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他进了城,更是瞧不起姐姐安赵氏,但是面上还是一个宽厚仁爱的弟弟,任谁说起他,都会竖起大拇指,说他照顾姐姐。
心底里,他其实极其厌恶姐姐一家,又穷又蠢,还任人欺负,一点骨气也没有,一看就知道没前途。
有一年闹饥荒,姐姐家任由婆婆分配不均,唯一的女儿快要饿死了,实在没活路了,求到赵怀仁的门上来,因为家家缺粮,谁都不知道今天过完明天会怎样,他狠下心没有松口借粮,长歌那时还小,趁他不注意,偷偷把自己仅剩的半个饼给了安赵氏,安赵氏便记着这个恩,一直将长歌当亲闺女。
后来,长歌长大了,在他的潜移默化下,也开始瞧不起她这个地里刨食的大姑,每回来安赵氏来送东西,长歌都不给好脸色,瞧不上眼。
不过,现在是特殊时期,赵怀仁和长歌难得都想起了她这个算是靠得住的亲戚。
“长歌啊,你大哥最近在同窗那苦读,一时半会估计不会回来了,我亲自送你吧,不过我有事,送你去了,就要马上赶回来。”
“好,都听爹的。”
原本说好由大哥赵恩书送长歌去大姑家,结果赵恩书最近在躲债,自打长歌查出身孕后就没回来过,赵怀仁没法子,只能请假亲自将长歌送去了姐姐家。
一大早起床,长歌坐着雇来的马车一路颠簸,等到了大姑家,已经是大中午了,赵怀仁瞧了几眼全身都是泥的安赵氏,还有那摇摇欲坠的破败老屋,也没多说,留下一吊钱就走了。
长歌拿着钱,望着赵怀仁急着离开的背影差点没气笑了,就给这点钱,就指着她在大姑家过一年么?
而且赵怀仁什么都没说,明摆着要长歌自己跟她大姑说了,至于怎么说,说到哪一步,由长歌自己把握。
其实,站在赵怀仁的角度,这一吊钱给多了,姐姐家有粮食,饿不着长歌,多给钱,肯定也是被长歌捏在手里买新衣、买花戴,可这丫头现在都有身孕,这一年都没必要再花钱打扮,还是低调朴实点好。
可是,长歌都张口了,他给的少,必然会引起长歌的不满,花点小钱安抚一下也是必要的。
还别说,若是重生之前的长歌,还真是给她爹猜的准准的,只是现在她变了,她不想吃白食,不想占大姑的便宜,她还想靠着这点钱赚更多的钱。
所以,这点钱自然是不够的。
“长歌,你怎么来了?”
大姑安赵氏瞧见弟弟赵怀仁没说两句,就火急火燎地坐上马车走了,竟然丢下了他最宝贝的大女儿长歌,实在不解。
“大姑,我来看看你啊,难道你不欢迎我吗?”
若是重生之前不懂事那会儿,长歌或许会认为大姑是不欢迎她,但是,现在的长歌知道大姑会那样问纯属意外,绝不是不欢迎她,所以,她笑眯眯地调侃大姑。
“啊?不,不是……不是,大……大姑怎么会不欢迎你!”
安赵氏激动地连连摆手,可是口拙,越是想辩解,越是显得心虚和慌张,她是真不知道该怎么应付长歌。
长歌跟小时候差别很大,小时候的长歌嘴甜,贴心,还救过她闺女的命,她恨不得捧在手心里,可是,这丫头长大后就变了很多,她虽然木讷,但是不傻,她不是看不到长歌眼底的嫌弃和瞧不起,但是,每年有了收成,她还是固执地要送去一些。
“大姑,你别急,我逗你玩呢,你以前一直邀请我来,我就来住一段时间啊!”
长歌其实也不知道该怎么跟这个憨厚朴实的大姑相处,除了知道大姑一家是真心对她好,算起来,她们也就是每年见一次的陌生人,想要勾肩搭背多亲昵也不可能。
可是,长歌死都不会忘记,在她人生最灰暗的时光,是大姑一家砸锅卖铁倾尽所有去救她,直到死,她也没能回报这份恩情。
长歌可不敢一开始就跟大姑说她有身孕了,不然肯定会吓坏这个老实巴交的乡下女人,对于自己的情况,长歌打定主意循序渐进,先融入大姑家,再走一步看一步。
“快,进屋去,外面晒!”
瞧见长歌晒得发红的脸颊,安赵氏一阵心疼,这可是弟弟捧在手里养的,可不能在她这受了委屈,于是忙说,“我去田里喊你妹妹回来给你做饭,你等着啊!”
现在正是农忙的时候,全村的人几乎都在田里忙,不论大人孩子,能搭把手的都上了,要不是赵怀仁让人去田里叫安赵氏,安赵氏这会儿正在忙着收割呢。
“不用,我一个在家好了,我带了糕点,饿了中午吃,你们正忙着,我帮不上忙,也不能拖累你们,我可知道表姐干起活来可不比姑父差!”
长歌笑着调侃道。
长歌记得,表姐天生力气大,一巴掌能叫她转三圈,如果生在富贵人家要被人笑,不过在农家,是个干活的好把式,而且那句话怎么说的,屁股大,好生养,表姐在农家条件算不错的,只可惜家境拖累了她。
姑父体弱,常年吃药,家里基本靠着姑姑和表姐撑着,表姐心疼父母,不敢嫁人,一直拖到现在。
“好好好,那我们今天早点回来。”
安赵氏也知道抢收的时候耽误不起,心想今天一定要早点回来,可不能饿着长歌。
姑姑一走,长歌抱着自己的小包袱进了门,一进门,长歌深呼吸一口气。
虽然跟记忆中的破败模样差不多,但是时隔太久,还是被视觉冲击震撼了一把,哎,大姑家,实在是太穷了!
虽然干净整洁,但是什么都是破的!
天色快黑的时候,姑姑、姑父和表姐一家人急急忙忙地赶了回来。
谁知,家里已经炊烟袅袅,三人皆是一惊,难以置信地加快了步伐,一进门,就听见里面的咳嗽声连连,看来被呛得不轻。
“长歌!”
安赵氏最先冲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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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盘算
农忙结束了,安家人终于有了喘口气的时间。
有了闲工夫,自然开始胡思乱想了。
赵长歌的表姐安大春一边捡着柴禾,一边在心里犯嘀咕,这表妹一向嫌弃他们一家人,为什么跑来住在她们家?而且这都住了好几天,怎么还没说要走?
这简直太奇怪了!
她家又没什么金银财宝,穷得叮当响,这表妹来住着到底是图什么呢?
说起来,也就是她那个死脑筋的妈每年都要去热脸贴冷屁股,总爱说什么——不管怎么说,你表妹小时候用那半个饼救了你的命,咱们不能忘恩负义!
可大春觉得,表妹跟她压根就不是一类人,一个站在云端里,一个蹲在黄土地。
虽然舅舅家不是大富大贵,愣是把这个大女儿养得跟个大家闺秀似的,惹得小女儿和老婆怨声载道。
所以,当大春从自己娘口中得知表妹来住几日的时候,大春第一反应就是——那位娇小姐在搞什么鬼?她家人连自己人都快养不活了,哪有功夫伺候那位大小姐?
可是,出乎安家所有人意料,长歌自打来的那天,丝毫没有叫苦叫累,白天洗洗涮涮,晚上做上一桌可口的饭菜,简直就像是变了一个人。
据大春所知,表妹以前是压根不会做任何家务的。
更奇怪的是,长歌对待他们一家人的态度,那温和的笑是直达眼底的,并不像以前那般虚伪或者嘲讽。
长歌的大姑,这会儿正在后院的田里给蔬菜施肥。
安赵氏欣慰地想着,长歌这丫头终于长大了,懂事了,也认清现实了,不再总想着嫁给有钱人当上贵夫人的美梦,现在踏踏实实的,也会干家务了,以后在城里物色个老实人,准能过上幸福顺遂的好日子。
长歌的姑父,此刻正窝在墙角,晒着太阳,粗糙的手指熟练地编着竹篓,心里盘算着过几日到镇上找个零工打打,这大春眼看着都要十八了,再不嫁人可真要耽误了。
长歌则坐在房里,抬头环顾到处透风的房子,唉声叹气地把手里的钱数过来又数过去,心里琢磨着,要如何赚到第一笔钱,给大姑一家改善一下生活,否则,照着他们这样下去,大春出嫁的时候连一件像样的嫁妆都没有。
当然,若是大姑一家知道长歌肚子里还揣着一个,这事情就更复杂了。
安家总共就两间破房子,一间大姑夫妻住,带着灶房,一间是大春的,现在长歌来了,就跟大春挤在一起。
大春一开始很少主动跟长歌说话,倒是长歌自来熟地总是挑起话头,问问村里的情况:除了种田,大家都靠什么赚钱啊,村里的小姑娘都在家干些什么啊。
长歌八卦了几日,心中也有了盘算。
“表姐……你睡了吗?”
晚上睡觉的时候,大春背对着自己,长歌踌躇半天,还是打算先从大春身上突破。她不是感觉不到大春故意的疏离,想来也是她以前对大春太差。
若不是重生一次,真的懂事了,长歌别说跟大春睡一个床,就是同处一室都觉得不自在,以前的长歌,自视甚高,是瞧不起大春这样的乡下的女人的,除了长得像个女人,其他哪里也不像个女人。
“……”
大春没说话,只用鼻音发出一声轻哼,她第一感觉就是,行为反常的表妹终于要憋大招了。
按照以往经验,肯定不是好事。
小时候,大春其实很喜欢这个小表妹,因为长歌长得特别好看,超级讨喜,会娇娇软软地跟在她屁股后面叫表姐,不会嫌弃她满身补丁,会把自己最好的东西拿出来跟她分享,更别提她快饿死时,小长歌自己饿得直哭,却给了她的那半块救命饼。
但是,当大家都长大以后,一切都变了。
尤其是,好几次她跟着娘去给长歌送东西,她转身之前就已经不耐烦的表情。
渐渐地,大春就再也没跟娘去送东西,她不想再看见表妹,记忆中那个漂亮如瓷娃娃一般,单纯可爱,心地善良的小表妹早就不存在了。
大春默默叮嘱自己,接下来无论表妹提出什么要求,都不要应她就是了,让她一个人唱独角戏,发现行不通,这位娇小姐就该卷铺盖回家了。
“表姐,听大姑说,明天你会跟着姑父去镇上卖些东西?”
长歌打算慢慢引导。
“就是些鸡蛋和蔬菜,不值钱。”
大春特意强调不值钱。
“明天,我能跟你们去吗?我一直在城里,还没去过镇上。”
长歌十分期待地说道。
“镇上不如城里,没什么可看的。”
大春变相拒绝道。
“听说姑父要去找零工,你一个人卖菜不闷吗?我陪你一起不好吗?”
长歌说话时故意朝大春靠了靠,结果,大春往外让了让,不愿太亲密。
黑暗中,长歌一愣,没想到大春对她这么抗拒,可是,就是这样的大春,在知道她落难后偷了夫家的钱救她,后来被打得瘸了一条腿。
想到记忆中大春一瘸一拐远去的一幕,长歌忍不住湿了眼眶,她猛地伸手一把从身后抱住大春,压抑着哭声道:“大春,对不起,对不起……是我以前不懂事……”
“……”
大春无语,这丫头又是唱哪出?只是不带她去镇里,至于哭成这样?
长歌重生以来,对着赵家一家人,从未有过一刻的脆弱,对于仇人,多流一滴眼泪都是浪费;
可是,这一刻,对着面冷心软的大春,她只觉得惭愧和无尽的后悔,压制不住的眼泪一下子就决了堤。
“你哭什么啊?我娘听到以为我欺负你了……那个,如果你真想去……那就去吧……”
大春彻底败给长歌的眼泪,一开始打定主意的信念全都抛之脑后。
“嗯!”长歌破涕为笑,把眼泪鼻涕都擦在大春的后背上,小声嘀咕道,“大春,你最好了,你别担心,我不会害你的,你不用一直防备我,不用大部分时间,都拿后脑勺对着我。”
“……”
大春一愣,一时之间却不知道如何搭话,防备么?是的。
她时刻都在防备,因为被伤害过,所以不愿再交付信任,她和这位气质好、样貌好的表妹从来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那个……”大春沉默良久,终于还是问出了心底的疑惑,“你到底为什么要来我家?”
黑暗中,只有屋外狗叫声声,耳边,传来长歌均匀的呼吸声……
大春一直没告诉长歌,自打她来了她们村,就成了村里的八卦红人。
每天,都有村民故意经过她家门口,男女老少都有,一天走上十几次的都有,就为了看一眼她的表妹长歌。
长歌来了之后,总是一个劲地问她村里的情况,却不知,她的到来,早就引起了骚动。
尤其,长歌的到来,引起了村长女儿——村花秋菊的强烈不满,她已经发动村里的所有姑娘都不理大春了。
长歌的好样貌,别说在这个村,就是在镇上,城里,都不逊色,为此,大春不但要防备长歌,还要时刻担忧她的安危,生怕遇到歹心之徒。
哎,这日子过得,自打表妹来就不曾安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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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卖鸡蛋
一大早,天刚蒙蒙亮,长歌便满心欢喜起了床,收拾妥当,然后在大姑的一再嘱咐声中,包着个头巾,遮着半张脸,背着个小背篓,跟着姑父和大春一起迈向去往小镇之路。
结果,没走几百米,长歌已经双脚发酸。
哎,到底不如重生前了,那会儿早就被残酷的现实折磨的厉害,什么苦没吃过,兵荒马乱时逃难,别说这平坦的道路,就是几千里的山路,都不算个事。
重生归来,这身体娇贵滴嘞……长歌自己都汗颜。
长歌走走停停,大春心细一些,很快就察觉到了。
“要不我送你回去吧,你别跟着我们了,我们还要走上两个时辰才能到镇上……”
大春回头劝说长歌。
“不用!我能行!这身体……不能再惯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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