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琪指指前边不远的一家糖店,说:“我记得上次我跟他说过,做出来的糖,会顺道给他尝尝的。上次我来弄鱼苗忙,也没做糖,这次来了,就去找一下他吧。”
那店里老板没想到文琪还记得这事,一看见还是他们两个一起过来,连忙热情地给泡了杯好茶水,让两人坐下来。
文琪觉得天色也不早了,就直接掏出用纸包着的三种切糖,交给了这店老板。
“我们这次刚好来镇上办点事,就顺道送几块糖给您尝尝,这毕竟是我之前答应过的事。我把这糖叫做切糖,这里面有三种口感,每种两块。您仔细看一下,也能从内容的不同分辨出来。我们回村还有活干,就不多留了。”
文琪还真就只是专门送这几块糖的,既然东西送到了,她拿起桌上的茶盏,吹了一吹,几口喝了大半,就要告辞。
郑宇也跟着把茶喝干了。
店老板只来得及吃一小块切糖,被这奇异又美妙的口感迷住了,他见文琪两人要走,急忙把纸包稳妥放到桌面上,拦住了他们。
“两位客人,能否稍等一下。我刚刚只是吃了一点这个……切糖,是叫切糖吧?它比我之前吃过的任何糖都要好吃,你看,能不能跟我做个生意,把做好的这种糖卖给我,我再转手卖出去,赚点差价?”
这店老板把赚差价这事说的明明白白,也是很诚恳地在表达合作意愿了。
可是文琪并不想用切糖做生意,这个做起来麻烦,耗时间又耗体力,她还不如想办法在种地上赚钱呢。
“我做这切糖,要用到一种作物,可是这里并没有人种,我自己拥有的量也不多,是没办法跟你做生意的。”
糖店老板真心觉得这种切糖生意会很好做,一点都不想放弃。“我能否冒昧问问,你需要的是什么作物呢?你别看我这糖店小,但我们跟上属的宁安城来往也很多。即使是北方的作物,我也是能弄到的。”
小麦确实是北方的作物。北方日照长,雨水少,更适宜小麦生长。
“我要用到很多小麦,它跟水稻长得差不多,只是我们这边多种水稻,北方干旱寒冷的环境就更适合种小麦。你知道宁安城有小麦?”
店老板松了口气,紧接着放声笑道:“我们这面粉不就是小麦磨成的么,只是面粉贵,我们也更习惯吃米饭,所以知道的少也是情有可原。要是要用面粉更简单一点,直接买就好了,如果是要用小麦的话,我还得特地说明一下,再从别的地方送过来。”
南边不是没人人种小麦,但这玩意在南方产量不高,而且南方人除了一些特定糕点,根本就不喜欢吃面食,所以种麦子的人就越来越少了。
文琪无语地揉揉脑袋,她也是傻了,她之前还买过面粉、挂面之类的东西呢,怎么会没想到这玩意的原材料是小麦呢。果然在山里过了几年,脑袋已经不好使了。
☆、第13章
来年养花吧
小麦有人提供了,可制作麦芽糖也不是很容易的活。文琪想了想自己用了文家多少钱,然后又算了下糖的价格,心里有了决定。
“老板,我能直接把制作切糖的法子卖给你吗?这东西一个人做很麻烦,但是有工坊的话就会比较轻松了。如果小麦的价格不贵,那切糖的定价还可以比红糖白糖都低。”
一次性买断就不是小生意了。店老板有点犹豫,他虽然看好这叫切糖的物事,可如果他买下方子,再特意为切糖建个工坊,万一什么环节出了问题,他这家就要败了。
店老板脸上有些尴尬,他的腰背更弓了一些,有些迟疑地问:“姑娘能否给我点时间,我跟家里人商量商量?”
文琪有点摸不着头脑,几百两的生意还要跟家里商量,看来这店家也不怎么宽裕嘛。不过她也不急,所以表示店老板什么时候找她都行。有了卖方子的想法,她打算回去再想想还有没有别的好东西可以卖,文家的钱够她生活很久了,她即使想赚自己的钱花,但也不能急于一时。
要是店老板知道文琪的想法,一定会当场吐口血。一种新制糖的方子,好好保护的话,都可以让一户人家赚上几百年,怎么可能是几百两就能解决的事情啊。他是害怕文琪把价格开到上万两,这样他就一点希望就没有了。所以他打算找一个上家,被大户带着一起吃肉。
既然没谈成生意,文琪就跟郑宇一起出了糖店,打算赶紧回村去。
“等等,”店老板从一个小柜子里掏出来一个小罐子,然后小跑出来送给文琪,“这个是凝香堂新推出的玫瑰膏,我买了几罐,打算送给我女儿吃。听说这个东西很适合姑娘家时常吃一些,这次难为你特意跑一趟,我也不能让你空手回去,也只有送罐这个有点样子了。”
郑宇盯着那个很精美的罐子,不知为何,心里突然觉得很是不爽,而且还有一些奇怪的焦虑感也涌上来了。
这次他们两个都没买东西,所以走着回去也没有一点负担。文琪见郑宇时不时就要看看她手上的罐子,又想到他好像很喜欢吃好吃的,就把这罐玫瑰膏递给他,在他下意识接过之后,解释说:“你喜欢就直说好了,这个送给你吧。”
“不,我没有想要这个的意思!”郑宇红着脸说道,被误会成这样也很尴尬了,“我只是对这罐子有点好奇。”
文琪托着下巴,突然盯着那个罐子,像茅塞顿开一样大声说:“我想到你可以做什么了!”
这个时代有玫瑰膏、有花糖,就说明花也有被很好地利用了,如果包下大片下等地或者山地种花,做出干花卖给需要的商家,也是一个挺好的出路。虽然护理需要很多功夫,但在有收入之后,完全可以请别人来做苦力。
即使有了想法,那也要等明年才能试了,因为五月份一到,培育什么作物都晚了。
文琪把这个想法跟郑宇提了一下,然后说:“要是你觉得这事不靠谱的话,我自己也是要试试的。”比起做生意,她果然还是更喜欢种地啊。种粮食也好,种花也好,只要是跟土地打交道,她就很喜欢。
“那我们能一起做吗?”郑宇手里还托着玫瑰膏,“我感觉我什么都不懂,但是你好像知道的很多的样子。我想做点稳定的活计,但是我一个人好像做不了这个。”
虽然一个大男人直接这样认怂有点怪怪的,但文琪内心却有种莫名的爽快感。这种感觉就像是小学生的时候,她的数学很好,然后班上别的人一边崇拜她,一边求指导一样。
“咳!”文琪捂住有点上扬的嘴角,“这事我也没什么谱,不过试试也不费什么事。我们先研究一下什么花好养、好干燥、好卖,然后再研究在哪适合种那种花,等明年一开春,就开始育苗,试着养个十亩看看成不成。”
大批量养殖要有魄力,要是第一次只敢在一亩地上折腾,不止产出的东西少的卖不出去,而且还没办法给大量培养提供参考价值。平白浪费了一年。
十亩是个不大不小的数字,即使是亏了,以文琪和郑宇的家底,还是能很快赚回来的。
把这件事记在心上,两个人对于在哪种花讨论了一路,很快就到了青阳村。文琪让郑宇直接回他自家,她还得弄点鱼食,去稻田里投放一点,顺便检查一下鱼苗长得怎么样。
她预想中蛇、鸟吃鱼苗的事似乎没有发生,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现在天气还没完全暖和起来的原因。但一直预防着总是没错的。
鱼苗前期死亡率比较高,不过文琪这些天,只在田里发现了三只翻肚皮的鱼,这种程度的损失在预料范围内。等再过一个月,鱼苗长大了,要是没什么意外的话,基本鱼的总数就没什么变化了。
一亩地放了五百鱼苗,假使成活量超过四百条,那么等它们长的半大时,可以打捞一半以上起来,先行卖掉。这样即可以早点收回一点成本,也可以为剩下那些鱼留出足够的空间成长成大鱼。
剩下一百五十到两百条,到水稻成熟的时候,一条鱼最多可以长到两斤,相当于亩产鱼三百斤左右。
先打捞的那些小鱼虽然不大,但是味道不比大鱼差,三亩地加起来也应当能卖上七八两银子。
割稻前所有鱼都要出田卖掉。草鱼三个铜板一斤,鲫鱼五个铜板一斤,而一两银子等价一百个铜板,这三亩地卖鱼也能赚上三十多两。
这样一算,文琪脸上露出了傻笑。稻田养鱼还能使水稻增产,到时候一亩地的收成肯定能让其他村民们大吃一惊。
把三亩稻田都巡视一遍,文琪这才去给旱地除草。本来她都是每过五天,选个早上去除草的,不过今天事情有点多,傍晚做也行。
四亩旱地上被文琪种了三亩玉米,剩下一亩分成几部分,分别种了青菜、黄豆、青椒、韭菜等。因为之前已经除过三次草,现在地里新长出来的也不多,所以文琪花了一个多小时,在完全天黑之前做完了所有活。
文琪回家打开大门的时候,被院子里两双绿汪汪的眼睛吓到了一瞬,然后马上反应过来这是大灰小灰,无奈地上前拍拍它们的头,给它们顺顺毛,问:“怎么跑院子里了,家里不是更暖和吗?”
“嗷呜嗷呜嗷呜!”小灰用头抵着文琪的肚子,像个生气的小孩子一样。
你又跟那个讨厌鬼出去玩了,还不带我们,好气好气啊!
文琪似乎从它们的叫声中听出了这个想法。她蹲着揉揉两只的头,觉得很是搞笑,“你们怎么就那么讨厌他呢,不就是他每次都会吃很多饭嘛。我又不是没有给你们吃,咱家有粮食,够够的呢。”
“嗷呜嗷呜!”他比我们还能吃,吃完还趁你不注意欺负我们,他是大坏蛋,你不要跟他玩。
这次大灰小灰的意思太复杂,文琪没能理解他们的意思。
之前那罐玫瑰膏,郑宇回家之前又还给她了。文琪这会还没吃晚饭,大灰小灰也还饿着呢,晚上吃了没事干,只能睡觉,她给大灰小灰煮点肉混着剩饭给它们吃,自己煮清水面,加上玫瑰膏混着吃。吃完洗洗碗,在院子里给大蒜这些小菜浇浇水,然后就能去洗漱睡觉了。
大灰小灰喜欢跟文琪待在一个房间里,文琪觉得自己独居也不安全,就没有赶它们去各自的窝。
在两只狼都睡熟后,文琪还是有点睡不着。她翻了个身,开始想赚钱的事。
稻田养鱼今年是第一次尝试,成果如何就看秋收了。那个切糖的方子,如果卖出去也是一锤子买卖,但好歹能把她过来之后花出去的银两都补上。而明年跟郑宇合作养花,这种事她也只是稍微了解学过一点养花技术,但具体的很多事还需要实践,而且要养什么她都没定下来。
要是在现代的话,养玫瑰花不错,还能搞个玫瑰园开放做旅游项目,但玫瑰植株有刺,古代处理起来不方便,而且玫瑰不是很好养。
单从好养活这一方面来想,山上常见的杜鹃花、野菊花、金银花都是很好养的——对了,金银花和野菊花可以入药,而且因为价格便宜,应用的很广,是个很好的选择啊。
文琪之前在山上的时候,每年都会采很多金银花和野菊花晒干,前者用于做金银花露,在夏季降暑,后者用于感冒泡脚,或者直接泡茶喝。
金银花露在现代是很常见的降暑饮品,文琪自己做的没有那个味道,但是作为降暑凉茶来说,金银花真的很好用。
菊花茶能安神降血压,也是很好的养生物。文琪长大的那所福利院是在一座大山脚下,对于她来说,菊花很少被做成菊花茶这种东西,反倒每次受凉感冒,用干菊花煮水会泡水再泡脚,是比任何感冒药起效都快的良方。
“也不知道这边人们会不会用这金银花和野菊花,按理说,玫瑰膏都弄出来了,这样常见的花更会被用的很彻底吧。”文琪念叨着这两个花的名字,打算等下次郑宇再去镇上卖皮毛,她就跟着一起过去,在镇上各大药房或食品店问问。
☆、第14章
远方来客
农家闲散事儿多,文琪又捉了些小鸭子和两只鹅养起来,她这个空荡荡的家,也因为家畜种类的增多,而变得更有生气了。
要是鸡鸭鹅不去咬院子里的菜就更好了。
不知不觉中,就走到了五月份下旬。文琪记挂着养什么花的事,但实在是忙得没空。她还跟着郑宇上了两次山,把山上种着红豆、绿豆、红薯的田地给收拾收拾,加了些肥料。
听郑宇说,他盯上了一只豹子,想在山上蹲守几天。这豹子很少出现在山里,也不好打,要是能把这家伙弄到镇上去卖,估计郑宇能赚上一大笔。
文琪见过郑宇打猎的身手,看到他的动作很是利落,她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一样。也因为那一点点熟悉感,她完全不担心郑宇的安全性,因为她觉得拥有那样身手的人,一定是战无不克的。
日常去稻田给小鱼喂食后回家,文琪发现村长、十几个村民以及几个陌生人都等在她家门口,像在说着什么事情。
“琪丫头回来了!”宝婶喊了一句,然后朝文琪招招手,示意她赶紧过去。
这群人脸上没什么笑意,但也没什么不好的表情,见文琪过来之后,都保持了安静。文琪提着小篮子走上前去,心里带着些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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