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森恐怖的深山老林里躺着一个小儿,实在颇为诡异,而此处又有一股祥和之气令她通体舒泰,她为怨气而生从来阴阴冷冷,如此一来身上的怨气倒是消了许多。
这小儿面皮长的倒巧,只是右边额头到眼下有一大块红色的印子,像姑娘家抹了胭脂似的。
可惜了,若是没这块印子,就这面皮长大了只怕连乱葬岗上“人人”称道的鬼戏子青衣都比不上。
那青衣长得那叫一个风流倜傥、玉树临风,方圆百里没一只鬼比得上他的一个指头,可惜死得早还冤,整日咿咿呀呀、神神叨叨,可架不住面皮巧,音色好,鬼来鬼往都爱看,乱葬岗里的名头也独一分。
胭脂端详了一番发现没什么得趣儿的,就往别处去晃荡了,没飘远却发现自己又变回了阴阴冷冷,她默了默又飘了回去,果然又有了那种气息,只是越发淡了,大抵是这小儿快要死了。
这种病入膏肓奄奄一息的人,她在乱葬岗见得多了,还没死透就抬了过来,那些孤魂野鬼闲得慌还设了赌局,赌人几更死,胭脂也玩过几把,现下也是会看的,他至多活不过五更天。
不过她很是舍不得,这种祥和之气从没有见过,凡人身上能有,是好几辈子也修不来的,就这么失之交臂未免可惜。
胭脂思来想去还是将小儿移到临镇的医馆门口,又引了块拳头大小的石头砸了门。
过了半响脚步声匆匆而来,开门的是位绪着胡子瞧着慈眉善目的大夫,他一看地上躺着个人先唬了一唬,再看见地上的石头,又看自家的门被砸掉些色,当即变了脸一脚踹去,怒道:“哪来的乞丐,大半夜得上门找晦气,真是倒了血霉,呸!”
胭脂绕是反应再快,也架不住这脸变得快,只能眼睁睁看着人摔在地上,气得胭脂引起石头砸烂了他的门,那大夫看着凭空而起的石头,尖叫一声便吓晕了去。
胭脂无可奈何只能控了那大夫的魂,他慢慢爬起来如同行尸走肉一般走上前,抱起了小儿往医馆里间走。
控魂极其凶险稍有不慎就可以夺了人命,胭脂一点不敢懈怠紧紧跟在后头。
大夫先诊了脉接着掀开了孩子的衣服,浑身上下没一块好皮,全是新伤叠旧伤,胭脂在乱葬岗也见过很多重伤而死的人,可是从没在这么小的孩子身上见过,他瞧着也不过五岁的模样。
大夫煎了药喂他喝下又给抹了药,烧才慢慢降下去。
窗外的夜灰蒙蒙的,在晨曦和黑夜之间。
胭脂闲着没事正引着那大夫吃泻药,里间穿来窸窸窣窣的声音,胭脂飘去一看,是那小儿醒了正在穿衣裳,胭脂飘到他身旁看着破布一样的衣服不免感叹,乱葬岗的死人身上都找不到这么破旧的衣裳,活人还不如死人有行头。
他穿好衣物抬着小胳膊小腿慢慢爬下床,一步步挪到门槛处,扶着门往外跨去。
石板路上已经有几个稀稀疏疏的路人,临街口的包子铺已经开张,一个个白面馒头圆滚滚热腾腾的直冒白气,远处走来担着扁担的挑夫,天还没亮透镇上却慢慢热闹起来。
小儿一步步似龟行,快近午时才出了镇外,一路上望不到边的黄土地,路旁草木杂乱无章。
走了大半个时辰,远处驶来一辆马车,在小儿面前稍停,“小儿,这附近可有歇脚的地方?”赶车的是个小厮,行了好久才看到人,自然是不管年纪先问上一问。
“有,给银子便告诉你。”
小厮一愣,没想到年纪这么小的孩子竟会开口讨要好处。
马车里的少年掀开车帘睨了男孩一眼一脸侷傲,这样唯利是图的人他见的多了,只是这样小就知道为己谋利,以后就会追逐更大的利,甚至不择手段,三岁看到老这话不是没有道理的,他看不惯这样的人,眼皮也没抬扔了一锭银子,“够了吗?”
正巧扔到了胭脂的脚旁,她低头看了眼不由翻了个白眼,“这么小一块,塞牙缝都不够,还这般鼻孔朝天,呵。”看着小儿捡起小碎银,她弹了弹指甲嘲讽道:“胃口可真小,这点就满足了。”
那小儿抬起头看了她一眼,胭脂一惊险些弹飞了自己的指甲壳,这也是巧合?!
这一眼看得她毛骨都悚然了,可明明她才是让人觉得毛骨悚然的那个啊!
他对着胭脂身后的小厮道:“前面岔路口往右,一直走就能到镇上。”说完便转头继续走自己的路,没再理会他们。
胭脂缓了一口气跟上。
这一走就走了大半天,近了黄昏才进了一个村庄,一大片一大片枯黄的田,来来往往的人看见男孩如瘟疫一般走避,指指点点满脸讶异。
“叶家的不是说这扫把星已经病死了?”
“我昨个儿听说扔北边的林子里去了。”
“自从他们家生了这么个怪物带累了我们村,我们这一大片的收成越发不好了,真是造孽啊!”
“叶家的也不要脸,明知道自家有个扫把星还不搬走,死活要这拖死咱们!”
“以后可怎么活哟!”
胭脂飘到小儿跟前,上下打量一番:‘看不出来你还是个扫把星啊,你有什么能耐啊?
‘乱葬岗也有,据说生前就是扫把星,变成了鬼就更变本加厉了,但凡他一出现,不是下绵绵细雨,就是下倾盆大雨,害的大家都不能飘出来赏赏月、听听曲。
‘说到听曲,阎王害得我一直东躲西藏,都许久没听青衣唱曲了,那青衣长的那叫一个俊俏,我见过的没几个能比得上他,可惜就是太俊俏了,这样的面皮当个戏子,啧啧……’
她在乱葬岗久了,聊得投机的鬼很少,打的起劲的倒不少,闲的无聊只能自言自语打发日子了。
待到了院子门口,他站在门口半响不动,胭脂听见里面欢声笑语的,一个男孩清脆道:“今日只有我一个人回对了夫子的问题,夫子还说我日后必成大器!”
女声道:“那是自然,咱们二虎自然最聪明,还用劳什子的夫子说,我的宝哟!” “吧唧”一声亲吻声,笑声四起。
小儿听得差不多了才推了木门进去,胭脂也飘了进去,一进去就听见尖利叫声,胭脂差点以为这妇人瞧见了自己。
一个腰肥体圆粗布麻衣的妇人回过神来,马上就冲着身边的男人问道:“不是扔林子了?’
那男人看见小儿也是愣了愣,明明扔林子里时都快咽气了,现下又回来了,真是甩也甩不掉的扫把星,他也不废话,冲上前去抬手抡了一巴掌,“小畜牲,敢糊弄你老子是吧,看我不打死你!”
作者有话要说: 胭脂:“这么个脚趾点大的时候就这么阴森森,长大还得了,这活我不接了!”
叶容之展颜一笑,轻声细语问:“你说什么?”
丹青手:“胭脂自求多福吧。”
胭脂:“……”
第3章
男子见他不声不响,左右四顾后随手抄起靠在墙角的扫帚一顿抽打。
那扫帚挥得呼呼响,她这样的阴物看着都觉着疼,这小儿却一动不动的受着,那眼神明明平平静静,却叫她看着有些心惊胆战起来。
这样的眼神她在乱葬岗里见过的,是个厉鬼。这鬼生前弑母,后又连杀数十人,下手极为残忍,又善于伪装,为人处世圆滑世故,据说曾位极人臣,害死的人更是不计其数,以至仇家太多落得不得好死的下场,死后不愿投胎,地府的鬼差看见从来都是退避三舍。
那只厉鬼就是这种眼神,瞧着安安静静的无害模样,可骨子绝对是带倒刺的毒,一旦被盯上必然生不如死。
那是乱葬岗里唯一一个她不敢惹的鬼,不只是她,方圆百里乱葬岗的孤魂野鬼没有一个敢往他跟前凑。当然也有不识相的往上凑,皆是落得魂飞魄散的下场。
这还是个孩子就已经隐约有了那种让人背脊发凉脚底发冷感觉,如何不让她害怕,这般小的年纪就如此,若是长大了是不是会比厉鬼还要可怖?
妇人在一旁捶胸顿足,叫骂了好一会儿,篱笆外聚满了看热闹的村民。
男人觉得越发没劲,没有讨饶惨叫,用再大的力气都没有动静,生了这么个怪胎,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打得没个趣,便骂骂咧咧地让他去干活。
小儿费了好大劲才从地上慢慢爬起来,抿紧了唇,额上的汗如绵密细雨,顺着长直的睫毛滴下,脸色如纸般苍白,显得脸上的胎记更加鲜红,原本粉雕玉琢的相貌,平添七分诡异。
胭脂默默往后飘了几步,这神情模样太像了,她是见过那厉鬼发作前的模样,那股子阴狠劲就死死压着,表面瞧着确实一片风平浪静的,但事实却并非表面看到的这样,她现下瞧来颇为瘆得慌。
篱笆外的村民见没什么热闹可瞧也就散去了,妇人抱着孩子进了屋里,男人也跟了进去。
胭脂细细打量了这一家子人,觉着很是稀奇,这对夫妻长相极为普通,怎么生的孩子眉眼如此精致,再看妇人抱着的孩子也是长相普通,莫不是因为生的太好看,所以又给加了块胎记好公平一些,她想了想觉得地府办事还是很公道的。
小儿一步步慢慢挪到了屋子后头,胭脂跟了上去,趋利避害是本性,这小儿这样年少就已经有七分像那厉鬼的做派,只怕日后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不过她这样的阴物是不用怕的,反正又瞧不见她。
屋后头有个露天的木棚,棚下方有一个灶,上面摆着早已冷掉的剩菜残羹。
他慢慢靠在灶旁坐下来看着身上的伤默然不语,他明明没有哭,表情也很寡淡,却让她觉得很荒凉,压抑得无法透气。
他休息了片刻就起身随便吃了些便开始收拾,她才想起来小娃娃整整一天都没有吃什么,农家哪有什么闲钱,这灶上摆着的自然好不到那去,就是拿去喂狗,只怕也要遭狗嫌,可是却偏偏有人得吃这些。
等他收拾好一堆杂活以后,已是深更半夜了,胭脂以为他要去睡了,跟着他到了屋前头,却见他推开篱笆的门往外走去。
他本就身子没好全,又挨了一顿打走的极慢,待穿过几片稻田,趟过一条小溪到了才终于到了一座木屋门前。
敲了敲门,屋里的人半天才模糊得应了一声,想是扰了人清梦,里头的人披着衣服打开了门,是一位书生模样的男子,看见他有些讶异。
小儿从怀里拿出白日得来的银子递到男子面前,看着他:“你先前说过的话还算数吗?”
男子:“自然是算数,没想到你还真能弄到银子。”男子顿了顿,笑中带些许鄙夷道:“不过这钱,不会是你偷来的吧?”
小儿没接话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男子自觉无趣便转身回了屋里,再回来时手上拿了一本书递给男孩:“今日就给你这本,日后若还想要都来找我。你有多少银子,我就有给你多少书卖给你,只是你不可教旁人知晓我与你有什么瓜葛。”
他寒窗苦读数十载,虽未曾金榜题名,但也知晓这天灾与人没有半点关系,村里的人大多愚昧,这孩子又是凑巧在这个时候生下,脸上还带着这般大的红色胎记,且凑巧得是在他生下以来方圆百里的稻田收成便每况愈下,是以村中的人便觉得这孩子是不详之人,时间一久便真的当成是他的错了。
若不是因为自己需要银子,他根本不会与这个孩子接触,他这个教书先生要在百竹村立足,自然不能和村中都不喜的人有什么瓜葛。
更何况这个孩子又极会揣测人心,一眼便能看清自己背地里的心思,谁都不会想和一个一眼就能看清楚自己是什么样子的人过多接触,更何况这个人才堪堪六岁尔,怎不叫人心生忌讳。
小儿伸出手接过书,小小右手放在书面上摩挲,胭脂瞧了一下书有些稀奇,这官家的律法典册,他买这书来做什么?
半响,他抬起头对教书先生道:“只要你不说,旁人不会知晓。”说完就转身走了。
男子在百竹村受尽了礼遇,哪个不是对他客客气气的,还没有这样不受待见过,顿时一口气血涌上头,怒道:“半点不知礼数!”便气怒地甩上了门。
待小儿抱着比他头还大的书回到了屋前,胭脂心想这回总要回屋睡了吧,这一天也不知奔波过多少地方了,他也不嫌累得慌。
却没想到他又到了屋后头把书放在灶旁的杂草堆下,又在杂草堆上躺下,胭脂这才知道这大抵是他睡的地方了,这与乱葬岗的死人有什么分别?
她想了想,还是有区别的,乱葬岗的死人至少还有一卷席子呢!
就连乱葬岗的孤魂野鬼也有居所,他们或借居在旁人的坟墓中,或找一些瓶瓶罐罐居住在里面,胭脂也有居所,在一个前朝的千金小姐的坟墓中。
当然这么好的住处自然每日都有孤魂野鬼找来哭闹争抢,是已她每日都要费功夫收拾那些动歪心思的,很是操劳,现下她走了倒是清静了许多。
小儿刚躺下没多久便睡着了,胭脂瞧着他安静无害的样子,性子阴郁也是有原由的,若是她来这么一遭,只怕就不是性子阴郁这么简单了……
天还没亮透鸡就打鸣了,他还没睡上半个时辰,就得马上起身到河边打水淘米做饭,又打了水送进屋里伺候,还不时传出谩骂埋怨。
胭脂在一旁瞧着,不由撇了撇嘴,暗道:这般干活,用不了几年他的身子就会被掏空,不过倒是个能抗的,能撑到现在,昨日大病初愈后就没好好休息。
胭脂觉得这般很不妙,他越能忍,收得越紧,这要是一下子放开,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胭脂不想再听下去,瞧着天气晴好便打算出去晃荡一圈。
胭脂想起小儿身上的气息,她不过他身边呆了两日,便已经觉得周身气息十分流畅,如有实质,胭脂觉着这是个好居所,而旁的事她管不了也不想管。
待她晃荡了一圈回来,他正在砍柴,显然没有一刻是停歇的,这般一天到晚干不完的活挨不完得打骂,又瘦的跟牙签似的,早晚得下地府报到去。
胭脂飘过去,小儿也停了下来看向篱笆外,她顺着他看的方向看过去,一个卖货郎吆喝着走过,一个男人抱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儿路过。
男子怀里的小儿看见卖货郎便叫嚷着要吃糖葫芦,抱着他的男子宠溺的摸摸了小儿的头,向卖货郎买了,又轻轻嘱咐:“可不能全吃了,否则牙就疼了。”
小儿觉着糖葫芦心下不舍,嘟着嘴讨价还价道:“爹爹,若是我今日再背一篇诗,能否多加一颗?”
男子笑着捏了捏男孩的脸,答应了。
胭脂眼看着小儿又是那副淡漠的表情,不悲不喜不羡慕的样子却人看着更加难过,她想……她昨日大概是错了,地府哪里公道了?
2/100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