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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锦生香——楼笙笙

时间:2018-01-25 14:57:07  作者:楼笙笙
  宗恪这才松了口气。
  “真遗憾,只差一步。”宗恒叹息道,“皇兄今晚白白做了诱饵。”
  “这不遗憾。”他哑着声音说,“井遥他们安全就好。我更怕抵不住,毕竟那是秦子涧,真逼得他大开杀戒,就算把你们警局所有人叫来也只能陪葬。”
  “皇兄现在要不要紧?”
  “不用,我已经没事了。你让姜啸之他们撤了吧。”
  “皇兄还是别太大意,这几天先让姜啸之守在蓝湾雅苑附近,好歹也安全些。”
  宗恒脾气一向倔强,宗恪叹了口气,他已经无力吵架了:“好吧,但不要做得太明显,不然给秦子涧看见了,简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他可不知道我伤得这么重。”
  “是。可这样下去不行,得去警告一下元晟。”宗恒的声音很坚决,“不能让他以为皇兄在此地孤立无援,就可以为所欲为。”
  “不要打草惊蛇。事情若牵扯到白氏山庄,就不好收尾了。”
  “臣弟明白,那么,皇兄身上的伤……”
  “没关系,虽重却不险。阮沅已经帮我上了药。”
  “是么?”宗恒的声音听起来若有所思。
  挂了电话,重新躺好,将手伸到床铺的下面,宗恪的手指触摸到了那冰冷的金属。
  那是喂了毒药的暗器。
  这是一座布满机关的房子,回到这里面,宗恪本该放松下来,可是对他而言,必须摸到这暗器,他才能彻底安心。
  他没有将米娜的那场争风吃醋放在心上,却想起刚才秦子涧瞥向自己的空洞眼神。
  即便几个小时之前,他举着雪亮的刀砍向自己时,那眼神里也没什么情感。仇恨、屈辱、嫉妒、轻蔑……过去曾充盈在里面的这种种情绪,现在全都不翼而飞。
  秦子涧完全变了,不仅容貌,还有神态。他变成了另一个人,宗恪想,或许该说,他已经变得不像人类了,而像一具死掉了很多年的尸体,奇迹般从荒芜的王国挣扎归来,却诡异地保持着临死那一刻肉体的鲜亮。
  ……可那,也不过是覆着刺金华盖的骷髅,因为腐坏的气息,已从美丽伪装之下散发出来了。
  宗恪还记得当初,秦子涧被两个侍卫推搡着,像拖墩布一样拖上台阶、扔在当地的样子。他的衣衫被揉得凌乱,身子站不稳,跌在地上,那双眼睛慌慌张张四下望着……他穿着不像样的低等太监衣服,这男人就像遭了车祸的小狗,仓惶地半蜷缩在地上,目光从每个人的脸上掠过,看样子似乎像找谁求助。
  可那时候宗恪顾不得去看他,他只目不转睛地盯着身边萦玉的脸,他贪婪地盯着她,像欣赏一朵珍贵的花,欣赏着她的表情从目瞪口呆、不可置信,到愤怒得耳根发了红,再到面如死灰。
  她原本随意搭在座椅上的纤细手指,此刻却僵硬地抓着扶手,因为用力过猛,一根根筋骨分明,像要碎掉的白瓷。
  最后萦玉转过头来,看着他,她微微张着嘴,像是要涌出千万句诅咒和最恶毒的谩骂,但终于没能发出任何声响。
  寥廓的大殿上,群臣骇然静默,只有风,猛烈的冲击着所有人!
  类似利刃豁开旧痂的痛快之感,逐渐充盈宗恪的身体,痛到骨髓,却又畅快淋漓,他甚至笑吟吟对萦玉说:“皇后看看还合意么?据说此人多才多艺,琴棋书画无所不通……这么灵巧,朕可不能白白浪费了他,往后,就在皇后身边伺候吧。”
  他的声音明明那么轻快,那么愉悦,但是殿下面的群臣,每一个人都冷到了骨子里!
  尤其是那些旧齐降臣,一个个唇青面白,浑身发抖,几乎无法站立!
  这就是曾经的宰相之子,那个金马玉堂、丰姿绝世的秦子涧,名满京华的四公子之首,他赫赫扬扬的家世,足可以推到三百年前的世宗时代……
  而今,这男子却像一条狗一样,沦为了贱奴。
  在秦子涧逃出宫之前的一年间,宗恪用过无数办法去折磨这个人,但他最喜欢的法子,还是在深夜口渴之时,吩咐秦子涧给他送茶水。
  他很乐于让秦子涧亲眼看见躺在他身边的萦玉,她裸露的臂膀,散乱的发丝,以及肩头小小的暗红色齿痕……
  宗恪清楚,做那些除秽的脏活、累活,并不能摧垮秦子涧,无论何时,这个人总是能保持着他与生俱来的大家公子品质,即便把他扔进最卑微的场所,他也不会泯没于那些普通的宫内太监。
  也只有这种时刻,宗恪才能清晰准确地打击到秦子涧的死穴,像已经决出胜负之后,搜捕到仓皇逃窜的败军,然后再给上致命一击。宗恪愿意看他毒蛇一样的眼睛,里面缠绕着深刻的怨毒,连他不稳定的呼吸声,在寂静的夜里听起来,都像毒蛇丝丝吐芯。
  旁边萦玉那要飞出匕首的眼光,反而令宗恪觉得无足轻重了。
  他清楚,这种事情若传入宗恒的耳朵里,只会让他觉得自己无聊,宗恪也知道自己是个无聊的家伙,他本来不喜欢这么细细碎碎的折磨他人,可是秦子涧却不同。
  他就是喜欢这样细细碎碎的折磨他,他就是要用这种令人不齿的方式来摧毁他,连同打击身边的萦玉。
  曾经他怀孕的皇后披头散发,瑟瑟匍匐在他脚下,想求他放过秦子涧,因为他潜入皇宫还妄图行刺皇帝。可她不知道怎么开口,她不会求人,自小身为公主,她还从来没有开口求过谁……
  到最后,萦玉从牙缝里迸出几个字:“……放我们走,宗恪,求你。”
  宗恪却像是听见了最好笑的笑话,他从喉咙里,发出几声古怪的笑声。
  他的妻子,求他放走她,他怀孕的妻子,求他放她和情人私奔……多么好笑!
  “你要走?”宗恪揪着她的头发,提起她的脸,盯着那双眼睛,“要和他走?带着我的孩子?!”
  萦玉的牙齿咯咯相碰,恐惧让她说不出话,她的脸扭曲了,因为她发觉自己说错了,她碰了那个最不能碰的机关。
  “既然你们想在一起,那么,呆在哪里还不是一样?”宗恪微微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也好,那就让他也留在这宫里吧。”
  那微笑,简直和魔鬼无异。
  话说完,宗恪清清楚楚地看见,死一样的尖刺,瞬间穿透了这对背德的男女——或许从秦子涧的观念来看,背德的是自己才对吧。
  自己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但是宗恪却丝毫没有忏悔的念头。
  他早就明白,自己从华胤那座宫殿里踏出的每一步,都铺满了鲜血。宗恪想,但他并不觉得自己是不可饶恕的,因为如果不这么做,等待着他的就只有恍如灰烬的残生。
 
 
 
  第十六章
 
  接下来一段时间,宗恪明显收敛了,他不再带女人回来,也不再夜不归宿,天一黑就回家,把自己关在房间读书,甚至有的时候,还去厨房炒两个菜。
  他连饮酒的量都有所减少。
  这家伙,改邪归正了?阮沅想,还是因为这次吃了大亏,胆子变小了,再不敢出去胡闹了?
  而且宗恪对她的态度也明显发生了改变,不再像最开始那样拒之于千里之外了,阮沅琢磨着,可能是因为这次自己帮了他。
  虽然搬过来才两个多月,但阮沅却已经在心里把这儿当做自己的第二家园。她甚至把自己养的几盆花也搬过来了,原本空旷的阳台,现在已经被植物们给占满了。就如之前阮沅承诺的那样,花草现在全都由她负责。天气渐渐冷了,很多向阳花木开始枯萎,只有少数不惧严寒的还在努力挣扎。
  但是过不了多久,宗恪的老毛病又犯了,他开始挑剔阮沅“缺乏常识”,根本不知道怎么伺候植物。一见到花叶上生了虫子,那家伙就大呼小叫,逼着阮沅爬到铁架子上,装啄木鸟给花捉虫,又说她移栽花木的时候手脚太笨,把土压得那么结实,花根都闷死了。
  “你到底养死了多少盆花啊?”宗恪轻蔑地看她,“居然还自称会种植,花见了你,真是活见了鬼。”
  “光说不练。”阮沅气坏了,把花盆往他跟前一推,“那你来呀!”
  “我来就我来。花到了你手里,就是命中一劫。”
  阮沅看着宗恪弯腰小心拢花盆里的土,那盆鲜红的火鹤,几片小手掌一样的绿叶颤颤的,几乎擦着他的脸颊。她的心,忽然也像那绿叶,颤巍巍的。
  “还有啊,白痴,你把火鹤放在窗外头,明天它就得冻死了。”宗恪将花盆抱进来,关上窗户,“把它放到浴室去,这种花喜欢潮热环境。”
  听起来,宗恪明显懂得比她多,阮沅想反驳也没借口,她只得气鼓鼓地抱着花去了浴室。
  “还有哦,那盆风信子不要急急忙忙埋到土里去,等它在水盆里长出根须来再移栽。”
  “什么呀,光泡在水里,它会烂掉的。”阮沅不满地说。
  “它本来就是喜水的植物。上次你太急了,害死了一盆,我都还没找你问罪呢!”
  这下,阮沅不响了,她发觉她真说不过宗恪。
  收拾完花木,俩人回到客厅,那天是礼拜六,宗恪难得没出门。
  “不出去玩啦?”阮沅问。
  上次宗恪受伤的事情,俩人都没再提,阮沅没有追根问底,她知道那样宗恪一定会不高兴的。
  “最近在家修身养性。”宗恪一本正经地说。
  阮沅忍笑,故意道:“其实是被人杀怕了,所以才躲在家里装缩头乌龟吧。”
  宗恪诧异看她:“不叫的狗果然最凶,你这人,徒有一副呆瓜的外表,怎么性子这么刻薄?”
  “才没有!”阮沅马上反驳,“我的刻薄只对我不喜欢的人,对你,我可是一分刻薄都没有!”
  “又来了……”宗恪扶额,“女人,你是不是24小时持续发痴、不带间歇的?”
  阮沅笑起来:“都说了我喜欢你的,发痴这种事情又不费力气。”
  她的一双黑眼睛像水晶,闪闪亮,她还故意把腿摇啊摇的,看起来十分得意的样子。
  宗恪翻翻眼睛不理她,继续看报纸。
  尽管拉着窗帘,屋内依然很亮,阳光刺透白色帷幔照进来,植物的芬芳在室内流动,温煦而安宁。
  望着坐在沙发里看报纸,身上只穿着普通白衬衣的宗恪,阮沅轻轻叹息。
  “怎么了?”宗恪抬头看了她一眼。
  “宗恪,你是我看见过的,第二个把白衬衣穿得这么好看的男人。”阮沅很认真地说。
  宗恪笑起来,合上报纸:“第一个呢?”
  “尤伯连纳。”阮沅的眼神变得梦幻,“我迷他很多很多年,他和英格丽褒曼的那部《真假公主》,我看了不下十遍呢。”
  宗恪想了想,嘴角突然轻捷上扬:“好吧,尽管在白衬衣比赛上我输给了他,但是至少,我有头发,他没有。”
  阮沅大笑。
  笑完,她又不由想起那个给面前这男人包扎伤口的夜晚。
  就算再紧张再惊惶,阮沅也能注意到他结实完美的肩和背,那优美动人的线条。阮沅头一次发现,原来男性身体的曲线带给人的欲望,绝对不亚于女性的曲线,也会让人忍不住想亲吻抚摸。
  宗恪的肤色偏深,因而更显得健壮,平日里三件套藏着还不能发觉,等全脱下来,就会令人诧异:坐办公室的人,竟然有这么完美的肌肉。
  那好像是栉风沐雨、在北方荒原上征战不休的蛮族男人的身体,生机勃勃,既健美匀称,又不会像那些欧美人,发达得过分刺目。
  真漂亮啊!
  “你又在想什么龌龊念头?”宗恪皱眉盯着她,他觉得阮沅盯着自己的眼神,十分可疑。
  阮沅马上回过神来,她慌忙摆手:“没有!我没有在想你!真的!”
  说完,她不自觉抬手,用手背擦了擦嘴角的口水。
  宗恪摇摇头,放下报纸站起身来:“我要去做饭了,你吃么?”
  “哦!”阮沅马上蹦起来,“我去做!”
  “都说了,我来做。”宗恪瞥了她一眼,“想吃什么?”
  “嗯……都可以。”阮沅开始装淑女。
  宗恪皱眉:“叫你说你就说。客气个什么?”
  “那……我想吃白菜肉丝,清炒莴苣,还有……”阮沅想了想,“对了,冰箱里的云腿是你刚买的啊?”
  宗恪走到厨房门口,回过头,鄙夷地看着她:“大肚婆,叫你别客气,你还真是很不客气呢。”
  阮沅脸红,她赶紧说:“那你随便做吧,我跟着随便吃。”
  那天宗恪炒的菜十分好吃,他的手艺一点都不逊色于阮沅。
  这让阮沅觉得自己幸福得像是生活在天堂里,她真希望这天堂般的好日子,能永远持续下去。
  尽管生活在天堂里面,阮沅仍然注意到了同事周芮的细微变化。
  周芮最近,好像有了点心事,和她讲话,说着说着就会出神,一个人的时候容易发呆。
  “这家伙,该不会是恋爱了吧?”阮沅在心里嘀咕。
  周芮之前有过男友,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了,房子也买了,忽然间,俩人就分手了。
  这件往事还是厉婷婷告诉阮沅的,等到阮沅认识周芮时,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年了。
  杂志社里,其实有一些周芮的传言,甚至有人说她之前做过二奶,但是阮沅不信那个。
  谁也不知道周芮和她的男友是为什么分手的,阮沅虽然好奇心重,也不想去戳人家的旧日伤痛。
  只有一次,俩人在酒吧喝酒的时候,周芮说,她懒得恋爱了。
  “……人家脚踩两只船,踩了半年,我才察觉。”她和阮沅说,其实她早就感觉到裂痕了,但她一个劲儿欺骗自己,一直到欺骗不下去了才作罢。
  “自己不敢来收东西,叫那个女人上楼来,把他的东西收走。”周芮大笑,“他以为我手里会拿着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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