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吧台的两处空位,于阔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里“寻爱”了。之前每一次来的时候,箐莘都会出现在这里,满心满眼都是这里的老板,从来没有注意过自己。
少有的墨绿短发,是箐莘最吸引于阔的一点。只是今天,坐在吧台放眼望去却少了一抹熟悉的灵动。
“箐莘今天没来吗?”于阔用手指敲了敲吧台,问道。
熟练地摇晃着手里的调酒瓶,酒保的注意力都在十几米外的那一处舞台上。
听说今天有老板请来的特邀嘉宾来演唱,还不知道那人的唱功怎么样。
“喂?!”于阔提高了一些声音。
回过神来,酒保将调好的酒倒进旁边的空杯里,“我们老板今天在门口当着现任女友的面把她给拒绝了,恐怕她以后都不会来了。”
那一处戏在酒吧门口上演时,这位酒保正在休息室换衣服,他也是听人说的。
关于迟微微和黎梓琛,酒保们只知道迟微微是迟氏集团董事长的千金,却不知道黎梓琛和她之间的姐弟关系。
黎梓琛从迟家跑出来的时候身无分文,连带着迟家少爷的身份都没有带出来。
所以,酒保们并不了解他深厚的背景,还以为他就是个暴发户小混混。
“来了!来了!”
看到款款走向舞台上的女人,酒保的眼珠子都恨不得从眼眶里飞出来。
换上一身更闪亮的长裙,所有的亮片都反射着耀眼的光芒,卷曲地长发披散在左肩,迟微微还能闻到一股洗发水的香味。
幸好发廊距离酒吧只有几十米的距离,将头发重新打理一遍,这绵长的深栗色可花了黎梓琛不少银子。
包括她身上这一身亮色长裙,也是今天特意为菲欧娜准备的。穿在迟微微身上,看着比菲欧娜穿着更加合身。
“老板?还满意不?”配合迟微微的出场,几个工作人员播放了最燃的音乐,还顺带用了灯光效果来搭配。
既然要唱歌就一定要展示出她最美的一面,当然不能这样简单地上去,这样精心的准备,才衬得上她的气质。
“这是从外国找来的明星吗?”
“看着不错啊,挺大气的,应该走国际范。”
“比菲欧娜长得还好看哎!”
……
酒吧里,几乎所有人都在小声地议论。
他们大部分都是这里的熟客,对这里的驻场歌手都十分了解,头一次见到不同的面孔,给人一种眼前一亮的新鲜感。
从那一个晚上之后,贺琰已经有七年没有见过她。
他还记得当年那个在凉亭里的少女,那个在城中村玩泥土的女学生,那个生理期不舒服还要坚持考试的迟微微。
她一点都没有变,浑身上下都还是像以前一样充满着阳光的活力。
她也变了,变得更加妩媚、成熟,眼角眉梢的柔情也更甚。
情不自禁地转过身子,贺琰出神地盯着迟微微的方向。拿着半满的啤酒杯,里面冰凉的液体似乎都有些温热。
“各位,今天是我第一次来这里为大家演唱,希望我的歌声能为大家带来一丝愉快。”冲着正中间的话筒鞠了一躬,迟微微倚靠在旁边的长椅上。
相较她的嗓音,客人们更多的还是注意她的样貌。和那些正在上学的学生,和在社会混迹很久的网红不同,迟微微表情中的轻熟是他们所没有的。
伴奏响起,那是当下最流行的一首舞曲《亚特兰大》。
曲调经过改编,节奏也加快了一些,迟微微还未开口,就已经感觉到周围人的情绪已经被带动起来。
“亚特兰大,我一半的心都留在了你那,哦,亚特兰大。”
迟微微一开口,这首歌特有的异域风情瞬间被展示得淋漓尽致。和本国特有的保守风格不同,整首曲子都暗藏了狂野、不羁,让人浑身上下的每个细胞都忍不住躁动起来。
和她那一身白色的长裙不同,这首歌的火辣热情丝毫没有受到丁点的影响。谁也没想到,看着俏皮轻熟的女人,能唱出这样热情的舞曲。
肩膀随着音乐摆动,迟微微享受着唱歌带来的欢愉。
她并没有怯场,众人的目光甚至让她更加兴奋,有种众星捧月的自豪感。
眼神在不同的客人之间流转,恍惚之间,似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再一次寻找,那个面孔又不知又消失在了哪里。
“这不是迟骋彦的千金吗?”看到台上的迟微微,于阔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白天在公司看到她的时候,她还穿着一身小西装,这才不过十几个小时,竟然出现在了酒吧里成了闪闪发光的歌手。
等等……于阔又想起了箐莘朋友圈里的截图。
迟微微来这里唱歌,一定是为了这里的老板。天啊,要是迟骋彦知道自己的女儿和酒吧老板混在一起,岂不是要气死?
《富翁老爹为女招酒吧老板为婿》、《为攀豪门,小年轻不惜入赘豪门》
这才一会的功夫,于阔的脑子里已经脑补出了一出出大戏,就差一个八卦记者递来一个话筒让他将脑补的剧情说出来。
撞了下旁边贺琰的手臂,于阔压低了声音问道:“你说这事,咱要不要告诉迟先生一下?嗯?”
听得出神,刚才还说不想来酒吧的贺琰,现在整个人的心思都在迟微微身上。
手指在腿上打着节拍,嘴里也跟着低声地哼唱。
于阔:“喂,说话啊。”
“啊?”贺琰这才意识到旁边还跟了个人,“你也觉得应该跟迟先生说一下啊,如果她女儿要是能来咱们平台发展,肯定能红。”
迟微微的声线广,可以轻松地驾驭低音和高音,尤其是国外的曲子更是得心应手,每一个发音都准确无比。
那一身长裙一点都不会妨碍她活动,唱到欢快的曲子时,会站在长椅旁边身子轻快地摆动,而深沉柔情的曲子,她也会安静下来,如同从画里走出来的女人。
迟微微唱的每一首歌都能够带动所有人的情绪,让他们忍不住要为她鼓掌。
“来一首情歌对唱!”
“对啊!来一首对唱!”
不知道谁在起哄,那提议就像是会传染一样,在所有人之间流转。
原本来酒吧是为了和朋友放松,聊一聊工作上的趣事。可今夜,仿佛所有客人都是为迟微微而来的,当她开口轻唱的时候,没有人还会在意手头上的事情。
站在舞台上,迟微微宛如一支形态多变的娇花,只是,这一朵花看着再美也需要绿叶来衬托。
见识了她一个人的唱功,不少人都对想再找点不同的乐子。
不管这绿叶是好是坏,都不影响迟微微的歌喉,只不过是多了个人换一种氛围而已。
这算不上刁难,只是听到这样的提议,黎梓琛还是会心里不爽。
妈的,这不是欺负自己不会唱歌想要上去捡便宜吗?
黎梓琛唱歌水平一般,只能保证不跑调而已。要是他能有迟微微的水平,肯定头一个冲上跟她对唱!才不会把这个便宜让给外人。
“可以啊,”面对客人的要求,迟微微欣然接受,“只是不知道哪位可以上来跟我合唱?”
话音刚落,不少男客人的手宛如雨后春笋,蹭蹭蹭地就举起来一大片。
果然都是冲着占便宜去的。黎梓琛这样想道。
将支架上的话筒取下来,迟微微靠在高脚椅上扫视着那一圈举起来的手。
既然他们要找自己的乐子,自己当然不能吃亏啊。总要有配得上的人上来,才不算亏了自己。
“不过,合唱的话,就不要伴奏了吧。”看了眼放在旁边的吉他,迟微微一下就有了主意,“就用吉他来伴奏吧,上来的人要会用吉他才可以。”
吉他?
听到这个要求,几乎全部的人都把手给放了下去。
来喝酒谁还想着要会弹吉他啊?
有几个会弹吉他的,想到自己只会那么几首曲子的水平,也怯怯地把手给放了下来。
一时间,没有人敢再接迟微微的话。这歌,还是不唱了吧,光是听听、凑个热闹就好了。
“不知道,我有没有荣幸可以和迟小姐合唱一曲?”放下手里的酒杯,贺琰从吧台旁边的座椅上站起身来。
被他的口音骗到了,迟微微倏地竟然没有反应出来那个人就是贺琰!
她曾以为,这辈子都再也不可能见到他,他注定会是自己生命中的一个不起眼的配角,消失在通往未来的道路上。
却没想到峰回路转,他会再一次地出现在自己面前。
久别重逢,举起手里的话筒时,迟微微的嘴角跟着露出了一个笑容:“当然可以。”
一步步从吧台走向舞台,再到迟微微的身边,贺琰还是和当年一样不急不躁。
注视着迟微微的眼睛,贺琰说:“好久不见,迟小姐。”
迟微微:“好久不见,贺先生。”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迟微微:教我弹吉他吧
贺琰:好啊。先学学按弦吧。
迟微微:按哪里?
握住迟微微的手,将手指转移到手腕。
贺琰:先从感受我爱你的脉搏开始。
第51章
那是一首国外的乡村音乐,叫《安然无恙》。
原本舒缓的伴奏用吉他来代替,女声独唱也改成了男女对唱。
轻轻拨动吉他弦,声音由话筒扩大,悠扬的声色却不减分毫。
坐在舞台的地板上,手指在琴弦上游走时,身子也会跟着左右摇晃。偶尔抬头和迟微微对视一眼,嘴角的笑容更甚。
说是一首合唱,贺琰的词却不多,除了副歌部分的几句之外,几乎都是低声的应和。
舞台中央的迟微微依旧是全场的亮点,而他,在舞台一隅做一个支持她的配角就好。
之前两人之间就算不上熟络,但在合唱这首歌时,他们彼此却似乎对对方尤为了解。
迟微微唱到颤音的时候,贺琰会低声吟哦,贺琰即兴发挥,改变那一句曲调的时候,迟微微也同时升到同样的音准。
偶尔对视一眼,这首歌的歌词,便是他们交流的方式。
迟微微:“我记得你说过:别把我一个人留下。”
贺琰:“但今晚,一切都将化作尘埃。”
七年的时间,中断的联系宛如折断的风筝线,不过却有一种无形的力量拉扯着两人,当年的友谊就这样慢慢发酵,如同老友一般熟悉。
台上的男人怎么看怎么眼熟,黎梓琛总觉得之前在哪里见过他却又死活想不起来。
“哥,这人谁啊?跟嫂子啥关系?”旁边的小酒保戳了一下黎梓琛的手臂,小声地问道。
黎梓琛心情本来就不好,被他这样一问,抬手朝着他的后脑勺就是一记暴栗。
“什么嫂子,叫姐!”黎梓琛严厉地训斥道。
只是一首歌而已,看他们两人四目相对、含情脉脉的样子,黎梓琛这心里就不自在。
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什么人没见过?这小子肯定跟别人一样,看上了迟微微的样貌,都是一群臭烘烘的大猪蹄子!
说好只是合唱一首,可一首之后又一首,全都是迟微微最拿手的外文歌。
迟微微:“《soda》可以吗?”
贺琰:“嗯哼。”
迟微微:“我还喜欢《join》。”
贺琰:“小case。”
那一把吉他在贺琰手里,好像什么歌都不在话下,只要迟微微能说得出名字来,他只要思索片刻就能够在脑海里搜索到相关的旋律。
脱下那一身束缚的外套,解开袖子上的纽扣,贺琰都已经好久没有像现在这样纵情弹几首喜欢的曲子了。
以往在哪里,他都是最惹眼的焦点,不过今晚,他愿意做迟微微身边最不起眼的绿叶……
凌晨两点半,酒吧里的客人渐渐散去,喝了几杯洋酒的于阔精神头正好,正和几个酒保聊着自己暗恋箐莘的悲惨经历。
趁迟微微换衣服的时候,贺琰本想等她出来再叙叙旧。可身边的于阔酒品确实不怎么好,害怕他再闹下去,会把酒吧给拆了,只好先走一步。
“可以把我的手机号留给迟微微小姐吗?”纸巾放在桌子上,上面写着一串自己的手机号。于阔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他身上,着实有些支持不过来。
酒保点点头,“好的,那您路上小心。”
看向那一处舞台,没了耀目的灯光和歌曲,刚才和迟微微演唱的那些画面历历在目。
关于当年的省实验中学,迟微微或许是他唯一的记忆了吧。能找到这一段记忆,确实十分难得。
看着贺琰他们离开时左摇右晃的背影,黎梓琛这才慢步从到了吧台前。
贺琰:187xxxxxxxx
那张餐巾纸上的名字,让黎梓琛一下子就想起了他的身份。
不过就是当年省实验中学的小黄毛而已,想当初,自己还为了他和迟微微生了好几天的气。
没想到这么多年没见,不仅外貌变化挺大,就连声音都没了之前的湾普腔。
将餐巾纸从桌子上拿起来,黎梓琛三两下就撕了个粉碎。
这个大猪蹄子,都毕业这么多年了,还想联系迟微微?门都没有!
“贺琰呢?”捋了一把头发,迟微微扫视着酒吧里稀稀拉拉的几个人问道。
转过身,黎梓琛顺手将那一沓撕碎的餐巾纸塞进口袋里,“他和朋友先走了。”
平时不擅长撒谎的黎梓琛,在这个谎言上可谓是超水平发挥,面不红心不跳的模样,还真让迟微微看不出有半点的问题。
迟微微失望地耷拉下嘴角,刚才还充盈在眼神中的光芒瞬间消失得干干净净。
难得可以碰上一个和自己这样搭的好友,竟然什么都没留下就离开了。
“走吧,我送你回去。”放松地舒了一口气,黎梓琛从口袋里拿出了摩托车的钥匙道。
——
迟微微回来的第六天,迟骋彦就闯祸了。
“我说了多少遍!我办公室里的东西不要乱动,听不懂话吗?”这几年,迟骋彦其他方面的能力没提高多少,训斥人的本事倒是一点都没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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