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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娃去相亲,八零美人风靡家属院——玉米田【完结】

时间:2025-03-16 23:13:47  作者:玉米田【完结】
  沈思思埋头在他的坚实怀抱里,枕着他硬邦邦的lvz臂膀,原来,被人护着的感觉,是这么的奇妙……
  向来坚强的沈思思,终于小鸟依人地依靠在了顾乘风的羽翼之下……
  颠了将近十几分钟,终于,拖拉机缓缓驶入了金凤村。
  村口摆门子的村民们,见到沈思思和她那个军官老公,整个都炸了锅!
  那些人立刻都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问着沈思思,毫不吝啬地夸着她身边的男人。
  外人不知道,但金凤村的村民几乎都知道,沈思思和妞妞是怎么回事。
  大家都很敬重沈思思的人品,也很佩服小姑娘的知恩图报有担当。
  为了肖春雨的名声,为了好姐妹的荣誉,她不仅一个人扛下了所有,还抚养了姐妹的孩子。
  大家心里都门清,沈思思未婚带个娃娃,恐怕是不好嫁了。
  要嫁也只能找个同样二婚的,或者不咋样的男人凑合着过日子。
  真没想到,她居然找到个一表人才,英俊帅气的军官。
  王大妈这个大嘴巴,一下车见人就嚷嚷,人家沈思思嫁了个团长,还是头婚的,对她可好了,一路上都护着,没舍得让她磕着碰着。
  那些不太相信的,见到沈思思和妞妞的那一刻,就一切都明白了。
  短短时日,沈思思母女俩就跟在乡下时判若两人。
  “思思,你这脸也圆润了,皮肤也白里透红的,城里真是养人啊……”
  王大妈笑着揶揄道:“不是城里养人,是找了个好老公养人。”
  表情老不正经了!
  沈思思睨了她一眼,这个王大妈,嘴上还真是没个把门的。
  王大妈被她一瞪,干咳两声转移话题:“还有妞妞,这小丫头之前面黄肌瘦的,现在脸上都有肉了,血色还挺足……”
  “对啊,都不见她老咳嗽了,以前这说话的功夫,她能咳好几下。”
  “是啊,变化可大了,哎哟,思思你这衣服是最新的款式吧,毛呢料的,真好看……”
  他们围着沈思思和妞妞各种嘘寒问暖,好奇地打听她在城里的生活。
  沈思思知道乡亲们也是关心,便也大概说了一下。
  不过,她没透露自己开油坊的事,事情未成,她还不想透露,等以后有机会再说吧!
  “思思啊,你这次结婚也是够突然的,我们也只是听说你找了个城里的军人嫁了,也不知道啥情况,现在好了,我们大家伙都放心了!”
  沈思思感动得不行,望着乡亲们关切的脸,沈思思想到了很多很多。
  她虽然不是金凤村的人,但却在这儿度过了几年的光景,这些年,她从一个小女孩成长为一个女人,学会了种地、摘棉花,也认识了她这辈子最好的姐妹――肖春雨,还收获了一个可爱的孩子。
  这一切就像是梦一般。
  “谢谢你们,这些年的照顾,当初我经常不上工,赚不了工分,都是大家省着口粮接济我们的,我沈思思都记在心里。”
  她想好了,等温嵘那边一提货,把货款打给她,她就拿出自己那部分的利润来给村子里修路。
  “你们城里的姑娘,能来到我们这穷乡僻壤的,也挺不容易,罢了,都是过去的事了……”
  沈思思又说了些感谢的话,随后就说还有事,要回去她的小屋里收点东西。
  便拉着顾乘风一路小跑地离开了。
  过去的路上,沈思思一边走一边给他指着道路两边的稻田。
  “我之前下乡,就是在这里干活的,后来,他们见我一个小姑娘,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就心疼我给我换了个轻松的工作,让我去牛棚给那里一个老头送饭。”
  
第140章 历尽千帆,涅重生
  那个老头就是那位老中医,姓什么不清楚,她只喊那老头叫六大爷。
  当年六大爷被打压得很厉害,先前送饭的那个人,几乎都没给他吃过好饭,全都是馊饭。
  直到沈思思来到后,给他天天好菜好饭地送去,三不五时还给他加一个鸡蛋,老头可喜欢她了。
  每当看到六大爷浑身邋里邋遢,胡子头发都打结在一块儿,身上臭气熏天的,嘴里却说着各种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知识和哲理,她就会想到自己的父亲。
  父亲虽然没有住牛棚,但那些人往他身上泼的脏水,却比让他住牛棚还要痛苦。
  她对六大爷好,也是在间接地将他当成父亲,用以弥补自己心中的亏欠和伤痛。
  可六大爷却也是个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人。
  当时,六大爷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就提前写好了方子,偷偷塞给了沈思思。
  “中华医术要发扬光大,造福百姓,全都看你了……我是不行了,这辈子都出了牛棚了!”
  “你拿着这些配方,可保你一辈子衣食无忧,但要记住一点,千万不要坑人害人,这是底线,切记切记……”
  沈思思当时还让他别乱说话,他身体那么好,怎么可能命不久矣,她还想继续给他送饭呢。
  结果接过方子的第二天,她去送早饭时,却怎么都叫不醒六大爷,她大着胆子开门进去伸手一摸,六大爷的身体已经凉了硬了。
  看来,在半夜的时候,六大爷就走了。
  他走得很安详,就像是睡着了似的,嘴角挂着微微挂着一道浅笑。
  后来,他的后事是村子里的人凑钱办的,买了口薄棺材埋在后山上。
  顾乘风抱着妞妞,安静地走在她身边,听着她云淡风轻地说着那些年的岁月,说着生离死别,他心中泛起一阵明显的痛意。
  沈思思那么娇弱的姑娘,是怎么在这样艰苦恶劣的环境下生存的?
  想到这,他就恨不得回去揍自己一顿,要是他早点鼓起勇气来见她就好了。
  沈思思在前面带路,压根就不知道顾乘风现在的脸色有多难看,经历了太多太多,再次回到这片土地,沈思思却是完全不同的心境。
  有一种历尽千帆,涅重生的感觉,这里的一切是那么的熟悉,却又那么的遥远。
  还是一样的景色,一样的乡亲,但沈思思却不同了。
  她领着顾乘风来到了她和肖春雨共同生活过的小破屋。
  屋子已经一个多月没有住人了,但却保持得还算干净,院子里也没有什么杂草和落叶,应该是有人来打扫过。
  沈思思打开门锁,进去后,一股潮味扑面而来,熏得妞妞忍不住咳了几声。
  这房子建在半山腰上,后面就是茂密的竹林,平日里山上的水气,全都汇聚在周围,根本排不出去,所以这里特别的阴暗潮湿。
  顾乘风立刻后退一步,把妞妞交到沈思思的怀里,只身进去把所有的门窗都打开,等换过气后,才带着他们进屋。
  屋子里很简陋,窗户漏风,顶上漏光,墙壁上满是潮湿的水痕霉斑,墙根底下甚至长出了一根小蘑菇。
  顾乘风的语气瞬间就沉了:“你之前,就是在这种地方住了几年?”
  沈思思嗯了一声:“之前我们也修缮过,但根本没用,这里的潮气太强了,墙壁和窗户纸很容易就受潮破败,屋顶上经常会被风把稻草刮走,真是苦不堪言。”
  “那你们就没想过要换个地方?村长是干什么吃的!”
  沈思思说道:“申请了,但村里其他的土房子还不如这呢,这起码是间砖房,还有片瓦遮头,就将就着住吧,当时谁也不知道多久能回城,万一突然就能走了呢?”
  顾乘风越听心中就越是憋闷,他感觉这地方他待一天都受不了。
  被子都是湿哒哒的,盖在身上跟盖一层冷水似的。
  难怪妞妞的病在村子里不见好,就这个环境,不把人住生病了,简直就是奇迹。
  还好,思思娘俩再也不用住这么潮湿的屋子了。
  “这地方,看样子也不能住人,村里也没个招待所,我们还是赶紧收拾吧,需要收什么东西,你告诉我,我来动手。”
  沈思思看了一眼屋子里,其实她也没几件东西,就是一些衣服,还有肖春雨的遗物。
  一封没有署名的情书,看字迹苍劲有力,应该是个男人写给她的。
  还有一件肖春雨最喜欢的白丝绸旗袍。
  另外就是一个玉佩,那玉佩听说是她很艰难才偷偷藏着保留的传家宝,等着妞妞大一点懂事了,她再把这些东西交给妞妞。
  另外,就是她用塑料纸包着,藏在墙缝里的那几张笔记。
  那可是六大爷给她留下的宝库。
  里面不仅有美白的方子,还有祛疤的,治皮肤病的,治小孩红屁屁的……好多药油药膏的方子。
  果然像六大爷说的那样,她以后靠着这方子,注定衣食无忧。
  不过她也会恪守六大爷的嘱咐,绝对不会以次充好,缺斤少两地害人。
  把东西都带上,沈思思打开橱柜,拿出一小瓶偷藏的酒,还切了一节香肠。
  “走吧,我们去看看春雨和六大爷。”
  沈思思怀着无比复杂的心情,来到了后山上。
  一块竹子包围的空地上,耸立着两个小土包。
  一个没有立碑,一个立了碑,旁边还有个小小的雕塑,是肖春雨伟岸的形象,只手撑起了一根木梁,身下护着一大一小两个人。
  其中一个人,就是沈思思!
  底座上刻着几个大字:抗灾救险女英雄――肖春雨
  沈思思蹲下身,给两个土坟分别倒了白酒,放了香肠,然后还掏出了她在林县买的米饼和卤肉。
  “春雨,六大爷,我来看你们了……来跟你们告别的。”
  沈思思抽噎着说出第一句话,整个人就绷不住了,眼泪簌簌狂落。
  顾乘风安慰地搂了搂她的肩膀:“没事……慢慢说!”
  沈思思缓了好久,终于稳住情绪再次开口:“我找到了我的幸福,也再次拥有了一个家,这次过来,是跟你们分享喜讯的,我结婚了!嫁了一个对我很好很好的男人,当然了,他对妞妞也很好。”
  这时,妞妞突然指着沈思思的肩膀:“妈妈,你看,是一只白蝴蝶!”
  一只通体纯白的蝴蝶,张开翅膀足足有手掌那么宽,绕着沈思思不断煽动着翅膀,跳跃地朝她靠近……
  
第141章 妈妈躺在了泥土里
  这只蝴蝶就像个洁白的小精灵,一点也不怕人,落在她的肩头翩翩起舞。
  沈思思的眼前瞬间变得模糊,眼泪溢满了整个眼眶。
  “春雨,是你吗?”
  沈思思手掌朝上,一根根摊开手指。
  那白蝴蝶扑腾了两下翅膀,便轻盈地飞舞,在眼前旋了一圈,似受到了某种感召,它缓缓落在沈思思的指尖。
  这一刻,沈思思呜咽地流下眼泪。
  是她!
  是肖春雨回来了!
  化作蝴蝶回来了……
  沈思思手里捧着蝴蝶,愈发确信,它就是肖春雨的化身,她又以这样的方式,回来看望她了……
  “妈妈,你为什么对着一只蝴蝶哭呢?还有,肖春雨是谁啊?”妞妞好奇地问道,也垫着脚尖逗弄着蝴蝶。
  蝴蝶只是扑腾着翅膀,丝毫也不害怕她,这让妞妞觉得很是新奇。
  沈思思吸了吸鼻子,把妞妞带到肖春雨的坟墓前,让她跪下磕头。
  思来想去,她还是决定将真相告知这个小丫头:“妞妞,肖春雨是你的妈妈。”
  妞妞顿时就不乐意了:“她是我妈妈,那你呢?”
  “我也是你妈妈……你有两个妈妈!”
  妞妞不明白,只是突然有点伤心难过:“别人只有一个妈妈,我为什么有两个妈妈?你不想要我了吗?”
  沈思思紧张地一把拉过妞妞,扎进自己的怀抱里。
  “傻孩子,说什么胡话呢?别人只有一个妈妈,你却有两个,证明你很特别啊,而且,我什么时候说过不要你了?”
  沈思思低下头轻轻吻了小脸蛋一口:“我的意思是,你会有两个妈妈一起爱你,疼你,不好吗?”
  这话妞妞听明白了,她霎时间破涕为笑。
  妈妈这么一解释,还真是这个理,她果然是世界上最特别的小孩。
  “可是,这个叫肖春雨的妈妈躺在了泥土里。”妞妞指着土坟说道。
  沈思思点了点头,孩子大了,什么都瞒不过她,跟个小大人似的。
  “虽然肖春雨妈妈睡在了泥土里,但你却是从她肚子里生出来的宝贝,你身上流着她的血,你一定要替肖春雨妈妈灿烂地活着,好吗?”
  沈思思的声音柔和似水,妞妞听得眼泪汪汪的,虽然她年纪小,但也知道什么是生离死别。
  死亡就是把人们埋进了土里,她们会化作泥土,会随着雨水,会在太阳月亮的照射下,变成很多很多的小精灵,活在这个世界上。
  而她的肖春雨妈妈,就是这样变成了蝴蝶,变成了很多很多的野花野草。
  听到自己是从肖春雨妈妈的肚子里出来的,妞妞一点也没有意外,只是越发好奇,自己这另一位妈妈,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肯定是顶好的人,不然也不会成为她的妈妈。
  “关于你妈妈的事,等你长大后我会毫无保留地告诉你,不过,这件事是我们之间的秘密,千万不能告诉别人,明白吗?”沈思思说道。
  妞妞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我知道了,妈妈……”
  话音刚落,那只围绕着沈思思和妞妞的白蝴蝶,便翩翩飞向了一旁的石雕。
  落在了肖春雨塑像的鼻尖上,那一起一伏的翅膀,仿佛在跟她们挥手,也更像是道别……
  从后山上下来,沈思思和顾乘风本打算返程的,却拗不过老村长的盛情邀请,去他家吃了顿饭。
  现杀的老母鸡,配合上山上的野山菌,汤汁炖得金黄蹭亮,香气扑鼻。
  “思思,家里比不上城里,没什么可招待你的,你别见谅……”
  沈思思看着这一锅鲜嫩的鸡肉,老村长还真是客气了,只有在乡下待过的人,才知道主人家杀鸡的含金量。
  老村长是真把他们当成贵客了。
  饿了一天的妞妞,看到这翻滚的鸡汤,口水都沿着嘴角流淌出来。
  老村长赶紧举杯邀了一口:“顾团长第一次来咱们村,就当在自己家,咱喝一杯,动筷吧……”
  盛情难却,顾乘风礼貌地举起酒杯,跟老村长碰了一个,一饮而尽。
  喝完这一口,想起昨天晚上喝酒误事,中了调虎离山之际,差点害死思思,顾乘风便将酒杯倒扣在了饭桌上。
  “老村长,我不胜酒力,一杯足以……”
  老村长不知道,沈思思还能不知道他的酒量吗?
  她有些诧异顾乘风今天为什么这般自律,多半是被昨天的事弄出了心理阴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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