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急之下,李铁自己也不知道怎么来的,胸中就涌起一股牛劲。他大喝一声,迎着激浪向前一步,身上金光暴起。堤坝河浪之中,所有人的身上都升起了一股奶白色的银光。这些光像是泡泡一样,裹住了每一个人。
万钟殿里,一个年轻的白发女祭祀举起手中的权杖,口里念念有词。
李铁手一挥,卷!
堤坝上手拉手的,河里摔倒的,还在这附近的,所有人都被银光裹住了。李铁宛如定海针一样钉在水里,手中银光风狂卷,将所有人送到了岸上。
“我草!这也行?”
“哎呦!”
“冻死俺了…哆哆哆…”
小宫女浑身湿透,缩在泡泡里,惊疑不定地喘息。
同乡敲着泡泡,大惊失色:“天杀的泼才,你什么时候长得这本事?!”
“俺也不知道啊。”李铁挠头。
黎应晨浮在空中,却是比他们清楚。她很快想到了众生志的附加效果,喃喃着摸下巴:“这就是祖灵的效果吗?”
“哎!下头的那个大哥!”黎应晨挥挥手,手扩成喇叭,大声喊道,“帮个忙!”
“什么?!”李铁连忙抬头,“圣女殿下,您吩咐!”
黎应晨把船挪来:“这个,这个!帮忙把船底戳俩洞,要能漏水那种!”
虽然她用荒水凿也可以,但是这种铁木强度很高,荒水不以破坏力见长,会花费很多的时间。
“啊?”李铁愣道,“俺能行吗?”
“试试。”黎应晨撺掇道。
万钟殿里,那杀气腾腾的苏丹睁开眼睛,大笑起来:“这小子最大的执念是想保护同袍,第一个显化名额,你小丫头当之无愧。现在他次要的执念是破木,这最后一个显化名额,可得归我了!”
“随你。”女祭司淡淡道。
李铁自己也乘着银光降落到岸边,抄起一个同袍扔在地上的佩刀,沉气提腕,试探性地劈出一刀。
锃!
陌生的真气暴烈四溢,一下子打通了李铁四肢百骸的经脉,痛得他大叫一声,刀气直冲而去!
空空!两声巨大的碰撞声,两艘船底都漏了许多口子。
透过缺口,金银财宝的光绽露而出。
首饰,宝石,一块一块的,沉甸甸的黄金。
周乾归仰头看着天空。
王家世代名门望族,这些金银,哪怕在盛世都是一比巨大的财富,何况现在呢。
这些世家大族,嘴上说着什么祖业积累,耕读传家,实际从没有事过一天的生产,也从来不管百姓死活。不知多少捐苛杂税,只顾盘剥。危难之时,让他们在洛阳宅邸内种植粮蔬,都废了无数的心思。天灾临几年就开始年景不好了,还能积累这么多金银,这都是多少的民脂民膏,实在不能细想。
新的世界即将到来,而这些蛀虫……也该被好好地,清洗一下了。
周乾归眯起眼睛,背手不语。滂沱大雨里,天子早已全身湿透。他一句话也没说,身旁唯一剩下的侍卫却轻轻打了个寒战——他知道,一定有人要死了。
黎应晨大笑起来。她调用神格的力量,对准将那两艘大船,并排向下降去。
哗啦!!
一声巨响,滔天的水浪溅起,宛如一场纷杂白幕,扑在每个人的身上。
正如王大人所言,这两艘船与船上的财富,实在是太沉了。
沉重到一放进缺口,就重重地坠进土地里,纹丝不动。
这无数沉甸甸的金银,就这样,沉进了洛河水底。
堤坝中央的缺口,被堵上了。
背水面湍急的水流,渐渐变小。
老百姓的汗水和血泪,兜兜转转,最终还是用在了保护老百姓上。
与此同时,百辟峰内,一个铁匠鼓着筋肉,冲向裂缝,将最后一车铁水,也倾倒入了那苍穹裂隙中。
哗啦——
随着最后一点空隙被填满,天地震动。
那是一个未成形的、混沌的新世界,毁灭的悲鸣。
随着裂缝填满,暴雨的云后继无力,逐渐停止了翻滚。
远处的天际线,重叠多日的云层,渐渐散去。
雨停了。
金线般的阳光刺破云层的缝隙,洒落大地。
黎应晨使用完了神格的力量,慢慢地落在地上。她低头感受了一下,距离神格下一次累积起相同的力量,至少还有一两个月。
她的裙摆触地的同时,阳光也洒下来了。
黎应晨全身湿透,在雨里站了多时,此刻温暖的阳光打在身上,宛如泡在温水里一般,暖融融的,就这样把每个人裹满。
看着眼前横七竖八躺了一地的人们,黎应晨擦一擦脸上的薄水,展颜一笑。
面对着诸多期待的眼睛,她宣布:“天漏之缺,已经被填满了。”
“我们,把天补上了!”
第110章 水后
众人怔怔地看着黎应晨天神一般翻飞的裙角,一时间反应不过来。
李铁讷讷道:“我们…我们补上了?”
黎应晨点点头:“对,补上了。我们赢了。”
下一秒,欢声雷动,在洛河沿岸炸开。
无数筋疲力竭的人喜极而泣,瘫倒在湿润的河堤上,滚烫的泪水流进土地里。他们声嘶力竭地跳着,吼着,冲天的响声直入九重云霄。
这里有军士,有徒役,也有天子近侍,王侯将相。但是没关系。此刻任何的身份都不再重要。近侍宦官和士兵紧紧相拥蹦跳,宫女在渔夫和校尉的簇拥下喜极而泣。
他们只是一群,并肩奋战,舍生忘死,共同保卫了家乡的洛阳人。仅此而已。
黎应晨大笑着加入了欢呼。她趴在荒水上,和每个人击掌。人们把她高高地托举起来,大声喊着她的名字。
秦长荣在哭。他跪在地上,抱着这片湿润的土地,一下一下的亲吻。雨后泥土清新的水汽填满了他的整个口鼻。他从未意识到,自己对这片土地有着如此深厚的感情。在这一刻,他完全理解了兄长的举动。曾经兄弟的隔阂,那些他未曾出口的疑虑,在不知不觉间烟消云散。
当秦长荣抬起头时,曾经质疑过他的军士们都围在他的身边。他们或站或坐,或者已经躺卧在地,眼里都是一样的亲切和敬意。
在这漫长的庆贺里,周乾归也在扬天嘶吼,他的声音已哑,泪水从脸颊上滚落,唯有额间的心头血依旧鲜艳。周乾归少年天子,继位以来,从未有过这样情绪外露的时刻。
吼得久了,嗓音就干涩嘶哑,岔了一口气,捂着胸口咳嗽起来。
旁边有人立马递过来一杯净水。
周乾归回头一看,正是来送信的街道司刘昭。他在暴雨中坚守岗位,组织百姓撤离,又在获知消息后顶着暴雨飞马十几里,驰援洛河。正是因为他,周乾归才知道下游有
船可以堵水。刘昭因从马上摔下而没有下水,此刻全身是伤,仍然忠心耿耿,为国为民。
“你多大了?”周乾归问。
刘昭道:“臣今年三十有二,宣鼎初年入仕,至今已有十二年了。”
周乾归颔首。
帝王几个心绪转念间,不知多少人的命运悄然发生了改变。
事后,就到了搜救幸存者,处理伤员的时候。
说是搜救,洛河浪潮翻涌,根本没有什么找寻的余地。李铁暴发之时,还在百米附近的人们,不管是生是死,皆已经救在了河岸上。剩下的,就无能为力了。
没有人找得到秦长卿。
在有人注意到的时候,秦将军已经消失在了滚滚浪涛中。
他身旁的亲卫并不意外。在更早的时候,叫将军的名字,他就已经不会回了。浪潮翻天之后,失去意识的人是决计留不下来的。
逝去的生命滚落在滔滔江水里,他们的灵魂会融进山河,流归百川。
有人在为他们失声痛哭,周乾归没有。他凝视着这片他们共同守护的山河,遥遥望一眼洛阳的方向。叫人取来半杯清酒,拂袖一撒,入江河。
“敬你一杯。”周乾归说,“来生再来见我。”
不是“朕”,而是“我”。
黎应晨和秦长卿并不熟悉。她只是凝视着如常流淌的滚滚江水,想到那些天白凝春熬过的夜,他们一起通宵制定的治疗方案。秦长卿是第一个住进无光海的伤患,现如今无光海已经人山人海。
单个个体来看,人类真的很脆弱。白衣军花了那么大心思才救回来的生命,想要杀掉,只需要短短的几个瞬间。
但是看着天边已然填补修复的裂隙,黎应晨又很难继续这么想。
洛河浪潮涛涛,堤坝与船舶依旧如山矗立。如同人类的传承一般,永恒不朽。
黎应晨歪着脑袋思考了半晌,最终微微叹息一声。
大抵这就是人类吧。
渺小又伟大的人类。
莫名其妙地,黎应晨能感觉到,秦长卿还在这里,在江河湖海的每一个角落。
她有种预感。等待天宫建好的时候,她还能再看见他。
回城的路上,秦长荣接替了秦长卿的位置。秦长卿本来受了些伤,难以上马,还是那个曾经质疑过他的军士,蹲下身当脚垫,将他送上马。他就这样握着缰绳走在最前方,带着一群洋溢着喜气的人们。没有一个人会超过他。
他会成长为一个和秦长卿完全不同的将领,一样能担起洛阳禁卫军的未来。
=
洛阳城里,苦苦支撑的人们,终于等到了雨停。
人们走出藏匿点,走上大街小巷,蹚在水中,一边搜寻着幸存的物资,一边欢庆着大家的胜利。
昆仑广场的队伍宣告解散。休息得当的劳工们,经由昆仑裂隙的传送,一一回到了自己家里。老妇人和邻居妯娌一起回家,人人脸上充满疲惫,却又荣光满面,挺直腰杆。在昆仑广场上,她烧了也不知道几百上千锅水,这些水都送上了洛河堤岸,送上了百辟峰,成为了抗洪勇士的生命之源。
老妇人回到家中,刚好碰到迎出来的儿子。小伙子满脸惊恐担忧,差点和老母撞个满怀。他一直在天穹裂隙里清除淤泥,肩上被淤泥灼伤一块,并不严重。回到家里不见母亲,吓得魂飞魄散。他一把保住母亲,喜极泣道:“娘,你到哪里去了!”
老妇大笑起来。
昆仑广场上组织庞大而事态频出,她有很多故事可以讲。就像她去补天的儿子一样。
她们不是被保护的累赘,而是一起奋战的斗士。
李铁也回到了家中。他家住在青化街区,已经被水淹了。但当他蹚着水推开门,却发现家里的床被架高了。所有的财物细软都被妥善藏好。一切容易湿,怕水泡的东西,都收拾在高处的架子上。就连木头打的馄饨摊子,都拆散了件儿,能搬走的,都放在了阁楼上。
不用问,一定是他最能干的哑老婆。
“啊啊!”
身后传来一声有些激动的,沙沙的呕哑声。
李铁猛地回过头去,正是哑老婆兰芳,带着他们的儿女,回到了家门口。兰芳的儿子长得很健壮,半大的小伙子已经比母亲要高,也能搬得动重物了,背着许多沉重的细软包裹。
“兰芳!”
李铁冲上去,和哑老婆紧紧相拥。两个人都把对方抱得死死的,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了下来。一如当年,李铁从冰川剿匪前线回来,兰芳穿着粉衣服,站在村口等他。
兜兜转转这么多年过去,两个平凡残缺的灵魂,还是劫后余生,永远相守。
只是这一次多了两个新的家人。他们的儿子和女儿在身旁抱上来,一家人又哭又笑,在大水里拥作一团。
女儿抱着父亲,笑得见牙不见眼,细瘦的小肩膀上披着蓑衣,挂着小小的包,里面是各种各样的、利于生活的好东西。
在新的世界里,他们还会有很长的人生。
女儿说:“爹,都说洛河凶险,好在你没事!”
“俺没事,俺好着呢!水这么大,你们娘仨都可全乎,没受伤吧?”
“没有,没有。这就说来话长了。”儿子擦擦眼角的泪,破涕为笑道,“咱们整个街区都没死人,还要多谢一位好心的夫人……”
……
一模一样的图景,在许多户人家中上演着。
水势得到控制,大家就要离开王府,回往家中了。秦姨娘谢绝了第一百四十七个想要帮她的年轻人——也是最执着的一个,那个青楼姑娘自身也难保,却与她拉扯了好几刻钟,执意要带善人姐姐离开——合上了王府的大门。
说什么天大的善人,我养你也好。
秦莺莺自嘲地一笑。
她自小学着手艺,钿头银篦击节碎,一曲红绡不知数。她已经过惯了这种锦衣玉食,华服美酒的生活。她爱喝的玫瑰香露有价无市,一小瓶足以买下一处田产,还是王大人巴巴找来讨她欢喜的。要她逃出王府,跌落街头巷尾,做个民妇逃奴,她却是过不得那种日子的。养她?小丫头呀,你养不起的。
更何况,王大人也不可能放过她。她去谁那儿,就是害谁。
秦莺莺很有自觉,她不是什么高尚的人。她不介意侍奉男人,甚至还很享受。她爱唱曲儿,爱弹琵琶,也爱享受美酒美食,清闲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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