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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年代文中的极品老太太——池陌【完结】

时间:2025-03-01 23:03:38  作者:池陌【完结】
  顾客没了选择,都咬咬牙买了孟大国那边的肉。
  至于孟二勇这边的,因为价格便宜,尝鲜的人不少,天蒙蒙亮,三人就卖的差不多了。
  孟大国头一次见到这么多钱,脸都激动红了,大川也没见过这么多钱。
  “你娘可真厉害,我就不明白了,一样的猪肉,怎么分为三摊就更好卖呢?”
  “这我哪知道?不过我娘一向这么厉害,你习惯就好!”
  孟大国笑着把钱揣在一个布袋里,大川帮忙,孟二勇时刻盯着他俩,眼睛看酸了都不敢移开,生怕他们合起伙来把钱给贪了,那他可就亏大了!
  几人回去后到了上工时间,孟大国把钱放在甄臻手边,笑着说:
  “娘,您可真有办法!您给儿子说说,怎么分为三摊卖就更好卖呢?”
  甄臻笑笑,她也不确定是否管用,前世她舅舅是卖黄金的,在街上开了好几家金店,家家生意火爆。后来做了服装代理,同一条街上有十家店都是他的,并没有因为开了更多的店而生意不好。
  甄臻只是借用了这种理念,才想着叫孟大国试试的,没想到竟然真的管用。
  孟大国佩服得五体投地,讨好道:“娘,赚了这么多钱,给您买对金耳环吧!”
  难为便宜儿子还记得这事,甄臻一时有些感慨。
  “不用,家里用钱的地方多,先把房子盖起来再说,再说我儿子这么能干,耳环的事还怕没机会?”
  孟大国心里美滋滋地点头。
  把大川叫进来,当面清点了钱数,野猪是两人一起猎到的,可孟家又多去了两个人帮忙。
  再说要不是甄臻的主意,他们的猪肉也卖不出去。
  他不同意平分,最终只同意四六。
  “甄大娘,不能再多了,再多了就显得我不知好歹了。”大川说。
  甄臻笑笑:“一共是380,你数数。”
  去掉猪血、猪头、猪骨头,八百斤的猪大打折扣,好在最后也卖了不少钱。
  大川可是看着她点的,她连破了一毛钱都要粘好算进去,做事很讲究,大川没什么不放心的。
  这次赚了228块钱实在出乎甄臻的意料,她上次才赚了十几块,看来这年头卖猪肉真是挺赚钱的。
  难怪有人这几年卖瓜子能赚上百万。
  剩下的猪肉两家平均分掉了,大川家人多,也都盼着能多带肉回去,甄臻就多给了他一些肉。
  大川连连感谢,觉得甄大娘这人很厚道,会做事。
  晚饭时孟华回来了,自从上次那事后,这小子就一直住在外面,好些天看不到一次。
  以往他闹脾气,原主都会心肝肉地哄着他,可甄臻不想伺候,你愿意回来就回来,不愿意回来她正好乐得清静。
第25章
  孟华进门时甄臻正靠在床边织毛衣, 那件毛衣已经织好了,整齐地叠放在床头,许是毛线多出来的, 还织了一副男人手套,带挂脖的毛线绳。
  孟华是不爱戴这玩意的, 不过要是娘给他织,他也能勉为其难戴一下。
  数日来的埋怨烟消云散。
  孟华瞥了眼他娘安静柔和的侧脸, 他娘长得好这是毋庸置疑的, 美人老了也是美人, 哪怕这个年纪还生了四个娃,模样也是一顶一的。
  不过从前娘看着凶悍算计,如今却有种被岁月打磨过的圆润,不知道怎么说,可就是不一样了。
  他进门后就没吭声,甄臻瞥他一眼,也不搭话, 继续织毛线。
  孟华原以为她娘会给他个台阶下, 等了半天没等到,气呼呼地掀开门帘走了。
  吃饭时, 甄臻拿着毛衣走进厨房。
  甄臻笑着展开毛衣, “大国, 毛衣织好了,你套在身上试试, 哪里不合适的我再改改。”
  孟大国高兴地应了一声,娘只给他织了毛衣,这是明目张胆的偏爱了!
  他套上一试,不像其他毛衣做得那么贴身, 穿在身上觉得喘不过气,娘织的版型微阔,宽宽松松当真是舒服,其他人都没有这样的。
  他长这么大没穿过这么好的衣服。
  “哎呦!这毛衣真是太舒服了!二弟三弟,你们也没见过这种版型吧?这种版型穿着可舒服了!”
  N瑟!有些人长嘴还不如不长!
  孟二勇发翻了个白眼,“娘,我的呢?你怎么只给大哥织,不给我织?”
  甄臻笑笑,“毛线票不够,你大哥的毛衣破了好几个洞,你的还能穿,等娘再想想办法,有适合你肤色的毛线,再给你织。”
  这话说的孟二勇心里舒坦。
  娘是根据肤色来搭配毛线颜色的,也不是故意偏心老大,再说老大那衣服确实坏的不成样子,他还是能接受的。
  孟华面色骤黑,讨伐似的盯着甄臻,四目相对间,甄臻目光柔和,表情平静。
  他却啪的放下筷子,饭都不吃回房了。
  焦蕙兰也替孟大国高兴。
  大国曾经说过,长这么大就没穿过一件像样衣服,往年娘给三弟买好几件新衣服,却一件不给他买,总说弟弟小要让着,没想到也轮到他穿新衣服了。
  看到孟华跑出去,她担忧道:“娘,三弟还没吃饭呢,我去屋里叫他。”
  “别去!”甄臻坐下,给自己盛了一碗粥,“又不是小孩子了,还动不动发脾气叫人去哄,爱吃不吃!不吃也不要给他留饭,让他饿着算了!”
  焦蕙兰有些担心,今天她特地做了野猪肉,虽然野猪肉不如娘买的家猪肉好吃,可偶尔打个牙祭,倒也新鲜!今天不吃,下次再想吃可就不容易了。
  陶爱红却巴不得,孟华饭量也不小,少一个人吃饭她就能多吃几筷子。
  有了这件毛衣,又刚赚了两百多块钱,孟大国在这个家是彻底扬眉吐气了。
  以前娘偏心老三,对他动辄呵斥打骂,从来没瞧得上他,他在家里根本不起眼。
  别说二弟三弟了,就是家里的母鸡都不正眼看他。
  现在娘对他这么好,他身材像爹,高大挺拔,常年干活还有着块块分明的腹肌,穿着新毛衣要型有型,要样有样。
  孟二勇瞧他那小样,怎么都不顺眼,心里酸水直冒。
  “娘,你怎么就吃粥?您多吃点菜!”孟大国给娘夹菜。
  甄臻笑着说,“娘减肥呢,大国你吃吧!”
  孟大国瞪大眼,心说娘越来越离谱了,减肥这种话都说得出来!
  农村人饭都吃不上,哪有力气减肥啊?
  “娘,我爹都没了,您减肥给谁看啊?”孟二勇夹着排骨问。
  甄臻心说不会逼逼你就少逼逼,为什么人家孟大国有毛衣你没有,反思一下。
  “女人减肥从来不是给男人看的,你爹不在我还控制体重,说明我对自己要求高。”
  眼看着天要变暖了,她也想控制一下体重。
  原主好吃懒做,天天躺着,年纪轻轻就仗着婆婆的身份做甩手掌柜,肚子上还是有点肉的。
  甄臻这几天做仰卧起坐,希望能把身材再雕琢一下,恢复少女体态。
  焦蕙兰瞥瞥自己的肚子,娘都减肥了,她还一顿吃七个大肉包子,当即决定少吃一个。
  陶爱红心里嗤笑,一个寡妇还减肥呢!该不会是要勾搭人吧?
  陶爱红等了半天还没等到婆婆说分钱的事,就在下面踢了孟二勇一脚,孟二勇被她踢得来了火气,却不好发作,只得笑着问:
  “娘,爱红想回娘家,咱家刚赚了钱,各房是不是能分点?”
  甄臻没想过把钱都攥在自己手里,也巴不得分家落个清净,可既然没分家,钱就得用的有点讲究。
  家里要盖房子,保守估计要七八百,要是厕所再弄好一点,手头这钱就不够了。
  但不给也不行,人家刚结婚的小年轻也要生活不是?
  买点东西回娘家,买件衣服买双鞋什么的,也都是正常需求。
  甄臻笑笑,“我正想跟你们说这事,家里顿顿吃肉,就算手头有点钱那也是禁不住花的,更何况今年要起房子,爱红六月就要生了,也得备点钱以防万一。所以就一家分十块钱,让你们去买买东西,怎么样?”
  焦蕙兰没意见,没分家的媳妇手里有个一两块钱就不错了,毕竟去年全家也没赚一百块钱呢。
  陶爱红却撇嘴,心说婆婆真小气,有那么多钱就给十块钱,她还打算买双皮鞋,再去烫个头发呢!
  去娘家也得给点钱,不然她娘怎么能放过她?
  大丫正躺在甄臻的摇椅上,今儿个风小,天又暖,甄臻叫焦蕙兰把二丫抱出来晒太阳补钙,焦蕙兰就把二丫放在大丫怀里,叫她搂着。
  大丫怕妹妹冷,紧紧抱着妹妹,妹妹身上很暖和,又香又奶还可以取暖。
  她抱上瘾了,吸着妹妹软软的小脸蛋。
  “阿奶,二丫越长越好看了!”
  可不是么?眼睛跟葡萄似的圆溜溜的,香香软软,糯叽叽的,一看就喜欢。
  甄臻笑着逗逗二丫,二丫也咧嘴。
  “这孩子都会笑了。”
  焦蕙兰也觉得二丫聪明,生大丫那会她没东西吃,大丫生出来又瘦又小,脑子看起来也不灵光,妹妹吃得好,看起来比姐姐那会聪明很多。
  不过这种话婆婆不让她说,怕伤害到大丫。
  “两个孩子就要一碗水端平,不能有了妹妹就说姐姐不好,不聪明,孩子敏感,都会记在心里的。”
  婆婆这样说,焦蕙兰也记得了,就笑着回:
  “跟她姐一样聪明。”
  大丫被娘一起夸,心里高兴,更喜欢二丫了。
  甄臻回房拿了二十块钱分给俩个儿媳,俩人这时拿了钱都挺高兴的,陶爱红当时就出去了,估计是买零嘴了。
  等她再次回房时,孟华正坐在床上生闷气,他抿着唇不说话,甄臻也不想搭理他,儿子是这种人,挺丢脸的。
  “娘!我觉得你变了!你不再是那个疼爱我的娘了!”孟华忽然开口。
  屋里落针可闻,甄臻缓声问:
  “那疼你的娘是什么样的?”
  “以前的娘最疼我,家里谁都没有我重要,娘要是织毛衣肯定会织给我,你怎么能织给大哥呢?”
  “哦?”甄臻要笑不笑,“织给你就行,织给你大哥就不行?凭什么呀?你大哥也是我生的,还是我头一个孩子,我怎么就不能对他好了?”
  孟华一噎,说不出话来。
  娘说的没错,她有三个儿子,疼大哥没有一点问题,可他习惯了娘偏心他,习惯了娘什么好东西都给他,习惯了自己是这个家的得利者,习惯大哥辛苦劳作最后他享福。
  他都习惯了,娘却忽然把自己的偏爱给收了回去!
  这怎么行?
  “娘,我还想你像以前一样,儿子什么都是对的,儿子什么都是好的,所有爱都给我!”
  甄臻怀疑这三小子还没断奶,都几岁了还这么黏母亲?
  原主最后把拆迁来的房子都给了小儿子,在甄臻看来这是最忌讳的事,做父母的这样偏心,是把自己的路给堵死了。
  给了小儿子,小儿子也没给她养老,甄臻可不做这么糊涂的事!
  她要让孟华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不可能的。”
  孟华猛地抬头,眼神里有些受伤,“娘!”
  “孟华,对就是对,错就是错,程素那件事上你做错了就是做错了,不能因为你是我儿子,我就昧着良心,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你是我儿子,我可以疼你,护着你,但这种原则上的事,我要是和稀泥,就会让你越陷越深,娘不想你成为一个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人。”
  孟华要喷火了,“娘!”
  这人怎么说都说不通,简直白费口舌。
  甄臻掏掏耳朵,也来了脾气。
  “喊什么喊!我耳朵又没聋!你要不是我儿子,我早就把你踹茅坑里去了!生了这样的儿子还不如生个屎壳郎,滚滚滚!看你就烦!”
  孟华真真气到了,摔门离去。
  屋里争吵声大到焦蕙兰在自己屋里都听见了,她有些担心,抱着二丫进来缓解气氛,见小叔子跑了,就说:“娘,我去找找吧!母子没有隔夜仇。”
  “不用找,爱去哪去哪!”甄臻说着继续织毛线。
  她也不是不想给其他儿子织,原本就没打算偏心,等她买到毛线肯定也有其他人的份。
  可总要有个先来后到,孟华衣服都穿不完,还想什么都紧着他,真是惯的!
  被三儿子这一闹,甄臻莫名有点气。
  晚上边泡脚边织毛线,打算给焦蕙兰织一件开衫,就用后世流行的款式,织的稍微长一些,大气一点,颜色就选用她空间里蓝飘绿的款,再配点好看的纽扣。
  要是可以,再给她织一条好看的围巾,开衫和围巾是绝配。
  焦蕙兰现在皮肤养的水灵了,也知道爱美了,可就是不会打扮,穿衣服以实用为主,甄臻打算改造她一下,务必要让她自信起来。
  她画了图样,可针织衫版型宽大,她一个新手也怕织不好,下手很慎重,半晌才想好了从哪下手。
  觉得脚冷,她又打了盆热水泡脚,泡了一会水凉了又加了点进去,就这样把一壶热水用完,却发现没拿擦脚布。
  擦脚布在院子里晾着呢,这会要是穿鞋出去,鞋就湿了,晾干又冻脚。
  正犹豫,余光瞥见床尾孟华的一件毛衣。
  好小子!叫你气老娘,把老娘气得心肝疼,老娘两辈子都没被男人气过,你小子跑出来找存在感。
  甄臻越想越气,拿起那件毛衣就生出了邪恶的心思,嗯,你小子不干好事,干脆就拿你的毛衣擦脚。
  给娘擦脚就算尽孝了。
  她越想越觉得可行,脚冻得疼,甄臻鼻子发酸,不由吸了吸鼻子,紧紧握住了那件黑色毛衣。
  不管了,就用这个擦吧!再晾下去要冻感冒了。
  孟华这几天住在他朋友那,朋友家人多,三个孩子睡一屋,晚上打呼放屁磨牙什么都有,屋里更是冷的厉害,他差点睡感冒,今天无论如何是不想睡外头了。
  思来想去,吵架是吵架,但总比感冒好,没必要把自己弄得那么狼狈!
  在山上跑了一圈,终于消了一半的气,打算回来一句话不说,让他娘知道惹火他后果很严重。
  谁知刚走到门口就看见他娘拿着他的毛衣发呆,那愁眉苦脸的模样,一看就是睹物思人了!
  孟华忍不住唇角上扬。
  真是的!嘴上骂他,心里却舍不得他,他才走了多久,娘就这么想他了?呦呦呦!看吧!鼻子都酸了,这是要哭上了?
  他的亲娘哎,真是刀子嘴豆腐心,嘴上说的多决绝,心里还不是放不下他?
  仔细想想,自己这几次的做法确实挺混账的,娘说的没错,他那么做确实过于冒险,只是他拉不下脸来道歉,可母子间又哪有隔夜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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