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婴很快从他挎着的竹箱里找到剪子递给沈雁回。
胡峰的衣服穿得很多,里三层,外三层,且用腰带扎得很紧。沈雁回先验正前方,暂不愿翻动尸体,只好像上回那样用剪子剪开他的衣物。
这次没有血迹将衣物与皮肤黏连,沈雁回除衣物的速度更加快。
面对赤裸的尸体,她的眉头都不曾眨一下。
“是要全部给他脱光吗?周仵作之前也不曾......”
张伟看着这个约莫十七岁的姑娘,到底是怎么能做到面对这样的光景,面不改色的。
他话都未说完,尸体已全部裸露在众人面前。
莫说张伟吃惊,连一旁的衙役与书吏瞧了,都在心里直呼——牛牛牛。
“那说明他验尸并不严谨。若是有死者玉/茎、臀处、谷道有挫伤,或是遇到些侵犯的案子,都不验吗?”
虎狼之词!
张伟干瞪着眼说不出话,一旁的衙役更是掏了掏自己的耳朵。
如何虎狼之词竟出自这么年轻的女子之口!
沈雁回看完尸体前面,仔细检查他的四肢,而后翻身。
“记,死者胸腹部、背部、腰脊处、四肢,并无外伤,手足甲处无紫黑......敢问张大人,死者的家人还未回来吗?”
“方才本官说了,她的妻子赵如意给酒楼送家禽去了,并不得空。”
张伟一边回答一边啧了好几声。
“她知晓有仵作会来验尸吗?”
“知晓。”
“那若民女眼下将尸体剖开,他的妻子可同意?”
沈雁回瞧了。
眼前之人,身材纤瘦,四肢细长,唯独这肚子有些大。
她按了按肚子,忽然有了个念头。
“这......”
张伟面露无奈之色,沈雁回眼下所做之事对他的冲击极大。
他揉了揉眉心道,“赵如意原先说,只要能找出杀害她丈夫的凶手,就全交给本官做主。所以,你剖吧。”
“行......谢大人,刀。”
剖尸。
原先仵作验尸,验得大多都是刀具所致的外伤,并不需要剖尸,张伟当县令的时间并不久,他是不曾见过的。
“呕......”
一旁的书吏忍不住捂嘴作呕吐状。
他毕竟见过不少尸体,死状惨烈的也见过,面对尸体时,能做到面不改色,已经不错了。
可眼下生生剖尸,那当真没见过。
沈雁回的刀被她磨得很锋利,只轻轻一滑,就能很快见到里面的肠子。
“呕......”
莫说那几个衙役,连张伟都不敢正眼去瞧,忍不住呕吐。
他说来说去,也只是一介书生。
鸡都没杀过,如何能见人硬生生剖开人的肚子?
本来这鸡舍里就臭,叫人忍不住犯恶心。
眼下的场景,铜锣县众人更是无人能忍受。
张伟靠在墙角根处,将一早吃的馒头配炙鸡皮,吐了个精光。
“易达兄若是实在难受,就出去透透风吧,本官与沈仵作在这里就行。届时,你可直接查看本官的记录。”
谢婴面不改色,站在沈雁回一旁,瞥了张伟一眼。
“嗯,谢大人说得对。”
沈雁回连头都不曾抬一下,“张大人您不舒服就先出去吧,这般场景,确实非常人能忍受。”
张伟扶着墙根,大口喘着气。这一大口,就又将鸡舍里的恶臭味给吸了个遍。
“呕......”
哗啦哗啦。
“本官,本官......”
张伟接过手巾擦了一把嘴,又抹了一把被逼出的生理性眼泪,“本官可以忍受......呕。”
哗啦哗啦。
张伟站直了身子,大吸了一口气,努力告诫自己区区臭味,无视即可。
心中无臭,便是不臭。
他身为一县父母官,将邻县的县太爷与仵作请过来帮忙,本就是在求人。
眼下死的是他们铜锣县的人,旁人都能做到面不改色,他如何能退缩!
无碍,一点都无碍。
不臭,一点都不臭。
呕......
张伟涨红了眼,“沈姑娘,请继续吧。”
“好,银针。”
“记,银针刺喉管、胃肠处并无发黑......肺大,且与胃剖开后,有积水。”
“针线。”
“给。”
沈雁回将尸体的肚子一针一阵缝上,随后站起身来,摘掉手衣。
她叹了一口气。
“谢大人、张大人,胡峰应是死于,溺毙。”
“溺毙?”
别说是谢婴,在场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人在鸡舍,如何能溺毙?
他们四处检查了一番,能装水的,也只有喂鸡的食槽。
那条两个手掌宽的食槽,也淹不死人吧?
“很明显,这儿不是他的死亡地点。”
沈雁回用衙役打来的清水洗手,“胡峰是被人抛尸在此处......还有,民女方才验了那三只黄鼠狼的死因,是死于中毒。”
“这......”
张伟一时间哪能摸得着头脑。
人莫名其妙地死在了自家鸡舍里,却说是溺毙。
身旁有三只死了的黄鼠狼,还是中毒死?
这这这,这如何查起?
“将胡峰的尸身抬出来吧,里面不是个安息的好地方。”
待众人走出鸡舍,已是正午时分。
“张大人,这个给您。”
沈雁回将包成一团的手巾,递给了张伟。
“这是什么?”
怎么忽然要赠他手巾了?女子赠他手巾,莫不是......
沈姑娘,确实厉害,相貌也好,值得他欣赏。
张伟的耳尖红了。
“里头有胡峰头发里夹着的东西。”
张伟差点没把手巾给丢飞出去!
“咳......”
张伟大声咳嗽,遏制自己将丢掉手巾的欲望,颤颤巍巍地一层又一层地翻开手巾,“是,是什么啊。”
“是扁豆花瓣。”
白色手巾包裹住的,是一片紫色的扁豆花瓣。
“李毛,收好,许是怎么关键证物。”
张伟立刻将手巾包好,扔给了一旁的衙役。
“是!”
几人在鸡舍门口谈话间,赵如意回来了。
她将装了巨大鸡笼的板车拉倒一边,用衣袖抹了一把额间渗出的汗。
“敢问张大人,民妇丈夫的死因查到了吗?”
赵如意穿了藕色交领袄子,盘了同色包髻,簪蚌珠簪两支,胳膊上束了攀膊,朝着张伟行了个礼。
她长得比较丰满,往张伟身边一站,块头竟是比他还要壮上三分。
脸大圆眼,挺鼻薄唇,眉心处长了一颗棕痣,眉骨与鼻梁的交际处有几道横纹。
岁月并不败美人,她很漂亮。
“沈仵作说,应是溺毙。”
“溺毙。”
听到这话,赵如意抿了抿唇,缓缓道,“那民妇眼下,能将我们家胡峰,接出来了吗?”
“请便。”
丈夫死了,倒是察觉不到赵如意的悲伤。
“恰逢秋日,扁豆花绽开之际,我家小妹要我给她带几串扁豆花把玩。”
待赵如意走过沈雁回的身边,她浅浅一笑,“小妹顽皮,请问赵姨家种扁豆了嘛,我斗胆为小妹讨要几串,实在愧疚。”
“没有。”
赵如意怔了怔,转身看她,“我与我们家胡峰,都不喜欢吃扁豆......姑娘去别家瞧瞧吧。”
阳光正好,铜锣县的几位却是面色个个惨白。
吐了一地,已是胃里空空。
“谢大人,我们去吃饭吧,好饿。”
沈雁回洗干净她的剪子刀具,用布擦干后重新放回竹箱。只是这竹箱倒是一直在谢婴的身上背着,没有要还给她的意思。
有人帮着背竹箱,那不要白不要。
“想吃什么?”
“那自然是,黄金鸡,又香又流汁的黄金鸡。”
沈雁回在谢婴的面前比划着鸡的大小,引得包上坠着的银铃叮当作响。
“好。”
“‘黄金鸡’确实为本县的名菜,不如由本官带怀风兄与沈姑娘去吧,也算是本官为你们接风洗尘。”
张伟非常热情好客。
“黄金鸡”作为铜锣县的特色菜,自然是需要拿出来好好招待一番来客。更何况方才二人,一人验尸,一人记录,实在是帮了他大忙。
“易达兄不必客气,一会我们用完饭便回青云县了。”
谢婴抱着双臂,淡淡道。
“不多留一会儿吗?铜锣县青山绿水,景色宜人,适合采风。且此案诡异,还未......”
“破案,是易达兄的事。”
谢婴说得也极有道理,他们俩只是被邀请来验尸,并不用参与整件案子的侦破。眼下尸体已验,也是时候回去了。
“谢大人,我们帮帮张大人吧,反正眼下青云县也没案子。”
沈雁回的同理心又犯了。
作为一名法医,无法做到对死者置之不理。何况她方才验尸所得,这胡峰很明显是死于他杀。
“不去摆你的小食摊了?”
谢婴挑了挑眉。
“试试吧,这两天实在破不了这案子,我们就回去,好不好?”
“好。”
谢婴挎着竹箱跟在沈雁回一边。
“那本官就为怀风兄与沈姑娘带路,且随我来吧,本官带你们去本县做黄金鸡最有名的酒楼吃鸡!”
张伟抖了抖衣袖,将头一昂,也是时候轮到他来表现了。
鸡舍离街上有些远,方才他们也未驾车前来,眼下只能步行前去。
“你方才说.....就与本官去的。”
“哎呀,张大人客气嘛,肯定是免费的。谢大人,我这不是替你省钱嘛。”
沈雁回眼睛一眨,怎么从这语气中听出了几分怪味。
什么味呢。
“本官并不缺那几只‘黄金鸡’的钱。”
“那晚些,我们俩去吃宵夜,听说铜锣县的夜市非常好玩,到时候我们肯定不与张大人同去。”
“好。”
走在前面的张伟就听着耳畔处传来嘀嘀咕咕的窃窃私语。
什么“不与张大人同去”?
他张伟不好吗!
仙鸡楼。
这是铜锣县最好的酒楼。
自从张伟任职铜锣县县令,就爱上了吃鸡。县里的每一家做/鸡的铺子,他都吃了个遍。
直到他吃到了这家。
那时候的仙鸡楼还不叫这个名字,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食肆。
可张大人一去,一吃,认为这简直就是他吃鸡以来,吃到过最好吃的鸡!
紧接着他提了一幅字——此乃仙鸡也。
县太爷前来吃鸡,又给提字,这不是活生生的招牌?
自那以后,这家食肆开始日日客满,更有外来游客专门来吃他家的鸡。
于是小食肆成了“仙鸡楼”,也成了铜锣县最好的酒楼。
“竟还有这样的故事呢。”
沈雁回喝了一口茶,凑到谢婴身边,悄悄耳语。
“谢大人,若是以后我的小饭馆开张,你也给提一个,你就说我的小饭馆,‘此乃仙饭也’。”
“投机取巧。”
温热的呼吸扑在谢婴的耳畔,引得他眼睫微颤。
“如何就是投机取巧了,难道我做的饭不好吃吗?”
沈雁回狠狠地喝了一口茶,“那日后谢大人别来吃了,反正不好吃。”
“好吃......要簪花小楷还是瘦金?”
“真写啊,我开玩笑的。”
沈雁回杏眼一眯,“不过谢大人当真要写,到时候小饭馆开张,就帮我写块匾额吧,我的字不好看,叫人写又贵......主要是,我觉得谢大人的字写得很好看,龙飞凤舞,行云流水,颇有‘颜柳’的味道。”
沈雁回好像有些摸着门道了。
谢婴,需......
哄。
“行,本官替你写。”
请问有人在意他吗?
张伟在一旁当了个透明人。
这不是他管辖的县?
不是他带来吃鸡的吗?
无人在意他。
“咳。”
张伟轻咳了一声,“怀风兄,沈姑娘,你们瞧瞧还用些什么吗?这儿除了黄金鸡,还有桶子鸡、肉脯鸡、小鸡二色莲子羹、鸡签.......”
他报菜名似的说了一堆鸡的各种做法,铜锣县当真是有名的鸡县。
“全凭易达兄做主。”
可终于轮到他做主了!
张伟大手一挥,“小二,本官方才所说之鸡,全上!”
“得勒!”
先上的是鸡签,被炸得金黄酥脆,油香四溢,算是一道开胃小菜。
紧接着装在盘中的,便是响当当的黄金鸡。
想要黄金鸡的味道好,最关键的是要挑选一只好鸡。此鸡需皮薄油少,肉质结实,且恰好三斤最为妙。
届时宰杀除脏,用加了麻油与盐的开水烫鸡,再重新备一锅水,半开未开时下鸡,加葱姜、花椒煮上一刻后,再焖上二刻。
将熟鸡捞起,斩件装盘,配以原汤作蘸料,再搭清甜米酒同饮。
沈雁回与谢婴用筷子夹了一块,尝了一口。
鲜香皆备,滑嫩多汁,饱含麻油与花椒的香气。此刻,再蘸一口原汤作尝试,充分体会它的——我蘸我自己。
“怪不得张大人能赞叹出‘此乃仙鸡也’,确实仙鸡。”
沈雁回一连尝了多块,黄金鸡真是鸡如其名。
“自然。”
张伟感受到自己被认可,饮了一口米酒,“此情此景,就如当年李太白体验到的‘白酒初熟,黄鸡正肥’......来来来,怀风兄,沈姑娘,本官敬你们一杯,多谢你们肯赏脸前来本县协助本官破案!”
“能喝吗?”
谢婴看了一眼沈雁回的酒杯。
“能喝,米酒而已,不醉人。”
沈雁回端起酒杯大饮一口。
好甜!
酒过二巡,他们就被鸡给包围了。
张伟当真是阔气,仙鸡楼所有的鸡都被他点了一遍。桶子鸡肉肥嫩,肉脯鸡尝起来有嚼劲,那小鸡二色莲子羹,虽然名字有些黑暗,但汤羹尝起来鲜甜,一点儿都不油腻......
沈雁回觉得这趟铜锣县当真是来得值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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