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他经历太多次,早就麻木。
陈予然又孬又肥,在学校就是出了名的土肥圆。
没有同学愿意和他走在一起。
放学后又被几个校外的混混拉到胡同里,一顿拳打脚踢后让他交出零花钱。
不过为首的混混拿不知从来抢来的钱新买了一部手机,非要用这土肥圆试试摄像功能。
身边那群小妹附和大笑,说:“这肥仔有什么好拍的,也不怕辣眼睛!”
为首的混混眼里冒着下流的光,“听说男人很肥的话那里都特别小,不知道真的假的,今天就看看呗!”
“哈哈,行,那就看看呗!”
她们脱了裤子把尿液淋在他身上,又要扒了他的校服裤子看那里。
陈予然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该反抗。
他吓得两只手像钳子一样紧紧抓住裤子。
可还是抵不过一群女人的力气。
眼看裤子要被拽下来,胡同口传来一道清悦的男声。
“你们在干什么?”
陈予然回头一看,竟是班级里新转来的学霸李毓秀。
李毓秀从大城市来的,长得特别好看,白白净净,气质清冷高贵,一般不怎么和这些小县城里的人说话。
男生嫉妒他,女生很喜欢他。
李毓秀双手捏着书包带子,有些害怕,但还是鼓足勇气向前制止。
“你们快走,不然的话我就报警了!”
可他低估了庆阳底层人的恶劣。
那群混混yin/笑着上前把他按倒,“既然小弟弟这么喜欢管闲事,那就一起来。让咱姐妹尝尝大城市的人什么滋味儿!”
李毓秀浑身颤抖,却还忍着眼泪没哭。
拼死挣扎着。
“哎呦,小子够辣,姐喜欢!”
那群人被李毓秀吸引了注意,哪有还心思管陈予然。
可陈予然既不敢帮李毓秀反抗也不敢逃跑。
只是抓着衣领在墙角哆嗦,等着那群人结束恶行后放他们离开。
他没有勇气做任何事,包括自杀。
他想,他对不起李毓秀。
今天过后,他会向他赔罪。
李毓秀一直没放弃挣扎,眼看衣服就要被扯开,巷子口出现了一个背对着夕阳的女生。
余晖将她的影子拉得老长。
映在了李毓秀的身上,也盖在了他身上。
她一手拽着背后的脏书包,一手插在口袋里。
扬了扬下巴,语气嚣张但又懒洋洋的。
“哎,住手!欺负人之前也不看看他们身上的校服?”
第25章 往事
第二天唐晴醒后考虑着要不要再拖延几天再去接刘意。
她懒得折腾。
能拖一天就是一天。
没决定好, 打算先点个外卖吃点饭再说。
这边刚拿起手机,就收到了小晚打来的电话。
之前去刘宅时,小晚在厨房悄悄问了她的手机号码。
此后两人便偶尔联系, 发几条微信。
唐晴趿拉着拖鞋拿着水杯走到厨房, 刚起床的声音沙哑慵懒,“嗯?怎么了?”
接了半杯水喝下, 又戏谑道:“有话直说就好。嗯?还要条件吗?”
随手放下水杯走回客厅沙发坐下, 语气温和且带着一丝宠溺,“好,我都答应还不行吗?就数你最精明, 快说吧。”
几秒后听到对方的话, 眉头微皱,后背挺起, 惊呼:“什么!你确定没听错?”
“好啊。是, 当然有谢礼。知道啦,日后肯定少不了你的。”
唐晴又说了几句什么, 惹得对方嗔笑了几声才挂断电话。
手机缓缓从耳边放下,深呼一口气,手指摩挲着下巴, 若有所思。
竟然是这样?
前一晚。
刘宅。
小晚端着榨好的果汁准备送去刘莫华房间。
刘女士与王先生都有各自的房间,这几个月观察下来,小晚并没见他们同房睡过。
别看他俩在外人面前琴瑟和鸣,实际上关系也就比两个陌生人好上一些。
说得好听是相敬如宾,说得不好听,那刘莫华对王馥清简直是避之不及, 碰都不碰一下。
小晚乐见别人的痛苦。富人们过得越差,他便越得意开心。好像能从中找到一些平衡。
走到三楼书房门口, 门未关严,留了条小缝,能听到里面模模糊糊的对话声。
小晚刚要敲门,就听刘莫华冷喝:“别说他不是我亲生的,就算是,我对他也已经仁至义尽了。你不要太过分!”
什么?!小晚呼吸一滞,敲门的手顿住,缓缓吸了口气侧耳细听。
另一道柔和的男声响起,语气冷淡,但带着几分责备:“可当初是你说要养他的,现在又嫌他麻烦。这么多年了,你尽过一点母亲的责任吗?”
“行,都是我的错行了吧!”
男人声音微颤,似乎有些哽咽:“你说得对,这一切就是你的错。刘莫华,二十多年了,你骗我骗得还不够多吗?你的确对不起我。”
说完,房间便寂静下来。二人都没再讲话。
听到椅子挪动的声音,小晚赶紧退到楼梯口假装上楼,刚一抬头就见到王馥清眼眶微红地从房间走了出来。
小晚步履正常,走过去,一脸忧心地关切道:“先生,您怎么了?最近太累了吗?”
王馥清侧头,用手轻轻遮挡眼睛,“我没事,谢谢,你去忙吧。”说完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他也奇怪呢,温雅端庄的王馥清怎么会生出刘意这种疯男人。
原来刘意,并不是两人的亲生孩子……
小晚送完果汁回到佣人房,思索好久,把陈叔叫了过来。
小晚嘴甜人又懂事。
刚进刘家没多久就和资历最深的佣人陈叔搞好了关系。
私下里还认了陈叔做干爹。
他说今天是自己的生日,可却没人记得。
在他心里,早就把陈叔当做了自己的爸爸。
这不,买了点酒,做了两道菜,希望陈叔能陪他过个生日。
陈叔心疼又感动,两人小酌了几杯。
借着几分酒意,表面话说家常实为探听,小晚如愿从陈叔口中套出了当年的真相。
二十年前,未满十六的王馥清就被母父定下了一桩婚事。
他的家庭格外传统,母亲也觉得儿子培养好后就该早点嫁人。
传宗接代、相妻教女,这是身为男子的责任和本分。
王母挑来选去,选中了言情书网且家底丰厚的刘家。
这刘家有一女,年近二十,还未婚配。
刘家母父也满意王馥清,如此一拍即合。敲定了婚事。
王馥清没谈过恋爱,见刘莫华一表人才、风华正茂,彬彬有礼从不逾距,也还算满意这桩婚约。
一日两人聊天,发现竟还有一个相同的好友。
叫白溪,是h市家具行业大姥白家的小儿子。
白溪性子活泼开朗,与内敛安静的王馥清正相反。
与稍显成熟的刘莫华也不大相同。
但三人竟相处得格外不错,经常聚在一起。
一日,白溪突然说他恋爱了。
对方虽然没有正经工作,也没上过大学,但是特别爱他。
对他特别好。
女人母父早逝,孤儿一个。
将他视为生命中的救赎。
白家人得知后激烈反对。
可白溪圣父病犯了,非要和女人在一起。
不惜与家庭决裂,与那人私奔。
白溪脾气倔,王馥清也劝不住。只能看着好友离开。
而再次得知好友的消息,是从一个住家司机口中。
那司机和白溪女友的远方亲戚是同乡。
据说,那女人就是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混混。
从小就爱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前段时间因为斗殴加吸食违禁品被抓进局子了。
王馥清和刘莫华得知此事后去外地探监,才知道原来混混把白溪卖到了一家夜总会换赌资。
两人又辗转几个城市,多方打听,才在一处废弃工地的简易窝棚里寻到了疯疯癫癫的白溪。
最要命的是,他已经怀孕了。
也不知是不是混混的。
一个从夜总会逃出来,还流落街头几个月的疯男人。
在他身上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白家嫌他丢人又被伤了心,早就不想认他。前段时间因为生意举家搬迁至国外,再无联络。
白溪在医院住了四个月,生下孩子没几天就穿着病服逃了出去。
再找到时,尸体已经生虫了。
就在和混混定情的那片樱花树林里。
他死了。
留下了一个尚在襁褓的婴儿。
刘莫华本不是一个爱多管闲事的人,此时竟然主动提出要收养这个孩子。
王馥清疑惑。
她解释说,自己以前受了情伤,至今忘不了初恋。
不碰他,也是因为没过去心里那道坎。
她需要时间来走出阴霾。
王馥清见她如此深情,深受感动,表示不介意。
二人婚事需得照常进行。
两家人都着急要一个孩子,白溪的孩子又不能不管,不如两人就领养了他的孩子。
一举两得。
王馥清斟酌一番同意了。
两人立刻办了婚礼,王馥清为了掩饰,谎称怀孕近一年没怎么见人。
算算日子差不多,才带着已经满一岁的‘新生儿’去上了户口。
至此,刘意成了刘家唯一的后代。
小晚知道后大为震惊,第二天做完手头的工作,一闲下来就给唐晴去了电话。
尽数告诉了唐晴。
而他知道的,与唐晴知道的事拼拼补补正好能凑出刘家的真相。
刘莫华,就是一个骗婚的同性恋。
听她和章海阔办事的声音就能知道,她是被动的那一个,对男人根本提不起兴趣。
更别说要孩子。
正巧白溪去世,就顺势收养了友人的遗腹子。
一步一步,倒是会算计!
唐晴本想着通过刘意掌握刘家的家产。
可现在知道人不是亲生的就不能按原计划进行了。
刘莫华再蠢,也不可能把家产都传给一个毫无血缘的人。
况且还是儿子。
那只能再从长计议了。
眼下还是先把刘意接回来为好。
顺便……探探岳父的口风。
唐晴到了刘家,意料之中地没见到刘莫华。
刘意也和孩子在午睡没起来,只有王馥清下来迎接她。
王馥清对唐晴还是有几分怨怼。
她对刘意并不算好,他是清楚的。
当初刘意结婚之事闹得那般不愉快,也是因为刘莫华与王馥清不想儿子再重蹈白溪的覆辙。
可不知为何唐晴来了,一见她嬉皮笑脸的模样,王馥清又说不出任何苛责的话来。
就像喉咙被一块浓稠的蜂蜜黏住。
唐晴露出八颗漂亮的牙齿叫了几声爸。
伸手不打笑脸人。
完全没给他开口问责的机会。
王馥清今天穿了一件旗袍式上衣。
薄薄的胸肌十分明显。
他虽然身形单薄,体型消瘦,但常年保持着锻炼的好习惯。
每天跑步半小时。
耐力很好。
腿上胳膊上,白皙细腻,一根杂毛都没有。
脸也保养得如同二十五六岁的年轻男子。
没有眼袋,眼色明亮,睫毛浓长直翘。
尤其那一头被打理得柔顺浓密的黑发。
性子温婉,端庄典雅,完全是无数女人心中的最佳好丈夫。
唐晴想着这些,心不在焉地盯着他讲话时的嘴型发神。
刘意的近况,是一句也没听心里去。
王馥清被瞧得太久,眼神开始闪躲,耳后泛红。
可他不能让唐晴瞧出自己的不寻常,只好装作自然地喝茶掩饰。
唐晴回过神笑了笑,说:“爸,我有件事想问你,咱们去你房间说?”
这个提议不免有些冒昧。
可那天在a市瞧到刘莫华找女人的时候,唐晴也在场。
此事是几人心照不宣的秘密。
王馥清犹豫了一会儿,点头同意。
上楼时,两人乘坐电梯。
唐晴从他背后伸手按下了数字‘3’。
独属于年轻女人的气息将王馥清包裹住,让人心脏直跳。
可率先开口的却是唐晴。
她仰起头,鼻翼微动,嗅了嗅,说:“爸,好香。”
“你用的什么牌子的香水?”
从后面看,他的脖子细白挺直。若是耳垂上挂一条长款耳环,离肩膀肯定也有些距离。
这男人,适合带耳环。
可他家庭保守,自幼就遵从身体发肤受之母父,所以一直没打耳洞。
可惜。
王馥清听言咽了咽喉咙。
电梯门反光隐约能瞧见女人打量的目光。
他晃了晃神,喘了口气。
嗓音清明,澄澈若水,“lx,雪岭幽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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