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酒肆老板深谙“物以稀为贵”的道理,举行开坛仪式的酒和酒客算是真正的一期一会,下一次等到胭脂女儿红开坛,那又不知道要过多少年岁了。一想到这一点,唐天娆就忍不住要叹一口气。
这胭脂女儿红未必会是她最喜欢的酒,可是人的心理就是这么奇怪,因为这次错过,所以这种酒,应当就会成为此后的日子里,她久久惦念的酒了。
小女孩脸上难得见的困扰心情实在是太过明显,陆小凤有些纵容的看了她一眼,将人好好的按在椅子上坐好,转而对唐天娆叮嘱道:“阿娆,你再点几个自己喜欢的菜,我去去就回,你不要乱跑。”
这破孩子在陆小凤的心里已经全然信誉破产,所以哪怕唐天娆已经乖乖的去够桌上的菜单,陆小凤临跨出门之前却还是冲着她又一次嘱咐道:“不要乱跑,听见没有?”
唐天娆隐约知道这人是要做什么去,双眼亮晶晶的看着陆小凤,两只小爪爪也很乖的放在膝盖上,唐天娆用力点头道:“恩,等你,阿娆会乖乖哒~”
小姑娘答应的太痛快,陆小凤反而有些怀疑。警告也似的凝视了唐天娆一阵,他这才走了出去,并且还不放心的重新关上了厢房的门。
陆小凤其实也并不是胸有成竹,他自然做不出去胁迫老板的事情,不过是看着他家阿娆太过失望,所以打算出去转一圈碰碰运气罢了。
每一间包厢之中都限量供应两坛酒水,陆小凤寻思着,总有那么一两个人不胜酒力,亦或是不喜欢这胭脂女儿红的味道,所以留着另一坛没有碰的。到时候他好生和人家说说,高价将那坛酒买下来也就是了。
今日阿娆虽然没有表现出什么不舒服,她也对自己解释了她体质的过人之处,然而陆小凤却依旧是有些隐隐担心的。并不打算放任这熊孩子多喝酒,陆小凤盘算着,给她弄回去一坛子甜甜嘴巴,解解馋也就是了。
转了一圈下来,倒还真的让陆小凤看见了一个包厢里坐着的锦衣公子那里摆着一个没有开封的酒坛。他的面前斟慢了的一盏酒只用了小半,显见是要么不愿喝醉,要么这酒不和他口味了。陆小凤心念一动,转而穿过他大敞着的包厢门,走到了他的身边。
那个锦衣公子生得有几分书生气,又带着一丝贵气,看起来并不像是一个江湖人。可是他的手却是那种陆小凤已经有些熟悉的白——像是他家阿娆的手的那种白,是生了茧子之后被生生用药拿去之后皮肤才会有的白皙到近乎透明的颜色。
这个人也并不简单,可是陆小凤只是为了一坛酒水而来,并无意探究这个锦衣公子的真实身份,所以他并未多说闲话,而是冲着那人抱了抱拳,直言道:“请恕在下冒昧,家中妻子年幼贪杯,不知公子可否割爱,将这酒匀给在下一坛?”
说出“家中妻子”这个词的时候,陆小凤虽然看起来是一派理所应当的镇定,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方才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竟是险些咬了舌头。而陆小凤也并没有和眼前这人谈论价格,从这人的衣冠配饰来看,显然他也并非缺钱之人,贸然提及阿堵之物,有的时候反而会引得对方厌恶。
从陆小凤进来的那一刻开始,这个看似醉眼迷蒙的锦衣公子就抬起了头,将目光落在了陆小凤身上,而今听了陆小凤的来意,他可有可无的点了点头,随意到:“君子成人之美,左右这酒我也嫌甜味重了一些,尊夫人既然喜欢,在下自然是成人之美。”
陆小凤未料事情会如此顺利,这人又是这般爽快,提起了酒坛,陆小凤又一次冲着他抱拳道:“多谢兄台。”
动作迅速的将一锭雪花银放在桌上,陆小凤转身便没有任何停留的走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前脚刚对阿娆可怜兮兮的说“不要嫁给别人”,后脚就开始称呼阿娆为“我家夫人”什么的,陆小凤你到底是有多心急嫁给阿娆娆啊?
最后,日常熏疼被无乐前辈压榨最后一点利用价值的怜花公子三秒。毕竟阿娆娆一个小丫头你都对付不了,她家身后的金大腿小舅舅那你就更别作死了啊喂!!!
第58章 蓬舟吹取三山去。
第五十八章。蓬舟吹取三山去。
在陆小凤走了之后,那个锦衣公子缓缓的站了起来。他走到了方才陆小凤站着的位置站定,拿起那一锭足有十两的银元宝在掌心颠了颠。
南海的银子和中原有着微妙的不同,这也是当日陆小凤能够发现阿娆的面具有异的原因。而如今陆小凤递给那个锦衣公子的银子也是产自南海。这一路他虽然带了银票,但是却也不嫌重的带了几十锭银锭的。
“南海的银子。”锦衣公子垂了眼,将陆小凤给他的那十两银锭又倒了一次手。他神色平淡,唇角甚至还带着一丝饶有兴致的微笑。只见抬了抬手,一道黑影倏忽出现在他的面前。那个黑衣人面容寻常,属于扔进人堆里就难见的类型。可是当他潜伏在这个包厢里的时候,就连陆小凤都没有察觉到他的存在。
这样的打扮,显然是被刻意培养的暗卫,用来调查、探听或者护卫与执行某种特殊任务。而能够蓄养这样的暗卫的,显然也是出身不凡。
锦衣公子对忽然出现的安慰抬了抬下巴,问道:“方才那小子,可有什么来头?”
这近乎是无理取闹的问题了,纵然暗卫再是手眼通天,也不至于能够到了随便在街上拉出一个人,他就能答上那人来历的程度。不过跪着的黑衣男人显然已经习惯了自家主上的这个问题,他略作沉吟,将这些日子以来底下人汇报给他的新进京的武林人的资料细细过了一遍。
“禀主上,此人应是常春岛日后高徒,名叫陆小凤。”这个锦衣公子的势力并不逊色于王怜花,甚至远远要超过王怜花。是以王怜花能够查得到的东西,他没有道理查不到。
“常春岛……”锦衣公子微微皱了皱眉头,用手中的折扇抵住了自己太阳穴细细思索着什么。下一刻,他用手中折扇轻叩了一下掌心,对底下的暗卫问道:“他父亲,可是白云城旧部?”
那暗卫脸色微微一变,旋即低头认罪:“属下无能,并未查证此人身世。”
锦衣公子听了他的话之后面上也没有什么怒色,冲着他挥了挥手,他只低声嘟囔了一句:“罢了罢了,若是让你们把老底都能查个底朝天,未免显得大哥他太无用了。”
暗卫只恨不得自己没有长耳朵,也不敢搭话,只是将头更深更深的垂了下去。从他成为暗卫的第一天起,他就知道,自己知道的越多,以后活命的几率就越小。
锦衣男子对于暗卫们的谨慎和惊惧也并不在意,他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转而推开了门。面对那个还在愣愣的跪在地上的暗卫,他既没有让他起来,也不说要对是他的“办事不利”有什么惩罚。很平静的,锦衣男子只是问道:“你可知道他们在哪一间厢房?”
陆小凤和唐天娆所在的厢房,这些暗卫稍稍一查便能查到,所以那个黑衣男子飞快的将自己知道的讯息禀报给了他的主上。而后便看见他的主上推开了门,径自向那间陆小凤和唐天娆的所在包厢走去。
等到陆小凤提着从锦衣公子那里买过来的胭脂女儿红回到了包厢之中的时候,唐天尧已经在店小二那儿重新点好了一桌酒菜,空气中弥漫着各色菜肴的味道,而一身浅色罗裙,脸上还戴着面纱小姑娘正端端正正的坐在桌前,眼睛亮晶晶的望着陆小凤——全然不见方才面对王怜花的时候悍然又傲慢的模样。陆小凤被唐天娆小动物似的的目光看得微微一愣,继而失笑。
他家的阿娆居然还是个小酒鬼呢,心里无端的泛起一阵柔软,陆小凤快步走向了桌边,将手中的酒放在了桌上,转而他十分自然的坐在了唐天娆的身边。唐天娆也很是乖觉的为陆小峰递上了一双筷子,只恨不得在自己脸上写上“我是乖宝宝”这五个大字了。
桌上摆着的是唐天娆让店小二送上来的新的酒盏。白色的瓷釉正称粉红色的胭脂女儿红。浅浅的一层粉色盛在洁白的酒盏之中,颤巍巍的逸散出几缕甜香,小小的一盏之中,仿佛掬住了这暮春时节的最后三分春色。
生于川蜀,唐天娆其实并不是很喜欢甜食。不过这酒对于她来说,甘甜之中带着微微白酒的辣意,反倒正是合适。再加上刚刚解决了一番麻烦事,此刻唐天娆拉着陆小凤坐下,只想好好的享受这难得的闲适时光。
毕竟,唐天娆是清楚地,等到老六唐天雷到了的时候,他们就要开始忙活了呐。这样悠闲的日子过一天少一天,所以她要好好享受才是。
他们厢房的门便是在这个时候被叩响的,陆小凤的手微微一顿,转而拍了拍唐天娆的肩膀,示意她继续喝酒吃菜,不要轻易出声。
而陆小凤自己则去打开了厢房的门。让陆小凤觉得有几分意外的是,此刻门外站着的那个人他居然也很是熟悉,因为就在方才,他刚刚从这人的手中买了那一坛被他家阿娆称道的胭脂女儿红。
陆小凤的神色明显有了一瞬间的诧异,他并不知道这位锦衣公子为何会来此。或许是因为陆小凤他的脸上疑惑的目光太过明显,那个锦衣公子微微一笑,手中折扇被他利落的收回了腰间,转而便是冲着陆小凤摊开了掌心。陆小凤定睛看去,在那锦衣公子的掌心之中,正是方才自己放的那一锭银子。
也不必陆小凤相让,那锦衣公子直接向房间中走了两步,进入了陆小凤和唐天娆的这间厢房之中,还随手的关上了厢房的门。他托着手中的银锭子,对陆小凤笑得一脸纯良:“兄台方才的银子……给的似乎多了些。”
对方的笑容十分真诚,在谈笑之间便化解了方才贸然进入陆小凤他们的这间厢房的无礼。听了他的话,陆小凤再次冲着这个锦衣公子拱了拱手,道:“承蒙公子成全,些许银钱,不必挂怀。”
那锦衣公子听了陆小凤的话,也对他拱了拱手。继而说道:“兄台如此客套,莫非不把在下当作朋友?”
这话确实让陆小凤有些无法去接了,毕竟他们只是萍水相逢,所有的交集也不过是桌上的那一坛子胭脂女儿红罢了。然而没想到这人居然如此的自来熟的顺杆爬,是以哪怕是陆小凤,此刻面上都带上了一些尴尬。
不过陆小凤却是体贴的人,中原也素来有“伸手不打笑脸人”的说法,他并不愿拂了那位锦衣公子的好意,于是他也只是笑了笑,并没有说话。
那锦衣公子伸出了一双方才引起陆小凤注意的手,像是捏泥巴一样从那坚硬的银锭子上轻松的掐下了一角,而后将剩余的一大部分银子重新抛给了陆小凤。将手中的那一角揉成了一个近乎完美的圆形,那锦衣公子笑道:“这些便足矣了,这家酒店虽然身负盛名,不过价格还算是公道。我若是将兄台的银子全收了,反倒不像样了”
他露的这一手看似很是简单,实际上没有足够的内力,寻常的江湖中人却是做不到如此的。能够将银子上掰下来一角的人并不在少数,甚至有几分蛮力就能够做到。然而可是能够将掰下来的那一角如此轻易的搓揉成圆形的,却定然是有深厚内力的人。非但需要内力深厚,并且腕力和指力也不能差了。
而陆小凤看着这个锦衣公子的穿着打扮,总觉得此人并非是一个江湖人。此刻他身上虽然没有散发出杀气与恶意,可是被这样的人缠了过来,陆小凤还是微微的皱起了眉头。
方才在桌上认认真真吃菜喝酒的唐天娆,此时已然将这方的场景全部都看在了眼里。从陆小凤和那锦衣公子的谈话之中,她也猜测到了自己手中的这坛酒的来历。瞥了一眼那锦衣公子的手,一直沉默到几乎是背景的唐天娆忽然开口问道:“你是叶孤城的什么人?”
那锦衣公子本就是为了陆小凤而来,看见他的包厢之中的女子,那公子心念一转,便知这位就是陆小凤口中的那位“家中妻子”,于是便礼貌的移开了目光。原本他并没有注意到唐天娆,因为无论是出于家教还是出于礼数,盯着一个有夫之妇瞧总是不合规矩的,而这锦衣公子显然是极守规矩之人,自然做不出那样的事情。
而如今一个他并没有在意的小姑娘却忽然说出了让他震惊的话语,那锦衣公子的拳头下意识的紧握了一下,不过他的脸上的笑容终归是没有变化。望向了唐天娆的方向,他故作轻松又困扰的问道:“夫人何出此言?”
夫人什么的,唐天娆险些一口酒就喷出去。被小姑娘清凌凌的目光看着,陆小凤也不自在的干咳了一下。而这一声咳嗽却很快让唐天娆明白了这一声“夫人”是从何而来。
在外人面前,唐天娆一向是很宠她家小凤凰的,所以也没有纠正这锦衣公子对她的这个称呼,索性就由他误会去。
冲着锦衣男子扬了扬下巴。唐天娆也并未跟他废话,而是直接道:“上次我在白云城的时候就发现了,你们叶家用的拿去茧子的药不成,疼倒是其次,最主要的是用过了之后手中掌纹会浅淡,而且皮肤会呈现出不健康的苍白。”
说着唐天尧伸出了一只自己的手,那只手洁白柔嫩,指腹处光滑一片,没有一颗茧子。而她的指尖还泛着淡淡的粉红色,看起来就像是闺中少女养尊处优的一双手。可是这双手的主人和陆小凤都知道,就是这样的一双白皙柔嫩的手,却蕴藏着无限的力量,只要它的主人想,它们甚至可以随意收割人的生命。
“你看我的手,同样是用药,肤色不是比你的健康许多?”伸出手在那锦衣公子面前晃了晃。唐天娆有着些许自豪的扬起了下巴,脸上的神情简直得瑟到不行。
显摆完了自己的爪子,唐天娆收回了自己手,摸了摸下巴,她冲那锦衣男子直接问道:“说说,你是叶孤鸿?还是阿倾的儿子?”
阿倾,正是叶夫人的闺名。
作者有话要说: 锦衣公子:有捡金子的,又捡银子的,最不济还有捡媳妇的。我呢?我特么是给自己捡了一个活的姑奶奶啊喂!!!苍天逗我!!!
陆小凤:咳,还有姑老爷啊,年轻人不要那么绝望嘛,毕竟更绝望的事情还在后头呢啊。
第59章 古来万事皆如此。
第五十九章。古来万事皆如此。
其实哪怕是唐天生很给面子的询问了对方他是唐叶孤鸿还是阿倾的儿子,可是在唐天娆心中,她却基本上已经有了定论。
在叶孤城的口中,叶孤鸿是个让他恨铁不成钢的糟心堂弟,虽然他的那位表弟仿佛也并没有让人省心到哪里去,不过在叶孤城提起这位表弟的时候,神色之中的赞许显然多了一些。叶孤城是个含蓄的人,能够让他表现出“赞许”的,已然不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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