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姑不给长歌拒绝的机会,将钱塞进她手里。
“那我在这吃吃喝喝也没给一分钱啊,大姑既然赶我走,那我明天一早就回家!”
长歌撅起嘴,赌气地说道。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的?大姑怎么赶你走了?”
大姑拉住长歌,她是真拿长歌没辙了,如果是亲闺女,看不惯的,还能骂能打,可是这不是自己亲闺女,却又真心疼爱。
“大姑要是不想我走,就别给我钱,否则我在你这真没脸住下去!”
长歌反手握住大姑的手,大姑的手特别粗糙,尤其她细皮嫩肉,放在一起都戳手。
长歌知道大姑吃了一辈子的苦,为了弟弟做了童养媳,为了丈夫奉献了一生,生了女儿,又为女儿忧心一辈子,外带她这个好高骛远的侄女,也要操心。
“大姑,这钱别给我了,给我,我明天一早就回去,以后大姑也别去我家看我了!”
长歌这话已经说的很重了,大姑无奈。
“大姑,明天起,让大春和姑父跟我去采蘑菇吧,我们先赚点本钱,然后我带你们做生意,准保给大春攒上的嫁妆——是村里的头一份!”
说这话,长歌已经顺手将大姑塞给她的钱塞了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 昨晚写好刚过十二点,想想夜里估计没人看,就早上又补了一点内容,发上来。
谢谢留言和喜欢!
☆、9.夜聊
转眼一个月过去了。
“哎……”
长歌坐在山上歇息时,捶着腿,一个劲地唉声叹气,照着每天几百文的赚钱速度,她要去京城找寻爹娘的心愿,也不知道多久以后才能实现。
最近几日,每天天刚蒙蒙亮,长歌就跟着姑父和大春一起上山采蘑菇,然后中午回来,由姑姑在家负责晒干。等存够一定量,再送去镇上卖掉。
大春和她爹听见长歌叹气,对视一眼,默默想,也不知道这城里人咋那么多烦恼,这一个月在蘑菇上赚的钱,比他们在镇上打一月工可多多了,他们做梦都是笑醒的好么?
经过大春婶子来过一趟,长歌越发觉得这乡下不能常住,不然,等她带着大姑一家致富了,那岂不是天天都有人跑来蹭吃蹭喝?
所以,长歌打定主意,先折腾一年,闷声发小财,等存够钱,就鼓动大姑一家卖掉那点田,跟她走,毕竟,后面会有大旱之年,家家食不果腹,穷人会饿死一堆又一堆,接着土匪横行,灾民为了活下去,依然会背井离乡……
安贵仁一家最近总往山上跑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村子,有人说,看见安贵仁挑着东西去镇上卖,至于卖了什么,因为有布遮着,没人看到。
但是,安家富贵了的消息,还是传得越来越玄乎,有人说他们是挖了好几个千年人参。
长歌听到时,当时正在喝水,差点被喝到嘴里的水呛到。
千年人参?还真敢想!
她要真在这个贫瘠的破山上挖到人参,别说千年了,百年的她都能乐疯了好吗?
“下山吧,明天开始,不用来了!”
长歌站起身,冲着身后宣布道。
“啊?为什么啊?”
大春不解道。
“最近你们村很多人都跟着我们上山,装模作样地捡柴禾,其实是看我们在采什么,你们没发现蘑菇越来越少了吗?不管有毒的还是没毒的,他们全部都采了一遍,我怕后面要出事,所以不采了。”
长歌说到最后时,不悦地皱了皱眉,那些人问也没问她,就想当然地挖光所见到的所有蘑菇,如果卖给不懂行的,或者给家里人吃了呢?想一想,长歌都觉得后怕,可是,她也没有义务挨家挨户去教人家辨识可食用的蘑菇吧?
她又不是他们娘,她能管好自己肚子里的孩子都不错了。
大春跟她爹再度对视一眼,安贵仁想了一下,很快也想通了,不过出于好心,他还是将手里的东西递给女儿,说了一句:“我现在就去村长家说一句!”
安贵仁是好意,他想让村长告诉大家这蘑菇有的有毒,有的没毒,吃了有毒的会死人!
可是,等他从村长家回来了,脸色特别难看。
“你爹怎么了?”
长歌小声问大春,大春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安赵氏本来正拿着长歌和大春带回来的蘑菇晾晒,听见长歌和大春在咬耳朵,又见自己丈夫那脸色,安赵氏转身跟进了屋。
过了一会儿,安赵氏抹着眼泪走了出来,一言不发,继续摆弄那些蘑菇。
“大姑,怎么了?”
长歌瞧见自己大姑流了泪,顿时意识到姑父去村长家那一趟肯定是遇到什么事了。
安赵氏一开始摇摇头不说话,可是瞧见乖巧的侄女和过早担起家里的女儿,她的坚强很快又溃不成军,哎,人咋都活得这么不易?
“娘,爹怎么了?是不是村长他……算了,我自己去问清楚!”
大春是个急性子,她瞧见自己娘那样子,就知道问不出什么来,索性也不问了,丢下手里的蘑菇,抬脚就往外走。
“大春!你给我站住!”
安赵氏连忙追上去拉住女儿,急忙说道,“你别去!如果跟村长呛起来,你还怎么嫁人?谁家敢得罪村长娶你?那你表妹昨天那钱不是白给了?”
“不嫁就不嫁,我不要你们和表妹总是顾及到我的名声,我的名声早就没了,村里人哪个男人把我当女人看过,他们就算愿意娶我,也是把我当成牲口!”
大概是说到了自己的痛处,一向坚强的大春竟然也抹了眼泪,声音哽咽。
小时候,她也羡慕其他女孩子,可以穿新衣,买花戴,可以秀秀气气地在家学着绣花,可是她不行,她的家不允许这样做,她一早就跟着爹娘在田里打转,秋去春来,她的双手满是老茧,尤其跟表妹一比,她觉得自己老了十岁。
也就是最近表妹来,她才被表妹逼迫着开始给手上抹东西,表妹说,坚持一年,她的手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了。
这样?哪样呢?
表妹说的含蓄,说到底,“这样”就是难看呗,哪个男人会想将她这样一双手放在掌心呵护?
因为,就连她自己都不曾疼惜自己,像个儿子一般的活着,担起家里的重任,照顾多病的爹和认命的娘。
她不愿嫁,是因为她很清楚,即便嫁了,也不会有人把她放在心尖上,只会把她当成养家生子的工具。
与其这样,还不如不嫁!
“诶?你们怎么都哭了?”长歌都无语了,“怎么牲口这次都用上了,表姐你也别太悲观,我觉得吧,我们慢慢找,一定能找到你中意的!”
长歌心想,你们再惨也没我惨吧?你们还愁怎么嫁呢,我都直接打消这个念头了!毕竟,哪个男人愿意当便宜爹呢?
当然,遇到戏文里的真爱啥的,她也不拒绝。
反正,长歌已经活过一次了,这次算是赚的,她只想肆意任性地活一把,有仇报仇,有恩报恩,想干嘛干嘛。
不过,她最大的梦想就是找到她的亲人,看看她们是好是坏,是善是恶,对于丢弃她是有心还是无意。
按照重生前她得到的消息,她是被人拐走的,她应该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据说爹娘一直在找她,至于到底是谁,赵家人死得比她还早,她实在查不出来。
“大春,娘对不起你!”安赵氏一把抱住女儿,伤心地哭了起来,“你别放在心里,刚才娘是为你爹哭,你爹好心去跟村长说蘑菇有毒,不能胡乱采吃,村长反倒骂他自私自利,知道蘑菇有毒也不告诉大家。”
“庄稼人谁不知道蘑菇有毒?他凭什么骂我爹!我爹好心提醒,倒成错了!”
大春气坏了,长歌毫不怀疑,如果村长现在就站在面前,大春肯定一巴掌会把他扇到墙上去,撕都撕不下来。
“哎,他还不是怪你爹吃独食了,怪你爹没有带着村民一起致富,听村长说,有人拿了蘑菇去你们卖的酒店去,人家老板不但不收,还把他们骂着赶出去了……所以……哎……”
长歌在心中默默吐槽,什么有人啊?肯定是村长家人去卖,被赶出门了,否则这么义愤填膺干嘛?他们有毒的、没毒的一股脑儿卖给人家,当人家是傻子啊,纯熟找骂!
“他本来就看我爹不顺眼,我爷爷是村长,他就总怕我爹把他村长之位抢回去,所以巴不得我们一家过得要多惨有多惨呢,每次遇到事情,都是欺负我家,我们咬牙忍了,他倒是得寸进尺了!”
大春紧握拳头,咬牙切齿地说着。
“嗯!所以说,不值得为这种人哭!我们要努力赚钱,搬去镇上,甚至城里去住,到时候吃香的喝辣的,嫉妒死他们!”
长歌抓住时机,开始不遗余力地做起来搬家动员。
“哎,你这丫头!”安赵氏轻拍了长歌的后背,哭笑不得道,“也就是你们城里人,把搬家说的如此容易,我们一家啥都不懂,都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离了这里,我们压根不知道怎么活下去!”
“没问题,有我呢!”
长歌拍着胸脯保证道。
被长歌这么一打岔,气氛也没刚才那么悲伤了。
“靠你?明年你都不知道嫁去哪里,跟谁姓了!”
大春终于也收起了脆弱和委屈,对着长歌笑骂起来。
最终,这欺负也只能白受了,不然能怎样呢?跟村长闹?全村人都站在村长那边,最终还是自取其辱!
而且,大春的婚事真的已经成为安家人的一块心病了,就连长歌都不自觉地受到了影响,开始担忧起表姐的婚事来。
晚上,熄灭了蜡烛,大春和长歌钻在一个被窝里说悄悄话,如今,这姐妹的感情是直线上升,简直是影形不离。
“表姐。”
“嗯?”
“我跟你说一个秘密,不过,你要答应我不跟你爹娘说。”
“好,我不说!”
“一定不能说哦!”
“好!你快说吧,别磨磨唧唧,否则我睡觉了!”
“好,我说……表姐,我有喜了!”
“什么?”
“已经三个月了!”
“啊?”
大春听完,腾地从被窝里坐了起来,当场就炸了!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你就留个言!收个藏!好歹帮我坚持下去!
☆、10.梦忆
长歌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里,她妆容精致,手持纸伞,静伫桥头,宛如画中仙子。
没人知道,此刻,她正想着寻死。
迎面船上下来一美男子,前呼后拥,富贵荣华。
那男子无心一瞥,最后久久移不开目光。
男子屏退众人,径直朝她走来。
要不是他主动打招呼,或许,她永远也无法将他的名字与他的面容联系到一起,毕竟,两人最亲密的夜晚,两人皆是被药物所惑,面容早已模糊。
彼时,她与他都已年过三十,她一身屈辱,他一生未娶,他依然清俊儒雅,只是,更多的却是上位者的霸气与孤傲。
谁能想到,昔日别人手中不起眼的棋子,终是活成下棋之人。
他眉目冷峻,问她:“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她摇头不语。
他说:“其实,早在那晚之前,我就见过你……很多次……”
她微微一笑,心中犯涩。
她不是没见过他,只是,她当时自视甚高,被富贵荣华迷了眼,即便见过,也未曾把一个跟班放在心上。
“自你之后,我再也不相信那些风花雪月……”他说话时,眼中似有落寞,凄然一笑,“原来,要想所有人都看见我、在意我、非我不可,只要,无心无情便可。”
说完,他再未看她一眼,拂袖而去……
她望着他的背影,忽而心如撕裂,想告诉他,她跟他那一晚,曾有过一个孩子。
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她的舌头,早已被人拔去。
“别走!”
长歌大叫,从梦中惊醒,屋外鸡鸣声声,她才恍然大悟,梦里的一切早已远去,她又重生了,习惯性地抚摸肚子。
大春被长歌的尖叫声惊醒,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等确定表妹只是做了噩梦,忍不住多看了表妹几眼,昨晚,表妹跟她说的秘密太过惊悚,她不知道该用何种表情对待表妹,同情?怒其不争?瞧不起?
说白了,表妹也是自作自受,要不是她做那富贵梦,踏踏实实嫁个小户人家,何至于像现在这样?现在,她除了一个名字,连她孩子爹身在何处都不知道。
“表妹,要不,我让我娘去镇上买一副药。”
大春的意思,很简单,他们这些小人物,还是早早认命,不要一错再错。
这世道,一个未婚的女子,未婚先孕,如果被人知道,什么“狐狸精啊”,“不知检点”的名头算是坐实了,就算上杆子给人做妾,那些有讲究的人家都是不要的!
这辈子算是毁了!
“不!我不喝药!表姐,还要我说多少遍,我要留下这个孩子!”
说着,长歌再度抚摸肚子,虽然还没显怀,她却已经十分习惯自然地做这个动作。
“都到什么时候了?你还在打算让那个富家公子当冤大头?你都当有钱人家是傻子吗?即便他再喜欢你,娶了你,你也不过是个小妾,我娘说了,有钱人家的小妾都是表面风光……”
大春不过比长歌年长一岁罢了,此刻却像个老婆子附体,唠唠叨叨。
可是,长歌心里却是暖的,长歌知道,表姐是真心为她好的,不会像日后她会遇到的那些女人,大多口蜜腹剑,表面上对她好,心里嫉妒她,巴不得她死。
不说外人,光是跟她一起长大的小妹,压根不知道她不是拐来的,还是将她这个“亲”大姐视作眼中钉,肉中刺,誓要拔除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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