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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春风(重生)——姚颖怡

时间:2017-10-26 15:33:17  作者:姚颖怡

  其次,常到铺子里来买笔墨的人里,有一个叫沈三白的秀才,其妹去年嫁给瑞王做了侍妾,如今正得宠。
  这封信是九月初写的,从平凉送到扬州,再从扬州送到京城,用了三个多月。
  罗锦言觉得这样不是长久之计,虽然稳妥,但浪费太多时间,如果有重要的消息,传到京城就全都耽误了。
  有什么两全其美的办法呢?
  她拿着信笺呆坐片刻,便趿了鞋子从炕上下来,打着火石把信烧了。
  这才唤了大雪进来,把那部《浮生偶寄》拿过来。
  这书她已经看了两遍,现在正看第三遍。
  小雪跑了进来,手里拿着一封书信:“大小姐,廖公子有书信来了,老爷让给您拿过来。”
  罗锦言眉头微动,问道:“老......爷......让......拿......的?”
  小雪点头。
  一旁的夏至立刻瞪起眼睛,道:“谁让你把信送来的,是远山还是明岚,你去问问清楚。”
  小雪答应着转身跑了出去,稍顷便又回来,道:“大小姐,我问清楚了。明岚说是老爷让给您拿过来的。廖公子回到扬州,就给老爷写信报了平安,这封信是夹在给老爷的书信里的,老爷没有拆开,直接让给您送来。”
  罗锦言莞尔,她的爹爹常有惊人之举,比如说要带她见识地下马市,比如若无其事地装成跛子,现在给廖云传递书信,倒也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夏至拆开书信,罗锦言一目十行看完,廖云在信里说,他和李家兄弟一起回到扬州,一切平安勿庸挂念云云。
  罗锦言看得啼笑皆非,让夏至找了匣子,把廖云的信放了进去,便又去思忖平凉的事,很快就把这件事扔在脑后。
  转眼便过了小年,杨树胡同张灯结彩,准备过年。
  罗锦言准备了整整一车东西,让常贵夫妇送到茴香胡同的霍家。
  下午的时候,常贵夫妇回来,出人意外,霍家长孙霍星也一起来了。
  上次在茴香胡同,罗锦言见过霍星,印像中个清瘦沉默的少年。
  三个月没见,霍星比起初回京城时长高了一些,显得更瘦了,厚厚的冬衣穿在他身上显得空空荡荡。
  他的冬衣是青布粗布做的,穿在他身上,就有种青衫磊落的狷介之感。
  这让罗锦言想起那一年在昌平的柳树林子里,把她抱到树上的那个人。
  不二非尘的香味似乎又一次萦绕在鼻端。
  她和霍星见了礼,便借故出来,让罗绍和霍星在屋里说话。
  郭老夫人既然派了长孙过来,便不会只是道谢这么简单,一定还有别的事。
  霍家也该有所行动了。
  她叫来夏至:“找......两......身......男......装......来。”
  夏至眼睛露出一丝慌乱,但随即又警觉地四下看看,低声问道:“要不要叫上方四哥和滕五哥?”
  她也只是女扮男装过一回,就是和小姐去天桥,不过那次的事很惊险,她至今仍然心有余悸。
  小姐很少出去,她甚至不去茶铺,但偶尔出门,也不会女扮男装。
  现在小姐让她去找衣裳,难道又想去天桥?
  天啊!
  想起骡车里那个戴着张飞面具的家伙,夏至就打个冷颤。
  她的细微动作尽落入罗锦言的眼中,视如不见。
  夏至从小就跟着罗锦言,自家小姐从小到大,从来没有改变过主意,但凡是小姐决定的事,就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达到目的。
  夏至视死如归地走出去,半个时辰后,夏至捧了一身衣裳走了进来。
  半个时辰后,两高两矮四个人已经站在天桥最热闹的地方。
  两个高的是方金牛和腾不破,两个矮的当然就是罗锦言和夏至。
  三个人六只眼齐齐看着罗锦言,他们想不明白,大小姐为何要来这里,而且不像是来玩的。
  罗锦言不是来玩的,她来找人。
  那人既然破坏了柳树林子的房子,无论他是出于何种目的,他也定是对赵宥或者王朝明警觉的人。
  那个时候,赵宥还没有住进延寿寺,也没有和京城官员频繁见面。
  而那个人,却已经注意到他了。
  今天收到张广顺的来信,罗锦言比平时任何时候,都想找到这个人。
  一个和她一样,对赵宥感兴趣的人。
  自从上次在天桥遇到,已经隔了一年多了,他还会出现在天桥吗?
  罗锦言不知道。
  夏至打死也想不到,每次做事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小姐,这一次却是来碰运气的。
  那人长得什么样子呢?
  罗锦言仔细回想。
  他的个子很高,但并不胖,可也不瘦,年纪应该不大,少年人的身量长得再高,也没有成年男子的浑厚。
  他有黑羽般飞扬的眉毛,和一双深不见底的眸子,似乎在哪里见过。单看这双眸子,却又不像是少年人,深幽如同千年古潭,让人莫名其妙的心慌。
  还有......就是他的手,那是一双很好看的手。手指修长,骨结分明,如同美玉雕成。他是练武的,手上有没有茧子呢?好像没有,也或者是有,而她没有看到。
  罗锦言不禁有些泄气,这算什么线索?
  在这人潮拥挤的天桥上,她要找一个身材修长、不胖不瘦、眼如深水、双手好看的人。
  她面无表情地在人群中穿梭,这在其他三人看来,她这就是神情凝重。
  即使是粗心如方金牛,也早就不敢把罗锦言当普通小孩看待了。
  罗锦言现在的神情,传递给他们的,就是:小姐很郑重,事情很严重。
  夏至寸步不离地护在罗锦言身边,方金牛和腾不破,则一前一后跟在她们身边。
  罗锦言的目光扫过一个个摊子,那里有打把式卖艺的,有说相声的,有捏面人的,还有卖各种小吃的。
  奇怪,怎么没有变戏法的?
  一一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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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颜如玉
  是啊,为何没有变戏法的,这不正常。
  罗锦言不死心,对腾不破道:“你......去......找......变......戏......法......的。”
  腾不破应是,转身欲走,却又不放心地叮嘱方金牛:“四哥,你好生照顾小姐。”
  方金牛黑脸胀得像猪肝,当年在天桥时,他和三哥就是想去看变戏法的,自做聪明把几个泼皮引到暗巷里,没想到却被人打了闷棍,扔到窑|子里。他们兄弟这辈子最丢人就是那次了。
  他瓮声瓮气地对腾不破道:“你快去吧,罗嗦得像个娘们儿。”
  半晌过后,腾不破回来了:“小姐,没有变戏法的,一个也没有。”
  罗锦言颌首,淡淡问道:“有......多......久......了?”
  “我打听了,从去年秋天,这里就没有变戏法的,偶尔有外地来的,不到一个时辰就被顺天府的人抓走,久而久之,也就没人敢在这里摆摊变戏法了。”
  “哦。”罗锦言轻声应道,并没有太多的好奇。
  “是......我......来......错......了。”她道。
  夏至吃惊,小姐也会出错?
  是人都会出错,但她从没见过小姐出错。
  罗锦言无声地叹息,道:“走......吧。”
  不走还能怎样,让天桥上的人一个个的把手伸出来给她看吗?
  寒风像刀子似的吹在人的脸上,夏至给罗锦言戴上斗篷上的风帽。
  小姐好像有些失望啊。
  “小姐,要不咱们去苏杭街逛逛,看看有什么南边来的新鲜物件儿?”夏至笑着哄她。
  罗锦言没说话,只是低头看看自己的衣裳,又看了看夏至的,摇了摇头。
  夏至恍然大悟,脸上顿时烧了起来,自己真是笨啊,小姐和她明明是男子打扮,苏杭街卖的都是女子喜欢的物件儿,哪有小小子去买这些玩意儿的。
  她想了想,又道:“小姐,那去逛书局吧,上次您送老爷的那本书,老爷多高兴啊。”
  罗锦言送给父亲的是张谨的《张论春秋》。
  罗锦言点头,霍家来人了,看父亲的样子,说不定还要叫上焦师爷长谈一番,她回去也没什么事,不如去买上几本书。
  已是年根底下,街上到处都是办年货的人们,大大小小的店铺生意也都红火起来,唯有书局闹中取静,还是一如即往的冷冷清清。
  看到罗锦言,两位老伙计怔了怔,随即认出她来。
  这么好看的小姑娘,别说是穿了男子衣裳,就是打扮成街上的小乞丐,也能让人过目不忘。
  书局里也只有罗锦言一个顾客,她挑了几本新出的词话本子和两本游记,正想给父亲挑几本书,却看到一本世面上极少见的《诸蕃志》。
  这是前朝文人所写的一本书,记载了多个蕃国的风土人情,前世的时候,她曾在宫中的藏书阁见过这本书,但那时她对这类书籍不感兴趣,也就没有看过。
  没想到竟然在这里看到了这本书。
  书册很新,透着墨香,显然是最近印制的。
  她翻过来看了看,便看到万卷坊三个字。
  这是秦家的印坊啊。
  罗锦言有心把这本书扔回去,可又舍不得,一名老伙计看到她拿着这本书,便笑着走过来,道:“姑娘,这书只印了几十本而已,您若是喜欢就快点买吧。”
  好吧,万卷坊就万卷坊吧。
  罗锦言又给父亲挑了两本诗集,连同这本《诸蕃志》一起付帐,看到夏至抱着一堆书,罗锦言心情大好,开开心心回家去了。
  一个时辰后,还是这家书局里,一位老伙计从外面闪身进来,动作轻快,丝毫不见半分老态。
  隔着湘妃竹屏风,老者说道:“大爷,那小姑娘住在杨树胡同,她是昌平罗进士家的小姐,其父曾任......”
  “好了,只要知道她住在杨树胡同,是罗家的就行了。”屏风后传来少年慵懒的声音。
  老者轻声退下,少年从屏风后面走了出来。他对另外一名老伙计道:“黑伯,你去和李长顺说一声,让他给我准备一万两的银票,我明天就要用。”
  被称做黑伯的老者吃了一惊,忙道:“大爷,就要过年了,您还要出去?”
  上次大爷说他去宛平,已经弄得人仰马翻,这次拿了这么多银子,这是又要去哪儿?
  “我哪里也不去,我在京城过年。”少年笑容明朗,方才的慵懒荡然无存。
  黑伯松了口气,让刚刚回来的那位老者看着铺子,他转身出去。
  少年踱到书架前,修长的手指在书册上一一划过,最后停在那本《诸蕃志》上。
  他拿了那本《诸蕃志》,半躺在屏风前面的藤椅上翻看起来,刚刚看了几页,他就把这本书飞快地从头翻到尾,不由失笑。
  她居然喜欢看这种书?《浮生偶寄》还不够,还要看《诸蕃志》,她看得懂吗?
  而且,这本《诸蕃志》是没有注解的。
  他坐着没动,扬手把那本书扔了出去,书在半空中形成一个弧线,然后稳稳地落在书架上,和原先的位置分毫不差。
  半个时辰后,黑伯从外面进来,道:“李长顺那小子越发不像样了,我说您要一万两银票,他问都不问,就拿了银票给我。再这样下去,您的家底就让他给败光了。”
  少年哦了一声,道:“他这样下去,不是应该是我把家庭败光了吗?”
  他说到“我”字时,加重了口气。
  黑伯怔了怔,道:“就算是大爷您把家底败光了,也是他这做帐房的失职。”
  少年哈哈大笑,从黑伯手里接过一卷银票,揣进怀里,转身便离开了书局。
  罗锦言回到杨树胡同,霍星已经走了,果然如她所料,罗绍和焦渭关着门在屋里说话,远山和明岚都在廊下站着。
  见了罗锦言,远山压低声音说道:“老爷和焦师爷在里面有两个时辰了,中间只让我进去续了一次茶水。”
  两个时辰只续了一次茶。
  两个人这是说得多么起劲,连喝茶都顾不上了。
  不过当天晚上,罗锦言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深宫之中的李贵妃,给茴香胡同的郭老夫人送去了一尊白玉观音。
  霍家二太太林氏的外家姓李,和李贵妃是出了五服的远房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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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走开,往后翻,还有一章。


第七十三章 宫墙柳
  李贵妃?
  罗锦言失笑。
  虽然古娆已是淑妃,但此时赵极的后宫之中,还是以李贵妃为尊。
  前世罗锦言进宫时,古皇后已去世多年,主持后宫的还是李贵妃。
  不过那个时候,李贵妃早已没有圣眷,赵熙是唯一的皇子,赵极却无立他为太子之意。赵熙的皇子妃杨氏成亲多年没有子嗣,逢年过节,赵熙便带着侍妾生的两个儿子进宫请安,惹得那些宗亲和勋贵们在背后耻笑。
  那时罗氏女刚刚进宫,尚未册封,没有自己的居所,住在养心殿的东暖阁。这让宫中的嫔妃们大惊失色,这些年来,也只有当年的古皇后曾在养心殿侍寝,但也只是凤毛鳞角的区区几次。而这个哑巴娘子,却直接住了进去。
  李贵妃最大的心愿就是让赵熙做太子,日后她能成为太后。可是赵熙却一直不能取悦父皇,而她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了,想要梅开二度老蚌生珠已是艰难,何况赵极自从古皇后死后,便再也没有翻过她的牌子。
  罗氏女青春少艾,倾国倾城,又有李道子鼓吹她是天赐神女,赵极将她奉为珍宝,想来不用多久,她便能怀上皇嗣。到那个时候,她便是另一个董后,另一个古娆。
  李贵妃心急如焚,派人到河间去查罗家的底细。罗家谋划此事已有十年,早有防备。李家的人到了河间便被盯上,很快便从“知情人”口中得到了“真实消息”。
  李家的人如获至宝,想要立刻赶回京城,却没想到还没有离开河间,便和人起了冲突,仓皇间打死了一个罗家人。
  此事从河间县衙一直闹到河间府,最后又闹到了刑部衙门。李贵妃在养心殿外跪了几个时辰,赵熙得知后,也跑过来陪着她一起跪。
  李贵妃知道不妥,忙让赵熙起来,可已经晚了,赵极勃然大怒,对赵熙道:“原来你想认贵妃为母,那朕成全你。”
  赵熙闻言竟然懵懂不知。
  而被李家杀死了堂叔的罗氏女则换了内侍衣裳,夹着小包袱混在送水的队伍里,想偷偷逃出宫去。
  倾城的美人浑身上下都是香的,引的蜜蜂和蝴蝶围着她打转,这才引起注意被当场捉住。
  赵极看着被捉回来的小美人,又好气又好笑,问她为何要逃跑,她说她不想再受人欺负,她也不想见人就下跪,她要回家去。
  偏偏这时内侍来报,李贵妃哭着要寻死。
  赵极厌烦,一哭二闹三上吊,这些女人就会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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