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亚喊你小祖宗……嗯?嗯?你还在做梦?
而且,就凯亚的酒量而言,十瓶果酒下肚,他顶多也就微醺,再怎么样,也不至于现在这样。
凯亚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面不改色的把话题转移:“要是我真得醉了呢?”
你咬上钩子,顺着他的思绪想去:“要是你真醉了,我也不会送你回家的。”
“哦?”,凯亚来了兴致,微眯起眼睛,“难道我真醉了,就可以赖在这里不走?”
你死鱼眼:“你也知道这叫赖呀。”
你设想了下场景,很有人文关怀精神道:“你要是真醉了……看在我们两个多年的同伴情的份上,我不会把你丢到走廊。”
你不知道凯亚的住所在哪,要是他真得醉到不省人事,你还是愿意收留他一晚。你和凯亚间,还是有点同伴情的。
凯亚悠悠的看向你,忽然间,嗤笑道,“看来我们之间的同伴情还很深厚嘛。”
他加重了“同伴情”这三个字。
话落,他又抿了口酒。
从你的角度看去,凯亚的下颚线和喉结非常清晰。他喉结一滚,一杯酒又空了。
你看见他又把杯子放下,一缕深蓝的发丝沿着脸颊垂落,在空中荡了荡。
你随意接过话茬,扬了扬下巴:“那可不。”
语气还挺骄傲的。
哈。
凯亚都快被气笑了,他捏了捏手中的杯子,话锋一转:“同伴情就那么重要?”
还未等你回答,他语气像是开玩笑问:“要是我说我不想和你做同伴呢?”
你以为他只是在开玩笑,便也开玩笑的回道,“怎么?你不想和我做同伴,那你想和我做什么?”
你一手支起脑袋,金色的发丝披在肩头,像是披着昂贵的丝绸,暖色的灯光落在睫毛上,宛如覆盖了层薄薄的金箔,你开始扳手指。
外边的沙沙声响,又被微风吹了进来。凯亚几乎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手指不自觉的攥紧,露出一丝苍白,冰色的眼眸却安静的,清醒的看向你。
小时候,他不想成为你的同伴,他那时背负着血海深仇,游走于孤寂的边缘,如同一头孤狼。一点风吹草动,就能让他警惕的竖起耳朵。又何况是你。
那时,你站在阳光下,目光炯炯的问他和迪卢克,要不要成为你的正义伙伴。他嗤笑着拒绝了。
可你毫不在意,仿佛只是走个过场,依旧如同圈地盘一样,把他圈到了“同伴”这个圈子里。
那个时候,他是不想成为你的同伴,甚至不想同你过分靠近,过分熟络。
而后,他却不知道为什么,每天都能看见你,每次在人群里,第一眼就是去找你。
真是奇怪啊……
人的情感真是奇怪啊……
凯亚听到你如报菜名一样,报道:“兄妹,姐弟,上司下属,师父徒弟,嗯……恋人?”
凯亚听出来了,你是在开玩笑,他又为自己倒了杯酒,一口见底,轻巧的杯子在他的手中转了转,他扯起唇角,露出一丝若有若无,又像是自嘲的笑,语气却一往无前,“恋人。”
“你呢?”,他停顿了一下,语气轻快,似乎在开玩笑:“你觉得恋人怎么样?”
“嗯……”,你评价:“野心还挺大的。”
“哈。”,凯亚嗤笑道:“我的野心一直都挺大的。”
你油盐不进,转念一想,问道:“所以…凯亚你现在都没喜欢的姑娘?”
要是他有喜欢的姑娘,肯定不会和你开这种玩笑。
凯亚:……呵。
他知道你脑袋缺一根筋,对于他,压根就没往那方向去想,只是……只不过……
凯亚扯起嘴角,毫不客气道:“要是我有呢。”
你一愣,只见深蓝色头发的青年坚决道:“我有。”
你略带讶异的看向他。
他姿态放松,领口半开,精致的锁骨清晰可见,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你,语气带着惆怅:“我啊……”
深蓝色头发的青年摩挲着杯壁,冰色的眼眸中正酝酿着某种猛烈的情绪,“我可是喜欢了她很久,可是那个傻瓜完全不知道。”
“一点也不知道。”
或许是年少时,凯亚把情书丢在一旁的动作太过坚决,以至于,当他说出“他暗恋一个姑娘许久”时,你竟然觉得有一丝违和感。
你:哇喔.jpg
没想到啊没想到啊。
凯亚这家伙也有这么一天。
所以……凯亚喜欢的姑娘是谁啊?
你的好奇心压也压不住的冒了出来,眼睛如灯泡般瞬间亮了起来:“我认识她吗?”
凯亚呵了一声:“你不认识她,还有谁认识她?”
你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什么意思?
……凯亚的意思是你认识他喜欢的姑娘?
啊这。
这也就是说,你还在蒙德副本里的时候,凯亚就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好小子,瞒了那么久,一点陷都不露的。
可恶,你更加好奇了。
凯亚继续道:“就算是我暗示她,暗示得那么明显也不知道我的心意……”
凯亚看着你:“你说她傻不傻?”
“确实有点傻。”,你附和道,眼中好奇不散,“所以是谁?珍妮?莱瓦丽?迈娅妮?”
凯亚没有帮你解决疑惑,他忽然生气了,一直冷笑:“真得很傻,没有比她更傻的了。”
你:……
你:……?
为什么你会产生一种凯亚在骂你的错觉?
是错觉吧。
凯亚走了,还把剩下的酒也带走了。离开前,他还让你以后少喝点酒,就算是果酒也少喝点,还说酒喝多了,人会变蠢。
……酒是他带来的,现在让你少喝点酒的也是他。
啧,男人心,海底针。
不过,你还是很想知道凯亚喜欢的姑娘是谁,他不告诉你,难道你还不知道问迪卢克?迪卢克肯定知道点。
把门关上,你边在心底思索着,边走向书桌,突然,你福至心灵的抬头,看向窗户那边。
高大的青年正扶着窗户,准备进来,见你发现了他,眼睛一亮,语气里带着若有若无的委屈,“小姐,你怎么没来找我?”
第99章 会信吗
达达利亚受得伤比想象中的还要严重,肋骨断了三根,身体各处还有大大小小的淤青,看起来很是吓人。
这种伤势要是放在普通人身上,保管那人疼得下不来床。但这种伤势放在达达利亚身上――青年只会把嘴角的血迹抹去,笑得和没事人一样。
从小到大,达达利亚受过的伤比一般人吃过的盐还要多。他自小便喜欢纷争,喜爱打斗,战士那趋向刺激,热爱纷争的因子像是埋在他血液中的一根燃线,只需星星火花,便能绽放出巨大火花。
而在他很小时,燃线便已点燃。
那时,他还叫阿贾克斯。
在同龄人上树掏鸟蛋,下水摸鱼时,小小的阿贾克斯拿着父亲给他磨得木剑,向乡里年长的孩子王发起一场决斗。
孩子王向他的伙伴,大声讥笑:“他打算就用那个玩具和我打架。”
“小子,到时候我把你的胳膊砍断,你可别哭着回家喊妈妈哈哈哈哈哈哈。”
他的伙伴也跟着笑了起来,嘲笑声像是此起彼伏的潮汐,一阵一阵的回荡在空旷的雪原,小小的阿贾克斯没有被吓退,他又向前跨了一步,湛蓝色的眼睛炫目到让人不敢直视,他举起自己的木剑:“当心我把你们的舌头割下来,丢给秃鹫饱餐一顿,让你们的舌头去它肚子里胡言乱语。”
笑声停了。
孩子王的脸也沉了,他跳下巨石,脸色铁青,边走边抽出腰间的剑,剑身与剑鞘摩擦,发出凛然的声响:“小子你很狂啊,就算你现在跪下来,哭着向我求饶,我也不会放过你。”
小小的阿贾克斯严守以待,嘴里却一点也不饶人:“原话奉还给你。”
于是,一场战争就此展开,木刀和铁剑相撞,先是木刀落下风,节节败退,继而木刀扭转战局,将铁剑死死的压住。
此刻,两把剑的斗争就像是狮子和羚羊的追逐――一头幼年的狮子正追捕一头健硕的已经成年的羚羊。
而在羚羊终于意识到自己只是羚羊时,狮子的爪牙已经扼住了他的喉咙。
捕食者的地位不可能因为年龄的差距而发生颠倒,就算是最柔弱的狮子的牙也能咬断羚羊的喉咙,更何况,他面对的是一头注定成为狮子王的幼崽,而更恰巧他这只羚羊没有矫健的身姿和无人可挡的力量。
木刀架在了孩子王的脖子上,孩子王被吓得跌落在地,连剑也拿不稳,他惊恐地看着面前的小怪物:“你…你…”
小小的阿贾克斯绷住脸上的表情,木剑往里面凑了凑,孩子王的话卡在喉咙,他冷汗直流,一动也不敢动,他张着惊恐的眼,看着面前的小男孩。
冰之女皇在上。
尽管他知道这把剑是木头做的,可这把剑朝他砍过来,架在他脖子上时,他却如同幻觉般的以为,他手中的是把神兵利刃,是神话故事中,只有国王血脉才能拔出来的救世之剑。
而小小年纪就能使用这把剑的他……孩子王颤抖起来,是…是怪物吧,一定是怪物。
小小的阿贾克斯见威慑效果极佳,放出狠话道:“要是我再看到你欺负弱小……”
他的木剑又往里靠了靠,见到比他高一个头的大孩子害怕的抖了抖身子后,他一瞬间顿感无趣,语气却变得更加凶恶起来,“我就把你的脑袋割下来,丢到秃鹫群里。”
“不!”
“不不会了,再也不敢了!”,识趣的看到孩子王作出承诺,小小的阿贾克斯把剑收回。孩子王屁滚尿流的,头也不回的跑开,仿佛这个比他至少矮一个头的小男孩是什么邪恶凶残的恶魔,又或者毫无怜悯心的死神。
这段记忆只占据达达利亚十九年打斗史中,不起眼的一角,甚至早被当事人抛至脑后。
毕竟,比起他“单骑屠灭整个巢穴的龙嗣”,“深入凶险秘境中全身而退”,又或者是“只身一人覆灭某大贵族的领地”的战绩,打赢一个乡里孩子什么的,都不够格成为人们饭后的小菜。
在至冬流传的传说里,愚人众的末席,「公子」达达利亚,似乎一出生就有常人不及的高超武艺。
他似乎是非人般的存在,有着强悍的身体素质,还有着万年一遇的武学天赋――
看!那就是公子阁下,愚人众的末席,他才十九岁,如此年轻,就站这个国家在金字塔尖上。
不愧是公子阁下,一个人闯入传说中险恶的秘境,没断胳膊没断腿的全身而退,他才十九岁啊!
他…他简直就是怪物!!
或许在大部分至冬人看来,达达利亚和怪物同等。
但在十四岁以前,在他父亲看来,他只是个调皮的,过于喜欢争斗的孩子。过分喜欢争斗,喜爱混乱,以至于他的父亲时刻担心他总有一天惹出天大的祸事。
而在十四岁之后,在他跌入深渊,以为至此到了死地,而又幸运的在死地得以新生后,他的一生也随之发生了改变。
没有人知道他消失的那三天里经历了什么,只知道在找到年幼消失的他时,他身上的一些特质悄无声息的沉淀了下来,而另一些特质却又陡然出现在他身上。
那段不为人所知的经历成为他真正走上武学道路的契机,也成为他锤炼战士之躯的伊始。
不置可否,这些年来,他始终如一的走在锤炼自我的道路上,鲜少将注意里放在他人身上。
若是有个人告诉前几年的他,在某一夜,他会熟练翻过一位少女的窗户,他会哈哈大笑几声,认为那人在讲一个比至冬寒冬还要冷的笑话。
而现在――
“小姐,你怎么没来找我?”,青年语气里透着些许委屈。
***
达达利亚的到来属实出乎你的预料。
你原以为今天凯亚来找你,就已经很出人意料了,没想到,凯亚离开后,达达利亚又出现了。而且,两个人都不走正门。
而最离谱的是,你和达达利亚现在在蒙德城外散步。
你面无表情的一巴掌拍在自己脸上,当时就不应该一时头脑发热答应和他出来散步。
大晚上的散什么步啊?!你想回去了!
此时,你们刚走到蒙德前的大桥上,夜晚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一点人声,微风吹拂着这座沉睡的城邦,带来青草的味道。
“小姐?”,见你停住脚步,达达利亚侧过脸看向你。
“没事。”,你抹了把脸,摆手道,“我们继续走吧。”
既然已经答应出来散步,还是要好好把答应的事做完。
你可是个很守约的人!
你的脑中忽然浮现出方才的场面,橘发青年一手扶住窗户,身姿矫健,如一头在草原上奔跑的豹子,看向你时,眼睛一瞬间明亮,又一瞬间黯淡下来,语气带着些许委屈。
像只是淋雨的狗狗。
……好吧。
你承认,就在那一瞬间,你差点以为自己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
因此,当他说,他想找个人出去走走,但他在蒙德不认识其他人,只认识你时,你脑子一热,就答应了。
……
换个角度想想,反正明天放假,晚上出来走走,吹吹风也挺好的。
“刚才有人来找过小姐?”,达达利亚忽然问道。
“嗯,刚刚有朋友找我喝酒。”
“小姐喜欢酒?”
“还行。”
你只对果酒稍微感兴趣点。
达达利亚弯起唇角:“那有机会的话,我给小姐带我老家那边的特色酒,虽然比不上蒙德酒出名,但味道比蒙德的酒还要好喝。”
至冬的酒啊……
你好奇:“至冬的酒都是烈酒吗?”
达达利亚轻笑了一声:“一般都是烈酒,我那边冷,在外面风很大,要是离火堆远,身体一下子就会被冻得僵硬,这个时候,喝一口酒,身体就会暖和起来。”
“除了烈酒以外,那边还有果酒,小时候家里大人才能喝烈酒,小孩子只能喝果酒。果酒味道很甜,我们这些小孩子都很喜欢。但是只有节日的时候大人才允许我们多喝点。”
“要是小姐能来,我一定让小姐喝个够。”
“当然了,也要留肚子吃点其他的。玩得话,冰钓就很好玩。小时候我和老爹经常去。”
说完,达达利亚满脸期待:“小姐真不考虑来至冬旅游吗?”
达达利亚说得你很心动。
比起在教令院卷生卷死,你确实超级无敌想去外边走走,看看风景,吃吃美食。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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