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上黑色小腿袜,穿上平底亮面尖头小皮鞋。
头发……披散着不太合适。
孟格桑从行李箱找出一条黑色缎面发带,绑了一个松散的低马尾,自带弧度的头发给人蓬松柔软的感觉,整个人柔和不少。
在镜子前转来转去,左看右看,孟格桑满意地点头,可以冒充一下在校大学生。
艺人出门总少不了墨镜,孟格桑正准备随便捞一副戴上,突然想起现在是晚上。
大晚上戴墨镜,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艺人吗?
伸出的手顿住,在配饰里扒拉一会儿,竟然找到一副没有镜片的眼镜,边框是犀利的豹纹。
哪来的?
孟格桑努力回想,在犄角旮旯找出一段记忆。
哦~阿梨的。
很好,现在是我的了。
镜框的遮挡效果一般,和她的打扮意外适配。
时针慢慢走近11,终于到颁发三项大赏的时间。电视画面中,Bigbang再次上台,从成龙大哥手里领取组合今天的第三个奖项——大赏之一的最佳年度歌手奖。
权至龙混在成员里,恢复之前领最佳男歌手时的打扮——鲜艳的红发被棒球帽盖住,黑色半袖取代表演时的红色貂皮大衣,眼睛依然被黑漆漆的墨镜遮住。
他默默站在成员身后,把发言的机会留给其他人。孟格桑仔细一看,是咏裴。
啧,又是一个台上台下两个样的人,咏裴明明是个温柔稳重的孩子来着。
看完这一段没多久,孟格桑的电话突然响起。
是伊梨打来的。
“桑桑,一会儿我和齐哥去afterparty,你要不要过来一起玩?”
“所有出席颁奖典礼的艺人都去吗?”
“那倒不是,自愿原则,想去就去。我是觉得难得这么多国内外的歌手聚在一起,好些创作人呢,大家互相交流,没坏处。”
那边有点吵,伊梨的声音听起来模糊不清,但孟格桑能感受她的兴奋愉悦,忍不住露出笑容。
“我就不去了,你和荀齐好好玩。”
又问:“荀齐和你在一起吗?把电话给他,我和他说两句。”
“你和他说什么?”伊梨不解,嘟囔着把电话递给荀齐,“喏,桑桑。”
“格桑?”
“是我。”孟格桑站在落地窗前,璀璨的灯火在她眼眸中跳跃,熠熠生辉,“帮我看着点阿梨,才停药,别让她喝太多。走的时候带上她,喝醉了就给我打电话,我过来接你们。”
荀齐越听脸上的笑容越灿烂,调侃道:“你真的是,把阿梨当女儿养呢。”
孟格桑无奈的笑笑:“改不掉啊。”
阿梨习惯依赖她,她也习惯照顾阿梨。
“行了,有我在你放心吧,一定好好把她送回酒店。”
“嗯,have a nice time!”
有荀齐看着,阿梨那边孟格桑无需担心,可以专注晚上的约会,想想一会儿带权至龙上哪儿玩。
十一点刚过不久,权至龙的电话拨过来,“我这边结束了,在哪儿碰面呢姐姐?”
孟格桑挑眉:“你不去afterparty?”
权至龙说得直白:“没什么意思,我更想和姐姐见面。”
比起千篇一律的party,当然是和姐姐一起更开心。
“好吧,你在会展中心吗?我来接你。”孟格桑笑:“可惜,阿梨和我的老朋友去了party,这次你们又碰不到哦。”
权至龙并不觉得可惜,“我要回酒店换衣服,姐姐到这边接我吧。”
约好碰面地点,孟格桑起身准备出发,突然想起一件事。匆匆从行李箱里找到一瓶宝蓝色包装的香水,少量点涂在耳后和手腕。
涂完轻轻嗅了一下,满意地点头:“完美!”
放下香水,脚步雀跃地出门,开着陈芷燕那辆“低调”的黑色玛莎拉蒂GranCabrio出去接人。
“至龙哥呢?”party现场,Bigbang的成员也在找权至龙。
东咏裴端着一杯香槟坐在沙发角落,笑了笑没接话。
大诚瞥他一眼,大致猜到队长的去向,帮着遮掩说:“回酒店了,哥最近很辛苦。”
行程辣么紧还要挤时间学中文追女朋友,能不辛苦吗?
东咏裴又是一笑,低头默默喝酒。
party上人很多,成员被几番打岔,不再执着找权至龙。大诚松了口气,安心坐在东咏裴身边喝酒。
四季酒店在中环,离会展中心不远,大概十公里左右,正常开车十来分钟。
然而颁奖典礼结束不久,会展中心附近有大量粉丝滞留。孟格桑不得不放慢车速,拖拖拉拉二十分钟才到。
过于酷炫的车型,引来大量好奇歆羡的目光。发现开车的是位打扮时髦的小姐姐,好多人举着手机拍照,孟格桑不得不升起顶棚。
到酒店门口一看,嘿,比路上还热闹,根本找不到合适的上车地点,只好把车开进酒店的地下停车场。
电话联系后,权至龙很快下来。远远看到一辆打着双闪的玛莎拉蒂,一溜小跑过去。
孟格桑也看到他了——桀骜不驯的红发,黑色打底撞色铆钉皮衣,黑色牛仔裤,很帅气。
收起顶棚,胳膊搭在车窗上和他打招呼:“晚上好,靓仔~”
歪头微笑的样子又美又甜,瞬间击中权至龙的心。
直觉告诉他,姐姐有点不一样。具体哪里不同,他又说不上来。
“想什么呢?”见权至龙盯着自己发呆,孟格桑出言催促:“快上车。”
“哦?哦~”权至龙回神,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发,拉开副驾驶的门坐进去。
余光瞥见一截欺霜赛雪的大腿,咻的一下收回目光撇开头,红晕一点点爬上耳廓。
第22章 牵你的手~
孟格桑嘴角上扬,“肚子饿吗?”
颁奖典礼一开几个小时,就算之前吃过这会儿也消化干净,权至龙大概率饿着肚子。
感觉脸部温度有所下降,权至龙转头:“饿,先去吃东西?”
“当然!不可以让我家至龙饿着肚子啊。”孟格桑瞥他一眼,含嗔带笑,“在香港这块地界,太多美食藏在不起眼的大街小巷里,姐姐带你去吃呀。”
权至龙被她一句“我家至龙”弄红了脸,垂下头不说话,冰冷的手背贴上脸颊,试图以此降温。
“方才在酒店,我看直播了,你和成员们的表演……”
权至龙猛地转头,让人不由担心他的脖子,他却一眨不眨的盯着孟格桑看。
“是我没见过的至龙的另一面,很厉害,很帅气。”她握着方向盘,双眼直视前方,似有惋惜,“十分钟太短了,演唱会只会更精彩吧,有点可惜没去看过。”
说到这里,她蓦地笑起来,“没去也好,会被你迷得团团转的。”
“我给姐姐留票,一周后的香港演唱会,来看吧。”权至龙龇着牙笑,带点嘚瑟和不甘的说:“我完全被姐姐迷住了,公平起见,姐姐也得对我一样着迷才行啊。”
碰上红灯,孟格桑终于有机会转头看他,“不是说过吗,第一次见面就被至龙的笑容迷住了。”
作为亚洲最出色的女演员之一,孟格桑从没有刻意标榜自己的身份地位,但真的不是什么人都能让她初相识便那么亲近。
除开孟格桑本人性格和李株赫好朋友的身份,更重要的是权至龙对她的胃口。
他不是高高帅帅的传统帅哥类型,但是莫名的喜欢。长相,性格,声音,怎么看怎么可爱,全部都喜欢。生平第一次,产生和年下弟弟交往的想法。
权至龙撇嘴,明显不信:“那就再多一点。”
孟格桑叹气:“怎么不信呢。”
很挫败的样子。
权至龙调侃道:“因为我感觉不到啊,拜托表现得明显一点吧,姐姐。”
“好的,我会的。”孟格桑点头,从善而流。
没想到她会这么说,权至龙愣了下,嘴角无法控制地上扬。
担心权至龙饿着,孟格桑停在路边给他买了一份葡式蛋挞,还有香醇的热奶茶,分量不多刚好垫一垫肚子。
刚出炉的蛋挞外酥里嫩,香甜得不得了。又因为是喜欢的人给买的,吃起来更美味。权至龙一口蛋挞一口奶茶,脸上的笑容没消失过。
车子一路从会展中心开到九龙油麻地,在庙街附近停下。
孟格桑示意权至龙下车:“前面不好开车了,我们步行进去。”
夜晚的庙街人声鼎沸,热闹非凡。琳琅满目的摊位,此起彼伏的叫卖声,熙熙攘攘的人群,构成孟格桑心中最富烟火气和魅力的香港一角。
她拉着权至龙的手,穿过热闹的人群,到生意最好的大排档上买一份热气腾腾的煲仔饭。问老板多要一份碗筷,坐在简陋的露天桌椅上一起吃。
蒸腾的热气模糊了她的面容,却模糊不了她的笑和惬意。权至龙眼疾手快掏出手机,将这一幕永远记下。
孟格桑笑看他一眼,凑到他身边轻声问:“好吃吗?”
户外的风有些冷,她缩了缩脚,悄悄把腿靠在权至龙身上汲取热量。权至龙佯装淡定的点头,假装没发现她的小动作,实则心如擂鼓。
一人吃完半分煲仔饭,孟格桑拉着权至龙继续往里走。
“前面有一家炸鱼蛋非常好吃,你想试试吗?”
权至龙没有说话,手腕一转,握住孟格桑的手。不容置疑的掰开她的手指,与她十指紧扣。
孟格桑停下脚步,看向两人交握的手,在权至龙紧张的注视下亲昵地碰碰他的额头,“走吧,在这里丢了我可找不到你。”
“嗯!”权至龙喜上眉梢,抓紧她的手用力地点头。
“傻小子~”
孟格桑忍俊不禁,突然很想亲亲他。看看周围的环境,强行按捺下来。
庙街有很多香港特有的小吃,孟格桑每次只买一份,两人分食,这样能留着肚子吃更多种美味。权至龙分外享受与她分享的感觉,乐此不疲。
等到填饱肚子,一人捧一杯热饮,兴致勃勃地逛那些特色小摊。
有售卖传统中式手工艺品,风水摆件的,也有卖潮流饰品的,运气好还能淘到几张市场上已经很难找到的复古唱片。
逛到某个卖传统饰品的摊位,孟格桑停下脚步,拿起桌上的圆管状物品仔细把玩。
“这是什么?”权至龙问她。
“扳指。”孟格桑捞起权至龙的右手,把手上的东西往他大拇指上套,“小了点。”
失望地摇头,又往自己手上套,这次大小刚好。
权至龙拉着她的手翻来覆去的看,像个好奇宝宝。
姐姐的手比他的纤细,但和大部分女性的手比更具有力量感。指腹和掌心有一些茧子,并不是十指纤纤柔弱无骨的类型,牵着很有安全感。
“好看,有种……”他思考一会儿,从自己贫瘠的汉语词汇中找到一个形容词,“掌控一切的感觉。”
孟格桑噗呲一声笑出来,倒也没说错。
扳指一开始只是射箭的工具,用来扣住弓弦以便拉箭。到了清朝,旗人多以名贵材料制作扳指,非贵胄不可轻易佩戴,可不就染上几分贵气,显得高高在上了。
孟格桑手上这枚陶瓷扳指应该是仿制的台北故宫博物院的乾隆扳指,黄釉为地,彩绘如意花卉纹,上下口缘各饰有金彩一圈。
不愧是乾隆爷的审美,富贵无双。
“你喜欢这个吗,至龙?”
权至龙点头,他喜欢色彩丰富有特色的饰品。
孟格桑在摊子上挑来挑去,找到一个圈口合适且没有瑕疵的,连同她戴的那个一起买下来。
这东西材料不贵,贵的是手艺。哪怕是仿品,能做到毫无瑕疵不容易。
孟格桑和老板一番唇枪舌剑,你来我往,最后以一个让权至龙目瞪口呆的价格拿下。
“喏,这个送给你。”帮他戴在右手大拇指上。
权至龙的手修长有力,骨骼分明,戴扳指很好看。看着看着,孟格桑有了另一个发现。
“指甲怎么回事?”
光秃秃的,摸一下还刺手,一看便知不是正常修剪的结果。
还能怎么地,自己咬的呗。
权至龙傻笑,看天看地就是不看孟格桑。他知道这不是个好习惯,可是忍不住嘛。每次焦虑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啃指甲,经常伤到。
“你呀,对自己好点吧~”
一个一指弹敲在他脑门上,没有多说。
权至龙晃晃交握的手,“知道啦,姐姐~”
两人继续逛街,走走停停,交头接耳,气氛越发融洽亲密。
路过一个唱片小摊,只是随意一瞥的孟格桑蓦然站住。长臂一伸,精准地从一堆旧唱片里挑出两张。
封面上的人俊美潇洒,叫人移不开目光。孟格桑小心地拂过,嘴角噙着一抹笑,“老板,呢个系容少嘅黑胶片?原版定翻录嘅?”
老板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朝孟格桑竖起大拇指,“眼光真系好!系自己嘅珍藏,原版嘅!”
既然是珍藏,怎么随意丢在摊子上任人翻找?
孟格桑不置可否,仔细检查外封,又把唱片拖出来查看,对质量还算满意,让老板开价。
“我唔系咩都唔识嘅粉丝,畀个一口价。”
老板竖起食指比了一个一。
一千港币?
人民币八百左右,倒没有狮子大开口。
老板开价实在,孟格桑没有还价,爽快付钱走人。
权至龙全程充当孟格桑的人形挂件,虽然听不懂,眼睛一直黏在她身上。
汉语,韩语,英语,粤语,姐姐会说好多种语言啊。
到底怎么做到的?
演技那么棒,外语也说得好。
孟格桑小时候跟父母在内蒙生活,会说蒙语和普通话很正常。寒暑假回东北爷爷奶奶家,那是个汉族和朝鲜族杂居的小镇,于是学会了简单的朝鲜语。
后来到香港工作,耳濡目染下迅速上手粤语和英语。除此之外她还会说一点法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应付简单的采访和对话不成问题。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除了蒙语和粤语,她竟然会说六国语言。哪怕程度不深,这语言天赋也高得可怕。
其实孟格桑最近又打算学一点德语,看样子离会说七国语言不远了呢。
面对权至龙热切的目光,孟格桑有些小得意,“如果不做演员,我或许会成为外交官呢。”
孟爸爸曾在藏地当兵守卫祖国边疆,耳濡目染下格桑的家国观念很强。加上她学语言真的蛮轻松,有段时间非常向往成为新闻中运筹帷幄的外交官那样的存在。
“我相信。”权至龙语气笃定,“姐姐的话,不管什么都能做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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