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死了,朝中分为三派,一派抵死不从,被魔族与叛变的妖族杀了一部分,一部分逃了出来,赶到边境之地。一派以丞相为首,成了辅助魔族的怅鬼,一边揽权,一边残害同胞。
剩下一派,不屑与魔族为伍,又不甘放弃一切,卡在中间不上不下,做了墙头草。
隔了一千年,人族仍没学会抵御魔族,现在的情况,不比一千多年前好多少。
两人到时,其他人正坐在一张大桌上商议对策,其中钟文宣和孟阳讨论得十分激烈,南宫问雪看着两人,神色认真,反而太子一副兴致缺缺的模样,见来了新人,才扬起一丝笑脸。
他脸上看不出什么,父皇死了,母后不知所踪,他的太子之位形同虚设,以前的旧部还会喊他一声太子殿下,别的人,大都冷哼一声,嗤笑道:他算什么太子
这些,于他而言好似没什么影响。见到钟书玉时,他仍如往常一样,挂起闲散的笑,道:“当初见你便觉得你不一般,如今看来真是,竟能得魔神青睐。”
钟书玉有点不舒服,她莫名想起初见时的场景,他那般毫不在意,轻描淡写地取走一人性命,甚至连口正经的棺木都不曾留下。
这话也引起了别人的不满,钟文宣不悦道:“什么叫青睐?魔族是什么好东西?被他们盯上叫倒霉!”
孟阳也道:“太子殿下,您这话说的,让我们如何放心把身家性命交给你?”
太子不慎在意地扣着手指:“我说不说这话,也没人把身家性命交给我,既然各自筹谋,就别往我头上戴高帽,万一败了,岂不是由我背黑锅?”
“你!”钟文宣气道,“你如此心态,如何与我们一起抵御魔族。”
“呵,”太子冷笑,“眼下境况各位心里清楚,远在盛京的朝堂之上各有各的谋划,我们边境之地的小朝堂何尝不是,既心从未齐过,又何来的一起?不如早早降了,一了百了。”
“你!无耻!”
“这种话也说得出口,枉费百姓信任!”
“我就说,高高在上的太子殿下,怎会在意他人死活。”
“他爹白死了,生了这样一个东西!”
正厅内,左一言右一语,魔族还未如何,矛头先对准了自己人。
钟书玉心惊,魔族刚冲破封印时人手不够,她与周荪在医馆治病救人,不曾了解过什么,隐约记得,那时由太子主持大局,一切井然有序,怎么一个月不见,事情发展成了这样?
她不愿相信那些人评价太子的话,若他真不在意百姓死活,又怎会放下盛京的荣华富贵,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一待就是几年。
魔神出世,但凡有点钱,有点人脉,全举家搬迁至盛京,远离此处,唯独他带着人,带着私库来了此处,又怎能算得上枉费信任?
其他人不知晓便罢了,正厅内的众人一路走来亲眼看着,还不够清楚吗?
钟书玉往前一步,正欲说些什么,被一个翠绿的人影挡住视线。
许久未见的曦沐道:“走吧,这儿乌烟瘴气的,烦人的很,我带你出去,正巧看看你身体可有异常。”
“等下,我先……”
曦沐不顾她的反对,与韩云州一左一右,把人带了出去。
她刚从魔神身边离开,确实该好好检查检查,免得遗漏了什么来不及救治。至于太子,不着急,今日之情景,已经上演过无数次。
皇帝薨世,皇室不复存在的消息刚一传来,原本坚不可摧的墙,便生出了裂缝。这儿终究不是他们的地盘,在他们到来之前,早有了盘根错节的巨大根系。
之前因他是太子,众人听命于他,现在他的太子之名形同虚设,大胆一点想,魔族的事了结,他们这里任何人都有机会成为新的皇室,新的帝王。
巨大的权力摆在面前,谁能不动心?
与其扶持前朝太子,不如扶持一个自己的王,待有一天他荣登皇位,他们这些旧部便是开国元勋,荣华富贵信手拈来。
不出十天,太子的权力被架空,由几个面和心不和的人分走。太子带来的人很多,早在一开始化作燃料,阻挡了魔族,这才害得他孤立无援,成了这般模样。
有时他也后悔当初太过尽心尽力,可谁又能透过时光,预知到以后的事。这一切他不曾经历过,没有任何先例可寻,在迷雾中摸索着前进,不摔死就不错了,怎可能一点错都不犯。
幸好,太子想得开。
不多时,几人来到间灵族禁地。
此处不允许外人入内,韩云州只好在外边等着,任由曦沐这个族长,带着被族长认可的人族进去。
这儿比起间灵族其他地方,要更原始一些。接天蔽日的茂盛植物,形成一个极大的山洞,若不抬头看,走在其中很难发现天空早已被无数藤蔓遮挡住。
这里很安静,脚踩在树枝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走了许久,钟书玉惊觉,角落里似乎有“人”在看她,仔细观察一番,她意识到是间灵族人,他们没穿衣服,一模一样的年岁,外貌,瞧不出性别,连五官,都几乎一模一样。
仿佛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他们……怎么了?”钟书玉问。
魔族出世,间灵族也遭殃了吗?
曦沐道:“那是我未长成的族人。”
长成?钟书玉细品着这两个字,他们间灵族是从地里长出来的?
“到了。”
他们停在一棵树前。那树大成一座山,直到走近,钟书玉才注意到那不是山石,而是树皮。
树周飘着一颗又一颗绿色的小光点,光点照亮了这一片,显得周遭的植物翠绿可爱。
曦沐道:“我们间灵族便是在这片土地降生,起初是一颗拳头大小的果子,一点点长大,长成人形,生出灵智,就成了你看到的模样。”
钟书玉看向四周:“他们也是?”
“现在还不是。”曦沐道,“从植物到人,需生出灵智。”说罢,他又问,“你可知长生药最关键的一味药材是什么?”
钟书玉摇头。
曦沐道:“我尚未长成的族人。”
钟书玉脸色一白,见他没开玩笑的意思后,扶着墙干呕起来,她以前没少吃。
曦沐贴心地拍了拍她的背,道:“在生出灵智之前,与果子没什么区别。”
其实他有点开心,钟书玉的反应,恰恰说明她把间灵族的人当作人看待,而非物。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这是人族常说的话,于间灵族而言,同样适用。他与南宫慕羽关系不错,但不错归不归,他心里清楚,在人族眼里,他们不外乎一颗果子。
生了灵智的,便是有灵智的果子。
而非人。
可他们是人。除了和人长得不一样,没有父母亲人之外,有何不同?他们同样有情感,同样想好好活着,同样,想活得像一个人。
他们在间灵族待了上万年,过着日复一日的生活,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想出去看看,见见外边的世界。
大概两天时间,他被人发现了。
国师一早预料到天河边有事发生,几乎第一时间压下了消息,让间灵族成为了仅有少数人知晓的秘密。
很快,他们达成交易,曦沐提供长生药的原料,而南宫慕羽,提供他们族人作为“人”所需要的一切。
几年时间,他们从未开化的野人,成为与人几乎无二的“间灵族人”。曦沐觉得不够,他想要更多,于是时不时前往人族领地,学习他们的所有。
三省神院是他的首选,他变化了形貌融入其中,成为其中一个不起眼的学子。
三年前,他站在众人身后,见到了那个身若蒲草,却意外坚韧的女子。
钟书玉吐了半天,待缓和一点后说:“未成形的族人也是人,你怎能如此?”
“生出灵智才算,生不出,它们与这藤蔓树叶没什么区别,反倒占了别人的位置。”曦沐笑了笑,“放心,我还没残忍到用未出世的族人换钱。”
天地灵气所化之物本就难得,不然上万年的时间,怎会只生出几百个间灵族人。未生出灵智的,未化形成功的,长歪的比比皆是,与其埋进土里等待腐烂,不如拿来换钱。
不过以后,不需要了。
允许外族人进到间灵族的之前,他将族人转移到更安全的地方,这世上不会有任何东西找到他们,除非整片大陆化作火海,无一处安生之地。
至于他,一个担名的族长,用处不大。
其实他无需留下,他完全可以和族人一样离开,自此不再出现,可他想再看一眼钟书玉,为了这份牵绊,他愿意牺牲任何东西。
犹记得,几年前刚了解他目的的南宫慕羽浅笑一声,道:无情之物有了情,不见得是件好事。
一语成谶,他终会为当初的一时好奇,献出一切。
“过来。”曦沐牵起钟书玉的手,与她十指相扣,“别忘了正事。”
钟书玉疑惑道:“检查而已,需要这样吗?”
曦沐没说话,他闭上眼,心中默念咒语,片刻后,自两人相交的手心亮起阵阵绿光,如同一个绿色的太阳,一闪而过。
直至光亮彻底熄灭,他才缓缓睁开眼,望向手指上翠绿色的纹样。
一式两份,他与钟书玉各有一个。
钟书玉也注意到了,她看向无名指根部绿色藤蔓样式的纹样,奇怪道:“这是?和魔气有关吗?”
“无关,”曦沐道,“这是我们间灵族的契约,结契者可共享寿元,从今以后你将长生不老,开心吗?”
钟书玉:“?”
第56章
牵了个手就共享寿元了?
钟书玉看了看手,又看了看曦沐,道:“你正经点,这种时候还逗我。”
“我没逗你。”曦沐嘴角噙着笑意,眼神温柔的让人心慌,“间灵族与天地同寿,只要指环还在,你就能永远保持现在这副模样,不会老去,就算我死了,也不会影响你。”
“谁要你这样啊?!”钟书玉气得原地打转,“你做决定之前能不能先问过我?我只是个普通人,也只想做个普通人,要那么长的寿命做什么?你赶快收回去。”
曦沐摇头:“你们人族的婚约可以和离,间灵族的不行,一旦定下,便是永生永世。”
钟书玉无言以对,她大概明白了,所谓的结契,便是间灵族的成婚。可她早就成过婚,夫君还在外边守着。
为何一个个非要和她成婚?
钟书玉舔了舔嘴唇,换了个问题:“我能问问你,为何要和我结契吗?”
曦沐道:“想。”
一个字的回答,没有理由。这样想就这样做了,哪儿有那么多为什么。
“可我给不了你任何东西。”
“我知道。”曦沐不在意。
钟书玉静静看着他,一时间搞不清他到底在想什么。结契被他说得轻松,至于真相如何,恐怕没那么简单。
她搞不明白,曦沐到底在想什么,一个几面之缘的女人,至于他做到如此吗?
钟书玉想了想,决定说出真相:“有件事我一直瞒着你,我身上有个东西,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它可以让特定的人爱上我,你对我的感情多半是它在作祟,不是真的。”
曦沐眨了眨眼,露出疑惑的表情。
钟书玉继续道:“很奇怪是吧,我也觉得很奇怪,因为它,我才和云州、南宫家扯上关系,我真的很普通,你弄错了,我不值得你这么做。”
“不。”曦沐出声制止,“你值得。”
钟书玉抬眼望着他,心情复杂。
她很普通,普通的家世,普通的样貌,没有任何一个点值得拿出来说。当她知晓这个世界是一本小说,而她是其中的炮灰女配时,她甚至露出了然的神色:
原来我是个配角啊,难怪这么普通。
万人迷的特质按在她身上,她与南宫问雪一样产生疑问:写书人弄错了吧,为何会把这么重要的一个特质放在她一个小配角身上。
难道是为了给南宫问雪一个,合情合理与养兄相爱的身份?如此的话,阮清和更适合吧,至少她长得漂亮。
后来,那些男人对她的喜欢,她都归结于“万人迷特质”,因为有了这个特质,这些男人才对她情有独钟。
她不知道怎么解释,只能重复道:“不,你误会了,你不是真的喜欢我。”
曦沐问:“你还记得,当初为何进三省神院吗?”
钟书玉愣住。
因为什么?因为她不想一辈子受制于人,过一眼望到头的日子,因为她不想钟父再像以前一样,因别人一句话下跪求人,付出自己半辈子的心血。
她很普通,但她不甘于普通。
这世上的小草有成千上万个,唯独她,是最坚韧的那个,无论对手再强大,她也能找到空隙长出去,长在阳光下,长在微风里。
曦沐伸手,将她散落的发丝捋到耳后,道:“我永远记得,那日你被人压着,狼狈不堪,却仍挺着脊梁不肯服输;后来有了国师府撑腰,你不骄不躁,照旧做好每一件事,靠自己在神院中立足;人人都佩服你,他们不说,背地里却感叹,一个七十二坊出生的平民,竟能在遍地贵胄的神院中混得风生水起,钟书玉,你比你认为的厉害得多。”
生得普通,活得不普通,这世上,有几人能做到她这般?
曦沐又道:“我不知道你说的东西是什么,但我清楚,我对你的感情每一分每一毫,都发自内心。”
不是因为万人迷特质,是她本身足够引人注目。
钟书玉心被触动,过往围绕在她身边的迷雾瞬间消失不见。其实仔细想想可以想通,太子是攻略对象之一,但他对钟书玉没什么感觉。
灵榕不属于攻略对象,但不影响他对钟书玉的喜欢。
所谓万人迷,真有那么厉害吗?当真如此的话,南宫问雪的系统应该想法设法除掉她才对,怎会同意南宫问雪用阮清和的身体继续攻略?
唯一的解释是,他们爱上的,是钟书玉本身。
她值得被爱。
“谢谢你。”钟书玉由衷道。
间灵族议事大厅内,激烈的讨论早就演化为针对太子一人的单向攻击。太子懒得和他们掰扯,转身走了。
他一句话没说,厅内人照样气得不轻,你一言我一语地抱怨,表达对他的失望。
瞧瞧,他什么都没做,什么也没说,只是不愿妥协,不愿如那些人希望的那样低下头,沦为他人附庸,便成了众矢之的,受尽屈辱。
原来被人厌恶这般轻易。
南宫问雪制止后,那些细碎的闲言碎语才渐渐停止。
有人问:“那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他们在这儿讨论了半天,并没有讨论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以前是如何的?太子不需要与人讨论,他只需一眼,便能找出问题所在,给出何时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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