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里的权力就这样轻轻松松拿回来了,女人们高兴,男人们也很高兴,军营里的男人不知道,但府里的谭叔等人却是很有感想,因为他们终于又过上了这辈子都没过上的好日子!这全是女人的功劳啊,别的不说,女人们打点精细,脑子转的飞快而且还很有生意头脑,每天回府都是一种享受。即使白天在军营操练的半死,他们都快活!
不知多少人羡慕嫉妒恨想成为城主的贴身侍卫团呢,那样的话每天都可以回到城主府住,多快活啊!
在炽焰没有发觉的时候,府里以谭叔为首的侍卫团就已经被女人们收服了。衣食住行哪一样不得靠着女人才能过得好,现在想想,在男性大陆过得那几十年,哪里是人该过的日子!他们强烈抗议!他们不想回去了!
女官们虽然拿回了府里的大权,可那远远不够。从前她们各司其职,金城被治理的多好,现在男人们一进来就混乱不堪,再也不能让男人随意追逐女人了,这一点必须彻底改变!
可是有炽焰这个煞星在,哪有那么轻松的事儿?
第269章 第二十碗汤(七)
于是清欢跟她们打了个赌。
所有人都知道,炽焰对他那满脸的大胡子非常非常非常的在意,和裆下那二两肉比起来都不少多少。谁要是敢他胡子的主意,他能把人给生吃了!以前不是没有过此等例子,有人想对他的胡子“不利”,最后的下场是被炽焰扭断了两只胳膊,就差没挫骨扬灰了。
指望炽焰刮胡子,倒不如指望太阳从西边升起来。
到底是日子过得太无聊,总得找点事儿做,女官们都只看到了清欢对炽焰毕恭毕敬温柔体贴的一面,谁都不信这个看起来脾气好到爆的清欢城主能把炽焰征服。清欢也没有把闺房之事拿出来说的意思,她能告诉她们说一关上门炽焰连个梳子都不舍得她拿吗?
还是算了吧。
目标是炽焰的胡子,为期十天。其实用不了十天,但众女官实在是太担心了,甚至认为十天都不够,清欢也就接受了。
主要是她也很好奇炽焰那一脸络腮胡下面的脸到底长得是什么样子,看他的骨相生得很好,就算不是绝顶的美男子,也绝对不丑。而且清欢觉得他留胡子绝对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比如说他极易害羞,一害羞连耳朵尖尖都红了,要是没有络腮胡挡的话,是不是脸也会红?这点她不知道,有待商榷,但是没见过人不脸红只红耳朵的。
她在每个世界的身体都是拟态,准确点来说,她是没有实体的。拟态出来的身体根据所在世界的情况转化,这个世界的女子大多纤细柔弱,她化出来的身体更是如此。也因为皮肤太过柔嫩细致,而炽焰又太喜欢啃她,所以每次完了身上都是一片痕迹。那一脸胡子扎的人实在难受,要是有人不能理解的话,大概跟砂纸刮在身上的感觉差不多。
每次晚上烛影摇红,帐子一放下来就朦朦胧胧了,炽焰又是个猴急的,清欢身上的痕迹就没完全退下过,于是他也没注意到。虽然他已经下意识放轻了动作,但以他的力气而言,对她娇嫩的肌肤仍然是一种折磨。
要不是这天白天炽焰休班没有事要处理待在府里,他也不会注意到。说来也是好笑,都成亲快一个月了,他还不知道她是何方人士,打哪儿来又要往哪儿去呢,甚至连新婚妻子芳龄几何都不晓得。但炽焰并非不想知道,而是他总忘记问……是真的忘。
热气腾腾中,他又动了心思,只是将人抓过来的时候突然看见雪白的藕臂上有星星点点的小红痕,那肯定不是他吻过的,那是哪里来的?
炽焰没有直接问,而是仔细观察了一番,待到鸳鸯浴结束到了床上,他的唇舌一路辗转过去,才发现是他的胡子惹的祸。清欢的皮肤本就细嫩洁白,他亲过去后自然就留下了痕迹,而且还很清晰。
抬头无意间看见了清欢的表情,虽然带着淡淡沉醉,但却皱着眉头,肯定是不舒服的,炽焰想。要是有人拿个砂纸朝自己身上蹭,他是肯定会发火的。
他默默地不再去亲她了,可是只用双手感受她的温度远远不够,抱着揉着,炽焰就无法控制想要把嘴巴凑过去的渴望。这种感觉简直能把人逼疯,尤其是在这种紧要关头。该死的,她怎么从来不说呢?都快一个月了,基本上是每天他都要对她这样那样,她难受很久了吧?自己居然这么粗心,直到今天才看到,难道真的跟人说的那样,男人天生在某些方面就不如女人?
炽焰摸了把自己的胡子,嗯……杂草一样又厚又多,而且还粗,刺挠人,他自己都摸的不舒服。
怀抱娇妻睡去那会儿,炽焰在心底给自己说了无数遍,反正这鬼胡子也留的够长了,剃了就剃了吧,他自己都要不记得自己长什么样了……
接连休沐三日,第二天一早,清欢醒来时就发现炽焰不在床上了。这可真是稀奇,平日他要去军营都没她醒得早,今儿是刮了什么风,他居然起早了?她摸过衣裳穿上,掀开帐子穿绣鞋,一抬头就看见炽焰坐在她的梳妆台前,手上拿着把剃刀正在对自己的胡子下手,偏偏他脾气又急又暴躁,没一会儿就受不了了,抓起一把胡子就是一割——他以为是割韭菜呢?
连梳理一下打湿一下都没有,难怪要疼的龇牙咧嘴的,这人不会是从来都没剃过胡子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办吧?
每当清欢认为炽焰有点高大上的时候他就会迅速以自己的蠢告知她那只是一个错觉。
“城主?”
专心致志剃胡子的炽焰城主被身后这温柔的一声吓了一跳,手一抖,一道血痕顿时出现在脸上。他低咒了一声,清欢见自己吓到他,连忙请罪:“是我不好,让城主受惊了,请城主责罚。”
“不是你的错。”炽焰说。“清欢,你我是夫妻,不要对我总是如此生疏。”越跟清欢在一起久了,炽焰越是认识到彼此之间的差距。想起刚认识的时候他还敢在她面前咆哮,自称老子,甚至威胁要揍她,现在想想尽是黑历史,要是时间可以倒流,他一定会狠狠给自己一巴掌!在自己妻子面前树立起那么一个形象,他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解除啊?现在她总是对他战战兢兢的,是不是就是因为心底认为他是个粗鲁不文一言不合就会大打出手的男人?
可是炽焰又不好意思直接问清欢,总觉得这个女人虽然跟了他,身子给了他,心却仍然离他很远很远。他要怎么做才能让她变得自然一点呢?她跟那个小鬼,哪怕是跟那匹叫吉光的马,都比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柔和自然。
“以夫为天,这是应该的,还是我来吧。”清欢走过去,接过炽焰手里的剃刀,莞尔,“瞧你,脸上多了好几道口子。”原本浓密的大胡子现在剃的跟狗啃一样,不剃都不行了,因为有的地方已经露出肉,有的地方却还很茂密,东秃一块西秃一块,真是难看死了。
炽焰也知道自己不会这玩意儿,就默认给了清欢。清欢伸手从梳妆台的一个小瓶子倒出一些液体状的东西,在炽焰瞪大的眼睛中给他抹在了脸上。“这是什么?”
“做润滑的,否则该把你的脸都划花了。”清欢轻轻推着,又转身去取了水盆过来,一点点把水混合,形成类似刮胡泡沫的东西。然后把炽焰往后拉,让他的上半身倚在自己腿上。“城主闭眼。”
他乖乖地闭眼。
清欢的动作可比炽焰自己来好多了,又轻又柔,他躺在这个女人的怀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和满足。炽焰的喉结动了两下,悄悄撑开一条缝去打量清欢,她面色恬淡,正专心地给他剃胡子。炽焰活了快三十岁了,可从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也能娶到这样的娇妻。
唉,可惜自己年轻时不爱念书,虽然不到大字不识的地步,但也仅限于此了,稍微深一点的书他都是有看没有懂,但他的这个妻子却不一样,炽焰知道她是极爱看书的,要是有书的话,她可以一个人待着一天也不嫌闷。
你说这人跟人之间差别怎么就那么大呢,他真不知她为什么要嫁给他。
慢慢地,炽焰的真容呈现在清欢眼中。她几乎是有些傻眼的望着这张脸,心里总算是明白炽焰为何看不上那生得倾国倾城的绝色美人锦幽了。
废话,他自己长得比锦幽还美!
是真的美,而且是极其女性化的美,单看这张脸你会以为这是举世罕见的美人儿,可是配上他这铁塔一样的身形,你就想想吧,一头熊长了个美人脸是种什么感受?更别提炽焰一双眼睛又大又圆,清澈如水,给人一种异样的楚楚可怜感——哪怕他是在生气。要是不留胡子,他怎么统领手下?就算实力超群,顶着这样一张脸也够难受的了。
清欢在心里给这头熊点了个蜡。“……好了。”
炽焰有点不舍得从清欢腿上起来,他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叹了口气,道:“老子……我都忘了自己长啥模样了。”
清欢忍着不笑:“……很好看。”
“是吗?”炽焰本来极其厌恶自己的脸,这会儿被清欢一夸,顿时有点飘飘然。“真的很好看?”
“嗯。”要是生在女人身上的话一定完美。男人味十足的熊居然长了这么一张柳眉杏眼的脸,清欢伸出拳头抵在唇瓣轻轻咳了一下,道:“城主,梳洗一下用早膳吧。”
炽焰也是饿了,他老早就起来折腾胡子,这会儿才算完,肚子早咕咕叫了,就是在清欢面前没好意思说,不想让她认为自己是个只知道吃的家伙。眼下清欢一提,他就点头如捣蒜:“好的,吃饭,吃饭。”
端早膳进来的婢女和小厮都被吓了一跳,站在原地,嘴巴张成一个o,完全不知道这是谁。当听到清欢言辞间叫城主的时候,他们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第270章 第二十碗汤(八)
炽焰的脸在以清欢肉眼所能见的速度迅速飚红。赶在他发脾气捶桌子之前,清欢赶紧驱散观众。
虽然有几道小小的疤痕,但那完全不妨碍炽焰的美貌,浑身的男人味配合着美的要命的脸,居然有种诡异的和谐。清欢笑笑,给他卷了个薄饼递过去:“城主,光看是看不出什么来的,用膳吧,用完之后咱们去账房看看。昨儿个魏女官就跟我说这个月的支出需要城主过目了。”
炽焰瓮声瓮气地嗯了一声,化羞涩为食欲。
结果饭后一出门他就反悔了,所有人都在用见鬼的眼神盯着他不放!要不是新婚妻子就在身边,炽焰会用拳头教会这些人什么叫做尊重!
等到了账房,众女官一个个瞪大眼睛张大嘴,她们一直腹诽炽焰这头熊剃了胡子肯定也像熊,但现在……就连从小看着炽焰长大的谭叔都一副嘴里能塞下鹅蛋的样子:“城、城主!你、你、你的胡子呢?!”
炽焰白了他一眼:“看屁看,没看过美男子吗?”
谭叔掐住了自己脖子,像是女人一样发出尖细的声音:“十几年了……城主你居然剃胡子了!你怎么可以剃胡子!”其实心里是为自己即将输出去的十两银子肉疼。他是坚决站城主不会剃胡子的,结果……现在赢的就只有庄家夫人了吧!
炽焰冷哼一声:“关你屁事,老子就是——我就是想剃怎么着吧你!”要是可以他也不想剃,但比起亲自用唇舌品尝妻子,剃胡子真算不上什么。
只有清欢面色平静,好像完全没看到其他人的不对劲。炽焰对数字什么的非常不敏感,一听说要看账,他为了在清欢面前保持风范,就翻了几本像模像样的看起来,但没看多久,清欢先回去了,她一走他就把手里账册一甩:“以后这种事别来找我。”
魏女官跟梅女官交换了一个眼神:“可是您才是发号施令的那个人,夫人说了,不管什么事都要禀报城主。”
不管什么事……炽焰最烦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儿,结果这些鸡毛蒜皮手指甲大点的破事她们都要来求见他请他定夺,别说他根本没这么多时间,就是有也不想管好吗!当然最主要的还是他不擅长这个,炽焰更宁愿有人上门找他单挑,这个就爽多了不是。他挥挥手,不耐烦道:“府里的事儿你们做决定就行,实在是拿不准主意了就找谭叔——算了,谭叔也没啥用。找夫人吧,我待会儿跟她说。”
梅女官试探性地问道:“那府里在外头的那些铺子……”
“嗯,也按照原样让你们自己处理。”炽焰点点头。“除了政事之外,其他的一概你们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众女官面露欣喜,头一回觉得这头熊看的顺眼了,这也难怪,人都是爱美的,满脸络腮胡的熊跟一个漂亮的美人……美男,任谁都会对后者比较有好感。其中兰女官不怕死地夸赞了一句:“城主长得可真美……”
没夸完,炽焰就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没你美!”说完转身走了。
兰女官被吼的一愣一愣的,半晌才回过神,无辜道:“这明显比我美嘛!”
其他女官连带谭叔等人一起点头,是是是,兰女官虽然也美,但跟城主比可差远了,也就只有夫人跟锦幽城主的姿色能相媲美一下下。
炽焰顶着一张倾国倾城的脸,面无表情地穿越好长一段走廊,七区八绕的总算回到自己院子,结果一进门就看见最讨厌的小鬼坐在他的妻子怀里吃东西。吃吃吃,就知道吃,他是猪吗?
墨泽欢快地捧着香甜多汁的柿子啃,察觉到那头讨厌的熊瞪了自己一眼,他也傲娇地飞起小眼神鄙视他,哼,长得跟个娘儿们似的居然还这么凶神恶煞,他要叫主人收拾他!
炽焰忍了好一会儿,那小鬼不识相就算了,竟然还变本加厉地吃完柿子又要叫他的小妻子帮忙剥石榴!他大步上前,直接把小胖子从清欢怀里提出来丢到婢女怀里:“把这胖子给我抱出去!”
墨泽怒视炽焰:“你这个坏女人!”
“说啥玩意儿?!”炽焰噌的一下就被点着了,“你这个胖小鬼好胆你再给老子说一遍?!”
短短两个时辰内遭受了无数异样目光的炽焰火大了,这小胖子竟然敢说他的女人?!“咱们俩谁像女人?老子要跟你单挑!”
墨泽在丫鬟怀里挥舞胖拳头,一张嘴就喷石榴籽儿:“单挑就单挑,我怕你!”
嘿,这小兔崽子!炽焰来火了,伸手就要去抓墨泽,墨泽噗噗噗噗拼命朝炽焰身上吐石榴籽儿做暗器,把个炽焰气得是火冒三丈,秀色可餐。清欢赶紧过来打圆场,给婢女使了个眼色让她把墨泽带出去,然后赶紧安抚被撩的马上就要炸的炽焰,这家伙很久没在她面前自称老子了,看样子是真生气了,就是不知那红扑扑的脸蛋儿是因为羞呢,还是因为怒?
当然表面上清欢还是很给炽焰面子的:“城主别跟墨泽一般计较。”
被娇妻这么一安抚,炽焰也觉得自己火发大了,他看得出来,那小胖子是他妻子的心头肉,惯的都没边儿了,她都没给他剥过石榴!于是说:“本城主怎么会跟一个小屁孩一般见识。本城主打天下的时候,小屁孩还在他娘肚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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