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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白甜逆袭记(重生)——糖之初匠

时间:2017-12-08 15:52:52  作者:糖之初匠
  芸娘瞪了陶欢喜一眼,陶欢喜立刻住了口,其实,陶欢喜不见得不爱当山贼,他只是因为心中所爱,所以才愿意弃暗投明。
  “呵……”长歌笑了,“大哥,我建议你们隐姓埋名,跟我走吧,我有的是赚钱的能力,养得起你们一大家,除了你的家人,你以后只要多保护一个我就好。”
  “不行!”
  谁知,陶欢喜听完,想也不想就拒绝了。欢喜寨是生他养他的地方,再艰难,他都未想过离开。
  自从上次船难,长歌与哥哥分离,哥哥生死未卜,长歌深刻感觉到身边有人保护的重要性,陶欢喜,那是武艺高强,以一敌百不在话下,不得不说,他身而为人的各种天赋,技能点都加在武艺上了,所以,生活能力几乎为零。
  陶欢喜对长歌有两世救命之恩,长歌想要一个双赢的结果,对彼此都有利。
  她可以带着陶家脱离世代山贼之路,一旦洗白,以陶阿欢的能力,完全可以从军,博得一个光芒万丈的前程,而陶阿喜,也不用拦路抢劫一个丈夫回家。
  “大哥,你想想阿欢和阿喜,你难道要他们重复你的路?你若是以前那个带着百人混饭吃的寨主还好说,现在就这样老弱病残,等你们都死了,阿欢和阿喜怎么办?”
  长歌知道,两个孩子就是这对夫妻最大的死穴。
  “……”
  果然,陶欢喜皱起眉头,再也无法直接说出拒绝的话。
  芸娘伸手抓住陶欢喜,眼含祈求,目光柔情一片。
  自始至终,芸娘没有说一句话,可是,长歌知道,她的一个眼神远比长歌的一百句话有用。
  这就是世间所谓的——一物降一物。
  “不过,我暂时不会走的,我刚被你们救那几天,已经托阿欢帮我送了一份信去驿站,送信去了云城,打算先联系我在云城那边江心斋的朋友,再让他联系我的亲人,告诉亲人我没死的消息,以防他们担心,算算日子,那封信早应该到一个来回了……”
  长歌接着又说,
  “等云城那边回信,得到我京城亲人的地址,我们一起去京城。可是,去京城路途遥远,我们这段日子要多多赚钱,不够盘缠,那是寸步难行。”
  长歌现在对坐船已经有阴影了,所以打算走陆路。想着有陶欢喜在,他们也不怕遇到打劫的,多半会被反打劫。
  原本她哥走水路就是怕路上山寨众多,遇到打劫的山贼,这才选的水路,结果,更惨!
  所以,这次长歌打死也不坐船了。
  长歌算的没错,她的信早就够一个来回了,江大少得到信后,立刻写信告诉了京城那边,京城那边火速托镖局过来找她,可惜,她还没等到京城那边派人来接她,又等到一批杀手。
  消息都是互通的,长歌暴露了自己的所在,灾难也悄无声息地来临……
  夜晚,寨子里的人酒醉饭饱,都哼着小曲打算休息了,当然,那点酒,按照寨子里人们的酒量,那都不算事。
  长歌原本以为欢喜寨上几个老弱病残都不行了,但是毕竟是跟着陶欢喜他爹出生入死的,所以长歌也不介意帮助陶欢喜给他们养老,而且这些充满匪气的老家伙和其家人们都很仁义,否则也不会在陶欢喜不打劫后还留在这里。
  夜晚,一百多人的杀手团队悄无声息地上了山。
  杀手们犯了和长歌一样的错误,就是小瞧了山上这帮混得很惨的山贼。
  于是,当杀手们分头行动,打算同一时间杀掉山贼上所有人事,惊天大逆转展开了。
  四叔跟陶欢喜是拜把子的兄弟,可惜年轻气盛时,打劫被镖局的老大干废一条腿,后来,那只腿勉强能走路了,也是一瘸一拐的,走路的时候,总是看上去很狼狈,很心酸。
  当一个杀手借着夜色悄悄靠近的时候,四叔正在哼着小调对着树根撒着尿。
  杀手拔出手中的剑,立刻刺向四叔的后背,可惜,在他拔剑之前,四叔早就听出了他的脚步声,于是,杀手都没看清楚四叔出手,那剑就以无比飞快的速度,插进了杀手甲自己的胸膛。
  “呸!”四叔朝着尸体狠狠啐了一口,“毛都没长齐……就想杀我?!”
  说完,四叔一瘸一拐地就从尸体身上踏了过去……
  陶欢喜就更不用说了,战斗力爆表,他在门口直接干翻十几个,那些人死之前都没能靠近屋里半步。
  “今天我妹妹请我喝酒,我好些年没喝上酒了,难得喝一次酒,多开心的事啊,你们非要来扫兴!”
  说完,又是一刀,手上的杀手来不及申辩,就咽气了。
  长歌这边,她和阿喜阿欢住在另外一个小院,长歌和阿喜睡一屋,阿欢一人一屋。
  本来刚要睡下,结果一群不速之客就来了,踏着屋顶瓦片。
  结果,欢喜寨实在太破了,屋顶的瓦片年久失修,倒霉的杀手们,接连从屋顶踩空了瓦片,哗啦一下就掉了下去……
  “啊!”
  长歌正要脱衣睡觉,突然从屋顶掉下来个人,吓得她惊声尖叫。
  杀手一看是目标人物,从地上站起来就朝长歌刺去,结果,阿喜直接上手,空手接白刃。
  长歌吓得心都要跳出来,“阿喜!”
  啪!
  一个清脆的声响。
  阿喜的两指轻轻将剑身一夹,削铁如泥的剑立刻断成两截,啪嗒一声掉了地。
  阿喜手持半截剑头,一下子就刺进杀手的咽喉,快准狠,不留余地。
  杀手还没搞清楚状况,就倒在了血泊了……
  “啊!”长歌从惊吓变惊喜,冲上去抱住阿喜,“哇!阿喜,你怎么这么厉害?”
  阿喜不应该是扎着小辫,天真无邪,笑容腼腆的小姑娘么?
  “小姑姑,我不算厉害,你应该看看我哥和我爹,还有四叔他们,我就学了皮毛……”
  小姑娘阿喜十分谦虚,脸上一点骄傲的表情都没有。
  长歌:“……”
  他奶奶的,欢喜寨的都不是人吧?
  果然,等长歌和阿喜开门出来查看的时候,夜色下,院子里已经躺了十几具尸体,中间站着一个血人,个子不高,还在长身体中。
  “哎呀,阿欢,你没事吧?”
  长歌吓坏了,冲上去就要查看阿欢伤势。
  谁知,阿欢嘿嘿一笑,“小姑姑,没事,都是他们的血。”
  阿欢擦掉脸上的血,龇着一口大白牙,笑嘻嘻地看着长歌。
  “臭小子,吓死了我!”
  长歌提起的心终于又落了下去,狠拍了一下阿欢。
  “嘿嘿……我还是太弱了,我爹和四叔他们说,杀人不要溅得自己一身血,我总是控制不了……”说完,这小子还有点小郁闷。
  长歌:“……”
  自打长歌展现她的卖东西神技能后,再加上去讹人的演技,阿欢和阿喜,以及欢喜寨这帮不会赚钱的人,纷纷都对长歌敬佩到不行,就如此刻,长歌对欢喜寨的人的感受——突然发现自己捞到一块世间珍宝,这块宝,貌不惊人,穷途末路,差点就错过了……
  等长歌看到,那个天天蹲在墙根晒太阳,只会笑眯眯的没牙大娘,都灭了两个杀手后,她的新世界都被打开了。
  这哪是累赘啊?这是宝藏啊!
  长歌和欢喜寨双方,今天都注定惊喜,觉得彼此就是天生一对,我会杀人,你会赚钱,我们好合拍!
  不到一个时辰,杀手伤亡数,全灭;欢喜寨伤亡数,零。
  陶欢喜找来时,看了一地死人,又看看满身是血的儿子,嫌弃地摇摇头。
  “阿欢,看到了吧?我平时没说错吧?真打起来,你会弄得一身血,多脏!”
  阿欢终于不再嘴硬,点头称是。
  “爹,我错了,我会勤加练习。”
  陶欢喜转头问长歌:“妹子,我看了,这些杀手不像官府派来的,是冲着你来的吧?”
  长歌以前跟陶欢喜说过一些她被追杀的事。
  长歌沉默了一会儿,直接做出决断:“嗯,我们带上所有东西,每天一早就走!”
  “啊?”
  陶家父子三人皆是一惊。
  “第一波死了,后面估计还会有……此地不宜久留。”
  长歌对这里没有感情,自然说走就走。
  欢喜寨的人不一样,他们对这里有感情,本打算死都要死在这的。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看的人不多,但是老熟人们几乎都留言了,所以一大早我就更新了,爱你们。
 
☆、39.生子
 
  长歌的地址只有那份信里说了,长歌自然不敢再留下来了,也不敢再给江心斋去信,她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但是她不敢再相信别人,打算靠自己一路去京城寻亲,顺便再看看能不能找到哥哥的下落。
  第二天一大早,长歌先乔装打扮去了城里,打算买一架驴车,马车是那是想都不敢想的,结果,就算用光所有积蓄,也买不起一架驴车。
  长歌垂头丧气地回来,芸娘知道钱不够后,拿出了一个玉镯这是陶欢喜和芸娘的定情信物。寨子里的几位老人也纷纷掏出自己的棺材本,长歌很是感动。
  芸娘的爹娘,一直疾病缠身,还有那个没了牙的老太太,两个老光棍,一共四个老人,然后就是四叔,六叔和八叔。
  长歌百般推辞,最终还是收下了,眼下最要紧的是快点离开,否则,连累山寨里的人就糟了。
  说白了,老人们都一把老骨头了,在哪死不是死?还不都是为了阿欢和阿喜,他们是老寨主的血脉,未来的希望,现在山寨惨淡,等他们死了,又有谁能看顾好这些孩子?
  所以,见识了长歌的赚钱能力后,他们也打算赌一把。
  不光那个镯子,还有山寨所有可以典当的东西,外加十几只鸡,长歌让阿欢和阿喜全带下了山寨,三人怕被认出,全部乔装打扮,就这样,几乎花光了所有的钱,终于买了两架驴车,然后,大家火速了离开了欢喜寨,朝着苏城进发。
  好在上次在黑心商那里讹了不少吃的,不怕路上会饿死。
  话不多说,一路颠簸,其辛苦不言而喻。
  因为距离最近的城市,也需要大半个月的路程,所以途径的都是荒郊野外,又因为是商道,地势险要,所以途径不少山寨。
  不用说,这些山寨都是山贼的聚居地。
  当第一次被山贼劫道的时候,大家还觉得有点小新鲜,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第一批山贼是欢欢喜喜地
 
☆、40.得知
 
  “哥,给我抱一下!”
  “不行,我还没抱够呢!”
  “两个都不许抱,我要抱小开心去吃奶了。”
  小东凌超级好养,不是吃,就是睡,不爱哭,闹人也就是哼哼两下,满足需求后立刻就睡着。
  陶阿欢给小东凌起了名字叫开心,长歌没有异议,大家也就都这样叫了,反正,有了这个孩子之后,所有人的笑声比以前多出一倍都不止,叫开心很贴切。
  自打小东凌出生后,那就成了欢喜寨等人的头等红人,阿欢和阿喜的地位直线下降,再也没把他们两当成最小的小孩子宠爱了。
  当然,因为孩子是阿欢和阿喜盼着出生的缘故,那是超级溺爱的。
  长歌老老实实在芸娘的照顾下做足了月子,不知道是不是大家的共同的错觉,生了孩子后的长歌越发美艳了。
  等大家热热闹闹给小开心过完一百天后,就准备着离开苏城了,这会儿他们已经赚了不少钱了,别说一架马车,就是十架马车都随便买着玩。
  “小姑姑,我们就这样离开了,把生意丢了,好可惜啊!”
  陶阿欢有点惋惜地数着面前的金子。
  “那你留下来赚钱,我们走。”
  长歌笑话他。
  “别别别,我可不行,我都是听指挥,你让我干啥我就干啥,真让我负责那么大个摊子,小姑姑,你还是杀了我吧!”
  陶阿欢舞刀弄剑还行,让他跟商人比脑子,比他用脚吃饭还费劲。
  长歌此刻带人带钱赶快走,心中并不可惜,其实,经过这快一年的时间,已经很有人多看到他们赚钱眼红了,再继续下去,官府啊同行啊都会下手搞他们了,他们没有官背景,又是外地来了,到时候很容易就完蛋了。
  临行前,长歌安排好一切,把生意丢给了苏城生意做的最大、最好的苏老爷,卖了个大大的人情给他,苏老爷豪气,提出以后盈利给长歌一成,一旦长歌在京城安定下来,给他寄去书信,他就把每年的红利换成银票汇过去。
  长歌这边刚走,凌高海夫妇就抵达了苏城。
  苏老爷跟凌高海关系特别铁,也知道凌高海夫妻来苏城是寻找女儿的下落,他是丢下生意,跑前跑后,带着凌高海夫妇寻找女儿。
  长歌本来就都出城了,结果小开心突然发起烧来,这荒郊野外的,哪来的医馆,芸娘那都是自学的医术,实在不敢在小开心的身上冒险,于是,一行人又呼呼啦啦回了苏城。
  小开心一连烧了两日,怎么也退不下去,长歌被吓坏了,初为人母,毫无经验,着急慌乱到不行。
  谁都不知道长歌有多怕,她怕自己重生一次是偷来的幸福,老天迟早要收回去,她不怕失去其他,就怕失去这个孩子。
  一回苏城,马车直接杀到苏城最好的医馆。
  结果问了,老大夫被苏老人的家丁刚刚请走了。
  长歌顾不得其他,只想到要给孩子找到最好的大夫,什么都不顾,直接叫陶欢喜把马车赶到苏府。
  凌夫人这两天咳嗽不止,一直低烧不停,凌高海担忧,于是苏老人就叫来了苏城最好的老大夫。
  这位老大夫以前是御医,早已是隐退状态,不轻易接诊了。老大夫早在二十多年前,已经跟凌高海夫妇认识,这才肯亲自上门看病。
  “张老,我夫人的病……”
  “凌夫人没什么大碍,我开几副药便能好转,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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