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然倒是不欲解释,只将那纸陈情书整齐叠好,轻放在了桌面上。
“六哥可曾听过,本是同根生?”君然放下了手中的书,站起身来将刚才楚君尧砸到他面前的银票一张张捡起,直到捡了整整一沓,“想来六哥应该是不知的,这七岁稚龄小儿都会背的诗,六哥竟然不知,倒也是好笑非常了。”
楚君尧知道他此刻这么说也不过是强弩之末,不足为虑。没有回答君然的话,皱了眉挥挥手几人上前将从未挣扎的君然收押进牢。
虽然他没有任何挣扎,也乖乖被捉,但他依旧放心不下,只下了令布下了好几重的士兵看守着地牢,以防有人来救了君然。
母妃说了,欲成大事者,必先利其器。父皇疼爱君然明显远超于他,既然这把刀都已经悬在他头上了,不迎头痛击怎么能荣登大宝?
他知道刚才君然说得那些是什么意思,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他不是非要到那个地步,可若是现在还不到斩草除根的地步,那又该到什么时候呢?
这位厉王殿下居然胆大妄为的,判了君然死刑。
更甚至,是先斩后奏。
再过两日就是清明,这京城一向不怎么下雨的,却不知今年怎么了,自入了四月以来就一直淅淅沥沥的下个不停。
陈书若今天本来决定要去花园里头看伶人唱戏来着,被这一场雨打乱了计划,只得乖乖的窝在书房里写写画画。
她捏着那人常用的一支狼毫,饱蘸浓墨,在早就铺陈好的宣纸上慎重下笔。
横弯竖勾,于二分之一处向左一撇,重重一点。
此之为“刃”。刀锋渐冷,杀伐果断,满含冷肃之气。
往下一点,一横一勾,露出一个轻巧弧度,配上随性两点,便有了些许诚心之意。
利刃在头,心性为忍,方能压制住那股子刀锋凄冷带来的肃杀之气。
此之谓忍。
这是君然教她的第一个字。
她学了这么些年,才将将有了他的两分风骨。今日心性平和安稳,一时兴起写了这幅字。而她对这幅字十分自满得意,若是那人在的话,看见她这副模样,铁定是要泼上好一会冷水的。
想到君然,也不知怎么了,原本挺喜欢的看着这幅字忽然又觉得没那么喜欢了。
大约是没了和她一块品评的人,她实在憋闷得紧。
她放了狼毫,拿了这幅字,在这书房里来来回回的走,就想寻个好位置给他挂上。
睹物思人。
这个词应该是这么用的吧。
她心中暗喜,也不知该用怎么样的表情去面对那群下人了。
偏生她越是想着这出,这坏事就跟着一块来了。
顺六走进书房,正巧赶上她一个人跟个没头苍蝇似的瞎转悠。
“诶,顺六,你说这个字该挂在哪里好啊?”她拽着顺六的衣袖子,仰着头看他。
顺六皱着眉,一时之间不知该用怎样的言语来告诉她一个不怎么好的消息。
顺六把她拽着自己衣袖的手扒拉下来,从袖口掏出一封信,递给她。
“主子,这是爷让我给你的。”
陈书若接过来,这人怎么还玩送信这一套呢?
她有些期待的打开信封,彷似看见了他给了她的圆满答案。
她隐含着期待,心却又有些慌乱,只在顺六复杂的表情之下,打开了信。
待她看完这封信的时候,却已泪流满面。
眼神慌乱,心里更乱,纤长的睫毛上挂着一串泪珠,她眨眨眼想把眼泪滑落,却不知为何,眼前仍旧是朦胧一片。
就和这京城四月的天气一般,永远的阴霾了,晴朗不了。
什么叫安排好了后路?
什么叫保全性命,改头换面?
什么叫与君长诀?
她之前都说的那么清楚了,他居然还敢让她走?
楚君然分明就是个混蛋!
她哭着,将手中的信纸揉皱,其实她很想撕了这信,却一想到,又万分害怕是那人给她留下的最后一样东西。
她转头看向不久前她写的那幅字。
人都快没了,还忍什么忍?
愤怒的往旁边一丢,纸张细软,卷了一个圈,这个“忍”字便蜷缩没了。
真恨不得上去踩上两脚。
顺六眼睁睁的看着这姑娘从一开始的痛哭流涕,到愣怔半晌,又到现在的平静如水,还真是着实感叹了一下女人善变这个道理。
可现在并不是他们在府里蹉跎的时候,厉王的兵马必然很快会调回京城,届时就是小主子想走都走不了了。
“主子……”
“顺六!”
他们同时发声,顺六却只得让她先说。
“你把府里的人都遣散了,让他们多的越远越好。把府里的暗卫和死士都调动出来。”陈书若淡定的将一切安排都和顺六说了,看他呆愣的神情,猛拍了他的额头,“快去啊!等你把人都安排好了,天黑过后咱们去找怡王。”
顺六却是不懂,明明可以一个人安安稳稳的跑路,不管其他人的死活。
她为什么还要留下来,做这些吃力不讨好的活呢?
莫非王爷和他还真的看走眼了?
不过现在王爷被抓,说是已经行了刑。可他们早就知道了消息,这是王爷诈死。怕是给小主子的那封信里也写了缘由。
可她居然真的留了下来,还与王爷的安排别无二致,这倒是让顺六刮目相看了一回。
他知道此刻是危急存亡之际,便也不再推辞,顺着吩咐下去做事。
陈书若看了一眼那卷成一圈的字。
捡起来,看也不看便狠狠地撕碎了。
他说让她一个人逃了,改头换面,去一个无名的地方,换一个名字,有人会保护着她直到那些人都找不到她的地方。
而他就与这皇宫的脏污一块留在这毫无生机的京城里。
最后说:
寂寞与岁月共久长,愿颍阳无我也能静好一生,从此山高水长,与君长诀。
陈书若惨淡一笑,往日里嫣红的嘴唇也褪去了血色。
无他怎能安好?
这漫长岁月又如何久长?
不过是了无生趣,无人共此残生罢了。
所以楚君然,你一定要好好的、安全的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单元快要结束了,下个单元是写现代还是古代呢?
第41章 毒舌王爷迷の日常(10)
“爷, 您没事吧?”小六子将手中斗篷展开,给君然披好。
君然摇头, 表示自己无碍。
这晋东虽也是四月天气,却还是那般的更深露重,白日里还好,这夜间真是没了一点热乎气。
更遑论这阴暗潮湿的地牢了。
小六子替他打着灯笼,顺着这幽深地道走了出去。
白日里被问斩的“毓王殿下”是让一个身形相近的死囚假扮的, 易了容, 原本也是个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下作之人。
有个替身在上头扮演着自己, 甚至众人面前的毓王已经死了。怡王早年也是上过战场的,也在军中累积了不少自己的势力。那些看守的兵士里原就有怡王安排的人,所以这放出来本也不算太难。只难为了他缩在了这狭小的地窖里头, 过了一天小六子才敢来接应。
君然此时无暇去分心替身之事, 只得赶紧坐了回京城的马车, 只有与有兵马在手的怡王汇合, 才有可能去截断楚君尧的登基大计。
在马车上小六子和他一同坐进了马车,马夫是自己人。倒是不怕他听见了别的秘密泄露出去。
君然接过小六子递过来的热茶, 抿了几口, 这才问他,“小主子安排妥当了没有?”
小六子面露难色,只低下了头,闷闷道:“爷,顺六那头前天就来了消息,说是小主子做了和爷一样的安排。”
君然一时间没有回答, 小六子鼓足了勇气才抬头瞄他一眼,看他没什么反应,只是在想些什么的样子,清了清嗓子接着说,“小主子现在带着一群死士暗卫盘踞在怡王府里头呢,若是您还不回去,怕是小主子会把怡王府给端了。”
小六子接到顺六给的消息之后,也是一愣,主子早就给安排好了小主子所有的后路,这小主子不过也才十六岁,怎么就有这么大的勇气留下来呢?
明明王爷处于下风的时候,早早保命跑路才是,居然跑去了怡王府里。
原本和顺六一样不看好她的小六子,现在也对这小姑娘渐渐改了观。
马车连着赶了好两天的路,才在这日下午赶到了怡王府。
京城里还没传来“毓王”殁了的消息,怡王府也没有被厉王的兵马包围,看似还是和平的深夜里,却显得山雨欲来。
他此刻才刚到京城,那边晋东的人马一旦发现手里的的“毓王”不过是个替身,肯定紧赶着就要回京城。约莫明日就能到。
为了斩草除根,也为了逼宫,厉王和商老将军也只能背水一战。
君然到达怡王府的时候,是直接从后花园的暗道里进去的。
正值晚饭过后,没什么人在花园里头逗留。
君然这时候进来刚巧没人遇见。
小六子和他走的都不算快,直直的往怡王的书房走。
早前去了信给怡王就说过,要是回来了就直奔书房。
却也没想成,能在后花园里头看见陈书若。
她从回廊里穿过,约莫是逛完了院子准备回自己那里。
她一个回眸,就瞥见了君然。
看了他好几眼,原也是不怎么相信的,却不知怎么了,嘟了嘟嘴往前头跑了。
“爷,这可怎么办啊?小主子怕是生了您的气了。”
君然摆摆手,心情倒是不错。看着了人,人好好的,而且这小姑娘也还不算太笨,一个人就算是留了下来也找了一个可以依靠的靠山。不过之前信里写的绝情,难为这人看见他不是冲上来就是一拳头。
他知道她肯定是生气了。
可他本也就是攻略者,为了保全女配性命才是他的主要任务之一。与其迂回的让她喜欢上自己,哄着骗着她让她放弃,还不如这么直白地告诉她,一切只是为了保她的命,而不是想要她的喜欢。
至于这阴差阳错的真让她喜欢上了自己,还真是无心插柳。
不过,这小女孩该怎么哄?
君然眨眨眼回过神来,看了一眼小六子。俩大男人对望一眼,皆是无语凝噎。
“这小姑娘该怎么哄?”
小六子:……
身着华服的妇人正在对镜梳妆,她抿了抿鲜艳的口脂,今日显得格外的容光焕发。
连带着鬓边有些灰白的头发丝都梳的整整齐齐,身后的小宫女给她戴上一支红宝石金花缠丝的钗子,又将铜镜递给了这位妇人。
“娘娘果然还是十年如一日的美丽。”小宫女溜须拍马,虽则谄媚,不过胜在年纪小,妇人拍了拍她肉嘟嘟的脸颊,倒也轻轻笑了。
哪能呢?
谁能数十年如一日的美?那不成老妖精了?
这妇人便是当年宠冠六宫的端妃,不过美人迟暮,眼角皱纹、鬓边白发并不会让女人变得更有韵味,那眼神里遗留的沧桑之感,比之皱纹白发,总是容易将人越衬越老。
说是美丽,还不如说是在这皇宫里经年累月留下的沧桑庄严。
那眉眼嘴角已经不是几十年前那般娇俏恣意、任性飞扬,那股子风流潇洒的劲头早就在这深宫的红墙绿瓦之中磨没了。
“御花园的红芍还开着吗?”端妃摸了摸手中戴了多年的玉镯,这镯子还是她入宫受宠之后当年皇后赏下来的。正正的合适,戴到现在根本无法取下。
早年间,是皇后还在她不敢也不能拿下来。可这么多年过去了,这镯子就和皇后一样,永远禁锢在她身上,永远压她一头,像个梦靥一般永远笼罩在她的心头。她挣脱不得,能杀得了皇后的命,却也无法毁灭她在她心里、身上留下的这样的印痕。
她不再年轻了,恐怕是要将这东西带进陵墓里去了。
小宫女听她问话,又是一喜,“是了,说来可巧,这清明一过,下了这么些天的雨,芍药花居然还能开着。”
“娘娘要去看看吗?奴婢听御花园的花匠说是可好看了。”
小宫女似是极其期待,活泼的肉圆脸凑到端妃面前。
却见端妃轻轻摇了摇头,只得落寞的低下头来,放弃了这个想法。
端妃见她实在想去,抬起瘦削地手指轻轻点了她的肉脸,“本宫年纪大了,没那个体力去逛花园,你便去替本宫摘几朵芍药来吧。”
小宫女应了一声,跪在地上谢了恩,正欢天喜地跑出门去呢。
便只听得端妃最后一句。
“记得要那顶鲜艳顶漂亮的几朵。”
待她说完,整个露华宫里又安静的可怕。
露华宫……
皇帝当年说是爱极一句诗,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便将这宫赐给了十分受宠的她。
当初她还欢天喜地,甚至觉得皇帝是真心爱她,才将这么美好的宫名赐给了她。
可这几十年过去,她才发觉名字好听有什么用?都比不过皇后的坤宁宫朝露殿。
她只在梳妆台上拿了支笔,沾了红色的口脂,在眉心处细细的勾描出一朵栩栩如生的红芍药。
御花园有什么好去的,那里曾经还种了满园子的绿牡丹呢,可现在呢?
红芍取代了绿牡丹,正如她,取代了皇后一般。
牡丹雍容华贵,颜色无双。绿牡丹更是难以培植,当年皇后喜爱,皇帝爱重皇后,又感念皇后娘家给予自己的支持,留给皇后的可不是一星半点的爱宠,除了那些,便种了这满园子的绿牡丹。
她当年羡慕,可当那年她进了宫之后。争,就成了她活着的目标。
最后呢?
她成功了。她看着当年荣宠盛极的皇后如同那些被丢弃绿牡丹一样一点一点的凋零,她已然没了任何感觉。
那一园子的芍药,就是她最好的证明。
红的绚烂,红的耀眼。
那颜色亮的甚至比过了绿牡丹。
她真的喜欢芍药吗?
她已经不知道了,或许只是那种红的让人迷了眼的颜色,让她觉得战胜了那种绿的尊贵的花吧。
现在她的儿子即将登上那个位置,那就让皇后收养的儿子在底下和他那个短命鬼的皇后娘一起好好看着。
什么才是一世荣宠!
她闭了眼,再睁眼时,依旧是那个坚不可摧的端妃。
宫外的清明节已经过了,可宫里的呢?
欲断魂的那些人里,总归不会有她了。她害了那么多人,也不祈求被原谅的机会了。
夺嫡一事,她更是不想在乎。
她的儿子难道还比不过被皇后收养的一个戏子的孩子么?
毓王说是皇后养子,可哪怕皇帝再是爱重皇后,也没有将毓王列入皇后的名下。
毓王还是毓王,没有母妃、身份低贱的毓王。
皇后也还是皇后,一个无子的皇后。
两个都不能构成她儿子登上皇位的威胁。
等到皇后死了,皇帝才来册封这一直不怎么得宠的儿子,还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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