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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哉我唐家堡[综武侠+剑三]——墨殊

时间:2018-11-23 10:29:05  作者:墨殊
  第五十六章。我欲因之梦吴越。
  对于唐天娆,王怜花本也就没有存着什么杀心。如今,在他被唐天娆略胜一筹之后,他便更没有杀了唐天娆的心思了。
  态度稍微和缓了一点,王怜花只当唐天娆还在硬撑,如今她整个人都窝在陆小凤怀里,怎么看都是一副嘴硬的样子。想了想,王怜花还是从衣袖之中掏出了一个瓷瓶递给唐天娆道:“小生也不让姑娘便宜,这是解药。姑娘自取吧。”
  接着,也不等唐天娆拒绝,在一阵红衣翻飞之间,王怜花便要从这二楼的窗台跃出,消失不见。只是他没有想到,自己会冷不防就被唐天娆起身拦住。
  唐天娆并没有用什么暗器去阻拦王怜花,而仅仅凭借着她那一双素白柔嫩的手,当这双手挡在王怜花面前的时候,王怜花不由浮现出几分错愕。
  王怜花的武功之高,当代的武林名宿与之中能够匹敌者也是少数。今天这个小女孩在用毒方面被人压过一头,尚且能说是“术业有专攻”,而后这个小姑娘居然还能够拦得住他,显见轻功也是不弱。
  若说唐王怜花之前是对唐天娆这个人有几分兴致,如今倒反而是对能够培养出唐天娆的唐门产生了不小的兴趣了。
  他比唐天娆年长了九岁,如今对唐天娆存了几分欣赏,被唐天娆贸然拦下,王怜花也没有动怒,反而停下了自己的动作,颇为纵容的叹道:“还有何事?”
  唐天娆看着是最会胡闹的性子,可是无论是一世清修的君姝,还是行事最是无忌的玉罗刹,亦或是清冷到剑外无物的西门吹雪,这三种性子迥乎不同的人,在面对唐天娆的时候,都是意外一致的宠溺或纵容。除却他们本身就渊源颇深之外,还有一个原因便是唐天娆本身就是敏锐的性格。
  作为唐门的继承人被培养长大,除却必备的技能之外,唐天娆对人心的体察也到了细致入微的地步。
  毫不夸张的说,只要唐天娆想,她甚至可以得到任何人的好感,只是需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不同罢了。
  如今王怜花对于唐天娆并没有什么恶感,唐天娆用一种小狐狸一样的狡黠目光看着他的时候,王怜花只觉得这个小姑娘放肆得可爱——无论一个人他自己承不承认,但凡他的性格里有“自傲”这一种成分,那么他定然是会喜欢和自己有几分相似的人的。
  世人皆说怜花公子如狐似狸,性本狡黠,那么当他被一个比自己小了许多的、他十分欣赏的小女孩用这样明晃晃的算计的目光看着的时候,第一感觉就绝对不会是厌恶,而会是想要看看这孩子到底要做什么。
  一直在眯起眼睛观察着王怜花的神色的唐天娆看见他眼中的无奈和纵容,心知自己多半是踩在了这人的萌点上,得意的笑了笑,唐天娆扯住王怜花的衣袖:“你是不是觉得生活挺没意思?”
  并不想把自己为母报仇(未遂)理解成生活无聊,所以才来寻唐天娆的麻烦,顺便给自己找乐子,不过在听见唐天娆这么说的时候,王怜花还是觉得自己膝盖中了一箭。有点儿生气了的王公子想要揉一把唐天娆的头毛泄愤,不过转而想到了自己方才的受到的教训,他冷哼一声,伸出一半的手尴尬的停了一下,转而攥成了拳头,垂了下去。
  唐天娆看着他的动作,噗的一声就笑了出来,拉着王怜花的手放在了自己的头顶,唐天娆笑道:“摸吧摸吧,我又没有满身涂满□□的爱好,毒到自己是小事,毒到我家小凤凰怎么办?”
  手心里发丝微凉的触感很好,王怜花毫不客气的揉了一把,转而瞥了一眼陆小凤,发现陆小凤的耳根都因为那句“我家小凤凰”而偷偷红了,惯看风月的怜花公子忽然觉得被塞了一嘴的狗粮,推开唐天娆的脑袋,他不解气似的敲了敲,冷哼道:“云英未嫁的姑娘家,也是不害臊了。”
  微妙的觉得这个人的语气跟她家阿雪重合了,唐天娆哼唧了一声,只是不服气是的吹了吹自己额前的碎发,而后退回了陆小凤怀里,仰着小下巴对王怜花说道:“我说啊,你要是太无聊,可以往蜀中转一转啊,我这点儿雕虫小技,在我们蜀中那是不够看的。”
  从脑袋上抽出来一根金簪,唐天娆递给了王怜花,继而道:“等你到了蜀中,可以拿着我的簪子去找一个叫唐无乐的人啊,让他带着你玩儿,保证就不会无聊了。”
  王怜花挑了挑眉,却当真伸手接过了唐天娆递过来的簪子。捻着那根精细的簪子在手中转了转,他的眸色有几分深沉的道:“哦?那阿娆跟我说说,这个唐无乐有什么本事?比你还厉害么”
  唐天娆冲着他笑得一脸天然,剧烈的点头道:“你爹倒是未必有你厉害,不过我爹肯定是要比我厉害一千倍的。”在外人面前,唐天娆从来不吝啬管唐无乐叫“爹”。至若王怜花在换了自称之后,又转换了对她的称呼,唐天娆只是笑笑,像是没有注意到,又像是已经默许。
  陆小凤看着那根金簪,眼眸微微一变,刚想要说些什么,却被唐天娆用力的用脑袋蹭了蹭胸口。
  两人的这个动作并不小,至少王怜花是已经看见了。他看了一眼显然意识到什么的陆小凤,又看了一眼浑然无知,还在一味撒娇的唐天娆,忽然就近乎是恶意的冲着陆小凤勾了勾嘴角,而后将唐天娆的那根金簪收在了袖中。
  “好,既然阿娆这样说了,小生便去蜀中一趟,拜会一下无乐前辈。”拍了拍自己装着唐天娆的那根金簪的袖子,王怜花摆出一个和方才对着陆小凤的时候迥然不同的纯良笑脸,转而对唐天娆应下了此事。
  两人一个故作天真,一个佯装纯良,倒是势均力敌。唐天娆做戏做全套,当即就点头道:“君子一言。”
  “快马一鞭。”王怜花顺口接道,转而冲着唐天娆挥了挥手,十分体贴的对唐天娆说道:“阿娆这次来长安定是有其他的要事要办,小生便不打搅阿娆行事了,我们蜀中再见。”再见的时候,你会是什么脸色呢?还真是让人期待啊。
  唐天娆目送着王怜花跃出了窗口,十分不理解这个人为什么不走门。等到他走远,唐天娆从陆小凤的怀里坐了起来,拿起桌上的另一坛胭脂女儿红。这一次她没有喝,反而手腕一抖,将一整坛淡粉色的酒水都倾倒在地上。
  在淡粉色的酒液之中,一个与之同色的小虫子正漂浮在上面,唐天娆低声的咒骂了一声,接过陆小凤递过来的火折子,直接点燃了那一滩残酒。
  压抑着泛上喉咙口的恶心,唐天娆缩在陆小凤的怀里嘤嘤嘤:“嗷嗷嗷,小凤凰,幸亏我选了另一个坛子,不然喝个虫子进肚那也太恶心了。”
  那是蛊好吧……这熊孩子不提还好,一提起来陆小凤就更想要训她了。这孩子还真是一点儿也不顾惜自己的身子,分明知道是□□,居然还往嘴里送。不过比起已经发生的事情,陆小凤想起了那根被唐天娆送出去的金簪,就只觉得自己的额角都要疼了。
  在大安建国之初,女子和男子互通心意之后,女子会将自己的金簪送给男子,男子拿着女子的金簪去女方家提亲,女方的家人便知这是自己闺女愿意的意思,多半就会应允这门亲事。而随着习俗的不断演变,就是那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也多半会在小定的时候将女方的一根金簪送到男方家里,以示同意这门亲事。
  所以在大安,女子的金簪格外不同于其他的首饰,是不能轻易予人的。
  陆小凤以为是阿娆太过年幼,还不明白这样的风俗,可是方才那个王怜花对他笑得一脸恶意,分明就是捏准了这个风俗,如今阿娆还让这人往川蜀走一趟,以他对王怜花浅薄的了解,这人多半是要拿着阿娆的金簪给阿娆找麻烦的。
  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一向是笃定“车到山前必有路”的陆小凤,此刻居然也有几分惆怅和为难了起来。
  责备唐天娆的话在嘴边转了几圈,陆小凤最终还是没舍得说出口。摸了摸在自己怀里缩成了一小团的小姑娘,陆小凤的手沿着她的后颈一直顺到脊背,轻声哄道:“好了好了,阿娆不怕。”
  “我没有怕啦,只是觉得挺恶心的。明明五毒的小姐姐们都辣么漂亮,为啥她们会喜欢这些个蛇虫毒蚁啊啊啊啊啊。”唐天娆鼓了鼓自己的小脸,她原本下巴尖细,这会儿却生生被她自己鼓成了一个肉包子。
  陆小凤自然没有听说过什么五毒,不过他却也没有问,而是好脾气的应道:“恩,阿娆没有在怕的。”
  唐天娆敏锐的察觉到陆小凤的几分心不在焉。她从陆小凤的怀里爬起来,跪坐在他腿间露出的那一小块椅子上,而后双手捧住陆小凤的脸,贴近了对他说道:“小凤凰,你是不是担心那根簪子?”
  原来这破孩子明白。
  陆小凤这个时候忽然理解西门吹雪想要抽她的心情了,眉头终于皱了起来,陆小凤道:“阿娆既然明白,那若是那王怜花以此去无乐前辈面前胡言乱语,可如何是好?”
  唐天娆没有被陆小凤忽然沉下去的语调吓住,她眨了眨眼睛,很轻很轻的问道:“呐,小凤凰,我嫁给谁,对于你来说很重要?”
  本以为陆小凤不会回答这个问题,亦或是会顾左右而言其他,然后让唐天娆意外的是,他居然很郑重的点了点头,回望着唐天娆的双眸,很郑重的道:“恩,很重要。”
  不是因为他们会互换身体,而是……他不想她嫁给别人。所以,这个问题对于他来说,的确很重要。
  虽然陆小凤只回答了四个字,可是唐天娆去理解了他要表达的全部意思。从来都是厚脸皮的唐家堡大小姐,这一次终于扛不住的红了整张脸,虽然脸上还戴着一层薄纱,可是唐天娆就连额头都红透了。
  伸手揽住唐天娆的腰,防止她掉下去。陆小凤仿佛是嫌她的脸还不够红一般,将人更往自己的怀里贴贴,而后重复道:“阿娆,不要嫁给别人。”                        
作者有话要说:  阿娆【脸爆炸红】:不要跟我说话我下线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陆小凤你还记得你腼腆黑衣少年的设定么?不要一脱了黑衣就放飞自我抢我剧本啊!!!!我才是本文最会撩妹的人你要记得!!!
陆小凤【笑】:恩,你撩妹,我撩你。
 
  第57章 庄生晓梦迷蝴蝶。
 
  第五十八章。庄生晓梦迷蝴蝶。
  陆小凤对唐天娆说,阿娆,不要嫁给别人。
  有那么一瞬间,唐天娆几乎以为这人要说“你只能嫁给我了。”不过撩妹这种事情,向来都是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歇。陆小凤又一向是个含蓄的人,能够做到如今的这种程度,已经算是为难他了。
  只是固执的将手扣住唐天娆的腰不肯松开,少年的眼中闪现出一种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委屈的神色——既然阿娆知道送金簪的含义,又怎么能这样轻易的将金簪交付出去呢?
  唐天娆被陆小凤这样的眼神注视着的时候,心里会柔软得一塌糊涂,当真是一点法子也没有。认输了一般的将头搁在陆小凤的肩膀上,唐天娆整个人都伏身在陆小凤身上,尖尖的下巴一点一点的蹭着少年已经结实了许多的肩膀,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揉捏着陆小凤的耳垂,带着某种程度上的安抚。
  一直到陆小凤微凉的耳垂都染上了一点热度,唐天娆这才松开了手,对他解释道:“我知道王怜花这个人,一定会拿着那簪子做文章的。”
  感受到身下陆小凤身体的僵硬,唐天娆连忙哄道:“可是我家小舅舅的脾气你又不是不了解,他何曾给过不是唐家人的人好脸色?”
  “更何况吧,我家小舅舅宝贝着我呢,要是敢跟他提让我出嫁这一茬儿,你看我家小舅舅会不会收拾他。”不是唐天娆嘚瑟,而是整个唐门的人都知道,他们家大小姐,那就是老祖宗的肺叶子、眼珠子、命根子。如雄狮护崽,谁敢动他家阿娆一下,唐无乐少说也得撕扯下对方一片皮肉来。
  唐门自有自己的消息流通渠道,唐天娆肯定,最迟不过明日,今天她和王怜花的事情就会传到她家小舅舅耳中。等到王怜花到了蜀中,她家小舅舅自然会好、好、招、待他一番的。等到那个时候,王怜花再拿出那根金簪,就只会火上浇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更何况,唐天娆这次用计将人送到她家小舅舅那里,为的并非仅仅让她家小舅舅给自己出气。像是她这种从来不记仇的好姑娘,一般有仇当场就报了,根本不必等到明日。
  唐天娆之所以诓着王怜花去寻唐无乐,是因为她看得出来,此人精通易容和毒|术,敢将蛊虫和放了两种奇毒的酒一道给她呈上来,想来那蛊虫也定然有奇异之处,而此人的蛊术也应当不低。
  王怜花的用毒手法唐天娆倒是不稀奇,只是像是易容之类的这种“旁门左道”,唐门之中当真算是薄弱。她和小舅舅从大唐带过来的手法,竟只有他们二人能用,却仿佛并不适用于大安。这种不适用,仿若就在冥冥之中解答了唐无乐的一些关于唐门功法为何会失传严重的疑问。
  可是唐门作为一个杀手组织,有的时候不会一点易容缩骨是不行的。如今难得遇见一个这方面的技艺唐天娆看得过去眼的,她自然是不能放过。苦心孤诣的将人送到她家小舅舅那里,唐天娆相信,她家小舅舅一定会榨干这个人最后的一点利用价值。
  希望这位怜花公子走出唐家堡的时候,幼小的心灵不要受到太大的伤害吧,趴在陆小凤的怀里,唐天娆默默的为王怜花送去诚挚的祝福。
  此刻的唐天娆并不知道王怜花日后会常驻唐家堡的这件事情,在陆小凤的怀里趴了一会儿,虽然她的柔韧性一直很好,长时间的保持这样的姿势也并不会腰痛,但是两人相贴的身体传来的热度,还是让她在已经有些热起来的五月的长安感觉到了些许的不适。
  于是,熊孩子单方面的终止了这种温情脉脉的行为,伸手抵住陆小凤的肩膀,唐天娆借力坐直了身子。有些遗憾的看了一眼桌上已经凉透了的菜肴,唐天娆叹了一口气,哼唧道:“又想拿小本本给那个姓王的记上一笔了,这个酒是限量供应,都被他糟蹋了!”
  唐天娆说的不错,因为盛京之中豪客云集,达官贵人也不少,酒肆老板为了谁也不得罪,早早就定下了一桌限量供应两坛这样特制的酒水的规矩。正是因为这些年来无论是巨富商贾,还是皇亲国戚,都没有例外的,所以这条规矩才格外的让人信服,于是也避免了许多纷争。
  唐天娆虽然喝了一坛胭脂女儿红,可惜里面被王怜花下了药。这世间的毒|药再是标榜“无色无味”,对于像是唐天娆这种从会吃饭就会识毒的人来说,还是能够尝出来其中些微的奇异味道,因为唐天娆本就防备着王怜花,还有意探究了一下这其中到底用了怎样的毒,所以那一壶酒水喝下去,唐天娆尝到的只有玉人醉和白玉娇特有的淡淡涩味,全然没有品尝到美酒的醇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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