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娘子,借你把伞?”
一把油纸伞递了过来。
乔欢皱眉看向身侧女子。
发髻歪束,双目含情,微勾的红唇与半遮的雪肤令人浮想翩翩。
见乔欢没有半分要接油纸伞的意思,女子也不恼,慢慢收手,又用团扇遮住半脸,长睫上下一扫,将乔欢从头到脚打量个遍,继而“咯咯”笑了两声,目光一转,顽皮地飞向斜对街彩绸飘飘的木楼。
那是幢青楼。
二楼有窗半开,有人匿在阴影里,衣裳是暗色的,叫人看不清他的脸,只能看见胸前弯着一只手,松松提着一只酒杯,漫不经心地把玩。
那人若是再往前半步,阳光便能照亮他的脸,乔欢想,他一定是笑着的,只不过,是猎人对猎物笑,是主人对笼中金雀的笑。
风吹得窗扇微晃,另有只手,白皙纤细,像是女人的手,蔓草一般,缠绕而来,握住了杯底。
从手折回的方向判断,那杯酒,被手的主人喝了,紧接着,酒杯从二楼落下,摔成一地碎瓷,惊跑了一只墙根下打盹的花猫。
而那只手,又环上了男人的肩颈,素白的衣袖堆叠在肘窝,露出半截藕臂。
两人的身影重合在一起。
身旁女子嗤嗤笑了两声,“二爷说,叫奴家请小娘子去楼上坐坐。”
逛街买个东西都要被人恶心,乔欢皮笑肉不笑道:“还请你告诉他,我不会伺候人,上去也没什么用。什么时候他觉得活不下去了,大可以来找我,我很乐意给他一刀,助他早登极乐。”
她说话毫不压声。街道并不宽,也并不喧闹。她说的话,秦世琛肯定一字不落地听完了。
今日有好些东西要买,拖到正午日头更毒,乔欢才不想继续跟他浪费功夫,当即拉起袖子遮在头顶,一头扎进漫天的热浪,朝街尾的医馆跑去。
窗后,秦世琛推开伏在身上的白衣女子,走至门前,哑声道:“赖三,跟上去。”
白衣女子黏过来,从后环住他的腰,一手屈起食指,勾抬起他的下巴,“二爷,你喜欢这种烈性的?”
秦世琛垂眸看着她,指腹碾转于红唇,什么也没说,只是意味不明地笑了笑,目光看上去有些茫然。
喜欢?
上元夜的一景一物重又浮现在眼前。
夹岸灯火连天,人潮翻涌。
秦世卿落水,他这个做弟弟的,抱臂站在岸上看热闹,看这个向来风光霁月的兄长、这个总能轻而易举得到赞赏的兄长,是如何形象狼狈地在水中挣扎。
河水冰冷砭骨,无处不在的暗流不知要了多少人的命。
在场的所有人,没有一个愿意搭上自己的命,去救一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陌生男人。
眼看着秦世卿挣扎的动作越来越小,发顶露出水面的时间相隔越来越久,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很恶毒,却隐隐地感到一种难言的快意。
秦世卿死了,他就是秦家名正言顺的家主。
他会把秦家发扬光大,他会向所有人证明,他一点都不输于秦世卿,一点都不。
近乎疯狂的畅快。
可他的手,却止不住地打抖。
他向前迈了一步。
他记得清清楚楚,当时的他,很想跳下去。
不是救秦世卿,而是做一点毫无意义的努力,骗骗自己,他不是个坏人,他救了,只不过……救晚了。
至少这样他可以说服自己:他从来没有眼睁睁地看着兄长去死!
但有人动作比他快。
还是个世人眼中,素来柔若的女子。
在女子之后,又有个男人下水,那人似乎与她关系匪浅,她连名带姓地叫那个男人:“牟迟。”
牟迟把秦世卿拖上了岸。
他站在岸边,在女子上岸时,俯身,鬼使神差地搭了把手,将她拉上了岸。
河水浸透红衣,在她的脚下滴答成溪。
浸湿的红衣愈发红艳,却不及她的笑容亮眼。
她说:“多谢。”
没有半分扭捏。
被陌生男子摸了手,换做寻常女子,要么羞涩,要么恼怒,唯独她,真诚地道谢,是大漠风雨般的恣意爽朗。
她很不一样。
天地浮灯都因她而黯淡无光。
可惜,她的目光只停留了一瞬,或许连他的模样都没看清,就匆匆追寻秦世卿的身影而去。
虽然有点胸闷,可他并没放在心上,只当是千百人中偶然的一次擦肩而过,是成年男子无数次心动中再正常不过的一次罢了。
直到她出现在芜居,他的目光总是不自觉地为她停留,他才恍觉,他好像,喜欢上了一个人。
这真是件十分荒谬的事。
白衣女子轻揉着他的胸口,“怎么,莫非二爷真的……动了心?”
“胡说!”秦世琛下意识反驳,“她喜欢我大哥,兄弟抢女人这种有伤门风的事,我秦世琛才不会做。”
他提高了声音,似乎这样就能说服自己,他不喜欢她,他只是……
只是……
他找不到“只是”的理由。
“哦……原来是这样啊。”白衣女子眼波流转,“奴家瞧见秦家主的马车刚刚驶过,难怪急吼吼的,看样子,是要与人幽会啊……”
秦世琛的心突然烦乱起来。
他推开白衣女子,“出去。”
女子笑笑,“二爷恼什么?”
秦世琛一拳捶在桌上,“滚出去!”
医馆。
乔欢付好药钱,微微侧头,余光瞥向身后空荡的长街。
有人鬼鬼祟祟跟了她一路。
不用想也知道是谁派来的。
她收好钱袋,“掌柜的,这药你慢慢做,一会儿有人来取。”
“好嘞,”掌柜戴着瓜皮帽,作揖连连,“小娘子放心,保证药到病除!”
乔欢故作轻松地出了门,揉了揉肚子,装出一副饥饿模样,拐进一家卖糕点的铺子。
她要了间雅间,点了三碟点心一盏茶,待赖三扮作伙计上茶时,雅间里头早没了人影,只剩窗牖大敞,热风呼呼拍在脸上。
得,跟丢了。
赖三。退回医馆,摸出十两银,“啪”得拍上桌,凶神恶煞,吓得掌柜不轻。
“方才那位小娘子买的什么药?”
掌柜愣了愣,突然长舒一口气,抬袖擦了擦脑门的汗珠,两颊露出待客的笑容,弯腰从柜子里提出三只药包。
“客人来取药吧?药钱小娘子已经付过了,客人把药拿走便是,这十两银子您收好,收好。”
赖三傻了眼。
掌柜还在叮嘱:“若是三副药吃完,颠症还不见好,还请病人莫要讳疾忌医,来医馆把把脉,大夫才能对症下药啊……”
【作者有话说】
因为秦世琛不是处,所以在本哇这里,他注定做不成男主嘿嘿~
ps.申榜压字数,下一章估计是周四晚上更~
第11章 春心动(一)
可否跟你们……挤一挤?
“颠症?”秦世琛斜靠在方榻上,罕见地没有美人随侍在侧,他看着赖三提着的药包,气笑了,“人跟丢了?”
“……”赖三干笑两声,“一个没留神,叫她翻窗跑了。”
“翻窗?”秦世琛摩挲着下巴,眼中兴味渐起,低“呵”一声,“倒像是她能干出来的事。”
寻常的大家闺秀谁会搭上自己的闺誉,跳河救个素不相识的男人?跳窗这种有失体统的行为,也就她能干出来。
“罢了,竹林那边,可都安排好了?”秦世琛问。
赖三拱手道:“主子放心,一切都已安排妥当,绝不会有人发现。”
“还算有用。”秦世琛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平躺下,闭眼,一手搭在额头,“我乏了,你先出去,用午膳的时候叫我。”
赖三应下,斟酌道:“晚上主子去哪位姨娘那儿过夜?主子说一声,奴好叫她们做个准备。”
“菊姨娘。”
秦世琛睁开眼,摸出怀中放着的绢帕,正是菊姨娘从乔欢手里夺走的那三块。
“她事儿办得不错,今晚去她那儿吃酒。”
乔欢掸掸裙上灰尘,左拐右拐七弯八拐,最后在一家门脸窄小的医馆前站住了脚。
医馆藏在一处犄角旮旯里,若非前次逛街迷了路,乔欢也不会发现这么一个地方。
说这家医馆破,但里里外外都收拾得干干净净,看上去十分舒服,一点不显逼仄。
可它又确实不如其他医馆宽敞明亮,连把供客人在等药时小憩的木椅都没有。
这家医馆很小。
只有一排药柜,外加一个坐堂大夫――还是个不理人的。
推门的时候,朽木门吱呀到叫人皮骨直打颤。乔欢生怕用力过猛,一个不小心把人家的店门给拆了。
坐堂大夫是个青年,清瘦,眼睛似乎不太好。
乔欢进门时,他正伏案写着字,身子趴得很低,两眼恨不能糊到纸上。要不是手里的笔还在左右挥动,乔欢还以为他正睡觉呢。
这人耳朵大概也不好,乔欢走到跟前,连叫两声“大夫”,才把他从埋首挥毫中叫回了神。
“抱歉啊,写方子写得太投入了。”青年抬起头,动作有些僵硬,乔欢甚至能听见脖颈传来的咔嚓声。
他的笑容很浅,嘴角弯得生硬,似乎是因为没在第一时间招呼客人而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我这平日里没什么人来,所以……”
“没事儿。”乔欢露出个大大的笑容,递给他一张半折的纸,“劳烦您按照这个方子给抓个药。”
“嗳,好,你……你等等。”青年接过方子,没着急抓药,而是先凑近了脸,眯起眼睛看了起来。
他大概经常伏案,再加上医馆面北,成日见不到阳光,眼睛都笼着一层阴翳。皮肤是病态的白,人像一株染了虫病的草,蔫儿吧唧的,十分没精神。
柜台上高垒着书山,最上的一本像是本药理书。乔欢觉得稀奇:“你这是要考太医署吗?”
青年道:“不,不……我琢磨着,是不是因为我医术浅薄、资历尚浅,所以我这医馆才……”
半截子话,乔欢在心里帮他补全:才门可罗雀到这种程度。
他半认命半挣扎地叹了口气:“但愿勤能补拙吧。”
“原来如此。”乔欢点头,“功夫不负有心人,你会成为一名好大夫的。”
“那就谢你吉言了。”青年低下头,抓了抓后颈,“不过……”
“不过什么?”乔欢问。
青年瞧着很是怅惘:“纸上学来终觉浅。读书再多,药理再透,无人可医,又有何用?”
乔欢也没什么好办法,她虽是古道热肠,可总不能走街串巷拉人来治病吧?
青年看完了药方,“不知小娘子要这西迟的引蛇药方做何用?”
这么偏的药方他都认识!乔欢有些吃惊。这药她先前也抓过几次,还从没被人认出来过。这青年倒是有点真本事。
“还能做什么?当然是抓蛇喽。”
“好端端的,小娘子为何要抓蛇?”青年不依不饶,又怕惹对方不快,解释道,“小娘子别误会,我这是医馆,所开药方,所抓之药,我都要问明去处,莫要被用来害人才是。”
这药是乔欢用来跟秦世琛算账的。
要是这么解释,青年必然不给她配。
她扯了个谎,“家里进了蛇,用这个引蛇出洞。”
“用驱蛇散便是,何必用这引蛇散?”
乔欢继续瞎扯:“驱蛇散,是把蛇驱走,万一它又跑到邻居家里怎么办?所以啊,不如用引蛇散,引蛇出洞,一网打尽,以绝后患。”
十分有理。
青年被说服了。
两刻钟后,乔欢拎着一包引蛇散和阿绵要的两只驱虫香囊出了医馆。
“哦,对了!”都走远三四步了,乔欢又倒了回去,站在门口,对伏案的青年说,“外头天儿挺好,你不如出来走走,晒晒太阳。虽然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但至少能让你觉得轻松一点。”
她不开心的时候,王兄就会找个好天,拉她去大漠跑马,顺便晒晒太阳。亲身实践,这个法子还是蛮管用的。
青年一愣,沉默片刻,道:“好。”
乔欢取出阿福列给她的单子,长长一条,全是些诸如瓜子一类的零嘴吃食。加起来也就几枚铜板的事,但东西却是真不少。
要跑的地方也是真不少。
正打算花钱雇个跑腿的,就听身后有人道:“殿下。”
真是个久违称呼了。
久违到乔欢差点没反应过来是在喊她。
“牟迟!”
看清身后之人,熟悉的浓眉大眼,熟悉的魁梧挺拔,不是自小随侍在侧的牟迟是谁?
乔欢几乎是一步蹦到了牟迟身前,“你怎么来了?是不是王兄给我来信了?”
“殿下猜的不错,大王子命属下送信来了。”说话时,粗犷的汉子,眉目间尽是柔和与喜悦。
乔欢抓住牟迟的胳膊,“走,咱们去茶楼里坐着说话!”
牟迟还带了几名西迟的侍卫来,跑腿的活,乔欢自然交给他们去做。
王兄来信,无非是问她过的如何,可有什么不适应,或是受了什么委屈。
乔欢向店家要了纸笔,先是问了父王与王兄的安,又絮絮叨叨写了些近况,还把自己亲手制出了一盏灯架的事十足地夸耀了一番。她甚至能想到,王兄看到这里,必然会笑得合不拢嘴。
至于秦世琛和她之间的过节,她只字不提。她晓得王兄的脾气,要是知道有人对她动粗,非得叫牟迟卸了那人的四肢不可。
收拾秦世琛,她一个人就够了,不必王兄出手。
牟迟正襟危坐,警惕着周围的一切,安静地看着乔欢,不,拓跋欢,写信的笑颜。
一点也不枯燥。
如果可以,他愿意一直这样守着她,直到天荒地老。
写完信,乔欢晾在一旁等墨干,顺便趁着这段时间问了问西迟的事。
“牟迟,我听说大魏的官家有意和亲,这事可为真?”
牟迟说:“听是听过,但大魏没啥表示。至于国主和大王子咋想的,凭属下的身份,就不知道了。”
空穴才不会来风。西迟都听说了,看来十有八九为真。
乔欢自然知道父王和王兄舍不得让她嫁到大魏皇宫那个吃人窝里去,但要是因为她而起了战火,那她的罪过可就大了。
牟迟见她眉目不展,当即扬声道:“殿下放心,属下就是拼了这条命,也不会让殿下嫁给那个老头子官唔……”
乔欢捂住了他的嘴。
“好牟迟,你的心我知道,可这是在大魏,你这么说,不要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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