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欢暗道:那你可就错了,他比你老多了。
嘴上却道:“城主真是大人有大量。”
这马屁一拍,炽焰顿时就飘飘然起来,“那是。”
清欢微笑,觉得这人实在是有意思。就是不知道,有意思的是他本身,还是他身体里的那个灵魂?她低头掩去眼底深意,转身取出一个面具双手递给炽焰:“城主没了胡子,顶着这样一张脸未免不大方面,我给城主准备了这个。”
那是一张很普通的黑色面具,戴上去的话可以掩住面孔,这样的话就不必担心别人会看到他的脸了。主要是想要假扮炽焰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他暴躁又爱挥拳头,声音体型还有武力值,那都是一等一的,想装都装不了。
炽焰露出惊喜的表情,连忙接过来要戴上,清欢却说:“但是只有我们夫妻二人的时候,城主就别带了吧。”她柔柔抚摸他的轮廓,眼神温柔,“很好看。”
炽焰刚降温没多久的脸又红了。他觉得自己得赶紧改掉这个容易脸红的坏毛病,好在这个面具大,只露出下巴和眼珠子。
为了掩饰内心窘迫,他咳嗽两声,说:“今天休沐,没有事做,走,我带你出去逛逛。”
“出去?”清欢愣了下,说起来她在城主府都一个月了还没出去过呢。
两人先去马厩里牵了马,炽焰的坐骑叫做赤兔,是难得一见非常珍贵的汗血宝马,通体乌黑,只鬃毛血红,极其威武霸气。炽焰本想跟清欢炫耀一下的,可是扭头一看清欢的马,顿时就蔫儿了。清欢的马儿跟她一样,又高贵又美丽。突然,炽焰问:“你的马是公是母?”
“公的。”应该……是吧?清欢还没注意过这个问题呢,主要是她很少让吉光化出原形,但是它变成小猫的时候都是公猫,那应该是公马。
“这样。”炽焰有几分失望。“还以为能给我的赤兔做媳妇呢。”这样繁殖出来的小马肯定是天下一绝,超越赤兔!
吉光一听,恼了,猛地冲炽焰喷了个响鼻,还想尥蹶子踹他。它可是上古神兽!是孟婆大神身边的小宠儿!这个长得像女人的男人竟然要它跟凡间马匹配种,还是个公马!呸!它不搞基!
清欢笑着摸摸吉光的鬃毛:“那城主是要失望了。”
炽焰瞪着吉光,总觉得这马灵气的吓人,就刚才那眼神,他似乎从中读出了鄙视。他……竟然被一匹马给鄙视了?!
吉光还嫌不够解气,不能对人类下手,那它吓吓动物总可以吧?于是对着赤兔瞪了一眼。赤兔吓得嘶鸣一声跪倒在地,瑟瑟发抖。说起来赤兔也是一等一的好马天下难寻,可是遇到上古神兽它又能怎么样,而且这神兽早已不是普通神兽。
炽焰觉得自己面子挂不住了,很想对着赤兔的屁股踹上两脚,妈的,这么没出息!他要换马!结果一扭头,整个马厩的马全跪了!惟独吉光傲然站立,眼神充满鄙视。
清欢悄悄动了下小指,赤兔就又站了起来,动作之快好像先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炽焰盯着吉光,他爱马成痴,很想试马。可清欢却先他一步利落上马,而且还是裸骑,炽焰觉得自己不能输,就把赤兔的马鞍马蹄给卸了,他总不能输给自己的小娇妻吧?那样的话他有什么脸面说要保护她,让她做背后的女人?
清欢欣赏炽焰就欣赏这一点,他愿赌服输,不像是别的男人,嘴上一套,背地里又一套。
第271章 第二十碗汤(九)
虽然清欢的动作看上去很利落潇洒,毫不拖泥带水,但炽焰心里还是有些担忧:“你……能行吗?要不还是和我一起吧。”
清欢也是很久没被人这么小瞧过了,她笑着睨了炽焰一眼:“行不行,城主和我比一比不就知道了?”说完自信一笑,快马扬鞭而去。炽焰愣了一下,她已经离远了,连忙双腿一夹马腹,驱动赤兔追赶。
赤兔虽然是极品的汗血宝马,当世难寻,但是和神兽吉光如何能及,若不是清欢怕炽焰追不上特意放慢了些速度,怕是炽焰已经被甩到九霄云外去了。两人一路到了一片小树林,如今已是深秋,树叶掉了一地,秋风微凉,但骑了这么会儿马身上竟都出了汗。
炽焰惊讶于清欢的骑术,虽然早知女性大陆有不少女人骑射都是拿手的,但裸骑还能如此稳当厉害的,清欢还是他见过的第一个。外头的空气最接近大自然,这让清欢感到非常舒服。她深深地吸了口气,仰望碧蓝的天空,又扭头去看身边的炽焰。
炽焰被她看得脸又红了,真是奇怪,明明是个娇弱的女人,为什么每次在她面前他都像个毛头小子一样长不大呢?这样他的夫纲什么时候才能振起来?
两人慢慢地往前走,不多时,只听得一阵锣鼓喧天,鞭炮齐鸣还有笑闹声,很是喧腾,原来是有一户人家在成亲。
清欢没说话,炽焰也没说话,只是瞧着那十里红妆还有热闹的人群以及繁多庄重的礼节,炽焰才明白自己当初娶清欢时有多么仓促。他难得感到了不好意思,便道:“当日我实在是轻慢你了……”
“无妨,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清欢微微一笑,扭头去看炽焰。炽焰也笑了,但看见那新郎竟亲自将新娘背入轿中,满脸都是掩不住的喜气,心里难免有些歉疚。自己当日别说是好好准备了,就连拜堂都要让她等,炽焰突然觉得自己很渣。
继续往前走,路过城主府在外头的一家胭脂铺子,两人下马随意走进去看看,炽焰跟在清欢后头,里头的掌柜跑堂什么的全是女人,偌大的店铺,她们打理的井井有条。
刚打进金城的时候炽焰就让手下接手了这些铺子,奈何他们都不擅长这些,先不说男人没法跟胭脂水粉布匹什么的打交道,就光说一个算账,他们十个人加在一起都不如跑堂的小二心算来得快。但炽焰那会儿给锦幽烦的要命,只想把这些权全部捋下来,所以也没管男人到底能不能胜任,如今看来,这男人跟女人之间到底还是有差别的。
炽焰心中关于女人都应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以男人为天的想法悄悄动摇了。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事情,在府里的时候伺候的基本上全是下人,而城主府的下人以女性居多,男人都是后来进城之后分配进来的,顶多就是干些粗活重活,算账刺绣写字什么的,就算叫他们来也是徒劳。
清欢做的其实也很简单,炽焰不大会说话,主要是他一开口说什么都不中听,而清欢声音清朗温柔,所以炽焰总是会下意识地去追寻她,揣测她的想法,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要是放在其他女人身上,谁敢跟他说女人也要抛头露面,他绝对饶不了那人。可是到了清欢这,她不用说,他自己就主动去想了。
太不正常了,这是为什么呢?
他在她面前总觉得不像是从前的自己,倒也不是说不好,只是……说不上来的,那种失控的感觉。明明她温柔又体贴,什么事都不会自己瞎做主,但炽焰完全控制不住自己想要去接近的心。
要是有一天她要离开自己,炽焰想他一定会把所有人都砍了泄愤。
“城主可知梅女官武功高强,就连谭叔都不是她的对手?”清欢突然问。
炽焰一听,下意识反驳:“这不可能!”梅女官怎么能比得上谭叔?谭叔可是从小看着他长大的,一杆铁枪耍的虎虎生风,梅女官却娇小瘦弱,这样一一个女人却想打赢谭叔?别开玩笑了,随便一个男人就能把她打倒吧?
清欢低低一叹:“城主不信?”那想当然也不会相信她也能打倒他了。
“当然不信!”炽焰哼哼。“我活到这么大,从来没见过有女人能打倒男人的——”话没说完,一记掌风扑面而来,如果不是常年行军的直觉,清欢又手下留情给了他反应的时间,炽焰会被这一掌劈中。他倏地后退几步,震惊地看向清欢:“你会武?”
“我说过我不会吗?”清欢面上没有平日的柔情似水,反倒带了几分戏谑。“今个儿我就让城主看看,女人到底能不能打倒男人。如果我赢了的话,城主可得答应让女人重新回到军营共同执政。”
炽焰觉得自己被挑衅了,他会输?听她话里话外都是要赢的意思,真以为他会因为她是媳妇的份儿上就让步?于是炽焰冷哼:“好啊,你要是能赢我就答应你,你要是输了,从今以后都不准再跟我提女人从军的事!”
“一言为定。”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炽焰还是有点担心:“媳妇,我是不会对你手下留情的。”
清欢心想,还真没见过这么自信的。“这是我要说的话呀,城主。”
说完,已经攻了过来。
平心而论,从体力上讲,女人天生弱于男人,所以如果要拼蛮力,想赢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清欢也不想用除了拳脚功夫之外的力量让炽焰输,她要让他心服口服。炽焰这个人,心高气傲,但也是真正的男子汉,愿赌服输,从来不狡辩,否则她怎么可能选择他作为伴侣?
炽焰只觉面前一阵掌风,他侧身躲开,竟连对方的招式都没看清楚,更别提还手了。他力气大,下盘稳,一拳能把一个成年男人揍出好几丈远,是天生的神力,可这股神力比起对方柔和若风的手掌就完全不够看了,不仅如此,炽焰甚至觉得自己好像被压制了。
这怎么可能!
清欢虽然力气不及他,但灵活度和柔软度却是熊一样的炽焰所望尘莫及的,尤其她还非常熟悉人体关节,别看那只是柔柔的手指,可若是点在了哪里,却足以令人痛不欲生。
好在大堂足够大,两人突如其来的交手让掌柜的都看傻了,赶紧让所有人退后,怎么也想不出为什么两个城主突然间就大打出手了,不是刚成亲没几个月听说感情还好的如胶似漆吗?那现在怎么就打起来了?难道真应了那句老话,打是疼骂是爱?
炽焰清欢可不管别人怎么想,他们都是厉害的人物,对方对自己来说都是棋逢敌手,这会儿打的兴起,炽焰胜在拳头重抗打击能力强,清欢则胜在敏捷优雅身形极快,她从不和炽焰正面对上,对他挥过来的拳头也是能避则避,实在是避不了便借力打力以此化开,然后以此攻击他身上的穴道与关节。初时炽焰并未察觉,只感到有时候她的手指和掌心会拂过自己身上,他不以为意,所以当他察觉的时候就已经来不及了。
原本威力极大的拳头逐渐失去了力气,明明他滴酒未沾,但整个人却突然像是醉了一样对不准,拳头挥出去的方向和心中设想的完全不一样。一开始炽焰觉得只是陪新婚妻子玩耍,清欢就是会武又能厉害到哪里去?几招后他收起玩乐之心变得格外认真,但却逐渐力不从心起来,而清欢脸上连汗都没有一滴。
看她打架是一种享受,每一招每一式不仅都击在要害,而且非常美观优雅,和炽焰完全是天差地别,一刚一柔,一黑一白,最后竟是以柔克刚,完全将炽焰拿捏在了手里。
毕竟身边还有人,在外人面前不能让炽焰输得太难看,所以清欢最后只是反剪了炽焰手臂,这时候他已经没什么力气了,她轻轻一踢他膝盖,他便整个人扑在了身旁用来给客人休息的椅子上。
所有人都惊呆了。
炽焰也是目瞪口呆,比起被打败的羞耻,震惊更夸张的写满了他的脸。
这时候,赢了的清欢却又变回了那个柔情万千体贴温和的妻子:“城主,承让了。”走过来在他身上几处穴道轻点。“男子汉大丈夫,一诺千金,城主可不能食言。”
炽焰的脸色五彩缤纷分外精彩。他想瞪清欢,却又觉得自己没什么理由,毕竟之前都说好了,而且他也不是因为轻敌才输,是的的确身手不如她。想到这里,炽焰虽然脸色不好看,但却仍然道:“愿赌服输,回去之后我就安排。”
“那就多谢城主了。”清欢对他微微一笑,像是没看见他脸色般上前挽住他的胳膊。“那么现在,咱们找家酒楼用膳吧?”
好在炽焰戴着面具,否则一定会有人看到他涨红的脸,以及内心的泪:嘤,他输了……
第272章 第二十碗汤(十)
因为打架输给自己媳妇这事儿,炽焰难过了一整天,不过到了晚上他就龙精虎猛了,拳脚上输了就输了吧,反正他在床上能赢就行!于是愈发折腾起清欢来,非要她承认他厉害她比不上他才行——当然是另外一个方面。
男人嘛,面子什么的不重要,在床上的尊严守住了才行。
炽焰的觉悟是如此飞快的增长着,完全没有一点适应期。
女人们对于炽焰突然吃错药一样昭告天下女人可以和男人一样从军或是参加科考做官一事集体欢呼,虽然都在心里寻思这位一直对女人很冷淡的城主是不是又吃错药或是又在搞什么幺蛾子,但是——管他呢!反正最后的结果是好的!
清欢也是用心良苦,她其实早就想跟炽焰打一场了,这么久温温柔柔每天绣花看书,她的筋骨都觉得酸。但是有一点她没告诉炽焰,即使在床上,她也是可以翻身的,不过是让着他,看他可怜而已。
既然女人被放出了权力,那么不仅是金城,其他四城也皆是如此。然而炽焰用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把女人们都约束起来,如今想要再放出来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所以他将其他六名男性城主和四名女性城主都召集到了金城进行商讨。
他们商讨的内容清欢不得而知,她是相信炽焰的,这男人说话算话,绝对算是一个很大的优点,所以她不用担心。而且就目前她的观察而言,没有人比炽焰更适合做城主,即使锦幽活过来也得承认,这个男人虽然粗鲁不文又爱用拳头解决问题,但真的是一个很有担当也很有本事的人。把五行城交给他完全不会出岔子。
唯一让她不高兴的是这家伙竟然给人做媒。
要不是水城的阿妙城主来找她,她还不知道摇光城的魏冥想要娶阿妙为妻。虽然清欢不打算参与这些改革,但是有关女人的事情,她受锦幽所托不得不插手。
故事挺简单的,阿妙对魏冥没有男女之情,她对任何男人都没感觉,也不想成亲,但魏冥却对阿妙一见钟情,在攻下水城后就自动请缨留在那里,因为他喜欢阿妙,所以对水城的女人们也非常宽松,没有诸多限制,女人重回军营一事,从水城开始实施的话会最省时间。
但问题就在这里,魏冥喜欢阿妙,喜欢的简直要疯了,可阿妙却不喜欢魏冥,在她眼里,男人都是不可爱的,她很确定而且肯定她对魏冥没有丝毫男女之情,但是魏冥却不肯相信,这一次商议结束之后竟然当着其他城主的面求炽焰为他做主!最令阿妙不敢相信的就是,离炽焰说男女平等不到半个时辰,他就不问她的意见自顾自给把她许给了魏冥!
没错,她们女人的确是男性大陆的手下败将,但这也不代表炽焰可以随意羞辱她!阿妙是一城之主,她不愿意做的事情谁都不能勉强!
可是她刚拒绝就被炽焰吼了回来,那个坏脾气的男人真真是没法用语言沟通,一语不合就要大打出手,阿妙斯文,哪里做得来那么无礼的事情,本想以死明志,却又想起能改变炽焰想法的清欢城主。
虽然这位金城的新城主她从未见过,但关于她的事情阿妙却都听说了,尤其是在胭脂铺子把那头熊打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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