的安小六回头,只见门外站着一个陌生青年。
他的身材并不算十分高大①,衣着精致而华丽,一双鹰眼锐利像出鞘的剑。
更特别的是他身上的压迫感,只有绝对自信的人才有这样的气势。
比如快活王、比如慕容秋荻。
他们可以被杀死,却无法被折断枭雄的脊梁。
青年似乎也是这样的角色。
――江湖几时多了这样一个人?
安小六凝注着青年,目中难掩好奇。
与此同时,青年也在观察,不,是审视安小六。
就像无声的对抗,谁也没有率先开口。
安小六转身进屋,再出来时怀里抱着被褥和毛毯。
她确实有好多活儿要做,没工夫与青年大眼瞪小眼。
所以最先撑不住的是青年。
他说:“厉盟主有一封信要我交给你。”
“厉真真?”
“不错。”
安小六不由得钦佩一面之缘的厉真真,青年分明不是甘居人下的角色,厉真真居然敢用他,真是艺高人胆大。
“信呢?”
安小六伸手。
即使是这个时候,她另一只手仍然在掸被子。
青年没有说话,锋利的招子死死盯着安小六――若安小六主动过来拿信,可以算他扳回一城。
可安小六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片刻,他还是迈入这寒酸至极的院落,从怀里取出信封,递到安小六手上。
――这场拉锯战,终究是“神”大获全胜。
“信已送到,告辞。”
“工具人”转身离开。
安小六自成名来,极少遇到这样的冷脸。
大多数人在知晓她的名号后,便已感到畏惧,哪里会像青年这般行事。
“你叫什么名字?”
青年脚步一顿。
“上官金虹,”他一字一字道,“我叫上官金虹。”
事实上,厉真真会写信给自己,让安小六十分意外。
她和厉真并无往来。
甚至连对方与点苍派天才剑客谢小荻成婚,也是安小六在茶馆喝茶时听来的。
安小六后来才知,谢小荻的身世很特别,他是谢晓峰和慕容秋荻的私生子。
慕容秋荻在谢晓峰、燕十三一战后退隐江湖,将自己苦心经营半生的“天尊”留给了儿子。
而厉真真与谢小荻成亲后,没几年便将谢小荻手中“天尊”势力收为己用,从七大派选出来的“傀儡盟主”成为货真价实的武林盟主。
所以……
日理万机的武林盟主为什么要给她写信?
让她杀人?
想着,安小六揭掉封口上的滴蜡,抽出里面的信纸。
厉真真很忙,她的信也简单到了极点,只有一张纸,不需“一目十行”,也没有十行。
安小六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沉吟片刻,将刚刚晾晒的被子重新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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