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情窦初开,开始偷偷张望俊俏男子的时候,她在田里锄地;
反正,她这十几年的生命中,大部分时光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
渐渐地,大春都快忘了自己是个女的。
“大春他奶如此热心大春的婚事,肯定不是出于对大春的疼爱,我觉得,他奶喜欢我都比喜欢大春多。”
长歌没心没肺地打趣道。
安赵氏长叹一声,她又何尝不知道,要不是人选是刘二舍,她真是提都不跟女儿提。
长歌却不知道,她这一打岔倒是救了大春一把。
隔天,大春他奶和儿媳妇大打出手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村子,根据隔壁刘大舍的儿媳妇绣花绘声绘色地描述,说是这对平日里感情甚好的婆媳两,不闹矛盾则已,一闹,那就是一哭二闹三上吊,刘家人的所有女人总动员,都没按住这对战斗状态的女人。
绣花洗衣服的时候,跟村里的一群女人在柳树下唠嗑。
“你不知道,两人为了大春她城里的有钱表妹给的钱吵起来的,婆婆说大春表妹给了一两银子这么多,二媳妇哭闹只有九十文。”
“一两银子?天啦,大春那个城里来的表妹可真有钱!”旁边的大婶都惊呆了,就他们村,能掏出一两银子的人家不足五个手指。
绣花白了一眼小伙伴,继续口若悬河:“先听我说完,后来,婆婆从二媳妇屋里搜出来上百文钱,这才知道,二媳妇每次来大儿子家要钱,就会克扣一点下来,再上交婆婆,日积月累,都上百文了。”
“我就说嘛,哪有那么乖顺的儿媳妇,你当人人都像那老婆子的大儿媳妇咯,傻得冒烟了,都分家了,当时田地啊房子啊都给了老二,一分钱没给老大,临了,还三天两头去要钱。”对面的大妈插嘴道。
“本来啊,这老二家里的钱都是婆婆管着的,儿子媳妇花一分钱都要上报,儿子出门打工赚的钱也都给自己娘,媳妇是一分钱落不到。”
绣花特别享受这种掌握本村头条的感觉,只有这一刻,全村妇女的目光才会紧紧锁定在她身上,所以,她此刻说话简直口沫飞溅,十分兴奋。
“媳妇留私房钱,婆婆原先不知道还好,现在知道了,那就翻了天了,尤其,大春她表妹还说给了一两银子这么多,竟然谎报只有九十文,这胆儿也是越来越肥了!”
“说回来,这大春表妹可真有钱,不过她是不是缺心眼啊?要我有钱也贴补自己姑姑啊,竟然掏钱给那个恶婆婆,城里人就是脑袋被门挤了,钱多了没处花。”
“要我说,摊了个这么有钱的表妹,大春的亲事就好找了,攀上那门好亲戚,人家手指缝里漏一点,也够大春全家吃了啊,我听说,城里首富的儿子就看上了大春的表妹!”
“是啊,是啊,我上次故意到她家门前晃悠,看到大春她表妹可真漂亮!就跟那画上的人似的,这也奇了怪了,好歹也是亲戚,大春跟她表妹是一点也不像!”
“不过,上天也是公平的,你看她表妹虽然长得好看,但是脑袋不太好使,啊哈哈哈……”
女人们一阵狂笑,或许,她们心里都恨不得大春的表妹是个傻子,哪能有钱又漂亮都让一个女人占了?
这些终日无趣的婆娘们,好歹有了一个劲爆的话题,自然七嘴八舌说个不停,听到惊喜处,还忍不住啧啧称奇,偶尔再添油加醋一番,感受到别人炙热的八卦视线,顿时找到了自己的存在意义。
长歌并不知道,自己成了村里人口中人傻钱多的城里小姐。
其实,赵家在城里真不算有钱人,她更算不上啥小姐,也就是她爹心高,不惜所有财力培养她,让人教她琴棋书画,识字读书,就为了——卖个高价。
长歌这会儿正关上门,跟大春盘腿坐在床上一起数钱,数数各自最近到底赚了多少。
大春头一次数钱数到有机会数错,越数错,心里越甜,长这么大,手上头一次管这么多钱啊,以前她就是做梦都不敢想自己能有一两银子,现在她实现了,虽然都是铜板,还没换成银两。
“你怎么还没数好啊?要不要我帮你?”
长歌哪里不明白大春的心思,故意打趣道。
“不要!我自己数!”
大春一把将自己的钱全揽入自己脚边,生怕被长歌剥夺了她这百年难得一遇的快乐。
“对了,你上次跟我奶说一两银子的事情,是不是在给一百文的时候就打定主意了?”
大春不算聪明,但是也不傻,回头细想一下,就知道表妹一早就挖坑让她婶子跳了,表妹还没蠢到要送钱给不相干的人用。
“那也要她配合啊,她如果义正言辞地拒绝我,我也没机会陷害她是不是?你当时还气我给一百文多了,你也不想想,就你奶那人,早就给你家养刁嘴了,只给个十文,她压根不会亲自出马,我给了一百文,她贪得无厌,一定想要更多。”
“所以你就算准了她会亲自来找你,给你机会诬陷?”
“那是!”
长歌得意地仰面躺下,嘴角却是泛起一丝涩意。
她以前吃过的亏比大春吃的米还多,看人不说十分准吧,也有七八分了。
而且,表面上的恶人永远不是最难搞的,最难对付的是她爹那种人,而且,她爹知道她的身世,等于有了她最想要的东西,这样,她做任何事,都会有所顾忌,所以,她情愿躲到大姑家,也不敢现在就撕破脸。
大春看着表妹尚未隆起的小腹,放下手中钱,郑重道:“表妹,我希望你好好考虑一下。”
长歌坚决道:“别劝我了,我不会打掉孩子的。”
大春还是不放弃,继续劝道:“如果你生下这个孩子,你将面对的是什么?如果你爹知道你怀的不是富家公子的孩子,后果有会怎么样?到时候,你的孩子将有承受你的错误,这对他不公平!”
“是啊?谁说不是呢?”
长歌不得不说,作为旁观者,这次大春说的很对,这世道,身为一个私生子,总是要承受太多的非议。
重活一次,她以为自己可以肆意妄为,可是,她的孩子呢?背负着那样的出生,能够肆意妄为吗?
要不,去找找孩子爹吧?赶在他还没成为那样一个难以靠近的男人之前……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捧场!留言我都一一回复了。这四天,孩子连续发了四天的烧,影响了我的进度,我尽力而为,如果到十二点还没更新,大家等明天早上哈!
谢谢留言和收藏!孩子爹要拉出来溜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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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一再改孩子爹人设,孩子爹上辈子也是个爹不亲娘不爱的娃,所以这辈子打算让他记住上辈子的悲伤,这辈子加倍幸福甜蜜。
男主跟女主再次见面之前,不知孩子存在,好想说那句——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如果大家觉得男主有重生记忆不好,请留言,等下章节出了就定局了!
☆、14.东临秋
“嘿,临秋,你不是跟王公子走了吗?怎么又跑回云城来了?”
猛地被人拍肩膀的时候,东临秋正猫在墙角朝着一户人家张望呢,突如其来的招呼,东临秋吓了一跳。
“江,江公子?”
刚刚重生不久,东临秋突然看到江凌越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着实有些不适应。印象中,这位江家大少后来死了,江家就只剩下一个江家大小姐——江郝郝。
因为江郝郝是女子,纵然苦力支撑,还是逃不开被外人和旁支排挤的道路,再过个十年,江家也就彻底没落了……
东临秋望着面前的江凌越,心中唏嘘不已,直到现在,他都无法适应自己重生的事实。更唾弃自己,好歹也混到过呼风唤雨的位置,怎么重生了一次,就跟个情窦初开的愣头青似的,干起了躲墙盯梢这种丢人的事来。
要是被重生前那帮下属看到,估计眼睛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吧?
哎,重生之前,在他得知心爱的女人死去的消息,没多久,他就得了重病,大夫说他是心病,可是,他的心药已死,无力回天。
他一直爱她,却又怕靠近她,甚至不敢关注她的消息,只在公众场合见她,觉得她无限风光华丽。
他恨自己,直到她死去,才真正知晓她的悲惨境遇。
拖着病躯,一一收拾了所有伤害过她的人,像是完成了某种仪式。
时隔一秋,他也跟着去了。
纵然他可以断情绝义,做成人上之人,却无法自欺欺人,他对她就是情根深种,贱到自己唾弃。越是如此,他越是要在心爱之人面前,装作高冷,毕竟,这是他从小到大,唯一擅长的保护色。
早在她死之前,他知她辗转于不同男人,他以为她是生性如此,贪图富贵,水性杨花,却在她死后才知,她早就迫不得已,他们那次相遇,她甚至早已被人拔去舌头,原来,她当时不是不屑与他说话,而是,口不能言。
重生的那一天,他正在客栈休息,醒来后,发现自己跟着王简成在去往回京的路上,似曾相识的场景和对话,令他忽然恍悟——他重生了!
如果按部就班,他应该跟着王家少爷回去京城,可是,心底一个声音不断告诉他:回去看看!哪怕她嫌贫爱富,他将来也能给予她荣华富贵不是么?反正已经有了肌肤之亲,不如相爱相杀,也好过上辈子那样,关心又害怕靠近,等他知道她活得生不如死,她都已经真的死了。
他不辞而别,也不管王简成会不会找他,反正就是发了疯似的日夜赶路,只为了早日见她一眼,可是快要见到了,他又犯了怯,蹲守在她家门口,踌躇犹豫。
更不巧的是,还碰见了熟人江家大少。
“难不成王公子又回来了?”
江家大少好奇道。
“没回来。”
东临秋嘴上应着,眼睛却一眨不眨地锁定回不远处的大门上,突然,门动了,有只穿着绣花鞋的脚先迈了出来,东临秋的心跳突然加速……多少年,他早就习惯做那个发号施令,处变不惊的王者,何时会为了一点小事心跳错漏?
果然,一旦遇到她的事,无论他有多少阅历,都要重新翻盘,变成愣头青。
当绣花鞋的主人完全跨出院门,东临秋提起的心,这才放了下去,幸好,不是她!
江家大少瞅见东临秋一惊一乍的表情,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从其中一家门里走出来个小姑娘,长相一般,呃……难道是东临秋心上人?
再看看东临秋的模样,这两人也不配啊?
“临秋,走,去我那,我最近得了一个好东西,你来尝尝,给我提提建议!”
江凌越赏识东临秋,可是王简成那小子跟东临秋向来形影不离,所以,他很少能单独捉到东临秋,现在好了,这家伙落了单,正好拖回店里好好招揽,最好这家伙肯松口帮他,将来一定是他最得力的左膀右臂。
哎,可惜了,东临秋如果跟王简成换个身份,王家的未来绝对不容小觑。
江家早已有心好好锻炼江凌越,毕竟日后他是要继承江家家主之位的。
云城这边账务有了问题后,江凌越亲自从京城过来已有几个月了,他待这么久,一来,查账;二来,暂时负责云城及其下属分支各镇子的账户,彻查问题出在哪里。
江家大少在京城时就认识东临秋,一开始,觉得东临秋也就是个王家的跟班走狗,就是话不算多,挺没存在感的,人也比较冷。
但是几次相处下去,他却越发欣赏东临秋这个人,他的毫无存在感并不是天生,而是刻意,这样的人,若是与其敌对,那是自找苦吃。
江大少觉得东临秋这种人,将来有机会,准能一飞冲天,毕竟,学识、眼光和能力,他皆有,只是跟王家人在一起,故意装傻充愣罢了。
昨天,下属镇上的一个铺子送来十几盒叫“芙蓉糕”的糕点,说是寄卖的,一盒六块糕点就开价五百文,江大少一听勃然大怒,觉得账目不对,就是下面这帮人总是做这种荒唐事,一个小镇子,都胆敢开价五百文一盒,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就是贪得无厌到极点了!
结果,等芙蓉糕被送到他面前,他看着盒子上可爱讨喜的画,每一盒都不带重复的,又打开其中一盒,亲自品尝后,顿时觉得,五百文——值!
江大少瞅着十几盒糕点,自己留了几盒,决定一开始每月只限量卖十盒,还标价二两银子一盒,至于手上留的那几盒,江大少就送给了江家在城里关系不错的富户商家,对外说是江家今天重磅推出的新款,宣传期一个月,这一个月内,光是包装礼盒都是独一无二的,绝无重复。
正巧,听闻凌家家主跑来云城找女儿,专门去拜见时,特地送了一盒。
送完之后,转了街角,马车就坏了,于是江大少下来,打算走路回店里,却不想,遇到了站在墙根鬼鬼祟祟的东临秋。
江大少一再邀请,东临秋也不好驳了他的好意,只能有些不情愿地被拉去了江家的糕点铺。
尝了一口所谓的新款糕点后,心不在焉的东临秋突然愣住了,盯着手里糕点,他好生奇怪,这,这,这东西怎么变成江家的新款了?
这明明是他偶然间从一个走投无路的厨娘手上买下的“芙蓉糕”方子啊,后来,还是他把这东西给发扬光大了。
怎么江家这么早就接触到了?
难道是拿厨娘提前卖给过江家?不可能啊!那厨娘说她从未离开过京城,江大少说他从云城下面的小镇偶然得到这方子,到底谁说了谎话?
东临秋的心思一下子被拉到了芙蓉糕上,他在意的倒不是一个糕点方子,而是怀疑,他的重生或许冥冥之中改变了什么。
怎么办?想见那个女人的心更加强烈了!
她的人生会不会也发生变化?他贸贸然找去,她还能认出自己吗?
毕竟,那晚,烛光摇曳,面容早就模糊不清。
毕竟,他纵然站在她面前,她眼中也全是样貌、谈吐、出生样样都上乘的王简成。
作者有话要说: 要不要再看?嘿嘿,等你们留言哦,么么哒。。。
☆、15.相见
东临秋吃了芙蓉糕,倒是谈了几点自己的看法,又听完江凌越的想法,他觉得江家大少并不比他逊色,光是他定价二两银子,限量十盒的卖法,就足以令他刮目相看。
东临秋告别江家大少后,心中一阵唏嘘,这样人,只可惜死得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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