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李寻欢此人本身不谈,昔年藏剑山庄老庄主便是科举之后成立的藏剑山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藏剑山庄和李家的家世有几分相像。藏剑不复,可是藏剑弟子却终归有那么几分痴性,哪怕是万分之一的相似,也能让他们欢喜些许。
因此,叶言欢很难会对李家,对李寻欢产生恶感。可是李寻欢这般将一个纯粹的闺阁少女带到一众刚刚结识的江湖人面前,叶言欢总觉得是有些不妥的。毕竟从这个女子包下茶肆,只让女子进入的举动上来看,就能看出她并非跋扈的性子,也愿意与人方便,只是有些规矩始终是要守的。
不多时候,李寻欢便带着他那位未婚妻子走了进来。那女子轻纱覆面,跟在李寻欢身后,进了屋子之后,她并没有多言,而是冲着在座的各位福了福身。
“这是诗音,是我未过门的妻子。”李寻欢微微一笑,握住林诗音的手,对众人介绍道。
陆小凤是喜欢漂亮姑娘的,在白云城的时候,他总会哄得那些姐姐妹妹十分开心。但是他也并非小人,听见李寻欢的介绍,他只是对那位姑娘拱了拱手还礼,眸光却落在了别处,这倒是让林诗音松了一口气。
西门吹雪自不必讲,他连和李寻欢互通姓名都没有,而是一直沉默的坐在自家幼妹身边,这会儿自然也不会去刻意理会李寻欢的妻子。
叶言欢身后背着一柄重剑,腰间悬着一柄轻剑,但是她的一张小脸细白莹润,五官妍丽却没有侵略性,哪怕如今她还青涩,可是在二八年华,正是最美好的年纪的林诗音面前,叶言欢也并没有被压下去。
这实在是一个漂亮太过的小姑娘,漂亮到让每一个第一次见到她的人都会暗暗心惊,继而期待她年岁稍长,会是怎样的人间殊色?
拨弄了一下自己额前的碎发,更加清晰的露出自己额角的那朵五瓣梅花,叶言欢自然而然的拉过了林诗音的手,将她的手指按在自己的额角上,而后笑着对林诗音说道:“是天生的哦,不是画哒。”
顺势和陆小凤换了一个位置,叶言欢挨着坐在李寻欢身边的林诗音坐下,也多多少少帮她隔开了桌上并不相熟的男子。
林诗音只觉得自己指下一片滑腻,小姑娘额上的肌肤细腻得如同豆腐一般。她微微有些脸红,家庭教育让她不能失礼于人前,而盯着人家看,还被人发现了,的确是一件有些失礼的事情。
叶言欢察觉到林诗音的羞赧,十分体贴的笑道:“姐姐没事的,每个人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都会好奇这朵小花花,人之常情,人之常情。”
李寻欢将这小姑娘的动作看在眼里,从方才她和陆小凤换了个位置开始,李寻欢就意识到了自己做的似乎有些不妥。不过眼下也并不好再多说什么,李寻欢暗自懊恼了一下自己的不体贴,有些歉意的拉了拉林诗音的手。
这一下,直接惹得林诗音的脸更红了。
叶言欢见着两个人的小动作,偷偷笑了笑。这个时候,这间酒楼的小二叩了叩房门,一队端着各色菜肴的小厮鱼贯而入,不多时候,方才还空荡荡的桌面上已然摆满了各色酒席。
上菜的空档,林诗音低声对叶言欢说道:“还未请教妹妹姓名。”
她实在是喜欢这体贴的小姑娘,所以一向难在陌生人面前说话的林诗音才会难得开口。
叶言欢笑弯了眼睛,脆生生的对她说道:“我姓叶,上言下欢,和李兄重了最后一个字。”
叶言欢,李寻欢,可不正是名字中都带了个“欢”字?林诗音这人本就有些爱屋及乌的毛病,她倾慕李寻欢,那和李寻欢事沾边儿一点的事情就没有不好的,再加上她本就对言欢十分有好感,这下便更加对她产生了几分没有由来的亲昵。
林诗音的声音小小的,可是叶言欢却并没有压低声量,因此这句话也被李寻欢听去,闻言李寻欢微微一笑,亲自为叶言欢倒满了一杯酒,而后道:“如此巧合,李某合该跟小叶姑娘喝一杯。”
李寻欢的酒杯就是正常的酒杯,而叶言欢面前的那个则是特制的小小一杯,是给来这间酒楼的馋嘴的孩子准备的。这也是李寻欢特地吩咐,毕竟眼前这个小姑娘虽然表现得十分馋酒的样子,可她的酒量到底如何,李寻欢却并不知道。
没有灌醉小姑娘的意思,李寻欢只当让她意思意思,略尝一尝便是了。
藏剑便鲜少有不好酒的,言欢好酒,却并不贪杯。她自己的天赋得天独厚,但是能在十三岁稚龄在叶孤城那样的绝世高手手下走过百招,这和她后天的自我约束与勤奋都是分不开的。
喝了酒手会不稳,叶言欢作为一个剑客,始终是能把握这其中的分寸的。
并没有要求换杯,叶言欢端起了自己面前的小小酒杯,和李寻欢碰了一下,转而倾杯。
作者有话要说: 李寻欢很快就会发现,他此生最大的情敌,不是风流的陆小凤,不是高冷的西门吹雪,也不是还没出场的倒霉催的龙啸云。
而是……西湖的某只小肥啾。
李寻欢:加餐,吃烤鸡。
☆、远芳侵古道。
第三十三章。远芳侵古道。
叶言欢的目的是杭州西湖, 只是虽然到了江南地界,但是毕竟距离西湖还是有些距离的, 叶言欢一行人到底并不着急赶路, 于是在李寻欢盛情的邀请之下, 他们一行人抵达了李园。
李园是李家的祖宅, 此时李寻欢的父兄一人出门巡视产业,一人出门帮着林诗音家料理后续事宜,都不在家中,因此整个李园的主人就只剩下了李寻欢一人。
李园之中并不乏好酒,不过最让陆小凤感兴趣的却是李寻欢的那一手飞镖绝技。此时李寻欢也不过刚刚步入青年的行列,小李飞刀还没有到了例无虚发的程度,而陆小凤的灵犀一指也刚刚有了一个雏形,两个人彼此切磋,都颇有进益。
陆小凤此行没有目的, 叶言欢虽然有一个目的地, 不过更多的却是要在江湖之中游历, 增长一番见识,两个人谁也不着急,因此稍微商议了一下, 言欢和陆小凤便决定在李园住上一些时日。
西门吹雪没有意见,左右他只是要跟在自家妹妹身边便是。
陆小凤和西门吹雪身为男子, 想的事情可能和言欢有些不同。言欢思考了一下,从身上抽出一张五千两的银票,暗搓搓的递给了李园的管家。她场面话说得漂亮, 等到李园管家晕晕乎乎的从叶言欢的院子里出来的时候,手中已经捧着那五千两的银票了。
后悔不迭的老管家慌忙将这银票呈到李寻欢面前,李寻欢沉吟了片刻,示意老管家收下便是。
他自然不缺这五千两银票,而从那个小姑娘的衣着打扮来看,她就更是不缺。毕竟,哪怕是江南最富硕的人家,也不会将上好的东珠缀在鞋面上的。因此,如果能让这姑娘在他家住得更自在一些,收了这五千两银票又何妨?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李寻欢其实是个极为体贴,也极为洒脱的人。他洞察每个朋友的秉性,而后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满足他们。他身在江湖,“朋友”二字对他来说稀松平常,可是李寻欢却真的是在认认真真的对待自己的每一位朋友的。
叶言欢和陆小凤与李寻欢相处了几日,他们很快发现,这世间很少有能不喜欢李寻欢的人,可是两个人却也有隐隐的担心——李寻欢的确是太好了,他的这种好容易滋长出越多的贪婪。一个人如果不懂得拒绝,那也是一件相当可怕的事情。
只是这是李寻欢的固有性格,换言之,这就是李寻欢本身,所以陆小凤和叶言欢没有办法置喙,只能将这种担心压在心里。
陆小凤和李寻欢的脾气秉性相同,武功上又有一些相生相克的意味,因此两人黏在一起的时间越发的多。西门吹雪喜静,往日自家笑笑去寻林诗音的时候,他就独自一人呆在屋子里静坐冥想,感悟剑道。
叶言欢是喜欢去找林诗音的,林诗音弹得一手好琴,也烹得一手好茶,而这两点恰好是叶言欢的隐藏技能,都是她家师父叶英在潜移默化之中传授给她的,因此和林诗音,叶言欢也有很多共同语言。
林诗音和李园上下的人很快发现,这位叶小姐和他们印象之中只会舞刀弄枪的江湖人不同,她出身名门,从小受到的教育并不比大家闺秀要宽松多少——大家闺秀一行一动自然有一派规矩,而叶言欢的行止,却都是以“君子”二字作为准则。
所谓君子,并非是流于形式的恪守礼仪,更多的是要为人清正,要懂得体贴他人,要无愧于心,无愧于人。
君子如风,叶言欢作为叶英的弟子,自然要时刻严格的以此来要求自己,藏剑虽然不复,可是藏剑永远在她的心中。
林诗音作为李寻欢的未婚妻子,在李园的位置有些特殊。一来,她虽然是李寻欢未过门的妻子,但是到底“未过门”,二来她虽然是李家的表小姐,可是到底和李家少爷有婚约。这似主似客的身份,其实是有些尴尬的,再加上林家遭逢变故,林诗音父母亡故,她的脸上总是带出一抹愁容。
若非林诗音父母亡故,她身负三年热孝,只需早早嫁给李寻欢便是,之后的问题也都迎刃而解了。可惜没有如果,如今实际情况摆在那里,林诗音在李园之中的身份多多少少都有些尴尬。
这种尴尬林诗音是无法与人道之的,可是叶言欢与她相处日久,还是发现了这其中的种种。
小言欢当时没有说什么,不过出门的时候却开始四处转悠,想要帮着林诗音做些什么。
那日林诗音为叶言欢泡了一壶茶,叶言欢拨弄着手中清香四溢的茶杯,忽然对林诗音开口道:“林姐姐这样的好手艺,想必对于茶的优劣也定然能够轻易的判断出来了?”
林诗音闻言一愣,继而笑开:“虽然人的喜好不同,但是茶叶的优劣到底自有标准,这缘何分辨不出?”
叶言欢道:“姐姐有所不知,如今大安相邻的金国,有些部落掌握了一门技术,专门以次充好,那茶叶从外观气味来看都和上好的茶叶没有什么区别,可是一泡开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了。偏生他给人展示的一定是好差,实际的货物也不可能全都泡开再辨优劣。如此一来,大安的商户蒙受了不小的损失。”
林诗音闻言更是不解,她对叶言欢问道:“那金国如此小人行径,咱们不与他们通商便是了。”
叶言欢摇了摇头,小小的啜饮了一口茶水,这才道:“我们白云城不与金国通商倒是不打紧,但是大安的茶叶和皮革还真就离不开金国供给。你们大安虽然也算是大,不过能产茶的也就只有江南一带,江南产的那点儿茶叶还不够当地自己喝的,所以还有大量的茶叶都要倚靠和金国通商。”
虽然是个女子,可是林诗音这会儿也能看出问题的严重性了。她皱了皱眉,有些忧心忡忡的自语道:“那可如何是好?”
叶言欢握住了林诗音的手,继续道:“姐姐虽然帮助不了全部的商家,但是却可以帮助一家是一家啊。”
林诗音这下更是惊讶了,她不可置信的望着叶言欢,半晌之后才有些不确定的道:“我?”
“自然是姐姐。”叶言欢笑了笑,对林诗音细细说道:“金国霸道,交货的时候不让冲泡已经成为了行业规则,但是若是交货的时候全凭一双肉眼发现货物不对劲,却可以全部退货的。如今江南最大的贩茶商人正四处寻找茶道高手,依我所见,姐姐足可以一试了。”
林诗音面上有些动容,不过却很快恢复了平静,她冲着言欢摇了摇头,轻声道:“这不合规矩,我一个女子,总不好时常出门的。”
“哈?”叶言欢一下就笑出了声来,她摆了摆手,道:“姐姐误会了,虽然是江南最大的贩茶商,不过他们一次选进的货物就足够卖一月了,一月一次而已,让李兄陪着你就是了,哪里需要时常出门。”
戏谑的对林诗音眨了眨眼睛,叶言欢偷笑道:“一个月让他陪你出门一次,就当你们小两口出门松快松快啦。”
林诗音的脸迅速红了起来,她伸手就要掐言欢的小肉脸,小言欢也不躲,就这么任由她掐着。林诗音揪住小姑娘还有些爱人肉的小脸扯了扯,终于忍不住被她故意搞怪的表情逗笑了。
李园的老管家是何等的人物,那样的人都被小言欢的三寸不烂之舌忽悠过去,更何况林诗音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闺阁女子,很快,林诗音就经不住叶言欢蛊惑,晕晕乎乎的将此事应了下来。
而李寻欢那里,其实叶言欢早就打好了招呼。李寻欢也觉得表妹整日闷在房中,恐怕是要生病的,如今恰好有这样的机会,合该让她去尝试一下。不说到底能不能辨别出金国的茶叶的真假优劣,就当做是时常散散心也好。
就这样,林诗音点了头,李寻欢那边也保证会跟在他表妹身边,于是此事便敲定了下来。
江南最大的贩茶商人不是旁人,正是叶言欢偶然认识的一个朋友,某地的首富姬冰雁。之所以是“某地”的首富,实在是这人居无定所,时常喜欢天南地北的跑,言欢之所以能和他认识,也是因为这人来南海贩卖珍珠,在找寻皇帝要给后妃的血珊瑚珠串的时候,姬冰雁一路找到了白云城……城主府的后厨。
厨娘婶婶的相公是捞海公,专门捡拾海底扇贝、海鲜、珊瑚等物,所以厨娘婶婶的珊瑚珠串是从来不缺的,捡了成色最不好的一条卖给皇帝,姬冰雁捞了一个“皇商”的名头,厨娘婶婶捞了一大笔银子。
嘛,真是有点心疼皇帝和那宠妃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当年珊瑚珠事件的真相……熏疼皇帝三秒吧。
林姐姐要走事业路线啦hhhhhhh毕竟日后李园的女主人,不懂经商可是不行。
☆、阳春布德泽。
第三十四章。阳春布德泽。
姬冰雁不喜欢喝酒, 但是他的朋友楚留香喜欢。
姬冰雁一直说楚留香这个人做事没有下限,所谓“君子有所为, 有所不为”, 而在姬冰雁看来, 楚留香已经到了无所不为的程度了。至少, 姬冰雁想不出,一个脸皮厚到了什么程度的人可以和一个小姑娘拼酒。和一个只有十三四岁的小姑娘拼酒,无论是胜了败了也都是跌份的啊喂!!!
可是楚留香偏生就这样做了,还做的理直气壮。在他巡视江南的产业的时候,楚留香恰好也在江南,他偶然找他相见的时候,却正巧是叶家的那个小姑娘找上门来。
楚留香听姬冰雁提起过南海飞仙岛白云城主的这位闺女——虽然如今白云城主也刚刚弱冠之龄,不可能有这么大的一个闺女,可是叶孤城作为天下闻名的剑客, 成名于他七岁的时候与南海群剑的一战, 此后虽鲜少出手, 可一出手便势必会威震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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