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是还是好伤心啊!
我原本一直因为看到斯内普而快乐兴奋疯狂摇动的尾巴垂落下来,蔫巴巴地耷拉在座椅上。斯内普突然眨了一下眼睛,黑黝黝的双眼重新看向我。而我并没有让他发现我刚才一直在暗暗注意他的一举一动,而是自然地开启了下一个话题:“你们都带宠物了吗?”
身为一名心智成熟(至少比他们成熟)的前成年人,用开朗热情掩饰内心是我在上辈子二十几年人生中学到的最痛苦也最有用的一件事。我记得我上辈子还在上学的时候曾经还思考过“究竟有没有人能看穿我笑容掩饰的悲伤”这种中二问题,但是后来社会的毒打告诉我:真的没人在乎我心里是咋想的。
到后来用快乐来掩饰内心的真实情绪已经成了我的本能,几乎遇到所有事情,无论好事坏事,我都学会了用积极乐观的态度去消解,并且给其他人呈现出一幅我一直很开心的面貌。
没人喜欢一直不开心的人,而我的自尊心也不允许自己暴露出这种脆弱。显然我的伪装非常成功,因为我爸好像就坚定地认为我是一个没心没肺永远不会受伤的小孩,我妈倒是能敏锐地察觉到我的情绪,不过主要还是通过尾巴的摆动。
这么看来人类进化的时候抛弃掉尾巴也是为了掩饰情绪,这在社交方面确实是一大进步,大大增加了社交的复杂度。
我的郁闷被掩饰得特别好,因为我的语气不变,笑容依旧,所以其他孩子都毫无察觉地继续着聊天。卢平说他不准备养宠物,莉莉说她其实一开始想养只猫,但是她和斯内普讨论过霍格沃茨的饲养宠物环境问题,后来决定先入学观察一下再看看要不要养。
我于是跟他们热火朝天地讨论起了在霍格沃茨宠物究竟应该养在哪里,需不需要绝育的话题。
斯内普还是没怎么接茬,我还特意留出几个问题抛出来问他,尽量把他一起拉到我们的讨论当中,努力不让他觉得自己受到了忽视和孤立。但他的回答也只是不咸不淡,明显并不是太感兴趣。
直到推着餐车的女巫来到我们包厢门口,我的尾巴才重新摇起来。
卢平和斯内普都没有买零食,但是我和莉莉买了一大堆。我还从自己的行李箱里又端出好多我妈妈提前准备好的小点心分给大家,卢平腼腆地接受了,斯内普的反应还是没有很热情,他说了声谢谢之后就捧着那个纸杯蛋糕小口小口地啃,啃到最后也没碰其他的,看起来还是不太愿意接受我的好意。
好吧,尾巴耷拉!
我只能给自己继续做心理建设:应该不是我的问题,从上辈子我就知道斯内普这家伙不好相处,要是他一开始就对我表现出热情友好的样子那他就OOC了,所以没有必要因为他的冷淡就伤心。如果单单只为了这个就难过的话,那以后难过的地方更多了去了。
我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我,这一点我上辈子就知道,但是直到这辈子还会为这种事伤心。
上辈子的我在发现自己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之后,选择的是破罐子破摔,直接自暴自弃。我在上学的时候还是个挺活泼开朗的人,但是后来别人说我好像一夜之间就突然自闭了,拒绝和人交往,也基本不出去玩,屏蔽了所有现实社交活动,好像整天活在梦里。
只要不进行社交,就不会给人不喜欢我的机会。
但是……无论怎么说,那也都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既然我已经得到了死而复生的奇迹,那我为什么不能在这辈子再试试呢?
我的尾巴悄悄拍打了两下,而我在下定决心的同时,一口咬掉了一个巧克力蛙的头。
“你们试过斗巧克力蛙吗?”我问。
作者有话要说:
斯内普:这人的尾巴怎么和表现出来的情绪不太一样?
小教授并没有讨厌修勾,小教授只是在研究尾巴。
第5章
我对自己的社交能力还是有比较正确的估计的。
我是个社恐——确实是,不过我的社恐并不是因为我缺乏社交能力。
相反,其实我很擅长沟通,而且我很清楚每句话都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也能很敏锐地感知别人的情绪变化。
我只是懒得社交。
“做不到”还有“做得到只是懒得做”之间差距还是蛮大的。
社交这种事在我心情低落需要向外寻求支持和慰藉的时候很有必要,但是更多时候社交是被动的,给我带来的是疲惫。和好朋友交流尚且都得注意,大多数的社交其实都是和不怎么熟悉的人进行,我得考虑对方的心情,琢磨话语的措辞,避免有些话会给自己带来不良的影响和后果,和和气气地保持高涨情绪社交之后,我得花好长一段时间独处来恢复。
好累啊,那还不如去做社恐……
至少很少会有人会强迫一个“社恐”出来进行社交,我也能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我喜欢做的事情。
都说了我是猫系宅女啦!
尽管如此,我现在的表现和社恐一点也挨不上边,毕竟在火车上掌握话题走向和聊天节奏的都是我。这倒不是因为我马上就把车厢里的各位当做好朋友、也并不在意这场社交消耗的能量了,相反,这场社交是我无法逃避的“必要社交”。
如果真的把我丢到一个陌生的环境,我绝对不会一上来就自闭。我必须要先给周围的人留下一个“这个人很开朗但是也不太好惹"的印象,这样之后我在这个新环境里做什么事情都能更方便一些,也可以非常顺当地自闭了。
这是在打基础嘛!
而且和这几个人聊天也并没有特别费劲。
莉莉是个相当外向又教养良好的女孩子,和她聊天并不需要太特别注意什么,她自己就能很心领神会地理解我每句话背后的潜台词,之后也自然而然地一起和我照顾卢平和斯内普的情绪,为我分担了很多。
卢平比较腼腆,我知道这是因为他狼人的身份,不过他并不排斥和人交流。只要加以适当的引导,他也能很自然地加入我们的话题,只是相对来说话会比较少。我发现他观察别人情绪的能力也很强,偶尔在斯内普不吭声的时候他会很小心地觑他的脸色,然后在之后说话的时候措辞更加小心。
没事,卢平,无论你说啥斯内普应该都是那个表情。
至于斯内普……
斯内普……
……
唉。
一想到他,我的尾巴就无精打采地垂落下来。
上辈子的我非常熟悉《哈利波特》系列,在意识到我穿越到了魔法世界后,我立刻调动我的所有记忆将主线剧情还有关于克劳奇一家的情报都回忆了出来,然后用只有我能看懂的加密中文写到本子上,以防之后忘记。
在回忆的过程中,我把HP的剧情从一百年前戈德里克山谷一路盘到1997年伏地魔被他自己的阿瓦达索命反弹暴毙,然后确定了三件事。
第一,凭借我对剧情的熟悉,我要让我自己和爸爸妈妈好好活下去。
第二,绝对不要掺和凤凰社和食死徒之间的大战,也绝不乱发善心想着要拯救谁谁谁,我必须要保命。
第三,我当年看HP的时候真的很喜欢斯内普,我把关于他的事情记得清清楚楚。
和巴蒂·克劳奇有关的第四部 《火焰杯》剧情我都忘得差不多了,也就记得三个项目的内容,圣诞舞会还有最后在小汉格顿墓地伏地魔复活,更多细节都是模糊的,我甚至忘记了伪装成疯眼汉穆迪的小巴蒂·克劳奇究竟是什么时候杀死的爸爸。
但是我甚至记得“斯内普最痛苦的回忆”里他是怎么和詹姆斯、小天狼星打架的!
当时是詹姆斯先用了一个“除你武器”,然后小天狼星一个“障碍重重”,“清理一新”,最后是“倒挂金钟”——
见鬼了,我连专业课内容都忘了不少,记这种东西是要做什么?
总之我只是想说明一下我对斯内普这个角色的好感非常高,但是当他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并且站在我面前之后,我反而清醒了许多。
因为他并不是我喜欢的那个已经完成了的角色,他只是个11岁的男孩子,因为来到新环境而充满警惕,并且拒绝了我的示好。
我没什么继续喜欢他的理由,也没有必要继续热脸贴冷屁股凑上去非要舔着他和他打好关系。我们只要维持正常而且并不互相敌视的普通同学关系就足够了。
……
“克劳奇。”
我的耳朵“蹭”地竖了起来,尾巴突然开始猛烈摇晃,整个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对面那个出声叫我的男孩子身上。
而斯内普好像也被我吓了一跳,他不知道为什么表情有些僵硬,视线往我旁边移了一寸,犹豫地问:“你……养过狗吗?”
嗯?
这是什么问题?
莉莉好像也有点惊讶,她看看斯内普,然后又看向我,满脸疑惑:“为什么要问伊芙琳有没有养过狗?”
我也觉得很奇怪:“没有啊,我家没养过宠物,这次上学我也没带宠物。”
斯内普抿了一下嘴唇,他移开目光,小声嘟哝了一句:“随便问的。”
但是他主动和我搭话了哎!!!
我马上把刚才“算了和这人保持普通同学关系就行了”的想法抛到脑后,高高兴兴地拍打着尾巴接着这个话题往下说:“我其实很想养宠物来着,但是我爸爸不喜欢毛,他说他以前上学的时候室友养过猫,一到夏天就到处掉毛,就连他的校服和床单上都是。他说我不可以养带毛的宠物,蟾蜍倒是可以,但是我不喜欢!”
斯内普用很奇怪的眼神看了我一眼:“你不掉毛吗?”
我:?
莉莉&卢平:?
这,这问题……?
我摸了一把头发,然后又心虚地悄悄摸了一下尾巴:“人类平时都会正常脱落毛发,我平时肯定也掉啊,不过这种程度的脱落应该还不到惹怒我爸的程度……”
不,其实我掉毛。
一到夏天我的尾巴也掉毛。
但是这有什么办法!我爸又不能把我的尾巴锯掉!所以他只能特别暴躁地让我家的小精灵闪闪拼命打扫,每天我妈妈都会花五分钟左右的时间给我的尾巴梳毛,梳下来一团一团金色蓬松的毛毛。
我怀疑我自己的阿尼玛格斯其实是只长毛金渐层。
金渐层也不错啦!总之不要是矮脚就好,我怕这样以后我会长不高。
看起来斯内普好像对我的回答没有很满意,反正他的表情是这样的,但是之后他没再说什么,只是听我和莉莉讨论哪种宠物比较好。
我在猫猫狗狗方面很有研究的啦!
“不过比起那种小型毛绒绒,我更喜欢大一点的毛绒绒!”我比划着,“猫猫的话最好是大只的西伯利亚森林猫或者布偶,狗狗的话就是中型大型犬——金毛!伯恩山!边牧!!!哦哦,对,还有那种狼犬——我也很喜欢狼狼的,感觉威猛又给人安全感,抱起来一定特别舒服。”
卢平浑身一僵。
我希望他不要想太多,我只是真的喜欢狼。
斯内普的反应也有点不对头,我每报一种猫狗的名字,他就看我一眼,表情若有所思,好像真的认真在想以后要养什么样的猫猫狗狗一样。
难道未来封心锁爱的斯内普教授在小时候其实也是内心柔软喜欢小动物的少年?
窗外的天色渐渐变得昏暗,车厢里的灯亮了起来,我知道,我们很快就要到霍格沃茨了。
斯内普和卢平站了起来,他们把车厢让给我们两个女孩子换校服。我和莉莉相对着有些不太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从行李箱里找出了各自的校服——我花的时间更长一点,因为我箱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太多,我甚至还找到了一根我妈偷偷塞进去的粘毛器。
穿上霍格沃茨的校服之后,我趁莉莉不注意,悄悄地把自己的尾巴从校服后面解放出来。我的校服是特别定制的,不如说我的所有衣服都是特别定制的,在背后都有可以把尾巴掏出来的小洞。
甩了甩尾巴,我忍不美美地原地旋转了一圈。衣摆宽大的校袍随着我的动作飞扬,我快乐地拍拍自己的侧腰,笑容满面地说:“从今天开始我就是霍格沃茨的学生啦!”
莉莉也被我的情绪感染,忍不住笑了起来:“对,我们就要在魔法学校上学了……你怎么看起来比我都开心,我以为只有像我这样以前没有接触过魔法的学生才会这么兴奋呢。”
我只是嘿嘿笑着,没有回答。
当然啦,我以前也没有接触过魔法。我可是当了二十几年的麻瓜之后才终于成为了一名女巫,在人生重启过一次之后才得来这次特别珍贵、奇迹一样的机会。
我和莉莉一起走出车厢,把换衣服的空间留给外面的两个男孩子。
外面走廊的气氛好像有点尴尬。斯内普压根儿不跟卢平说话,卢平也不敢和他搭讪,两个人就这么不尴不尬地隔着好几步远的距离呆站着,直到我们出来之后才松了口气。
不知道为什么,在经过我们走入车厢的时候,斯内普又往我身上瞟了一眼。
怎么了?
是我衣服穿得不对吗?
我赶紧扯了扯莉莉,小声问:“你帮我看看我的衣服有没有出错的地方。”
莉莉上下打量了我一圈,说:“没有啊,挺正常的,领带也没歪。”
那斯内普老看我干什么?
……他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
大惊失色!
作者有话要说:
宝贝你想多了,他只是觉得你能把尾巴掏出来还挺厉害
斯内普(琢磨):金毛……伯恩山……边牧……她是哪种狗啊?
第6章
直到我们下了火车,我都不太明白为什么斯内普看我的眼神都怪怪的。
不过我觉得可能这也只是我的错觉。
我和莉莉一起走入黑暗的车站,我抽出自己的魔杖,低声念了一句“荧光闪烁”,然后在莉莉有些惊奇的目光中举起了可以充当手电筒的魔杖。
“好厉害,你已经自学过魔咒了吗?”莉莉小声问。
“这个咒语很简单,没什么难的。”我谦虚道。
但是我的尾巴在背后甩得洋洋得意虎虎生风。
在车站接引我们的是海格,一名特别高大的混血巨人。他摇着铃铛,声音洪亮地召集我们:“一年级新生!一年级新生!都到这边来——注意脚下!”
我条件反射地拉住了莉莉:“走吧,小心别跌倒。”
斯内普像是阴魂一样跟在我们旁边,眼睛死死盯着我和莉莉交缠的手臂,我总觉得他现在特别想把我扯到旁边去,自己代替我的位置。
羡慕吗?
羡慕也没用,这就是女孩子的特权(无情)。
我之前从来不知道原来从车站走到霍格沃茨的路竟然这么远,从下车开始,我们需要走好几百米的路才能到达黑湖边,接着就是坐船,横跨黑湖后又要一路攀上高高悬崖上曲折的山路台阶,跋涉大概半个多小时之后才能最终抵达霍格沃茨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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