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这番话说得绕了些,转一大圈无非想说个并蒂一词,好含沙射影些什么,沈温瓷听出了意思,于是添茶的时候,慢悠悠地开口:“后人据此将此茶树称为“宋种”或“宋茶”,又因是凤鸟嘴中所含,也称为“鸟嘴茶”。”
“……”
权当是忽然兴起提到,沈老爷子也没深究,转而聊起来别的事情。沈温瓷坐在旁边,当了一下午泡茶工,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极少插话。
聊的时间一久,李中途妈来了一趟,说是有电话要找她。
待她第二次离开,沈老爷子也瞧出了端倪。
青白釉梅瓶中散散插了几支秋海棠,陈云礼的目光从门外移开,这时沈老浑厚的嗓音响起,“云礼,你觉得阿瓷怎么样?”
“嗯?”陈云礼毫无防备,怔愣了几秒。
“我的阿瓷,千好万好,就一点不好。为了点大局观太拧巴,爱委屈自己忧思。我老了,这天下是年轻人的天下,我现在就担心终有一天我会护不住她。”
“……”
“世事无常啊。”
……
黑瓦下的江南老宅庭院深深,沈温瓷站在月洞下的接了周游一个电话,当周游说马家有人来保释那两兄妹,她并不意外。
马家如何她并不感兴趣,但周游下一句话倒是引起了她的注意,他说:“我过去处理的时候,甘霖已经在那里交涉了。”
“甘霖?”沈温瓷对这个有印象,“他是刑事辩护律师吧,我记得之前有个无头人的案件公开审理,他也在。”
“是他。”
沈温瓷沉吟了片刻,吩咐他:“他要什么资料就给他,配合一下他。”
“好。”
讲着电话,无缘无故沿着石桥走了出来,沈温瓷索性也懒得回去被老爷子拉郎配,于是在客厅的外延上的千秋椅上看了会儿手机。
没多久,她耳尖听见了一阵车的声音,抬头一看是沈明霁回来了,手里还拎着一个小礼盒。
“坐在哪里干什么呢?”
“刚坐下,玩会儿手机吧。”沈温瓷起身往里走,“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不是说陈云礼来了吗?”他把手里的盒子递给她,示意她自己打开。
沈温瓷打开了一看,里面是一盒柿子流心泡芙,还有她从小吃到大的抹茶虎皮卷。
“来了,在爷爷书房里呢,估计要留下来吃饭。”
沈明霁从她的语气中嗅到不寻常的意味,解开衬衣的袖口,坐下来,“留下来吃饭也是情理之中,中秋他一个人在楠城,关照一下嘛。”
沈温瓷笑了笑,“我看爷爷那架势可不是关照一下,那是关照好几下了。”
“怎么说?”
沈温瓷把刚刚爷爷那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故事讲了一遍,沈明霁微微皱眉,“你过度解读了吧。爷爷应该没有这个意思的。”
“我也希望是自己想多了。你当爷爷是我们这些愣头青啊,还玩走一步看一步那一套?孩子说要尿尿的时候估计就已经拉了,先前舅舅让我插手劲风时,就已经存了这个局了。”
“……”沈明霁想起宋某人那天的态度,打趣:“其实陈云礼也不错。”
沈温瓷啧舌,“你看谁都不错。”
“陈家祖上文状元出身的,家规严明,为人处事一向光明磊落,比宋家那个那种霸道性子好多了,你啊,就是被他管的太严,没尝过细糠。”
“……”越说越离谱。
这样一提起,沈温瓷忽然感觉心里沉了块石头,怎么所有人都要拆散他们的感觉。宋爷爷觉得她的身份麻烦,她爷爷也觉得宋栾树麻烦。
眉心微蹙,在她胡思乱想之际,耳边突然响起另一个声音,“聊什么呢?”
是许久不见的霍望远。
身上通勤的白衬衫还没放下,衬衣袖口被卷到手臂上,隐约透着结实的肌肉线条,手里端着个果盘走过来。
“怎么今年的柿子熟得这么早吗?”她看了一眼他手里的果盘,削皮后橙黄的柿子水灵灵的,看起来就香甜可口。
“什么叫早熟,这叫好事将近。”
“……”
沈明霁用叉子将柿子放到嘴里,连连点头。
书房里,暖香拂面。
陈云礼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
他仍然还记得第一次见沈温瓷的那个下午。
那时候的他有哥哥替他撑腰,整天不学无术,因此无忧无虑。他出于一时兴起跟朋友参加了一次乐园活动,cos了一个游戏里的角色,那天刺眼的阳光令他双眼有一瞬间的失明,恢复视线的那一刻,一个温暖如月光般的女生出现在他的面前。
那一刻,她好像被光束包裹着。
他觉得自己对感觉或许出了错。
温暖不该用来形容月光。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面具下的脸已经被这温度熨烫起来。
人性的善与恶是需要被激发的,他一见钟情的是她善良的那一刻,所以之后无论她是拒绝自己、还是重逢后与自己谈判时的权衡利弊,他都觉得沈温瓷是一个有温度的人。
但他也清楚另一件事。
人性的善与恶是需要被激发的,善的前提是她有作恶的能力却依旧可以选择。而这个选择权,是宋栾树替她创造的。
“她以前在京城住过一段时间,算起来我小时候应该是见过她的,但我第一次有印象见到她,却是在我高考完的那个夏天。在一个水上乐园里。酷暑,她给一个奶奶收摊儿,想让奶奶早点回家。
“我原本以为她柔弱,但那天之后,我又在另一个地方见到了她。她和阿树一起出来吃饭,阿树右手边永远是她的杯子,而我看了一晚上她的右脸。”
沈老静静地听着,“他们一起长大,习惯成自然。你该知道,我和你爷爷的用意。”
如今陈家后继无人,逐渐式微,陈云礼爬起来之后,还需要一个坚实的后盾,比如一个有背景的妻子。
沈温瓷是最好的人选。
她血缘上跟沈家毫不相干,正好可以堵住陈家靠沈家东山再起的流言蜚语,而感情上来说,沈温瓷跟沈家又密不可分,两家联姻,陈家做起事来,旁人是一定会掂量清楚沈家的态度是。
“沈爷爷,我很清楚。”
“但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夺人所好,并不是我的本意。她非常值得被人喜欢,我承认自己也为她着迷,但我没有办法答应您的提议。”
沈老眼神落在他身上,极具分量,“夺人所好?”
下一秒,老爷子眼神回转,“如果她愿意呢?”
第72章
陈云礼自幼庭训严谨,二十六岁之前陈家将家族荣光全部压他哥哥身上时,他没有任何抱怨萎靡,而二十六岁之后突遭逢大变没有退缩胆怯,足以见得此人宠辱不惊。
出席任何场合,他的衣着永远不会太出挑,对任何人,言语温和有礼,鼻息间永远带着淡淡的微笑,如熠熠白雪,又如世间皎月,是掠过春日暖阳,雅致不掩英挺,温润不失潇飒。
陈云礼摇摇头。
他自认对自己要求甚高,但他仍然认为自己是一个卑劣的男人。
人一旦有了贪念,所有美好的事情都会面目全非。即便他跟她因为长辈支持在一起了,他也知道自己不会满足。
没在一起的时候贪心能在一起,在一起之后又贪心能爱上自己,爱上之后又贪心能深爱自己,贪心深爱下去,贪心爱永远不变。
他承认自己听到沈老这样的提议有心动过,但也仅仅是一秒变放弃了这个选择。
他不可惜,他只是来的太迟。沈温瓷已经有一个与她相伴多年的人,他们在经久岁月中相伴相知,他和这样的人较量,是没有份量的。
鹅卵石砌成的地,循着秋的痕迹过去,脚下传来的是一阵阵细微而清脆的声响,那是落叶与大地轻柔的拥抱声。
其中夹杂着快门按下的声音,沈温瓷和时穗正在树下摆弄落叶拍照,“今晚留下来吃饭吗?”
时穗点头,“我家没人在啊,爸妈在国外,哥嫂在国外,我爷爷也被某个小老太追得躲到国外了。”
“时爷爷还是那么有魅力,”沈温瓷笑了笑,“刚好我们还有个游戏还没玩,你跟我一起通关。”
“包在我身上。”时穗拍胸脯保证。
泛黄的树叶脱落,在口中打了个旋,轻轻飘下来,像一只漫游的黄色蝴蝶。两人的对话中,一时间仿佛时空扭转,树下的人回到了困顿的、充满生命力的少女时代。
可惜,有人煞风景。
和那些一见面就跟朋友炫耀女朋友的人不一样,沈温瓷和时穗在一起玩的时候,都会避开男朋友这个话题。倒也没有特意说过,而是潜意识里两个人都认同彼此除了男人这回事,有其他更有趣的、更值得探讨的事情。
以前沈温瓷被宋栾树霸占时,时穗会直言跟她吐槽,现在宋栾树不在,难得轮到沈温瓷跟她吐槽。
沈温瓷抬眸看了眼跟自家哥哥喝茶的人,“他为什么还不回去?”
夕阳最后一道光迸发出来时,时穗举起相机那一瞬间坚定的像举起一把枪,“你别动!这个角度刚刚好!”
咔嚓——
这人生的标准的鹅蛋脸,就算不找角度照样是细柳眉,秋水目,那双眼睛波光粼粼,沐浴在阳光下,光容鉴物,玉莹尘清。
时穗看了眼自己的作品,心道怎么会有长得这么牛逼的人,毫无技巧,纯美。
“他说陈云礼能留下来吃饭,他也可以。”
“……”
山越居热闹了起来,老爷子的酒葫芦也热了起来。
平日里几个在酒桌上呼风唤雨的主儿,也朴实了一回,陪老爷子喝起来黄酒。
这黄酒还是老爷子千里迢迢从战友那被回来的,对于这几个长年和洋酒白酒的人,这东西真不怎么样。不像酒也不像水的,还一股子甜味,喝一口下去都搞不清自己是在喝酒还是醪糟糖水。
老爷子看着几人一言难尽的模样,嘴里骂骂咧咧说他们不识货,转头让李妈把温酒的小炉子烧起来。
温过的黄酒,味道大变样!
这味道难以形容,层次感丰富得让人惊喜,当时几个男人都惊呆了。这比那些顶级酒庄的酒还要带劲,跟白酒完全是两个世界。
老爷子扯着胡子哈哈大笑,“这可是实打实用粮食酿出来的,我还能带你们喝孬酒吗?”
“不孬不孬,中秋之夜,明月高悬,美酒相伴,沈爷爷我敬您一杯!”
“老闻家的孩子是嘴甜,来整一杯!”
有了闻钊开头,其他几人也有样学样,吉祥话说了一车又一车,推杯换盏,其乐融融。
人年纪大了就喜欢热闹,沈温瓷也没有过多阻拦,察言观色,感觉老爷子过足瘾后才开口劝阻,“爷爷,饮酒适量,切勿贪杯。”
老爷子饮尽杯中最后一滴,“不贪为宝。爷爷让老刘留了两坛子酒,就藏在地窖里,以后你结婚了就挖出来喝!”
结婚这个词令她微微一顿,感觉老爷子已经不是在暗示什么,而是在明示了。忽然手足无措之际,霍望远岔开了话题,沈温瓷对他投过去个感激的眼神。
饭后,沈温瓷在游戏厅碰见了霍望远,“走了?”
霍望远一听就知道她说谁,摇摇头。
家庭游戏厅里有个巨大的显示屏,面前是丝绒深绿色的榻榻米,沈温瓷和时穗正盘腿坐在那操纵手柄让屏幕里的小人往前冲。
李妈敲了敲门,“小姐,你的安神药现在喝吗?”
“等客人走了在端给我。”她头都没抬。
旁边的台球桌上,霍望远刚好一杆进洞,直起身,“怎么不现在喝?”
眼见自己的小人要冲向重点,手里的动作慢慢快了起来,嘴里却说着:“不着急。”
一旁还在等球的闻钊拍拍他的肩膀,调笑:“没办法,管得动她的人不在这。”
“……”
这头温情的酒饮到了尽头,另一边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公海海上风云突变,乌云密布,狂风卷起巨浪,犹如愤怒的巨兽在咆哮。
马奉贤闯荡一生,见过形形色色的各色人物,可从来没见过如此莽撞不要命的人,单枪匹马,上阵前锋,身后无人,亦敢冲锋陷阵,胆识勇气俱在。
眼前这个的男人,一张精致俊美到极致的脸庞,线条明朗凌厉,鼻梁高挺,眉眼疏离且锋利,嘴唇很薄,完全是一副薄情寡义的长相。这副冷艳公子的外表就能轻而易举地将人蒙骗,可一个人能站至高位,怎么可能只是凭一张好皮相。
最好的杀伐是兵不血刃,不难看出来他早就过了事事亲力亲为的阶段。这是一个起点极高的男人,不食肉糜,手中的筹码令他春风得意,整个人气场宏大,雍容华贵,而如今他亲自上阵,让人捉摸不透,就算费力去猜,也是徒劳。
马爷便是白费力气的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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