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直略带焦急:“怎会负她,我——”
话音未落,只听婢子来报——金夫人来了,薛泽忙带着金直回避。
沈觅迎出去,大老远便见李仲玉一脸不高兴。
“怎么了这是,谁惹我家仲玉了?”
李仲玉黑着脸,“阿觅,咱们进屋说。”
沈觅让婢子全都退下,给她倒上果茶。
李仲玉将茶一饮而尽,吧唧吧唧嘴,诉苦道:“阿觅,这男人的心思太难琢磨,自打生了三顺,我觉得小日子挺美啊,阿直虽然心粗,可他心里是有我的,可是自打上个月也不知怎么了,那个——那个——就是榻上那个,特别勤,不愿意,他非要,还说什么‘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日日读我读我读我,难道我是藏宝图不成!阿觅阿觅,你瞧我的肚子,又有了!”
难怪金直有口难言,他是个话少的,仲玉的心思不同于一般女子,许是有时候摸不透仲玉的心思便着急......只是竟是这般曲解了薛泽的意思。
人才!
沈觅打趣她:“三顺还不到一岁,是着急了些,你就当这是他与你聊天交心的法子吧。”
李仲玉一愣,抬头好奇:“薛泽也与你这般日日谈心么?”
沈觅捂脸。
李仲玉实在是个好生养的,第二胎添了个儿子,比生三顺还快,快到什么程度?
金直还没来得及紧张就已经生出来了!
沈觅此时也有了喜事,待过七个月便生产。
薛泽更加体贴,什么新奇的好吃的好玩的都往家里搬,沈觅害喜吃不下,薛泽亲自下厨变着法儿的做吃食。
好在肚里的娃争气,不过半个月便过了最难熬的日子,开始看什么都有胃口,薛泽便日日管着她的饭量,不可多食,免得娃娃太大,生的时候沈觅遭罪。
太后更是日日送吃的用的,亲手给未出生的小外孙缝制衣衫鞋帽。
李仲玉的女工一直不好,便对沈觅说:“我女红不好你是知道的,有你家薛泽在我也做不上什么吃的,这样吧,我最拿手的就是起名字,你若需要,我帮你起名儿。”
沈觅捂嘴笑个不停,“好,你家三顺和全顺都好,寓意很好。”
李仲玉很得意:“就是嘛,阿直也夸我起的好,全顺全顺,什么都顺。”
阳春三月,薛泽和沈觅的第一个儿子出生了,虽比不上李仲玉生的那么快,可也算好的,没受太多的罪。
薛泽见沈觅累的浑身是汗,心疼不已,“阿觅,咱就要一个孩子,以后不生了!”
说不要还真不要了,薛泽也懂得医理,开始琢磨着做药丸避/孕。
沈觅喜欢孩子,薛泽更喜欢孩子,日日逗弄小儿,一见到孩子便眉开眼笑,“阿觅,瞧瞧咱们的孩子,眼睛像你,鼻子像我,脸型像你,嘴巴像我......”
某日,沈觅欺身而上,“夫君,再添一个吧。”
某人笑的一派柔情,“可以琢磨沟通,但是娃娃就算了,舍不得你受罪。”
沈觅是个好学生,沟通的十分良好,十个月后,两人又添了个儿子。
薛泽很高兴,但是略有遗憾,“若是个女儿定然像阿觅。”
此时沈父与泾阳公主已经转悠到了幽州,沈父对以前写的语焉不详的地方重新做了修改,待新作一出,众人发现与之前的文风略有不同,再仔细看看,似乎多了蓬勃与朝气。
可沈觅和薛泽明白,那是沈父被泾阳公主点燃,新的人生重新开始。
待第三子出生以后,薛泽已经出任丞相之位,可是沈觅发现,自打薛泽上任,似乎不上朝的次数多起来,相问之下薛泽也不隐瞒。
小皇帝大婚之后似是一夜成熟了许多,行事更为果断,薛泽开始看不透他。
伴君如伴虎,薛泽感觉到了皇上的野心,似是一只成长中的野兽,渐渐冲破牢笼。
薛泽原本无心于朝廷争斗,见皇帝日渐成熟,权利越来越集中在自己手中,便露出了退出朝堂之意。
不过皇上不同意,薛泽只得慢慢拖延行事。
阿远学有所成,父亲虽是粮商,可因为运粮一事受皇上青睐,更是得亲笔御赐牌匾——天下第一粮商。
御赐的东西就是块泥巴也堪比金子,何况阿远一表人才,学有所成!
皇上看重张远,封他为青州北海郡郡守,原北海郡李郡守卸任,与儿子李仲贤一家居住在长安。
李仲贤在长安名声极好,为啥?
这李仲贤长的一副好相貌,才华横溢,彬彬有礼,深受皇上重用,年纪不大已是太常丞,且膝下虽有一子,听闻其夫人不能再生育,可李仲贤毫无纳妾之心,夫唱妇随,十分让人羡慕。
阿远有个修成君姐姐,还有个丞相姐夫,御赐天下第一的粮商父亲,老师是嵩山书院院长,年纪轻轻还颇得皇上赏识,可阿远十分谦虚有礼,对谁都以礼相待,引得做媒的人不知凡几。
正在众人烦恼怎么把女儿嫁给阿远时,有人传出小道消息——皇上最小的妹妹有意于阿远!
又是一年冬天,青州城冷得出奇,一辆马车缓缓行在城中最热闹的芙蓉街上,不过许是天太冷,行人极少,连店铺也大都关了门。
马蹄踏在青石板上“嘚嘚”作响,驾车的男子拽一把缰绳,马车稳稳地停在一家茶肆门前。
男子掀开车帘,伸手扶住里面的妇人,“夫人,慢着些。”
女子长的白净柔和,让人一看便有亲近之意。
两人走进茶肆,寻了个僻静角落坐下,叫了两碟小菜,一壶热酒,五张煎饼。
茶肆的掌柜极会做生意,不但室内燃上了炉子,还请了说书先生讲故事。
讲什么故事?
青州最有名的便是狐大仙的故事,这不,说书先生一拍惊堂木。
“呔!话说那年青州城大旱,良田尽毁,饿死小儿无数,俺的老爹老母都差点饿死,突然有一日云头乌黑,雷声作响,一阵滂沱大雨倾泻而下,俺那时也不过六七岁的年纪,雨中跑到山上玩耍,众位可知俺看见了啥?”
众人纷纷摇头:“看见了啥咧?”
“呔!山顶上有位白衣女子正在施法降雨,闪电劈开云头,女子陡然变作一只九尾白色狐仙,那九根大尾巴个个比俺腰还粗。”
众人又问:“那女子俊俏不?”
说书先生摇头晃脑,似是回忆的样子:“俊俏啊,啧啧,俊的仙子一般。”
有人问:“不对啊,你今年得五六十了吧,那狐大仙听闻是修成君沈家小先生,也不过三十岁左右,你那时五六岁,如何见得她?”
“对啊对啊,说的有道理。”众人纷纷应和。
说书先生脑子反应快,“俺说是俺看见了么,那是俺老爹,俺的亲老爹!”
那人又道:“你适才说,那年大旱,你老爹都快饿死了,怎么出去爬山玩耍?”
说书先生有些羞恼:“你是来挑刺的么?俺在这里说书已经多少年,你不知道么!有位贵人时常来听俺说书,人家可从不挑毛病!”
那人讪讪,明知说书先生胡诌,可也不再辩驳,毕竟拆台不是君子所为,人家就是靠这个吃饭的。
薛泽低声轻笑:“阿觅,你那九根大尾巴何时露出来给夫君看看?”
沈觅笑道:“皮痒是不是,我这一出来,把南南和北北交给母亲,心中十分挂念,老觉得她们在喊我母亲。”
薛泽安慰道:“我们出来散散心,很快就回去,你不是挂念阿远么,明日我们便去看他,父亲和母亲也来了信,下午便能赶到此,到时候我们一起去看望阿远。”
南南和北北是一对双胞胎女儿,今年不过三岁多一点,莫说这对女儿简直是薛泽的眼珠子,就连太后和皇上都喜欢的不得了。
三个儿子如今在嵩山寺院跟着觉醒和尚练功,孩子们天生聪颖又吃苦耐劳,觉醒和尚说薛泽后继有人,十分欣慰。
更欣慰的是最小的女儿薛北北,觉醒和尚说这女儿一身奇骨,练武资质比薛泽还好数倍,五百年难遇一回。
“莫要担心,南南和北北在太后身边时候多,说是在太后膝上长大的也不为过,定然会把她们照顾得很好。”
沈觅点头,“我们去看看以前的小院子,挺怀念年糕,上面一堆红枣,香甜可口的很。”
薛泽打趣道:“好,再去山上看看小茅屋,看看你捞鱼的那条小溪,看看是否还有公鱼群。”
一阵冷风吹过,有人掀了帘子进来。
说书先生语带喜悦:“瞧瞧,这就是俺适才提到的贵人,时常来的,说俺讲的极好,打赏那是叫个多啊。”
黑衣男子一脸冷漠,转身坐在一隅,身旁一名男子开口道:“掌柜的,还是老规矩,两壶热酒,两盘小菜。”
话音刚落,那男子愣住,仔细看一看沈觅和薛泽,脸上展开一抹笑意,低声对黑衣男子道:“主子,您看那是谁。”
黑衣男子看向二人,眼光略过薛泽,略一点头,随后一眨不眨的看着沈觅,笑意自眼底溢出,似是在想是真还是梦。
“阿觅,好久不见。”
作者有话要说: 哇咔咔,终于完文了,感谢一路支持的小仙女,非常非常感谢,爱你们!(*  ̄3)(ε ̄ *)
☆、番外之翟氏
平原郡郡守翟向近来有了件大喜事, 家中添了个女儿。
寻常人家大都喜欢男儿,翟郡守也不例外,怎奈家中妻妾生了七个男娃娃之后,便觉得缺了点什么。
对了,少个女儿。
官袍加身,深宅大院, 娇妻美妾, 子嗣成群, 这般美妙的日子怎能有缺憾呢?
正在翟郡守举杯邀明月低头盼女儿时, 婢女来报——夫人刚刚诊出有三个月的身子了。
这还了得!
翟夫人已经年过四十,二十年前生了嫡长子之后再也没有孕育过子嗣。
这会儿竟然有了好消息,难道是天上的月神得知了自己的心事?
翟郡守酒意当头, 撩起衣袍跪地对着月亮磕了三个响头,许诺若是得一女儿, 必当取名为月, 借以感恩月神的赐予。
翟夫人怀孕的消息传遍了平原郡, 百姓们都盼着看这万年的铁树开的什么花儿。
瓜熟蒂落, 翟郡守果然得了一女,取名翟月。
满月筵席之上,翟郡守见好友来相庆, 十分高兴,两人越喝越兴奋,觉得不做点什么便对不起这美酒和情谊,当即约定, 若是好友家这胎是女儿,两人便是结义姐妹,若是男儿,便结为亲家。
李仲贤这时候还在李夫人肚子里。
翟郡守将翟月看作掌上大明珠,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
原本一直懊悔过早的给女儿定下了亲事,怕遇人不淑,然而在见到十二岁的李仲贤之后,便觉得自己当初的决定无比正确,庆幸自己当机立断先下手为强。
翟月一出生就小病不断,几乎日日不离汤药,为此翟郡守和夫人不知道操了多少心,请遍了名医大夫,回答却只有一个——胎里带来的弱症,怕是寿数有限。
翟夫人几乎为女儿哭瞎了眼睛。
翟月乖巧懂事,除了身子不争气,别的倒是没让人操心。不论琴棋书画还是针凿女红,一学就上手,年纪小小的便得了个“平原郡第一才女”的称号。
翟月从懂事起便知道自己将来要嫁的人是李仲贤。
年龄渐长,越来越多的人在她耳边有意无意的提起李仲贤三个字。
说他貌美,品性高洁,又才学,从不留恋花街柳巷......
所有的闺中姐妹都羡慕她,还有嫉妒......
她们会在背后说——凭什么那个药罐子得了李家郎君?哪来的好命?
翟月开始好奇,李仲贤究竟有多好?于是私下里托哥哥们打听。
随后越来越多关于李仲贤的消息淹没了这个情窦初开的少女。
有一日,自小关系最为亲密的七哥一脸神秘的来告诉她——他要去北海郡访友。
平原郡和北海郡都在青州辖下,隔的并不很远,于是她决定随哥哥一同前往北海郡。
这是她从出了娘胎做的最大胆的事,为的当然是李仲贤。
她运气很好,在北海郡的茶肆里遇到了与朋友喝茶聊天的他。
很奇怪,那么多人坐在那里,她独独看见了他,且笃定他就是李仲贤。
那年她十六岁,知道了相思的滋味,真的比汤药苦,比蔗糖甜。
为了能配的上他,为了心目中的琴瑟和鸣,她开始更加努力的学习读书识字、琴棋书画。
十八岁,她等到了日思夜盼的那天,穿上了大红嫁衣,盖上了绣着金雀的喜帕,看着母亲的泪水湿了几块帕子还止不住,她也泪流满面,可心里更多的是要见到他的喜悦。
在他掀起喜帕的那一刻,她激动不已,可看到李仲贤无半点喜色的眼神,她的心凉了半载。
她对自己说,没关系,能陪在他身边就好,这么好的男人,注定不能是自己一个人的。
婚后的日子虽不是琴瑟和鸣,倒也算得上相敬如宾。
只是李仲贤待她实在是过于“如宾”。
她知道他的心里有一个人,起初她是嫉妒的,可后来就想通了。
自己本来命不长久,能陪伴在他身边已是万幸,何必计较那么多呢?
她想,她愿意拿生命换取与他的露水姻缘,不求一世,只求一时。
后来她诊出了喜脉,全家都很欣喜,唯独他淡淡的,与平日一般无二。
后来,她知道他并非无心,只是心系那名叫沈觅的女子。
愤怒、嫉妒、委屈、埋怨......所有的一切在她病倒在榻上时消失的无影无踪。
她没力气恨她,妒忌她,她得趁自己还活着的时候给孩子找个合适的继母。
若是自己亲自许诺她可以做平妻,他应当是高兴的吧,念及此,或许对孩子多一分的怜爱。
可是,沈觅不稀罕,再三拒绝。
她十分不解,他是天下谪仙般的人,沈觅怎会不喜?
沈觅救了她与孩子的命,终究还是活下来了。
他不知所踪,可她知道他还活着。
这辈子,她不争不抢了,因为那个叫沈觅的女子一直占据了他的心,自己走不进去,别的女人也走不进去。
后来,一家人去了长安,在所有人眼中,他是最好的夫君,只有她一个妻子,终生没有纳妾。
就算此生只有一个孩子,众人说其香火不旺,他也无所谓。
她想,也罢,得不到他的心,他的人能够陪在自己身边就够了。
☆、番外之凌相思
我叫毛豆豆, 毛豆豆的毛,豆豆的豆。
我这辈子最崇拜最崇拜的人是我的师傅——凌宪。
要才华有才华,要相貌有相貌,要身材有身材,简直......
天上有没有我不知道,地上反正就这一个。
师傅教我读书习字, 他说女子就要有个女子的样儿, 吃饭小口小口的吃, 走路步步迈的端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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